贾 莹 文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博士后、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比较文学、美国西部研究。近期发表的论文有《“西部来信”与美国的国家建构——以萨缪尔·鲍尔斯〈我们的新西部〉为中心的考察》(载《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3期)。本文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创新项目“帝国扩张、文学生产与‘美国西部’的绘制”的阶段性成果。
内容提要 “山地人”随落基山皮毛贸易的发展登上西部舞台,经美国作家、学者和艺术家的打造,由底层猎手变为拓荒先驱。山地人神话的发生关涉美利坚民族意识的自觉以及这一意识对荒野价值的挖掘和对印第安要素的征用,而美国大陆边疆的逐渐形成则是使荒野从“文明的对立面”转化为一种“美学装置”的直接推手,荒野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本土英雄开启了个人英雄主义审美范式。这种审美情感自动回避了边疆扩张中的强权和暴力(即便在修正主义影响下出现了温和的反思),遮蔽了美国民主自由的两面性,支持美国人创作了无数WASP文化映射下的“探路英雄”征服“新边疆”的故事,侧面折射出美国作为一个以扩张和征伐而崛起的“自由帝国”对于自身国民性的想象及建构。从形象制造的深层机制出发解读山地人神话,可论证美国文人如何以一种“去政治化”的美学方式介入历史与现实,向世界输出美国信念和美国制度。
关键词 山地人 美国边疆 荒野美学 西部拓殖 国民性 国家特性
“美国边疆一出现,边疆英雄就随之涌现了。”在美国向西挺进的近一个世纪时间里,不同的经济开发模式依次更替,其中皮毛贸易处于边疆经济发展的开端。潜在利益诱使美国人深入大陆内部猎取海狸资源,探索未知领域并建立贸易堡垒,助推了帝国的领土扩张,从事这项贸易的“海狸捕猎者”被标榜为第一位边疆英雄。19世纪以来,美国的作家、艺术家甚至史学家用大量溢美之词将其塑造成蛮荒之地的孤勇者,为移民打开了通往西部的大门。
北美动物皮毛的商业价值在欧洲人登陆美洲不久就被发掘,早在19世纪之前,英、法、俄、西等国的交易者已循着海狸的足迹踏入北美大陆,与原住民结成不同的利益联盟,形成了相对稳固的贸易网络。美国人加入皮毛贸易时,大湖区及老西部的资源已被开发殆尽,但其高额利润仍吸引了不少商人参与竞争并派遣捕猎队前往密西西比河以西的落基山脉、大平原、哥伦比亚河及西南地区继续探索。其中,威廉·H.阿什利于1822年创建的落基山皮毛贸易公司聚拢了一大批受雇佣的猎手及自由捕猎者,以白人猎手为主导的贸易模式替代了与印第安人合作的交易方式,加上集会(rendezvous)制度的发明,使落基山地区的皮毛贸易在形式上有别于此前的欧洲模式,产生了具有美国特色的皮毛贸易文化,“山地人”(mountain man)也由此得名。
既然海狸捕猎者在北美大陆存在已久,美国人为何要为其重新赋名,使山地人成为美国捕猎者特有的称谓,并创作了影响深远的山地人神话?二者之间只是一种修辞上的区别,还是隐藏着复杂的文化心理动机?这些问题促使我们将山地人概念作为考察起点,从历史与当下的连续性中理解其内涵。以下分别从美国的权威词典、百科全书、历史著作、文学作品等材料中举例,对比不同释义,尝试引出概念背后“名”与“实”的分布状态及其所传递的文化逻辑。
《韦伯斯特词典》对山地人的界定为:“一位以荒野为家的美国边民(如捕猎者)。”相比韦氏的简洁直观,《美国西部词典》给出了更具体的说明:“1810至1840年间落基山地区的海狸捕猎者;也指其他与捕猎队一起冒险的人,如果他们拥有野外技能的话;后来指任何了解这个国家的向导。”山地人的共性在于“勇敢、坚韧、酷爱荒野及探险、有对付印第安人的能力(主要是融入他们)以及非凡的荒野生存技能”。维基百科对山地人的定义则有明显的倾向性:“山地人是生活在荒野中的探险家。从大约1810年至1880年代,山地人在北美落基山地区最为常见(其人数在1840年代初达到高峰)。他们在开辟各种移民小径(拓宽为马车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使东部的美国人能够通过有组织的马车队在道路上行驶,从而在远西部的新领土上定居下来。”
(《美国皮毛贸易与远西部》和《皮毛、财富与帝国》,图片源自Yandex)
如果说词典和百科全书关于山地人的定义只是身份层面的简要介绍,历史学家的解释则更详尽。海勒姆·马丁·奇腾登的《美国皮毛贸易与远西部》(1902)是最早关于山地人的权威著作之一,该著使用“mountaineer”一词形容这些山地探险者:“正是流动的商人和孤独的捕猎者率先寻找到这些荒凉的荒野,追踪溪流的源头,攀登山口,探索白人从未踏足过的一望无际的领土。远西部变成了一个浪漫的冒险区域,培养了一批热衷于土著的流浪生活而非勤劳殖民者的劳碌生活的人。”奇腾登认为,这些勇敢无畏的骑士探索并确定了旅行路线,“他们才是西部的‘探路者’,而非后来被认可的那些官方探险家”。实际上,奇腾登的论调与19世纪美国作家对山地人的描述非常相似,华盛顿·欧文在《博纳维尔上尉探险记》(1836)中就将落基山地区的捕猎者称为“mountaineer”和山地骑士,并写道:“很难公正地评价皮毛贸易先驱的勇气、坚韧和毅力,他们开展了早期的远征,首次在荒野中开辟了道路,那里的一切似乎都是为了使他们感到畏惧和沮丧而设计的。他们必须穿越最沉闷孤寂的群山和贫瘠无路的荒地,这些地方寥无人烟,偶尔有掠夺性的凶残的野蛮人出没。”
(《博纳维尔上尉探险记》,图片源自Yandex)
山地人概念的界定与文学描写的接近显示出神话要素与现实因素共同参与了山地人的“制造”,这种文史互融的叙述方式也影响着后来的山地人书写。在《山地人及远西部的皮毛商人》(1965)一书的引言中,哈维·L.卡特写道:“山地人,即人们通常所说的在19世纪上半叶深入落基山并探索美国远西部的皮毛商和捕猎者,相当于20世纪下半叶的宇航员。尽管在现代读者看来很奇怪,但当时的‘西部荒野’对普通人来说就像今天正在探索的外太空一样陌生。”卡特将山地人与宇航员进行类比,显示出二者本质上的相似性,即都是“探路者”,对美国人来说,19世纪的远西部和20世纪的外太空从某种意义上都是可开发和占有的“边疆”。即便在当代,美国皮毛贸易史关于山地人的叙事仍未走出边疆神话的影响。在《皮毛、财富与帝国》(2010)一书中,埃里克·杰伊·多林将山地人的出场安排在落基山皮毛交易兴起的背景下,把“年复一年地停留在荒野中并参加集会的人”称为山地人,并从婚姻、受教育程度、服饰、集会、语言、刻板印象、印白冲突等方面展开叙述,同时穿插数位著名人物的小传。支撑作者论点的材料基本包括三类:皮毛贸易史、文学作品、研究论著,其中不少论述直接援引早期的山地人日志、传记和小说。
综上可知,山地人是19世纪美国人赋予皮毛贸易从业者的新名号,区别于此前的欧洲交易商和捕猎者。这是一个具有革命性的符号,是美国人基于美国视角和美国经验,从北美独特的地理环境中发掘出的国家特性及国民性,体现了美国独立后的民族国家意识和文化自立意识。同时,山地人概念的生成及发展是神话与现实相互支撑、相互渗透的结果,透露出美国文人通过边疆神话扩展帝国疆域、改写拓殖史的意图。尤其当我们在近代世界殖民体系的发展中考察美国拓边者的贸易活动及其动机时,这种对历史的介入就显示出强烈的自我美化功能。
美国社会为何热衷于制造和翻新这类诞生于荒野的平民英雄?这个问题与美国人对国家身份的思考相关,英雄故事的书写往往关联着国家起源的历史,既是民族国家认同的重要方式,也意味着对国民性的塑造。本文无意于将神话从历史中剥离出来,或对想象与现实进行切割,而是从边疆政治地理结构的变化和审美的历史化过程这两个维度出发,在文学、历史、政治的交互关系中剖析山地人的制造,解读文本之外的霸权如何以美学名义渗透在普遍认知中,以及文艺如何被当成一种隐蔽性的帝国工具作用于广泛的控制和征服。
山地人的辉煌期很短暂,但这类活跃于蛮荒之地的猎手一出场便引起了美国作家、报刊编辑和出版商的注意,许多冒险故事及民间传说以其捕猎经历展开,诞生了以基特·卡森、休·格拉斯、詹姆斯·布里杰、杰迪戴亚·史密斯、约翰·科尔特等著名山地人为原型的一系列文学作品。19世纪的美国作家和读者关心的并非山地人故事的真实性,而是借助这类猎人形象来想象美利坚民族。如杰拉尔德·F.克雷奇所言:“每个民族都需要对它的根源神话和原型英雄有所认知,从中汲取力量以获得持续的民族认同感。希腊有奥林匹亚诸神,英国有纹章王,埃及有法老,以色列有圣经族长,美国没有诸如此类的神或王室,但在不同时期,不同的人填补了这个角色。从1800到1850年,山地人被赋予了这一角色。”山地人时代的到来意味着美利坚民族拥有了“美国特色的邮票”。
山地人身上最重要的美国特色与其所处的生态环境及生活方式有关。由于常年在荒野中游荡,与野兽为伍,文学作品对其精神情感的描写主要聚焦于他们孤独的生活状态,“独行侠”是其突出标签,同时,荒野生活的危险性又凸显出他们敢于冒险的英雄主义精神。新闻报道、廉价小说和文学传记不断强化这一标签,催生出关于山地人的刻板印象,威廉·H.戈兹曼将之提炼为两种:一是“浪漫英雄”,其生命与自然保持直接联系的荒野流浪者,如同欧洲文学传统中的罗宾汉;二是“粗鲁的卡列班”,穿戴鹿皮衣、浣熊皮帽和印第安饰品的原始人,与文明脱节的下层阶级,同印第安人一样即将消失。卡特和马西亚·C.斯宾塞把前者界定为勇敢无畏的探险家,把后者界定为无法适应文明社会而逃离至边疆的堕落的野蛮人,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发了戈兹曼提出的杰克逊时代的“预期资本家”形象。理查德·斯洛特金则强调荒野生存环境和经济现实造就了19世纪流行文学中的山地人,他们既被视为“又脏又野的白种印第安人”,又被浪漫主义者看作“英雄人物”,都是特殊的、极端化的、承载地方民族思想的表达方式。
无论是“浪漫英雄”还是“粗鲁的卡列班”,这两种主导印象都强调山地人与荒野的关联性、与文明世界的疏离状态,“在荒野中谋生”被想象成自愿自主的选择,但与荒野相处方式的差异性表明形象背后的不同文明观。这种二重性从作为山地人原型的美国猎人丹尼尔·布恩身上已见端倪。亨利·纳什·史密斯指出布恩形象中相互冲突的要素与西进运动的两种矛盾态度有关,其一为官方的观点,即把布恩这类猎人当作帝国的缔造者,他们与印第安人、野生动物的搏斗往往能够激发出一种民族激情;其二是对文明进步的敌对态度,布恩由此被塑造为文化的原始主义者,践行无政府主义原则,接受部落式生存方式,对拓边生活的热爱使其散发出原始的野性魅力。史密斯虽然尝试从社会秩序的角度回答欧洲文明与美洲荒野相遇的古老问题,但他尚未就不同态度形成的深层原因作进一步探讨。
就文明进步的观念而言,山地人与西方史诗中的英雄有着高度相似性,即通过征服陌生土地及土地上的原住民而成为“文明引路人”。詹姆斯·霍尔笔下的格拉斯勇战灰熊的勇气、孤独求生的意志和面对苦难的坚韧,提倡的即是依靠个人力量战胜野蛮,完成对荒野文明的现代转换。欧文根据博纳维尔的笔记塑造了捕猎者的群像,通过对比“美国式”猎手和“法国式”猎手,凸显美国山地人的勇敢聪敏、独立自主、不畏艰辛,展示了他们如何冒着重重危险为移民闯出一条条生路。齐纳斯·伦纳德则根据其真实经历创作了《伦纳德历险记》(1839),记录了与七十位猎手从圣路易斯出发,跨越落基山前往加利福尼亚,沿河寻找海狸的过程,详述了他们饥寒交加、受野兽袭击、与印第安部落发生冲突的经历。W.F.瓦格纳评价道:“他们对大西部的地理和地形有全面的了解,事实上,他们是唯一的探路者。”
山地人的这一面相与进步主义边疆史构成呼应,也表明以“探路英雄”为中心的拓殖神话在山地人叙事中的主导性地位。根据美国进步派史学家弗雷德里克·特纳的观点,“美国边疆”的扩展始于西进运动,美国从独立之初的北美十三州逐渐向太平洋沿岸的地理扩张伴随着人口迁移、经济开发及文明的兴起,“移动的边疆”不仅指疆域的变化和定居人口的增加,更意味着“美国文明向西推进”。特纳以社会进化论来解释这个过程,在他看来,水牛、印第安人、皮毛交易商和猎人、牧牛者、农民等组成了文明的梯队,依次穿越大陆并形成了商人的边疆、牧场主的边疆、矿工的边疆和农民的边疆。其中,皮毛商和捕猎者是最早进入蛮荒的“文明力量”。
与此同时,山地人又扮演着“原始主义践行者”的角色,他们迷恋荒野及土著人的生活方式,移民的西进使他们不断启程寻找新的无人据点,这样的特性尤其被赋予自由捕猎者。这种热衷荒野、排斥文明社会的原始主义倾向的极端便是“印第安化”,体现在着装、肤色及性情上。蒂莫西·弗林特《肖肖尼山谷》(1830)中的捕猎者大多是粗鲁的,依本能而生,拒斥文明社会。戴维·H.科伊纳《迷途的猎手》(1847)中的山地人无法忍受法律和秩序的束缚,追求近乎野蛮的自由状态。爱默生·贝内特更是在一系列边疆生活小说中制造了关于捕猎者的耸人听闻的事件,他们像印第安人一样剥人头皮,挑战伦理底线。山地人甚至被贴上了嗜血、醉酒、赌博成性的“白种印第安人”标签。在一些批评者看来,这正是山地人不同于定居者的地方,他们“与大自然、与印第安人融合在一起”,从经验上触摸“原始真理”,不仅出于生存,更为了获得归属感。
山地人的印第安化表征与美国“文艺复兴”以来的自然崇拜、原始主义和回归自我的思想意识有关。这场诞生于新英格兰地区的文化运动让一大批文人学者对西部、荒野及原住民文化产生了特殊情感,出身于波士顿婆罗门家族的帕克曼就是其中之一。帕克曼根据自己1846年的西部考察写作《加利福尼亚与俄勒冈小径》时,是以人类学家的眼光测量对白人社会构成威胁的种族和荒野,通过否认他们与西方世界是同时代的存在,使这些“原始的”“自然的”“野蛮的”事物变成了“史前的”,从而将其分离出现代性的时空场域而无关当下利害,在审美上可被接纳,这样一来,他对自己的向导山地人亨利·查蒂隆身上的印第安特征流露出欣赏就显得非常自然了。山地人被赋予从美洲印第安人身上截取下来的“原始性”,正是美国人在面对欧洲城市文明的“复杂性”时采用的文化策略。因此“印第安化”并非真正地回归“野蛮”,反而是站在“文明”之上的,甚至是更加“文明”的,带有抵抗秩序和理性的意图。只有通过文化原始主义的滤镜,将印第安要素转换为一种美学或人类学装置,才不会对白人殖民者征服印第安人的官方叙事造成过多干扰。
山地人形象的二重性关联着美国人对于荒野的复杂态度,相应的审美观念则建立在更为复杂的边疆结构的发展变化之上。荒野(wilderness)从词源学上看,有“野兽出没的地方”和“森林覆盖的土地”之意;在基督教文化中,荒野与“不毛之地”联系在一起,意味着一块需要被征服的恶地,是基督徒经受考验和净化的场所;塞缪尔·约翰逊在1775年的《英语词典》中把荒野定义为“一片荒漠;一块孤立和未开化之地”。罗德里克·弗雷泽·纳什指出,“西方文化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抵制荒野的偏见,新大陆的殖民则为这种心态的表达提供了充分的机会”,这样的偏见在清教徒登上美洲大陆面临严酷的生存环境时得到了充分彰显。约翰·温斯洛普在1629年号召唤清教徒离开英国来到新大陆,就是因为《创世记》声称整个地球都是上帝的花园,而人类被赋予了繁衍和征服的使命,通过把荒野想象为邪恶的、令人不安的他者,拓殖者把自己对新大陆的占领和开发称为“文明对野蛮的征服”。
恰恰是在与荒野的“搏斗”中,美国人逐渐发现了最具美国性的东西,荒野观念也随着大陆边疆的推进发生了改变。荒野提供了欧洲大陆没有的自然地理环境,基于这一地域空间产生了美国特有的拓殖运动,在关于拓殖的进步话语中,定居者对“无主土地”的占领就是将荒地转换为乡村和城镇的现代化进程。现代化进程中萌发的道德和情感变化催生出将欧裔移民凝聚为同一个民族的精神力量,这种力量内含摆脱欧洲文明束缚的冲动,即在一块未经污染的“处女地”上发现并形成自由和民主的原始能量,以及构建美国性的机遇。对此,特纳解释道:西部拓殖不仅带来了边疆经济政治状态的改变,而且是美国社会制度及宪法修订的重要力量,同时也孕育出独特的民族性,形成了能够与大西洋沿岸的英国殖民者发掘的“欧洲的边疆”相区别的“美国的边疆”。他认为拓殖者对荒野的改造就是“边疆的美国化”,即摆脱欧洲影响、构筑美国身份及美国生活方式,换言之,荒野在被征服的同时也被美国化了。
根据这样的审美经验塑造的山地猎人,暗含新旧大陆在文化上的紧张关系。作为“浪漫英雄”的山地人虽然是革命性的产物,却并未褪去“欧洲出品”的痕迹,其传统可追溯至荷马史诗。而一旦把印第安要素整合进来,形成游荡在美洲原始荒野上的“粗鲁的卡列班”的山地人形象,山地人就被装点上了美国属性。虽然这一形象在博人眼球的廉价小说中被定型化,但也暗示在美国人的认知中,“印第安的”“野蛮的”“非精英的”在某些时刻恰恰是非常“美国的”,其审美形态展示出了颠覆权威的力量。其实,从特纳为解释美国的西部拓殖而建构的一套“边疆学说”中就可看出,美国知识分子对于欧洲文化影响的焦虑长期存在。从独立战争的发动与合众国的创立开始,美国虽然以欧洲为参照,但并不追求建立一个与母国相似的传统帝国,反而从深层心理上产生了发展独特于欧洲的美国文明的诉求,第二次英美战争、美墨战争、种族冲突等唤起的民族主义情绪进一步加强了美国人的民族自我意识。
一位山地人往往是几种形象混合的“怪胎”,英雄性、原始性、印第安化、投机资本家特质很可能矛盾地集于一身,但他接近荒野的方式(征服或热爱)在美国作家、学者那里都转化为民族性的表征,强调真正的美利坚民族诞生于自由的丛林。随着大陆扩张的深入,将荒野与美国的民族性对接起来的审美经验进一步被强化,这其中既有使美国夺占“无主土地”合法化的政治意味,又包含着对欧洲精英文化和权贵思想的反叛,同时还出自于建构美国历史与文明的诉求。美国文人从中提炼出浪漫的英雄主义、追求财富和自由的平民主义,并将之发展为相应的荒野美学。或许是察觉到了山地人承担的美学功能,伯纳德·德沃托才说,“要成为山地人,你必须是一个野蛮人,但你也必须是一位英雄”。
面对充满危机与生机的荒野,东部的浪漫作家和在远西部经历冒险生活的皮毛猎人有着出于审美和出于经济的不同评判标准。对荒野的审美情感几乎不可能始于受雇佣的底层谋生者,对他们来说,基本的生存诉求超越了其他更高级的文化心理需求。戈兹曼以1805至1845年间在落基山地区从事捕猎的四百四十六名山地人为样本的调查表明:山地人的生活方式各不相同,但都异常艰辛,他们进山捕猎的动机未必出于对荒野生活的狂热,山地人也绝非神话中“头脑简单的原始人”,他们像杰克逊时代的普通公民一样,既有努力工作以获得社会认可的雄心壮志,也有追求财富和土地的野心;皮毛贸易本身的剥削性也加剧了这些人的穷困和生存风险,使其不得不“身兼数职”来满足生活所需。事实上,将荒野纳入美学范畴的多是受过良好教育的文人,或是随同捕猎队探险的中上阶层的皮毛商,在他们的虚构作品或探险日志中,山地人被塑造为符合上层人士文明进步标准的孤胆英雄,但这无法代表那些目不识丁或无暇书写的捕猎者的真实样貌。
其实,通过基本的实证考察便可获知想象和虚构在多大程度上背离了现实。问题在于这种背离反映了书写者也就是形象制造者的何种立场?他们书写的盎格鲁白人男性神话代表了怎样的美国文明,支撑此种文明的制度又是什么?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暴露了个人英雄主义的隐暗面。
由于落基山地处美洲大陆腹地的中心,地貌以高原和山地为主,山脉以东的大平原长期以来被美国人想象为“美洲大沙漠”,这种苍茫的景观所触发的情感与欧洲或大西洋沿岸新英格兰地区的风景所触发的情感截然不同。此外,许多东部印第安部落被赶至密西西比河以西,引起大平原印第安人的反抗,增添了落基山地区的危险性。与此同时,这里又是地缘政治意义上的心脏地带,落基山脉作为分界线,将东至大西洋沿岸与西至太平洋沿岸的区域一分为二,美国只有赢得落基山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横跨大陆的帝国。因而落基山地区通常被视为最“西部”的部分,正如西部被视为最“美国”的部分,边疆环境为新的思想、制度和习俗的产生提供了可能,也成为美国边疆神话的沃土,除了山地人,还诞生了闻名世界的西部牛仔。
山地人对落基山地区的探索暗合清教徒殖民新大陆的宗教隐喻,在美国人看来具有深刻的神学色彩:上帝选民出使荒野,寻找被赐予的“应许之地”并建立山巅之城。捕猎者穿越山脉和沙漠、征服恶地被视为通往象征意义上的迦南之地(通常指19世纪的俄勒冈地区)的必要考验,他们面临的危险、困境和障碍也因而具有了神圣性,作为一种被想象出来的建构性力量对未来美国人的性格发展造成影响。这种性格既包含无惧社会约束、突破阶级和等级制度的力量,也包含为满足个人欲求而产生的破坏力。以著名的山地人卡森为例,不同的作家按照各自的标准炮制出不同的卡森,从技巧高超的捕猎者到极具修养的拓荒先驱,从无所不能的动物猎杀者到疯狂的淘金者、残虐至极的印第安杀手等,可谓形象多变,但唯一不变的是他对自然的攫取和对原住民的残暴均被表达为骁勇好战的边疆精神。
事实上,这是一种常见的美式价值观的输出和宣传方式。卡森的形象主要取决于人为建构起来的对“自然”和“他者”的掌控,而这恰恰反衬出殖民者进入未知领域时的恐慌和占有原住民土地时的焦虑。把印第安人与危险恐怖的荒野融为一体的美学逻辑有着多重功能:其一,将白人的拓殖巧妙地转化为文明正义之举。其二,强化了印第安种族的劣等地位及其接受文明教化的必要性。欧洲人登上新大陆的那一刻就发明了这一逻辑,美国人接过欧洲殖民者的接力棒发明了边疆神话,将神话中隐藏的暴力渲染成一种依托于个人主义观念而发展的积极向上的力量:“美国被视为一块广袤而开阔的土地,为强大的、雄心勃勃的、自力更生的个人提供了无限的上进机会。”人们选择无视边疆扩张中的残暴及工业革命和城市化带来的恶果,斯洛特金便指出:“第一批殖民者在美国看到了一个可以使他们的财富、精神、教会和国家的力量得到再生的机会;但是,再生的手段最终变成了暴力手段,通过暴力再生的神话成为美国经验的结构性隐喻。”
“通过暴力再生”的神话中,女性是有待被男性征服的对象。由于生存环境特殊,山地人故事中的女性角色多为土著妇女,山地人和土著的结合常常被作家编织成具有传奇彩色的爱情故事。根据欧文在《博纳维尔上尉探险记》中的描述,自由捕猎者是印第安姑娘眼中完美的理想伴侣,他们不像印第安男性那样将妻子当作苦力或奴隶,而是给予妻子包容和尊重。在此铺垫下,白人猎手抢夺土著人妻女的情节就显得合情合理,甚至被解读为对印第安女性的救赎。然而,不同于文学虚构中浪漫化的两性关系,现实中的印白通婚是出于山地人谋生的需要,与一个印第安女人结婚就意味着与整个部落结盟,为了排解孤独,也为了贸易的便利,捕猎者会找不同部落的印第安女性作为伴侣,这种关系非常随意,一旦回到文明社会就会自动解除。通婚加速了印第安种族的衰落,白人带来的传染病使部落人口锐减,而金钱和物质的利诱加剧了这种堕落。如此构建的两性关系预告了北美印第安人的命运:与欧洲人的交往使其逐渐失去栖息地,遭遇驱逐和灭绝式屠杀,最终在保留地残喘度日。此外,这种性别观还以更隐晦的方式作用于西部拓殖:将未经白人占有和开垦的土地表述为“处女地”,从而使荒野女性化,美国人殖民美洲就具有了天然的合理性。
通过强化山地人作为探路先驱、文明使者和拯救者的身份,山地人神话美化了一个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清教徒掌握话语权的社会。贾森·E.皮尔斯认为,“西部某些地区(大平原和落基山)的白人人口占绝大多数,使白人主导的西部意识形态具体化,而这一神话掩盖了印第安人、拉美裔和亚裔在加利福尼亚和西南部的存在。因而,如此构成的社会显示为一个由英美白人组成的同质群体,这就成为白人的西部”。白人拓殖者把自己定义为拯救世界的英雄,把对非白人和边缘群体的剥夺颠倒为对邪恶、野蛮和罪恶的打击,以此为美国人勾勒了一个宏伟愿景:“从朝圣者踏上‘移民石’的那一刻开始,‘边疆’,那东部以外的西边,就总是让人联想到‘可能性’。诚然,这也许是一个可怕和危险的地方,但如果一个人拥有力量、智慧、无畏和个人主义(所有这些很快被认为是‘美国人’的特征),就可以在这个新世界取得成功。”
(《美国的民主》和托克维尔,图片源自Yandex)
托克维尔是较早谈及美国个人主义的学者,1831至1832年游访美国后,他指出北美的地理环境是自由与共和的土壤,同时也为个人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他在游记中评价美国拓荒者的“英雄主义”时褒贬并存,据其观察,个人英雄主义是使美利坚民族壮大的根本性力量,但正如他在《美国的民主》中用大量篇幅论证的那样,个人主义也对民主制度构成威胁。托克维尔的思考虽然触及民主社会中的暴政,但未能挖掘出美国个人英雄主义产生的根本,即美国民主和自由的两面性。具体而言,盎格鲁-撒克逊美国人所追求的财富、平等和自由建立在对原住民和非白人群体的压制之上,内部的自由与共和是以外部的帝国主义为前提的。
19世纪中叶以后,海狸资源的枯竭和欧洲流行风尚的变化导致皮毛贸易逐渐衰落,山地人失去了赖以谋生的基础,被迫走出山林另寻生路,在边疆神话中的位置也被后来陆续登场的淘金者、牛仔和农民所替代。1890年美国人口普查局宣布边疆线消失,北美大陆再无尚未被定居的土地,荒野失去危险性而变成一种文化资源,印第安人由“文化他者”变成“文化多样性的注脚”,与早期原始主义滤镜下的象征符号汇合,被纳入美国的西部遗产。此后,山地人渐渐重回大众视野,出现了许多相关的文史著作,还有不少关于山地人的博物馆、资料馆和文化协会。带有传奇色彩的山地人故事在20世纪获得了大众青睐,其先驱者形象得到了延续,这种回归在影视创作中尤为醒目。
(《穿越广阔的密苏里》和《人在荒野》,图片源自Yandex)
山地人电影的兴起与西部片的发展相关,是西部片的子类型。20世纪50至80年代是山地人电影的繁荣期,此后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沉寂,近年来随着西部片重返市场而再度引发关注。相比经典西部片的虚构性,山地人电影主要根据历史小说或传记改编,包括威廉·A.韦尔曼导演的《穿越广阔的密苏里》(Across the Wide Missouri,1951)、霍华德·霍克斯导演的《大天空》(The Big Sky,1952)、戈登·道格拉斯导演的《黄石凯利》(Yellowstone Kelly,1959)等。拓殖时代结束后美国社会逐渐形成一种对历史的反思意识,二战后的反战情绪、人权运动和文化多元主义进一步激发了重新审视白人征服史的社会思潮,促成了文艺作品中的修正主义,并体现在70年代后的影片中,这也是影视剧对山地人的呈现与19世纪文学书写的最大不同之处。例如,理查德·C.萨拉菲安导演的《人在荒野》(Man in the Wilderness,1971)和西德尼·波拉克导演的《耶利米·约翰逊》(Jeremiah Johnson,1972)具有明显的宗教救赎色彩和自然主义倾向,其中荒野及印第安人不再是被妖魔化的对象,而成为主人公探险、复仇或救赎路上的神秘力量,这一风格甚至影响了近年的好莱坞大片《荒野猎人》(The Revenant,2015)。
(《荒野猎人》,图片源自豆瓣)
然而,这种修正主义淡化了19世纪的暴力拓殖史和种族驱逐史,未能引入更具批判性的思考。“吃肝的约翰逊”出自一个反文明的口头传说,说的是山地人约翰逊为替妻复仇杀死了三百多个克劳族人,残忍地剥其头皮并食其肝脏,但在雷蒙德·W.索普和罗伯特·邦克的小说《克劳族杀手》(1958)和电影《耶利米·约翰逊》中,约翰逊只是作为一个荒野朝圣者进入落基山脉完成他的冒险之旅,复仇的伦理限度和文明间的冲突被弱化了。20世纪60、70年代后,新西部史学家开始从微观的、边缘的、非中心的视角考察西部遗产,人类中心主义之下被掠夺的自然和种族中心主义之下被施以暴力的少数族群受到关注。但吊诡的是,即使在纪实性的山地人电影中,盎格鲁-撒克逊白人男性仍然一如既往地扮演着英雄的角色,如理查德·朗导演的《山地人》(The Mountain Men,1980)和刚刚上映的历史剧《进入蛮荒边疆》(Into the Wild Frontier,2022)中的山地人,他们既背负开拓荒野的使命,又充当种族冲突的和解人。约翰·贝尔顿观察到:“西部片中的主要对白都由白人演员完成,这种现象确认了一项怀疑,就是西部片中的印第安人的作用很大程度上是白人对边疆地区的恐惧和欲望的精神投射,并且很少或者根本就和最初居住西部的原住民没有关系。”
当遗产化的边疆成为需要保护和可供欣赏的对象时,联邦政府在“迁走”印第安人的地方建立起国家公园和荒野区域,“人为建构的荒野”向游客呈现的是一个没有人类暴力存在过的原始景观。“一旦被置于现代官僚国家的固定的和精心管制的边界之内,荒野就失去了其野蛮形象而变得安全:一个更多地引起遐想而不是厌恶或恐惧的地方。”印第安人和早期殖民者纷纷进入博物馆和资料馆,参观者看到的是一个经历了艰难开拓、种族融合、战争和冲突的美利坚民族的形成史。透过这些陈列物和文化档案,美国大众似乎可以心安理得地接受经过某种意识形态过滤的历史,并赞叹美国文明制度的先进性。
从山地人的屏幕形象可以大致看出,20世纪以来的山地人叙事仍然是WASP文化映射下的产物,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宗教使命感、白人至上论等在内的价值观基本未变。我们不禁要问:究竟谁是美国人?他们的价值观如何凝聚了国家认同,建构了国民性?塞缪尔·亨廷顿在21世纪初给出了一个答案:美国的政体、制度、风俗、语言、宗教是根据早期定居者的白人盎格鲁-新教文化建立的,以此为根基形成的“美国信念”(American Creed)是美国认同的核心,也即“美国特性的唯一重大决定因素”。亨廷顿从国民身份入手探讨国民特性,对“定居者”和“移民”进行了区分,认为前者也就是最早登陆美洲的英国殖民者,才是美国社会的真正奠定者,而移民是在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社会形态之后才逐渐融入这个“大熔炉”的。通过使这个定居者社会向西扩展,新教徒在文化、经济、政治等方面影响了现代美国的形塑,反过来,西进运动又强化了“美国信念”的统摄力。
作为一个由盎格鲁-新教定居者社会发展起来的国家,强烈的使命意识使早期美国人自认为肩负着拯救美洲甚至整个人类的责任,是世界的灯塔。从殖民地时期起,“天定命运”论不但为美国在北美大陆形成一个自由与自治的共和国提供了思想基础,而且充当了美国向西扩张、驱逐原住民、压迫非白人的宣传工具。美国的“帝国”追求从一开始就被冠以维护自由主义和共和制度的理想色彩,所谓的“自由帝国”也是基于这样的使命观:美国革命发生在捍卫殖民地自由和平等的背景下,建国精英谴责欧洲帝国主义,声称要建立一个区别于旧大陆专制帝国的民族国家;然而,与此同时,美国又不断使用暴力和战争手段夺取西部土地,赶杀原住民,行帝国之实。
“自由”与“帝国”,这两个看似相悖的理念构成了美国民主政治的底色,渗透在美国的边疆精神中,影响着美国人对拓殖者的想象。即使在成为一个大陆帝国之后,美国仍以自由和民主的名义继续推行全球干预,以非领土扩张的方式(向他国输出商品、资本、文化和科技)获取世界影响力。在美国人的潜意识中,有待征服的边疆意味着在本土之外扩大其国家利益,同时能够成为社会动荡的减震器。这种打着自由和民主的旗号征服他者的帝国逻辑构成了美国边疆叙事的基础,山地人神话本质上是这一文化政治思想的艺术化表达。以山地人为原型,美国已打造出了无数有着相似内核的“探路者”向海洋、海外和外太空探寻“新边疆”并为拯救人类而枉顾自身安危的故事,产生了诸如钢铁侠、蝙蝠侠、太空飞人、美国队长等超级英雄人物。
从国民性的角度看,山地人神话较早地回答了“谁是美国人”以及什么样的文化和制度主导美国社会的问题。山地人脱离了真实的历史环境而被美国作家和学者追捧为“孤独的探路英雄”,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对自我的界定。一方面,山地人形象折射出美国白人男性在性别、种族和文化上的支配地位,相关的小说和电影强调盎格鲁-撒克逊白人男性才是西部的合法主人,是帝国欲望的承载者,也是最理想的美国公民。另一方面,新教文化对个人主义的推崇培养了美国人依靠自我奋斗获得土地、财富与自由的价值观,并支持美国的“文明征伐”,19世纪大陆边疆的扩张、20世纪以“新边疆”为名的各种征服,都可以从中找到依据,这样的个人英雄主义也被视作成功的准则和实现美国梦的途径。
美国的小说家、艺术家及学者以各自不同的维度阐释着山地人,这不仅出于对拓殖时代的回顾,更在于要从国家形成的历程思考美国的未来。与19世纪相比,20世纪以来的山地人叙事显露出一定的反思性,在对老西部的怀旧中发展了保守主义的文化倾向,但大部分作品仍未真正质疑“美国边疆”背后的权力关系,边疆政治中的象征秩序潜藏在历史和神话的深处,并借助大众文艺持续生产关于“西部”和“美国”的知识。作为西部英雄的山地人并非产生于美学的真空,其背后的“美国信念”根植于独立建国和边疆扩张的历史进程,为新教定居者所构建的文化记忆所内化。事实上,“自由帝国”论、特纳“边疆学说”、山地人神话,分别以政治思想、历史阐释和审美演绎三种面相,对美国的国家特性和国民性做出解释,但其内在逻辑都指向以扩张和征伐为手段追求自由民主的“正当性”。
(原文载《外国文学动态研究》2022年第5期,“文化研究”专栏,责任编辑龚璇,由于篇幅有限,省略了原文中的引用信息和脚注。)
责编:袁瓦夏 校对:艾 萌
排版:培 育 终审:时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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