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雷 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早期现代英国文学与美国文学,近期发表的论文有《〈乌道弗之谜〉中的城堡美学》(载《外国文学》2022年第1期)。
内容提要 《弗朗西斯·麦康伯短促的幸福生活》讲述了非洲狩猎过程中发生的一起婚变兼谋杀事件,《老人与海》讲述了老渔民圣地亚哥在加勒比海上与一头大马林鱼殊死搏斗的故事。两者实质上均在隐蔽的层面探讨了一系列与“统治”相关的问题。海明威笔下的硬汉除了勇敢坚毅,另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热爱自然、熟知自然、与自然融为一体。这些看似非政治的品质其实是有政治内涵的。在海明威看来,勇气对于“统治者”固然必不可少,但要真正驯服自然,统治者还需要与自然建立一种情感和道德的纽带。硬汉并非仅仅是以西西弗斯式的行动对抗生之困境的存在主义英雄,他们还是殖民者的原型和帝国扩张的基层动力。
关键词 海明威 统治 自然 帝国主义 非洲 古巴
一、《弗朗西斯·麦康伯短促的幸福生活》:隐蔽的政治维度
《弗朗西斯·麦康伯短促的幸福生活》(“The Short Happy Life of Francis Macomber”,以下简称《幸福生活》)发表于1936年,是海明威自己最满意的一部短篇小说。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对美国大亨夫妇在非洲草原上打猎,两人表面看光鲜亮丽,但他们的婚姻实际上早已危机四伏,尤其是妻子玛戈,一直对丈夫心怀不满;猎狮时丈夫临阵脱逃,差点酿成大祸,幸好英国陪猎威尔逊冷静应对才化险为夷;这件事进一步激化了夫妻矛盾,玛戈不仅抓住一切机会对丈夫冷嘲热讽,当晚甚至偷偷溜进威尔逊的帐篷里过了一夜;丈夫恼羞成怒,第二天打猎时异常勇猛,一扫前日的耻辱,这引起了妻子的警觉和恐慌;正当丈夫因找到自己的男性气概而处于幸福的巅峰时,妻子射来的一颗子弹当场结果了他的性命。
(《弗朗西斯·麦康伯短促的幸福生活》和海明威,图片源自Yandex)
1933年末至次年初,海明威与第二任妻子宝琳前往非洲做了一次狩猎旅行,为期十周。这一经历至少为他后来的两部短篇杰作提供了创作素材:其一为《乞力马扎罗的雪》(The Snows of Kilimanjaro,1936),其二便是这里要讨论的《幸福生活》。在此前的一年多时间里,海明威的个人生活遭遇了一些波澜。首先是创作方面的挫折,新出版的《午后之死》(Death in The Afternoon,1932)获评不高,这让他怀疑自己已陷入题材枯竭,焦虑不已。或许与此不无关系,他和友人之妻简·梅森的交往此时也突破了正常友谊的界限。这段婚外情持续时间不长,1933 年便因简的车祸及此后一些“精神异常”行为而终结,但它对海明威和宝琳的关系还是造成了相当的损害。在这种情况下,一次长途旅行成了夫妻双方都迫切需要的疗伤手段。海明威是带着婚姻关系中的困扰开始他的非洲之旅的。从后来的发展看,这片阴云在接下来的几年中还将继续笼罩他的生活。作为一位忠实于生活的作家,这一困扰自然也体现在此次旅行派生的两个短篇小说中。
(《乞力马扎罗的雪》和《午后之死》,图片源自Yandex)
不过,《幸福生活》的主题并不仅限于婚姻和两性关系。在肯尼迪图书馆收藏的海明威遗稿中,有一张手写的稿纸上罗列着作家为《幸福生活》草拟的十几个标题。这些标题大多包含“婚姻”二字,但也有几个醒目的例外,最独特的一个是“统治阶级(Ruling Classes)”。海明威常被看作是一个“非政治性(apolitical)的作家”,甚至“很可能是他那代作家中最不关心政治的一个”,然而他在这里却显示出对政治最核心的问题“统治”的浓厚兴趣。“统治阶级”指的是谁?小说主人公麦康伯是个非常有钱的人,他娶著名美女为妻,精通一切绅士的运动,他与妻子的动向是时尚专栏津津乐道的话题,从这些情况看,麦康伯无疑属于美国的统治精英。另一方面,英国是肯尼亚的宗主国,尽管威尔逊受雇于麦康伯,经济地位低于后者,但在非洲这块英国人经营了半个多世纪的地盘上,他无疑也可算作统治阶级的一员。威尔逊的原型是陪同海明威夫妇在非洲打猎的英国人菲利普·珀西瓦尔。珀西瓦尔很早就以陪猎为业,在此行拥有一份颇为显赫的履历。在海明威之前,他接待过的最出名的主顾是另一个美国人西奥多·罗斯福。罗斯福于1909年初卸下总统之职,两个月后即在史密森学会的赞助下,携次子柯米特及一众朋友远赴非洲打猎,珀西瓦尔全程参与了这次声势浩大的“考察”活动,当时他才二十出头。
打猎,尤其是猎杀猛兽,历来是权力和统治地位的象征;在殖民时期的非洲,它又变成一种标志白人殖民者权力和统治地位的半仪式性活动。据统计,罗斯福父子在非洲总共射杀了17头狮子、3只美洲豹、7只猎豹、9只鬣狗、11头大象、10头水牛、11头黑犀牛和9头白犀牛,其他小型动物更是数以万计。罗斯福在国际政治上素以奉行强硬的干涉主义和帝国主义路线闻名。透过这层滤镜看,他在非洲令人咋舌的“壮举”实可谓其对外扩张政策的一种象征性延续。全球霸权从英国人手中向美国人移交,是二战结束前的半个多世纪里世界舞台上发生的重大变化。在日常生活层面,这种趋势的表征之一便是美国人罗斯福和海明威成了非洲草原上狩猎活动的主角,而英国人珀西瓦尔则降格为他们雇请的陪伴。不过,一国软实力的衰退总是远远滞后于硬实力的。尽管主从关系已经易位,但要像英国人那样成为非洲大陆的主宰,美国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幸福生活》中麦康伯面对非洲的一切,包括环境、动物和人,他处处茫然不知所措,而在所有这些方面,威尔逊都是名副其实的内行。麦康伯的焦虑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此。麦康伯既是雇主,又是学生;他向威尔逊学习打猎,实际上也是学习成为非洲乃至世界统治者的技艺。
二、“统治者”和他的学徒
麦康伯的好学劲头从小说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当时,他正因自己在猎狮过程中出了大丑而沮丧不已,但即便情绪如此低落,他也没忘记要在行为举止上处处向威尔逊看齐。午餐他原想点一份软饮料,看到威尔逊要了烈性的鸡尾酒,玛戈也跟着要了鸡尾酒,他马上也改了口。侍候他们用餐的土著仆役忙前忙后,他想赏几个钱,就问威尔逊给多少合适,后者说一镑足矣,并告诫麦康伯不要过于慷慨,以免“惯坏了他们”。作为初来乍到的美国人,麦康伯对待仆役的方式仍有不少美式平等主义的残余,比如,他回到营地,仆役们纷纷祝贺他打猎成功,作为回礼,他也“同这些人一一握手”。若说这个人物身上有什么可爱之处,这无疑可算其中之一,但对于树立主子的权威,这却不能不说是一个减分的因素。与他相比,威尔逊则要严厉得多,他在谈话间不经意提到有时候会鞭打手下人,这让麦康伯颇为吃惊,但他立刻又认同这一做法的合理性。当然,比严厉更加有效的立威方式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在土著面前表露出胆怯,用威尔逊的话来说,“在非洲,没有一个白种男人会逃跑的”,而这也恰恰是麦康伯犯了大忌的地方。受伤的狮子一从草丛里扑出,他就丢下伙伴逃之夭夭——“我像一只兔子似的跑了”。看到这一幕,他的几个土著助手当即投来鄙夷的目光。等这件事在营地传开,原本恭顺的仆役也开始怠慢起他来。这些人对鞭打他们的威尔逊服服帖帖,却不会因为麦康伯给小费慷慨或不摆架子就买他的账。深谙驭人之术的马基雅维利认为君主与其选择被爱戴还不如选择被害怕,讲的就是这个道理。麦康伯的露怯让他对一切失去了控制。
不过,勇气对于树立权威固然至关重要,却远不是牢固统治的充分条件。海明威终其一生都在塑造一个个硬汉形象,这很容易让人把他的哲学归结为对勇气的强调,但这实际上是一个非常片面的理解。麦康伯认为自己败在怯懦,同样也是出于这种谬见。他把威尔逊当作模仿对象,但他没有意识到,威尔逊之于仆役的权威之所以坚固有效,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他与周围的人和事物建立起了一种强大的情感和道德纽带。这一纽带与勇气互为补充,甚至为勇气提供了一种支撑和一个具体明确的操作空间。倘若没有它作为支撑、指引和限定,勇气很可能只是一种匹夫之勇。事实上,麦康伯在小说末尾的失败也与他误把匹夫之勇当作真正的成熟不无关系。
猎狮是小说中最早发生的事件。狮子被麦康伯击伤后逃进草丛不见了踪影,这让猎手们反而面临着比此前更大的危险。麦康伯的第一反应是烧草,但草太青,火怕点不着。他又建议派土著赶兽人(beaters)前往探察,但威尔逊不同意这样做:“这有点像叫人去送命。你瞧,咱们明知道这头狮子是受了伤的。你可以去撵一头没受伤的狮子,……可是一头受了伤的狮子会扑上来。你看不到它,除非走到它身边。……你不能派手下人去冒这种险,准有人会被抓烂的。”麦康伯又想让土著扛枪者(gun-bearers)先上,威尔逊基于同样理由再次反对。麦康伯最后索性提议撂下手,任由狮子自生自灭,但威尔逊还是不同意,认为这样既不人道,又有可能让不知情的过路人遭殃。显然,土著的死活是不在麦康伯考虑范围之内的,他对动物的痛苦以及环境的破坏(烧草)也毫不在意,他心中所想只是自己的安全。或许有人会说,麦康伯之所以如此失态,是因为他被狮子吓破了胆,然而胆怯并不必然导致自私自利和自我中心主义。一个人可以很害怕,却不忘他所负有的道德和情感义务,有时候,他的义务感甚至会反过来帮助他克服心中的恐惧。小说中提到一句索马里谚语,一个勇敢的人会被狮子吓三次:第一次是在看到它的脚印时,第二次是在听到它吼叫时,第三次是在直接面对它时。勇士都会害怕,麦康伯有何理由幸免?威尔逊和土著仆役虽是打猎老手,但面对狮子,他们同样感到恐惧。和海明威笔下其他硬汉一样,威尔逊的勇敢从来都不高调张扬,而是静静地隐藏在各种各样的“应当”和“必须”之中。基于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他给自己制定了一套不成文的行事规则,根据这套规则,他对雇主、仆役、狮子、草原都负有一定的职责和义务,这一系列义务迫使他只能在极其有限的范围内行动,一旦行动方案锁定,他就必须义无反顾地实施。比如,在眼前这种危险的情况下,他的选择只有两个:要么把麦康伯留在安全地带,他自己和仆役前去了结此事;要么——如果麦康伯执意同往的话——他走在头里,仆役紧随,麦康伯靠边跟在威尔逊之后,四人互相撑腰。不管哪种方案,威尔逊都要面临最大的危险,他并非不害怕,只是职责让他必须克服自己的恐惧。当四个人以这种阵势靠近草丛时,狮子果然发动突袭,麦康伯见状拔腿就跑,幸好威尔逊果断射击打死了狮子。麦康伯直到危险解除才回到队伍中,但他此时已颜面扫尽,“两个黑人和一个白人轻蔑地回头看他,他知道狮子死了,他向威尔逊走去,他那大高个儿好像也是对他的一种赤裸裸的谴责”。他雇佣的团队瞧不起他,并非因为他害怕,而是因为他在紧要关头不顾别人,只顾自己。
麦康伯回到营地时与欢迎他的土著一一握手,这一举止透出他身上美式平等主义的一点点余温。托克维尔认为美式平等主义是美国社会最突出的一个特点,但美式平等主义的基础是美国相对于欧洲而言较为平等的社会状况。平等意味着没有人是其他人的主子或奴仆,所有人都是相互独立的个体。原子化个体遵循自我中心主义原则立身行事,而自我中心主义即凡事以自利为先。麦康伯在关键时刻丝毫不替他人着想,在平常的交往中又对手下人以礼相待,这两种看似矛盾的行为背后,起指导作用的都是在美国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的个人主义-平等主义精神。也就是说,麦康伯的失败并不仅仅是他自己的失败,它还反映出美国方式在非洲的某种“水土不服”。与麦康伯不同,威尔逊来自等级森严的英国,对他来说,与土著建立一种封建式的主奴关系是件再自然不过的事。主奴关系有它苛酷的一面,但也有它温情甚至不失高贵的另一面——“绅士”(gentleman)的词根“gentle”一词在英语中既指“温柔”又指“高贵”。威尔逊在危险关头走在仆从们的前面,这一点不仅补偿了后者平时所受的鞭笞,也抵消了麦康伯给他们的所有小恩小惠。同海明威笔下其他准则英雄一样,威尔逊也有一套覆盖生活方方面面的准则来指导他的行为。与强调权利的个人主义话语不同,这套准则的一个特点是它特别强调对他人、对动植物乃至对非洲大地上一切事物的责任和义务。强调义务看似是主体给自己增添了限制,然而,由于承担义务的一方实际上是殖民者,这套话语客观上起到的效果却是将土著的被统治地位永久固化并给英国人对非洲的宗主权披上了一层道德的外衣。所谓“贵人的行为理应高尚(noblesse oblige)”,通过承担责任,威尔逊摇身一变,成了非洲的贵人。贵人当然不止他一个。由于道德像自然律一样具有普适性,道德也像自然律一样让人感到不得不服从,只要把统治权转化成一套道德义务,由外人强加的统治现实也就变得像自然律一样天经地义、不可违抗。
除此之外,威尔逊这套准则的自然性还体现在它与当地人性、物性(the nature of things)的贴近与契合上,它仿佛不是由外来者强加,而是从当地的土壤中自然生长出来的。威尔逊精通斯瓦西里语,熟谙土著人内部的社会等级关系,也充分了解他们的性情与好恶(比如,知道他们宁可接受体罚也不愿报酬被扣减)。威尔逊还熟知草原上各种动物的习性以及出没规律,他能从狮子的吼声精确判断出它们的远近,他能预测狮子和野牛受伤后会有怎样的行为,他甚至能感受到狮子垂死时的勇气、尊严和复仇意志:
麦康伯并不知道,那头狮子在发动突然袭击前有什么感觉;也不知道,它在袭击的时候,一颗初速每小时两百英里的505子弹以难以置信的猛击打在它的嘴上,它有什么感觉;也不知道,后来,它挨了第二下非常厉害的打击,后半身已经被打坏,还向那个发出砰砰的爆炸声、把它毁了的东西爬去,那到底是一种什么力量在支撑它这么做。威尔逊对这些倒是知道一点儿的,但他只用了一句话来表达:“这是只最棒的狮子(a damned fine lion)。”
“合乎自然”赋予统治以合法性。通过对当地人性和物性的深入了解,威尔逊成功地让自己变成了当地环境的一个自然组成部分,而这又让他的控制变得像自然一样不易被察觉。在其鼎盛时期,英国的殖民地遍布世界各地,与其庞大规模相匹配的是其“惊人的多样性”:
它们几乎展现了人类社会的每一种多样性,……沙漠居民和游牧民,山区居民和部落,矿工、森林居民和渔民团体,被禁锢于水稻栽培的桎梏中的农民和在温带的自治领的自耕农,奴隶主和奴隶,种植园经济中的工人和雇主,工业社会里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所有这些或者更复杂的多样性都能在这个包括了世界许多最大城市以及一些穷乡僻壤的帝国中体现出来。
英帝国之所以具有这种多样性,是因为殖民者因地制宜地建立了各种不同的治理模式。他们不是将一套固定的普适原则强加于各个不同的地方,而是适应当地的环境,将自己植入到当地的土壤中,变成当地自然的一部分。把自己和非洲自然融为一体的威尔逊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英帝国成功统治的一个缩影。
《幸福生活》发表前一年,20世纪上半叶英帝国最富传奇性的人物之一托·爱·劳伦斯因车祸去世。有论者认为,《丧钟为谁而鸣》中的罗伯特·乔丹身上明显带有他的印痕。劳伦斯精通阿拉伯语,熟悉阿拉伯人的文化习俗,了解当地各部族间复杂的历史纠葛与现实利益关系,又经常以身着阿拉伯服装的形象示人。我们或许可以做进一步推测,劳伦斯与当地融为一体的能力以及他操控当地各部族的技巧也启发了海明威关于帝国统治方式的思考。
(《丧钟为谁而鸣》,图片源自Yandex)
三、自然与女性
麦康伯在猎狮时表现得像个懦夫,这让他感到对一切都失去了控制,其中当然也包括对妻子玛戈的控制。事后,威尔逊劝他想开点,因为第一次碰到狮子,谁都难保不会慌神,但麦康伯依然忧心忡忡,他告诉威尔逊:“我怕我得为这件事忍受到咽气的那一天了。”稍后他更直截了当地说:“让你妻子看到你干出这样的事来,可不怎么愉快。”非洲人是白人统治的对象,麦康伯担心在他们面前失去威严,这还情有可原,但如果他对自己的妻子也抱有同样的顾忌,那只能说明,他们的夫妻关系也已经蜕变成了一场赤裸裸的统治权争夺战。既然是争夺战,那它肯定不是单方面的争斗;也就是说,不仅仅是麦康伯一心想控制玛戈,玛戈也一心想控制麦康伯。威尔逊在一旁观察这两个人,玛戈的控制能力和控制意志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她狠心得要命(damn cruel),但她们全都狠心,她们控制(govern)一切,那还用说;要控制嘛,人有时候就不得不狠心。”威尔逊多次用“damned”一词来形容玛戈,这个词除了表达谴责和畏惧,它在威尔逊嘴里还带有着迷和钦佩的涵义。威尔逊对狮子的最高礼赞是“damned fine lion”。从用词推测,狮子和玛戈在他的心目中似乎占有相似的地位。威尔逊对女人和对狮子、对非洲一样经验丰富;在他看来,玛戈是美国女人的典型代表:“她们是世界上最冷酷的、最狠心、最掠夺成性和最迷人的;她们变得冷酷以后,她们的男人就得软下来,要不然,就会精神崩溃。”威尔逊在此反复把残忍与迷人这两种品性联系在一起,颇值得注意,海明威在其后期小说《老人与海》(The Old Man and the Sea,1952)中也赋予大海以类似的特征:
他[即小说主人公圣地亚哥]每次提到海洋时,总是用阴性词la mar ,这是西班牙语中人们对海洋抱着好感时对她的称呼。有时候,对海洋抱着好感的人也说她坏话,不过说起来总是拿她当女性看待的。有些年轻的渔夫……用阳性词el mar称呼海洋。他们拿海洋当作一个竞争者,……甚至当作一个敌人。可是这老人总是拿海洋当作女性。她有时给人恩惠,有时又不愿给。如果她干出任性或狠心的事来,那是因为她由不得自己。月亮对她起着影响,如同对一个女人那样。
“女性同自然之间存在着某种天然的联系”,女性生态主义的这一观察显然可以在海明威这里找到有力的佐证。在《老人与海》中,海明威把自然(大海)比作一位女性,在《幸福生活》中,他则将女性表现为自然的一个同盟者,两者具有相似的性格特征。在后一作品的特定语境下,麦康伯其实是在两条战线上与自然搏斗着:在第一条战线上,自然是非洲的人、动物和环境;在第二条战线上,自然则体现为他的妻子,桀骜不驯、冷酷无情的玛戈。搏斗意味着把对方“当作一个竞争者,甚至当作一个敌人”,换言之,麦康伯是以《老人与海》中圣地亚哥所蔑视的那些“年轻渔夫”对待大海的方式对待非洲和玛戈的——玛戈虽是他的妻子,但在他眼里,却与一个用阳性词指称的男性对手无异。前面提到,麦康伯的自我中心主义妨碍他与非洲建立起一种牢固的情感和道德纽带。自我中心主义也是他与妻子形成畸形关系的文化根源。自我中心主义不仅塑造了美国的男人,也塑造了美国的女人。男男女女在美国社会中都是原子化的平等独立个体,以追求个人权利的最大化为目标。当个体间保持一定距离时,他们或许还能相安无事,一旦婚姻关系将两人拉近,对个体权利的侵犯以及由此引发的反制就变得在所难免了。麦康伯因在猎狮时表现怯懦而被玛戈鄙视,这一事件改变了夫妻之间的力量平衡,玛戈当晚即对威尔逊投怀送抱,而这又引发了麦康伯的愤怒——“对他的整个人格的否定至此被推到了一个极致,以至于他的自我毁灭性的绝望转化为一种狂暴的侵略性快感”,其结果是第二天猎野牛时他神勇无匹,在威尔逊看来,他仿佛突然之间通过了成人礼:
这家伙可能害怕了一辈子。……但是现在都过去了。刚才是没有时间去害怕野牛。就是这样,再加上还在发火。开车追逐也起了作用。汽车消除了紧张的气氛。他现在变成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了。战争中也经常有这样的情形。这比丧失童贞变化更大。害怕一下子消失了,像动手术割除了。别的东西长出来,代替了它。这是男人必须要有的东西。有了这东西,他就变成了一个男人。女人也明白这一点。
这一切玛戈当然看在眼里,她深知这将彻底改变夫妻间的力量对比,而她自己将永久失去主导地位。作为麦康伯的竞争对手,这一前景令她感到恐惧,在恐惧中她不禁与被猎杀的非洲动物产生了共情,换言之,两种自然在此合二为一了。她对麦康伯和威尔逊说:“你们只是坐着汽车去撵了几条走投无路的野兽,说起话来却好像英雄好汉似的。”整个小说中最富正义性的一句话就这样从素来被认为是海明威笔下最邪恶的女人玛戈嘴里脱口说出,此话一针见血地点破了白人殖民的实质:它不外乎就是依靠先进技术文明占据、统治并奴役落后的地区,就像猎手们依靠全副武装来对付只有牙、爪、角作为武器的野生动物一样。女性与自然间天然的同盟关系让玛戈比其他人都更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玛戈不仅看到了这一点,她还用一颗子弹替冤死的动物们报了仇,子弹既击碎了麦康伯在婚姻关系中即将获得的主导权以及由此而来的“幸福感”,也在象征意义上颠覆了美国人刚刚获得的对非洲的控制。许多评论家认为麦康伯在死前短暂地达到了威尔逊以及其他海明威式“硬汉”的高度,然而他被玛戈打死恰恰象征着他没有能够征服“自然”。海明威在给小说草拟的标题中还有一个叫“短暂的统治(Brief Mastery)”,指的很可能便是被玛戈打断的双重统治。
尽管威尔逊也在玛戈谴责的范围内,但和麦康伯相比,威尔逊的统治无疑要更为持久一些。他不仅早已和非洲的自然融为一体,还在短短几天里与玛戈达成了一种情感上的默契。他当然了解玛戈的危险性——射向麦康伯的子弹只要稍微偏一点,丢掉性命的就会是他自己。但这个女人虽说危险,却也在头一晚出人意料地让他尝了一个甜头——从这一点看,她确实像圣地亚哥心目中的海洋一样,有时给人恩惠,有时收回恩惠,有时还干出狠心任性的事来。相比于海明威笔下的男主人公,玛戈或许更具备“雌雄同体(androgynous)”的特点:当她被当作竞争者对待,她就变成了一个男人,而当她被当作女性体贴,她又变回一个女人。威尔逊显然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她作为女性的情感需求。小说最后,玛戈把逃过警方调查的希望全都寄托在威尔逊的证词上,就此而言,威尔逊可以说变成了玛戈所代表的第二自然的主人。当然,也可以反过来理解:威尔逊受到了玛戈的控制,因为玛戈似乎料定威尔逊会帮她逃脱惩罚,而威尔逊似乎也心甘情愿这么做。无论是哪种情况,威尔逊与玛戈互相吸引,在象征层面都意味着玛戈与自然的同一性以及威尔逊与自然的亲和性。麦康伯以为只需勇气就能征服自然,但他与威尔逊的成败殊途显示,除了力量,同情心和责任感同样必不可少。通过与自然建立起一种情感和道德纽带、进而把自己变成自然的一部分,威尔逊对自然取得了一种不张扬但更稳固的支配地位。
四、“硬汉”作为征服者
统治,包括殖民统治,归根到底就是人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周围的自然之上。威尔逊是一个成功的殖民者,同时也是海明威塑造的众多硬汉形象之一。这是一个有意味的暗示:海明威的硬汉并非与政治无关的、以西西弗斯式行动对抗生存之荒谬的存在主义英雄,而是殖民者的原型和帝国扩张的基层动力。海明威塑造得最成功的硬汉是《老人与海》中的圣地亚哥,这条硬汉与征服、统治之间也有昭然若揭的关系。
成功的统治者应该是与他的统治对象联结为一体的,圣地亚哥与大海的一体性在小说一开头对他外貌的描写中就得到了着意的强调:
老人消瘦憔悴,脖颈上皱纹很深。腮帮上有些褐斑,从脸的两侧一直蔓延下去,那是太阳在热带海面上的反射造成的良性皮肤病变。他的双手常用绳索拉大鱼,留下了勒得很深的伤疤。但这些伤疤中没有一块是新的。它们像无鱼可打的沙漠中被侵蚀的地方一般古老。他身上的一切都显得古老,除了那双眼睛,它们象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
正如长年在非洲草原上狩猎让威尔逊的皮肤变得棕红,这样一副外貌也是老人长年在海上劳作谋生的结果。圣地亚哥对海洋就像威尔逊对非洲一样了如指掌。他知晓海上各种鱼类、龟类和鸟类的习性,他能从海面的浮游生物判断出水深及鱼群活动的情况,他能根据云块的形态和风向预测天气变化,他还了解各个季节的海流运行规律。不仅如此,长年的海上生活还培养出他对一切海洋生物的深厚情感。对这一点,作者反复强调,不厌其烦,比如:“他非常喜爱飞鱼,因为它们是他在海洋上的主要朋友。”又如:“他喜欢绿色的海龟和玳瑁,它们形态优美,游水迅速,价值很高,他还对那又大又笨的蠵龟抱着善意的轻蔑。”又如:“‘它们(海豚)都是好样的,’他说,‘它们嬉耍,打闹,相亲相爱。它们是我们的兄弟,就像飞鱼一样’。”再如:“‘乐意的话就住在我家吧,鸟儿,’他说,‘很抱歉,我不能趁眼下刮起小风的当儿,扯起帆来把你带回去。我这儿正好有个朋友’。”有时候,老人的情感甚至延伸到无生命的事物上:
第一批星星露面了。他不知道猎户座左脚那颗星的名字,但是看到了它,就知道其他星星不久都要露面,他又有这些遥远的朋友来作伴了。
我脑筋够清醒的,他想。太清醒啦。我跟星星一样清醒,它们是我的兄弟。
不管怎么样,风总是我们的朋友。
老人如此熟悉大海,对海上的一切抱有如此深挚的情谊,但他并不是自然之友或环保主义者,他与海上这些兄弟之间还有一重充满暴力的关系。正如威尔逊赞叹被他猎杀的动物是“最棒的狮子”或“顶呱呱的野牛”,老人一方面对大马林鱼称兄道弟、与它感同身受,另一方面却在给他的兄弟预备死亡的命运:“鱼啊,”他说,“我爱你,非常尊敬你。不过今天无论如何要把你杀死”。而且,他不光要杀死大马林鱼这个顶呱呱的好兄弟,如果确有必要,他还会去杀死其他更遥远的朋友:
“这条鱼也是我的朋友,”他说出声来。“我从没看见或听说过这样的鱼。不过我必须把它弄死。我很高兴,我们不必去弄死那些星星。”想想看,如果人必须每天去弄死月亮,那该多糟,他想。月亮会逃走的。不过想想看,如果人必须每天去弄死太阳,那又怎么样?我们总算生来是幸运的,他想。我不懂这些事儿,可是我们不必去弄死太阳或月亮或星星,这是好事。在海上过日子,弄死我们自己真正的兄弟,已经够我们受的了。
这段话虽然半带调侃和自嘲,但弄死太阳、月亮、星星这样狂妄到离奇地步的念头出现在他的脑海中,这本身就说明了他心底里对自然的真实态度。从表面上看,他与自然中的一切都是兄弟和朋友关系,但在意识深处,他把自己设定为握有生杀大权的支配者和统治者。英国作家劳伦斯在经典美国文学作品中发现美国意识有一种独特的双重性,他的观察无疑也适用于圣地亚哥:
美国人表面的意识是如此美好平和(fair and smooth-spoken),可他们的潜意识却如魔鬼一般(devilish)。毁灭!毁灭!毁灭!他们的深层意识在这般低吟。爱、创造!爱、创造!他们的表层意识却在这般高唱。这个世界只听到“爱、创造”,却拒绝倾听底下毁灭的嗡嗡声,直到有一天它非得听到这声音不可。
当然,圣地亚哥自己肯定会否认他有意平白无故地毁灭任何东西。事实上,小说中他多次强调他是为了谋生才不得不“弄死自己真正的兄弟”,比如他说,“也许杀死这条鱼是一桩罪过。我看该是罪过,尽管我是为了养活自己并且给许多人吃用才这样干的”,“这条鱼足可以供养一个人整整一冬”。但若只为谋生,他根本没有必要孤身一人在装备不足的情况下跑到谁也没有到过的大海深处去捕鱼。小说末尾老人再次见到男孩,他问男孩在过去的三天里打了多少鱼,男孩回答:“头一天一条,第二天一条,第三天两条。”一个小孩都能在近港湾处有所收获,圣地亚哥却偏偏要舍近求远。男孩的父母从一开始就不让他跟圣地亚哥出海,正是因为他们感觉到老人的特立独行于谋生不利。前面提到,老人瞧不起那些把大海看作竞争对手、称大海为“el mar”的年轻渔夫,但这些人恰恰是最擅长靠海吃海的一批人:他们拿浮标当作钓索上的浮子,并用卖鲨鱼肝得到的钱置备了汽艇,从而大大提高了在海上谋生的效率。老人鄙视他们,恰恰是对单纯谋生和牟利的鄙视。他在杀死大马林鱼后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是个疲乏的老头儿。可是我杀死了这条鱼,它是我的兄弟。现在我得去干奴隶的活儿了。”这里所谓“奴隶活儿(slave work)”指的是把鱼运回海港并卖出个好价钱。显然,圣迪亚戈把渔夫的工作分为两个部分:与猎物搏斗并把它杀死是“主人(master)”的事,把死鱼运回去卖钱则是奴隶干的低贱活儿。圣地亚哥没有奴隶可以使唤,因此不得不身兼二职,但毫无疑问,他心里真正在乎的只有他作为主人完成的那部分工作。主人的工作即“统治(mastery)”,圣地亚哥统治的对象是以大海为代表的整个自然。
不过,圣地亚哥虽没有奴隶可以使唤,但他还有自己的身体。与大马林鱼三天两夜的搏斗让他筋疲力尽,越到后来,他的身体越难以自控,于是在小说的后半部,我们越来越经常地听到他对自己的身体——尤其是抽筋的手、眩晕的头、颤抖的腿——发号施令:
我恨抽筋,他想。这是身体的背叛行为。由于食物中毒而腹泻或者呕吐,是在别人面前丢脸。但是抽筋,……是丢自己的脸,尤其是一个人独自待着的时候。
“我没抽筋,”他说。“它马上就会冒出水来,我熬得住。你非熬下去不可。连提也别再提了吧。”
拉呀,手啊,他想。站稳了,腿。为了我熬下去吧,头。为了我熬下去吧。你从没晕倒过。
向身体各部分发号施令的是他的意志。确切地说,只有意志才称得上一个人真正的主人。老人的意志异常强大,强大到甚至激起他自己的好胜心、跃跃欲试想挑战自己的地步:“但愿我就是这条鱼,他想,使出它所有的力量,而要对付的仅仅是我的意志和我的智慧。”当然,控制自己的目的最终还是为了控制猎物:“然而它[抽筋的左手]就会复原的,他想。它当然会复原,来帮助我的右手。有三样东西是兄弟:那条鱼和我的两只手。这手一定会复原的。”老人在平和的时候称自己与海上的一切都是朋友和兄弟,但在与大马林鱼的搏斗进行到最关键的时刻,上面这句话却暴露出他的身体和鱼都是他意志的奴隶,它们只是在全都受控于他的意志这一点上才称得上是一对好兄弟。
把圣地亚哥看作自然的统治者,这也有助于我们理解小说中主线之外的一个次要情节。关于老人过去的经历,小说总体上甚少提及,但作者却花了近两页的篇幅讲了圣地亚哥年轻时在哈瓦那一家酒馆里和一个黑人大个子比手劲并战胜对手的故事。这场扳手腕比赛最惊人的地方是它持续了整整一天一夜,最后熬得观众和裁判都因疲劳不堪而离场。然而对于读者来说,这段插曲更值得注意的地方却是对手的黑人身份。为什么圣地亚哥的对手不是一个白人而是一个黑人?假定海明威在此细节上并非随意为之的话,那么,一个合理的解释是,黑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而白人不是。批评家菲德勒指出,在美国文学中,皮肤较深的种族对于白人来说象征着“自然本身,也就是浪漫主义的自然——荒野,反文明,反文化”,圣地亚哥战胜黑人因而也意味着对自然的征服。威尔逊说,“在非洲,没有一个白种男人会逃跑”,面对黑大个,圣地亚哥同样也没有认输或求和的选项。威尔逊赞美被他猎杀的狮子是只“最棒的狮子”,圣地亚哥同样也赞美被他击败的黑大个儿是个“好样的黑人,了不起的运动员”。除了动物、植物和物质环境,自然还包括它养育的土著人群。缺少对后者的征服,对自然的征服就不完整。小说中,圣地亚哥一直独自面对无人的大海,战胜黑大个儿的叙事补齐了他对自然的征服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五、海明威的虚构与真实
早在去非洲狩猎之前,酷爱冒险运动的海明威就已经被哈瓦那的湾流(Gulf Stream)所吸引。为了实现在那里捕大鱼的梦想,他先是在距离古巴不远的佛罗里达基韦斯特购买了房产,后来又移居哈瓦那,在那里一直生活到50年代末古巴爆发卡斯特罗领导的革命。他的《老人与海》便创作于这一时期。
(《老人与海》,图片源自Yandex)
革命前的古巴是个贫富悬殊的社会。一方面,有大量美国人——其中不乏海明威这样的名流——聚居的哈瓦那“霓虹璀璨,繁华的大街上车流滚滚,在世界上最大的夜总会里最美丽的舞女随着莱奥库纳的音乐翩翩起舞”,但另一方面,多数古巴人依旧过着极其困苦的生活:“每十个农业工人中只有一人能喝上牛奶,不到4%能吃到肉”;“1958年,古巴登记的妓女比矿工还要多,全国失业和半失业人口达到一百五十万人”。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当然是该国畸形的经济。古巴原是西班牙的殖民地。19世纪末,古巴国内争取独立的斗争如火如荼,美国趁此机会对西班牙宣战并获胜,从此成为古巴的实际控制者。古巴落入美国的全方位控制,随即变成了一个专向后者提供蔗糖和矿产的原材料工厂。蔗糖让美国资本发了财,但这种单一经济既无法让古巴人充分就业,又使其他产业全面凋敝。更糟糕的是,为了扩种甘蔗,古巴的许多森林被破坏,大规模的甘蔗种植还消耗着土地的肥力。这个国家不仅失去了产业的多样性,连生态的多样性也受到了严重威胁。《老人与海》借圣地亚哥之眼向读者展示千姿百态的海洋生命,但支撑海明威在哈瓦那舒适生活的那个经济体系却在读者看不到的地方破坏着古巴的自然环境。
美国出兵古巴发生在威廉·麦金利的第一个总统任期内,西奥多·罗斯福时任海军副部长。战争爆发后,他辞去副部长之职,亲自组建了一支号称“莽骑兵(Rough Riders)”的志愿骑兵旅参加战斗。该旅战绩卓著,为美国取得最后胜利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也为罗斯福个人赢得了巨大的荣誉。美国获得在古巴的全方位主导,罗斯福功不可没。但反过来说,古巴陷入前述困境,罗斯福也是罪魁祸首之一。
(西奥多·罗斯福,图片源自Yandex)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对古巴的经济-生态灾难负有道德责任的罗斯福,本人却是一个坚定的环保主义者。在他的总统任期内,美国许多区域被划定为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其数量超过此前历任总统所划定的保护区的总和。他不仅在美国倡导环境保护,卸任后又积极支持英国殖民当局在非洲开展环保事业。他酷爱打猎,但反对滥杀野生动物。他主张在非洲设立野生动物保护区,因此可谓非洲一切野生动物的好朋友——正如圣地亚哥是一切海洋生物的好朋友一样。当然,“适度”的狩猎是不可或缺的;在他看来,这是培养男性气概和尚武精神的最佳手段,而“完全禁止猎杀则是心智软弱(softness of head)的表现”。尚武精神养育出罗斯福这样卓越的斗士,卓越的斗士帮助美国夺取了古巴,然而,古巴的自然环境却至少是间接地毁在了热爱自然的斗士的手中。
《老人与海》的主人公与美西战争中的关键一役“圣地亚哥大捷”同名,这也许并非巧合。有评论家指出,在圣地亚哥表面的“仁慈”下,其实暗藏着一种扩张性的“资本主义意识(capitalistic consciousness)”:“他掠夺大自然的恩赐,和其他渔夫一样,无视自己对自然负有的受托者和保护人的义务。”平心而论,这一指控并非十分公允,因为物质利益在圣地亚哥那里从来都不占优先地位,他属于海明威笔下那种“无所得的胜者”,这类人只关心胜利,而把利得看作奴隶们操心的事。就此而言,圣地亚哥甚至可以说是资本主义社会里一个最不具有资本主义意识的人。然而,他这种为胜利不惜一切代价、纯粹为了胜利而追求胜利的人只可能产生于一个“赢家通吃”的扩张性资本主义社会,并且只可能在这样一个社会中被视为文化英雄。在此意义上,我们又可以说,他自己虽不求利,却通过对自然的征服,给社会中占多数的贪欲自利之人打开了更大的逐利空间,因此对自然的被掠夺反而负有更大的责任。《老人与海》接近尾声处的一段话似乎也倾向于这种观点,它或许反映出身居哈瓦那、坐享罗斯福遗泽的海明威对周围社会种种矛盾现象的思考,或许也可以为海明威同情和支持古巴革命的立场做一个注脚:“你不光是为了养活自己、把鱼卖了买食品才杀死它的,圣地亚哥想。你杀死它是为了自尊心,因为你是个渔夫。它活着的时候你爱它,它死了你还是爱它。如果你爱它,杀死它就不是罪过。也许是更大的罪过吧?”
(原文载《外国文学动态研究》2022年第6期,“重读”专栏,责任编辑萧莎,由于篇幅有限,省略了原文中的引用信息和脚注。)
责编:袁瓦夏 校对:艾 萌
排版:培 育 终审:文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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