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亮,博士,苏州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英语文学和西方文论。近期发表的论文有《追寻“批评”的意义——评〈20世纪非裔美国文学批评研究〉》(载《外国文学研究》2023年第5期)。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美国族裔文学中的文化共同体思想研究”(21&ZD282)的阶段性成果。
内容提要 伊什梅尔·里德的小说《逃往加拿大》综合运用戏仿和讽喻等手法挑战传统奴隶叙事,体现了作家的典型创作风格和理念。然而,小说中的核心事件——逃往加拿大——却没有受到足够的学术关注。本文聚焦小说中的美加跨国叙事,重读《逃往加拿大》,尝试揭示小说深层的文化政治内涵:首先分析小说主人公瑞温出逃加拿大的主线,将其置于美国历史和文学史上的逃奴群像中加以讨论,还原19世纪由奴隶制引发的北美黑人跨国流通状况;其次把《逃往加拿大》中的跨国叙事置于跨国文学研究中加以审视,揭示加拿大在跨大西洋研究和非裔美国文学文化跨国文学研究中的缺席;最后结合小说文本内外的材料,分析缺席背后的原因,指出这种缺席反映了美加两国的历史关系和势位差,揭橥跨国文学研究中的地缘政治和国家意识。
关键词 伊什梅尔·里德 《逃往加拿大》 非裔美国文学 美加跨国叙事
伊什梅尔·里德(Ishmael Reed,1938—)是风格最为独特的非裔美国作家之一。有论者认为他的创作(尤其是其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小说)挑战了由拉尔夫·埃里森(1914—1994)《看不见的人》(1952)所确立的现实和严肃的非裔美国小说叙事基调,将超现实主义以及夸张尖锐的喜剧和讽喻推向前台。这一特点让里德既广受关注,也饱受争议。正如哈佛大学非洲和非裔美国人研究中心主任小亨利·路易斯·盖茨所言,里德“或许是埃里森以来最受关注同时也是最被误解的非裔美国作家”。
作为里德70年代的收官之作,《逃往加拿大》(Flight to Canada,1976)集中体现了里德的创作风格和理念。小说以美国内战为背景,讲述瑞温、利奇菲尔德和40s等黑奴逃离弗吉尼亚种植园、寻找自由的故事,以讽刺幽默的笔法颠覆斯托夫人和林肯的经典形象,揭露南方奴隶主集团与联邦政府的共谋关系。国内学界主要关注这部作品如何借戏仿、反讽等手法挑战传统奴隶叙事和历史编纂,“将重新叙述美国内战期间的黑奴解放事件作为作品晓谕的对象,借此强调这一题材对于当代社会的政治意义”。国外学者也有类似解读。在《新奴隶叙事——一种文学形式社会逻辑的研究》(1999)中,阿什拉夫·拉什迪从黑人文化和戏仿等方面,结合20世纪60年代的黑人艺术运动,分析《逃往加拿大》的叙事如何以表演性对抗主流文化的挪用,从而恢复奴隶叙事中奴隶的主体地位,揭示并批判暴力和经济控制主导的政治现实,构想“一种基于政治、经济,尤其是文化间极为复杂的互动关系的社会运动”。
伊什梅尔·里德与《逃往加拿大》封面,图片源自Bing
上述研究无疑都抓住了里德文学创作的要旨,对于准确把握《逃往加拿大》的创作技法和思想内蕴大有助益。然而,该作标题本身所展示的小说最为核心的事件——逃往加拿大——却没有得到足够的学术关注。小说虽然涉及三位黑奴的逃亡,但位于中心的显然是主人公黑奴瑞温的加拿大之行,这是贯穿小说始终的叙事线索;但在相关研究中,加拿大往往被绕过或不被深究,成为“在场的缺席”,使得文学文本与围绕其构建的学术话语间形成一种悖谬的状态。这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误读,却阻碍了对小说文化政治内涵的全面洞察。在逐渐成为显学的跨国文学研究的观照下,这种阐释上的空缺就更加值得玩味。
全球化语境下,跨国文学研究成为学界热点话题。跨国文学研究“弃置文学史的民族主义叙事,把作家和作品置于跨国、跨地域的网络之中,关注其跨国想象,揭示文学中的跨国互动”。在跨国文学研究框架下,文学作品中的跨国叙事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既如此,那么《逃往加拿大》中的跨国现象为何不受重视?其中暗含怎样的“文内”“文外”权力制衡与博弈?对重新认识跨国文学研究有何启示?本文通过细读小说《逃往加拿大》中的跨国事件,联系相应的历史、政治和学术语境,尝试回答这些问题。
《逃往加拿大》讲述的是一个典型的跨国故事,支撑其情节推进的是瑞温从美国到加拿大的逃亡。由于无法忍受种植园主斯维尔的奴役,瑞温决心去加拿大寻找庇护和新的生活。小说开篇就是一首瑞温创作的题为“逃往加拿大”的诗歌,字里行间充满讽刺挖苦,告诉斯维尔他在加拿大过得如何开心。诗是瑞温还在美国时写的,本意是混淆视听,但也由此暴露了自己的行踪,招来追捕。凭借聪明才智,瑞温化解了一次次危险,并坚信加拿大是光明之地。在逃亡途中,瑞温沉浸在各种关于加拿大的书籍中,了解到那里有“充足的汽油供应,在多伦多和蒙特利尔可以住上便宜、干净的旅馆”。小说虚构的位于纽约州北部的解放城是逃奴的聚集之处,也是瑞温停歇和藏身的地方,那里“所有人都把注意力转向了加拿大”。一次聚会中,瑞温遇到了另外一位逃奴卡朋特,后者兴奋地对他说:“伙计,我等不及了。我要把多伦多逛个遍。我在金·爱德华饭店预订了一间套房……我要美美地睡上一觉,起来后点早餐吃……这就是我要重新开始的方式。在上面那个地方,种植园屋只不过是在多伦多博物馆的展品。”卡朋特的这番话更加坚定了瑞温的决心,他对同行的情人、印第安部落公主夸夸敞开心扉:“我这一生一直盼望着这一刻。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老人们就一直谈论加拿大,我一定要拥有我的加拿大。”
几经周折,瑞温终于实现心中夙愿。在即将踏上加拿大土地的那一刻,他难掩兴奋,仿佛看到了当年那些逃奴成功登陆的情形:“他们好像都发生了变化:眼睛里闪烁着新的光芒,说话语无伦次,又哭又笑,不停地祈祷并唱赞歌,倒在地上亲吻那片土地,互相拥抱和亲吻,哭着说:‘啊,亲爱的主,我在有生之年终于获得自由!’”而到达安大略看到壮观的尼亚加拉瀑布后,瑞温更是激动不已。小说从他的视角描绘了一幅惬意的景象:“这里是离天堂最近的地方。各色各样的人,无论种族和阶级,似乎都在这里。他们把腿伸到斜坡上的墙外,悠闲地荡着,斜坡一直向下延伸到有两条通道的高速路和围栏,大家都在朝围栏外看,望着下面的奇观——令人恐惧的湍急水流。”沉浸在惊奇中的瑞温尚不确定是否整个加拿大都如此美好,但没过多久就得到了答案。瑞温在住处巧遇先他一步来加拿大的卡朋特,后者向他哭诉了自己的悲惨经历,抱怨居无定所,还被殴打。为了让瑞温明白他在尼亚加拉看到的只是表象,卡朋特道出了更多细节:“他们这里有个组织叫‘西部守卫’,三K党跟他们比都不算什么。治安队不断骚扰逃奴,奴隶们的孩子在学校必须忍受嘘声和侵扰。”其实,此前夸夸的丈夫、海盗杰克就曾警告过瑞温:“你认为加拿大会有任何不同吗?那里的自由人口太多了,已经出事了,非常严重的事情……加拿大人拒绝把孩子送去和‘有色人’一起上学。”听闻卡朋特的遭遇后,瑞温开始认清现实,变得异常沮丧,“双手抱头,然后把头慢慢地放到桌子上歇了一会儿,双臂摊开”。
1868年12月19日《哈珀周刊》上的三K党图示,图片源自Bing
在瑞温逃往加拿大的同时,美国的种植园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看似忠诚的黑奴罗宾设计害死斯维尔,继承了大笔财富,摇身一变成为主人。小说中加拿大的真实景况在罗宾对瑞温命运的揣测中得到呼应:“我怀疑他是否在加拿大找到了他想要的……我猜加拿大和自由一样,是一种思想状态。”一心讨好白人的黑奴卡托提醒斯维尔不要上瑞温的当,他坚信“那个黑鬼不在加拿大。根本就没有这个地方,那不过是反动派的谬论”。其实,对瑞温本人来说,加拿大就是一个亦真亦幻的存在,他靠写诗赚来的稿费让他的加拿大之行成真,他对加拿大或者说自由的向往与他对加拿大的文学想象密不可分:“他想要加拿大而不是奴隶制,不管加拿大是流放、死亡、艺术、解放,还是女人。每个人都应该去他自己的加拿大……但让他能去加拿大的是他的创作。”事实上,在里德看来,加拿大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观念性范畴。在一次有关黑人作家的访谈中,里德阐述了他的看法:“对于奴隶制作为一种隐喻,说明黑人在这个文明中如何被对待,我越来越感兴趣……因此我对自己和其他人说,我们要去往我们美学上的加拿大,不管他们放出多少狗追我们。我们会到那里的。”这可以作为解读《逃往加拿大》的一个注脚,或许也是里德创作这部作品的初衷之一。
18世纪末到19世纪中后期,黑人族群在美加两国间的跨国流动是一段实实在在的历史。美国独立战争期间,亲英派白人携带大量黑奴从美国迁至加拿大,还有大批黑人为了获取人身自由逃往加拿大,加拿大黑人数量空前增长。19世纪初至19世纪中期,美国废奴主义者创建秘密通道和避难所,帮助黑奴逃往自由州和加拿大,史称“地下铁路”。1850年,美国通过《逃亡奴隶法案》,允许南方奴隶主到北方自由州追捕逃亡奴隶,这迫使更多黑奴逃往加拿大,许多黑人有识之士也离开美国,去加拿大继续自己的事业。自美国独立战争起,黑人族群在美加两国之间的穿行变得愈发频繁。《逃往加拿大》中瑞温的经历显然与这段历史有对应关系,但同样值得关注的是小说里提到的历史上真实存在的逃奴。
小说第一部分谈到斯托夫人与约西亚·亨森的纠葛。约西亚·亨森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逃奴,他出生于马里兰州,1830年通过“地下铁路”来到安大略的德累斯顿镇。1849年,亨森基于自己的逃亡和加拿大生活经历创作的《约西亚·亨森讲述自己的生活:一个前奴隶,现在是加拿大居民》在美国出版,三年后,《汤姆叔叔的小屋》问世。评论界倾向于认为斯托夫人是在看过亨森的奴隶叙事之后创作的《汤姆叔叔小屋》,亨森就是汤姆叔叔的原型。《逃往加拿大》也基本持这种看法,但更具批判性。在瑞温看来,斯托夫人就好比一个寄生虫,吸干了亨森的元气,让他日渐枯萎;更为可憎的是,她的主要目的是牟利:“哈里特靠别人的故事情节赚了很多钱,买了大量的丝绸衣服和一个漂亮的房子……位于新英格兰的弗吉尼亚种植园。”小说从瑞温的视角嘲讽了《汤姆叔叔的小屋》对亨森奴隶叙事的“借用”。
斯托夫人与约西亚·亨森,图片源自Bing
斯托夫人是《逃往加拿大》主要的讽刺对象,这显而易见,但瑞温在嘲讽斯托夫人的同时,也透露出亨森在加拿大的重要信息。瑞温评论完斯托夫人的盗用后话锋一转,把话题转移到亨森在加拿大的经历:“约西亚·亨森选择离开并爱上木材。没人可以拿走他的木材。他的那些核桃木板。他把这些木板带到英国,在水晶宫展出,并且见到了年轻的维多利亚女王。没人可以拿走他的‘黎明’,他在加拿大的定居点。……他不擅长算数。他的‘黎明’破产了,因为他太过轻信且不会算账。”这段讲述一方面呼应了小说中瑞温的逃亡行为,另一方面引出了19世纪北美黑人的跨国迁移这一宏大的历史背景。这段寥寥数语的描述包含丰富的信息,勾勒出亨森的异域生活经历。亨森来到加拿大后又往返美加多次,帮助其他逃奴获得自由。历史上,亨森在加拿大期间把大部分精力投入到黑人定居点“黎明”的建设,在废奴派教会和开明人士的资助下,购买大量土地,创建社区、教会和技校,提升黑人自给自足的能力。亨森还从事木材销售,为定居点筹措资金,并参加了1851年伦敦世博会,但最终,因为经营不善,“黎明”定居点没能维系下去,以倒闭告终。但无论如何,亨森为建设加拿大黑人定居点做出了重要贡献,是北美黑人解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小说中出现的另外一位历史上确有其人的逃奴是威廉·威尔斯·布朗。19世纪30年代,布朗逃出种植园,在贵格会教徒帮助下逃往自由州,参与“地下铁路”活动,把逃奴运往加拿大,后来成一位著名作家和改革家。1847年,他出版自传《威廉·布朗,一位逃奴的故事》,1853年推出《克洛特尔》被公认为是第一部非裔美国小说。《逃往加拿大》中,瑞温在途中偶遇布朗。他对布朗仰慕已久,告诉布朗他拜读过《克洛特尔》,称赞他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讽刺家”,而《逃往加拿大》这首诗就是模仿布朗的风格创作的。在现实世界,布朗没有像亨森那样定居加拿大,但也有比较丰富的旅居经历,曾于19世纪60年代游历加拿大,实地调研黑人的生存状况,他的旅行报告《加拿大的有色人种》是从跨国视角考察北美黑人经验的重要文献。
威廉·威尔斯·布朗与1853年《克洛特尔》封面,图片源自Bing
《逃往加拿大》提到的第三位历史人物是著名的跨国旅行者亨利·比布。小说结尾处,斯托夫人打电话给罗宾,问他是否知道比布的去向,罗宾回答说可以在加拿大找到他。比布也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黑奴,他成功逃离种植园后积极从事废奴宣传,成为当时最有影响的黑人活动家之一。1849年,比布发表美国内战前最著名的奴隶叙事作品《亨利·比布,一位美国奴隶的生活和冒险故事》。《逃亡奴隶法案》颁布后,比布来到加拿大,协助亨森安置逃奴,创建了加拿大第一份黑人报纸《逃亡奴隶的声音》。通过这个重要平台,比布“呼吁举行北美会议,把黑人联合起来对抗美国奴隶制,鼓励黑人移民加拿大”,促成了1851年北美会议(史称“自由有色人种大会”)在多伦多的召开,这次会议也成为“加拿大对《逃亡奴隶法案》最重要的回应之一”。
亨利·比布,图片源自Bing
《逃往加拿大》以瑞温的出逃为主线,加入亨森、布朗、比布等历史上真实存在的逃奴,再现这些历史人物对北美黑人解放事业做出的贡献,还原了19世纪由奴隶制引发的北美黑人跨国流动史。里德虽然强调“加拿大”的隐喻性,但他借助种种细节精心构筑的加拿大形象无疑透露出厚重的历史感。因此,对《逃往加拿大》的研究就不能仅关注它对传统历史叙事的颠覆,还要看到它对经典非裔美国历史的忠实——这段历史并非为美国所独享,而是与加拿大共有。
一方面,被想象和建构的“加拿大”无论在小说中还是在北美废奴运动中均发挥了重要作用。瑞温的经历充分说明,对加拿大的正面想象是促使黑奴逃亡的重要动因,也是支撑他们生存下去的信念来源。其实,黑人通过“地下铁路”逃亡这段历史之所以成为可能,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废奴宣传把加拿大描刻成一片没有压迫和歧视的乐土,是指引黑奴前行的北极星。黑奴追随北极星一路北逃,北极星逐渐成为自由和解放的象征,由此产生了“北极星神话”(North Star Mythology)。小说中的一个细节十分耐人寻味。瑞温曾在解放城的一家酒吧里看到一张描绘苍穹的墙纸,画面里“北极星处在显眼的位置,一个背着帆布包的奴隶正指给他的狗看”。此处的“北极星”明显指涉加拿大以及相关神话。同一时期的奴隶叙事也大都从正面表现加拿大,帮助固化了这种神话。19世纪美国黑人活动家萨缪尔·沃德就曾在《一位逃亡奴隶的自传》中坦言:“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像加拿大这样受到奴隶主的仇视,也没有哪个国家像加拿大这样被奴隶们热爱和追求。”
然而,现实中的加拿大远非宣传和想象中那般美好。美国独立战争期间迁至加拿大的黑人,有相当一部分就是因为恶劣的自然环境和种族歧视被迫再次迁移,去往塞拉利昂,参与创建了这个非洲国家,加拿大也因此成为非洲流散的关键一环。19世纪中期,黑人在加拿大的生存境况仍然堪忧,根据史学家罗宾·温克斯在《加拿大黑人史》(1971)中的考证,他们在宗教、教育和日常生活等各方面,都被极度边缘化。但这些往往被排除在废奴宣传和传统奴隶叙事之外,因为它们重点关注逃亡的过程,“很少涉及逃奴逃亡之后的生活”。因而对“地下铁路”相关历史的叙述就形成了一个定式,即“‘地下铁路’到加拿大的边界就停止了,多越过一寸都不行”。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北极星神话”的形成,美加边界至关重要。
《逃往加拿大》一方面遵循“往北走,去寻找自由”的奴隶叙事经典模式,另一方面又越过“边界”,展示逃奴逃亡之后的生存状态,暴露加拿大的种族主义现实,将神话祛魅。实际上,在当代非裔美国文学中依然可以看到“北极星神话”的影响,科尔森·怀特黑德的《地下铁路》(2016)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该作出版后先后斩获美国国家图书奖和普利策奖,名噪一时。正如标题所示,小说聚焦“地下铁路”历史,运用写实手法讲述卡拉等黑奴的逃亡故事,加拿大在小说中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背景,它不时出现在逃奴的交谈和思绪中,是他们的向往之地。卡拉的母亲梅布尔是最早逃离种植园的黑奴,成功逃到加拿大;在选择最终去向时,黑奴罗亚尔告诉卡拉他会选择加拿大而不是美国西部,因为“那里的人知道如何对待黑人”。然而,小说对加拿大的处理就到此为止,没有再进一步——加拿大是一个几乎可以被忽略的背景。两相对照,在奴隶制题材的处理上,先于《地下铁路》整整40年发表的《逃往加拿大》表现出更加开阔的视野,在探讨美国奴隶制的同时,眼光跨越了美加边界,对于洞察加拿大的奴隶制历史源流具有积极意义。
科尔森·怀特黑德与《地下铁路》封面,图片源自Bing
当代文学作品中的边界书写紧紧关联着学术领域的“边界研究”。边界研究是跨国文学研究的范式之一,主要贡献是把美国研究逐渐引到半球和跨国研究轨道上,其立论依据是:“让美国文学和文化批评重新焕发活力的最佳方式是将其重新定位,置于半球语境中,更多地关注那些居间或跨越传统国家边界的区域——那些阈限的边缘、地区或者边界地带,个体和国家身份在其中迁移、融汇、混合。”然而,一直以来边界研究着重关注的是美墨边界。美国墨西哥裔作家格洛丽亚·安札杜尔在《边界:新梅斯蒂扎》(1987)中基于美墨历史、聚焦混血和第三空间等“跨越边界”议题的论述,在这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美国文学中的“边界和边界文学”往往特指美墨边界以及墨西哥裔作家作品或白人作家关于美墨边界的作品(比如科马克·麦卡锡的“边界三部曲”)。从源头上讲,之所以有这种偏向,主要因为边界研究源自奇卡诺(墨西哥裔美国人)研究,该研究“作为一种阐释框架将边界文学等同于墨西哥裔美国文学,尤其是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奇卡诺激进运动中出现的文学”。虽然边界研究缘起于美墨文化的交流和融通,但其研究范围不应局限于此,因为从真正的跨国研究尤其是北美研究视角出发,美加边界也不可或缺。
格洛丽亚·安札杜尔与《边界:新梅斯蒂扎》封面,图片源自Bing
著名学者、哈佛大学教授劳伦斯·布尔论及美国文学研究的新趋势时指出:“研究美国文学的学者越来越倾向于从跨国界与比较的角度,甚至主要从全球化的角度,来思考自己的研究对象——既不限定时期也不限定主题。”但这种跨界和比较实则是有偏向的:相对而言,拉美(比如墨西哥、古巴和加勒比等)和欧洲在跨国美国文学研究中更受重视。美国研究协会前主席雪莱·费希金是跨国美国文学研究的主要倡导者和实践者,作为马克·吐温研究专家,她主要以吐温为例阐述跨国文学研究理念,重点考察吐温对古巴诗人和民族英雄何塞·马蒂的影响。马蒂在19世纪八九十年代流亡美国期间曾参加过吐温的读书会,被吐温的文风深深震撼,而吐温的批判意识更是让马蒂深受启发;吐温的作品与马蒂的革命理想产生强烈的共鸣,马蒂对吐温的评述也成为日后吐温研究的重要先声。然而,和吐温具有类似创作风格并深受其影响的加拿大作家斯蒂芬·里柯克却很少进入吐温的跨国研究视野。
跨国文学研究的另一重要范式是“跨大西洋研究”。保罗·贾尔斯的“跨国研究三部曲”——《跨大西洋暴动》(2001)、《虚拟美国》(2002)、《大西洋共和国》(2006)——是代表性成果,奠定了贾尔斯在跨国美国文学研究领域的领军地位。跨大西洋研究范式主要是在美国和英国文学之间进行比较,“不把美国文学看作是英国帝国文学的附属,而是将其视为与英国文学平行发展的某种事物”。学界对《逃往加拿大》中的重要潜文本《汤姆叔叔的小屋》的研究就遵循了这一路径。在跨国背景下考察斯托的创作是新世纪斯托研究的一大特点,代表成果《跨大西洋的斯托——哈利耶特·比彻·斯托和欧洲文化》(2006)便旨在“审视斯托作品在欧洲的影响,探讨新老大陆之间的知识与文化交流。……为我们提供了解19世纪美国和欧洲文学与文化的新视角”。的确,斯托夫人在欧洲享有较高文学声誉:《汤姆叔叔的小屋》发表后第二年,她曾访问英国和苏格兰,受到热烈欢迎;同时代英国著名作家乔治·艾略特高度称赞《汤姆叔叔的小屋》的艺术成就,她的《丹尼尔·德隆达》(1876)就是在《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启发下创作的。然而,有两点需要特别指出。首先,《汤姆叔叔的小屋》也是一个“北上”的故事,伊莱扎和丈夫乔治的加拿大逃亡是贯穿小说始终的主线。其次,也更为关键的是,《汤姆叔叔的小屋》在加拿大也广为传播,产生巨大影响:多伦多和蒙特利尔等大城市的主流报刊竞相刊载小说选段,由小说改编的戏剧在多伦多大街小巷上演。对这部作品的跨国研究,这些都应该重点考量。
在非裔美国文学文化的跨国研究中加拿大也不受重视,保罗·吉尔罗伊的《黑色大西洋》(1993)就很能说明问题。受解构思潮和英国文化研究学派的影响,吉尔罗伊质疑西方文化研究和黑人研究中的民族中心主义和文化绝对主义,主张代之以“跨国和文化间性视角”;他在书中通过分析黑人音乐在加勒比地区、美国和欧陆之间的流转,以及杜波伊斯和赖特等非裔美国作家的旅欧经历及其与欧陆文化间的互动,探讨黑人文化的跨洋交流,审视后泛非运动时代黑人群体与非洲之间的关系。《黑色大西洋》的出版被称作“20世纪末非洲流散社会历史的重要事件”,其价值在于提供了一个“在与国家归属相关的焦虑之外思考文化关系的范式”。不过,吉尔罗伊的理论构想宏阔,却没有充分考虑大西洋区域国家加拿大在非洲流散中的重要位置。
伊费奥玛·恩万沃克的《黑人世界主义——19世纪美洲的种族意识和跨国身份》(2005)一书同样把加拿大排除在外。该著围绕海地革命,聚焦19世纪美国、古巴和西印度群岛非裔对身份和“黑人性”的思索,探讨美洲非裔对黑人跨国共同体的想象与构建。研究涉及19世纪美国著名黑人作家、活动家马丁·德兰尼的代表作《布莱克》,通过分析小说对古巴和古巴爱国诗人巴尔德斯(笔名普拉西多)的再现,指出德兰尼展示了“正在当时传播的国家和跨国黑人共同体观念的本质、维度和影响”。《黑人世界主义》虽然从跨国视野对《布莱克》进行了深透分析,却忽略了这部作品与加拿大的紧密关联。1856年,德兰尼离开美国,举家迁往加拿大安大略省的查塔姆,在那里居住了三年,创作了《布莱克》的大部分内容,1859至1862年该作以连载的形式刊登在美国的杂志上,加拿大也由此成为小说的重要背景。小说主人公布莱克是一位西印度黑人,被贩卖至美国路易斯安那弗兰克斯种植园为奴,在那里娶了黑奴玛吉,后来玛吉被奴隶主卖到古巴。得此消息,布莱克下定决心要终结万恶的奴隶制。他先是到美国南方散播起义计划,后回到种植园协助亲人、好友逃往加拿大。安置好众人后,布莱克又从加拿大踏上去古巴的寻妻之旅,并最终和妻子重聚。但布莱克并没有因此停下脚步,他随后去往非洲,又从非洲回到古巴,在马坦萨斯省领导黑人起义,策划推翻奴隶制。
《布莱克》对加拿大的处理有两个方面值得注意。首先是加拿大在小说中出现的位置。在19世纪废奴文学作品中,加拿大是黑奴出逃的目的地,往往出现在结尾,代表故事的终点和结局。《布莱克》对加拿大的集中描写则出现在第一部分的第33章“快乐的问候”,讲述主人公布莱克和他的同伴进入加拿大时的情景,这也是整个第一部分的倒数第二章,衔接第一和第二部分,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因而加拿大在小说中既是终点也是起点。从这个角度看,《布莱克》的价值在于“它修正了作为抵达之地和终结点的加拿大乐土的修辞,这种修辞在当时的废奴话语以及后来的加拿大想象和历史叙述中占主导”。值得关注的另一点是《布莱克》对加拿大种族主义的揭橥,这与第一个方面紧密相关。布莱克的同伴安迪显然受到了“北极星神话”的影响,踏上加拿大这片陌生而又新奇的土地后,他兴奋地喊道:“这就是加拿大?这就是我们在密西西比经常听说的那片古老、美好的英国土地?”但紧接着叙事者就道出了真相,暴露出安迪的天真和无知:“可怜的家伙!……他不太明白,根据基本的英国法律和宪法权利,这个地方的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但由于一些惯常的政策和欺骗,除了一些地区,比如东部省份,他的种族是无权去享受和行使每项权利的,最多也就是有投票权——即便对那些拥有平等地位坐在陪审团和履行军事职责的人来说也是如此。”
马丁·德兰尼与在《盎格鲁—非洲人报》连载的《布莱克》,图片源自Bing
不难看出,《逃往加拿大》与《布莱克》有明显的互文关系,两者都展现了想象中的加拿大和现实中的加拿大的距离;区别在于,前者做了更加充分的铺垫,细节更为丰富和饱满,使得这种对比更显张力和戏剧性,对神话的祛魅更具力度。《逃往加拿大》与《布莱克》等历史上的非裔美国文学和《地下铁路》等当代作品一道,揭示出加拿大形象在非裔美国文学中的延续性。
加拿大在跨国美国文学研究中的缺席,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美加两国的历史关系和势位差,以及美国的战略选择。尽管都是西方发达国家,但美加的综合实力有明显差距,在两国关系史上,美国一直是强势的一方,加拿大在多数时刻处于强邻的阴影中。美国在独立战争期间曾试图合并加拿大,1812年又发动对加拿大的边界战争,遭到对方的顽强抵抗,内战后还试图通过从俄国购买阿拉斯加进而侵占加拿大。自19世纪20年代起,美国调整了战略方向,把扩张重点转至拉丁美洲,由于美国“对拉美政治、经济、军事的干预接连不断,拉美成为美国在美洲事务的聚焦点”。二战后和冷战期间,随着美国国力的空前提升,美国对加拿大的控制进一步增强。虽然加拿大一直寻求“中间路线”,尽最大可能减少对美国的依附,但整体上仍然受制于美国的霸权。加拿大前总理皮埃尔·特鲁多曾无奈地形容与美国为邻就如同睡在大象一侧,“象的每一个抽动和呼噜都会使加拿大受到影响”。
加拿大前总理皮埃尔·特鲁多,图片源自Bing
《逃往加拿大》中不乏对美加势位差的文学再现。奴隶主斯维尔在加拿大拥有产业,他对前来寻求支持的林肯总统说:“我在北边的加拿大磨坊需要你这样的人,你到那里肯定会是个人物。加拿大人在我们手下就像黑鬼一样。”此后小说又数次以近乎直白的方式表现了美国对加拿大的掌控以及由此引发的冲突和对抗。卡朋特告诉瑞温加拿大如何不友好之后继续说道:“加拿大排名前十的公司,有四家被美国控制。美国人掌控了55%的商品销售,赚到了63%的利润。他们分别从矿业和造纸业中获取了55%和40%的利润。伙计,美国占有了整个加拿大。”当瑞温和夸夸靠近美加边界时,他们发现“边界上的情况很紧张,一些乘客站在车子旁边,接受边境守卫的询问”,原因是“美国对1812年战争中那起事件还耿耿于怀:加拿大人曾试图烧毁白宫。加拿大人也没忘记他们曾挫败了美国的三次进攻”。小说继而指出,加拿大总理不久前曾公开指责一位美国大使破坏外交礼节,引起了美方不满,一位来访的美国制片人、导演批评渥太华的国家艺术中心糟糕透顶,建造它的人应该被枪毙。随后,叙事者表现出明显的跳跃性思维,突然提道:“为何加拿大总理说与美国为邻就像一只跳蚤趴在大象身上?大象每次抽搐,你都能感觉到。”这句表述显然直接对应了现实中特鲁多的言论。
学界对《逃往加拿大》中的“时间倒错”(anachronism)多有评述,认为里德把飞机、收音机、电视等20世纪发明物移植到19世纪,“突出‘奴隶’一词的现代政治寓意,将批评矛头直指当代依然存在的种族、文化歧视”。其实,这种倒错不仅表现在物件上,还蕴含在话语中,对特鲁多言论的呼应就是一个典型,其关键作用在于把读者的注意力从小说文本内部拉回到文本外部——小说发表的1976年。有论者指出,瑞温从南到北、从美国到加拿大的旅程“是一种后国家和后现代姿态的象征,揭示出美国对自己作为一个国家的构想背后的种族主义基础”。这种论断不无道理,但考虑到加拿大在小说中的负面形象,再联系小说的出版恰逢美国建国两百周年,就很难不去注意文本映射的地缘政治——美国国家权力意志对加拿大的他者化。
当然,被压制和边缘化也激起加拿大在思想和文化层面的正面回应,推动了加拿大的民族主义思潮。加拿大政治哲学家乔治·格兰特的著作《一个民族的挽歌:加拿大民族主义的失败》(1965)从加拿大总理、保守派政客约翰·迪芬贝克的倒台切入,在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相互对抗和角力的背景下思考加拿大的国家命运,痛斥自由派为了经济利益鼓吹“大陆主义”,把加拿大无条件地出卖给美国,导致“加拿大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的终结”。格兰特坚决抵制美国价值观对加拿大的侵蚀,竭力维护加拿大的独立。文学研究方面也有积极彰显和构建加拿大国家身份的尝试,诺斯罗普·弗莱和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等著名文学批评家都有相关论述。弗莱在为1965年版《加拿大文学史》撰写的“结论”中,将加拿大人的文化心理定义为一种“戍边心态”。在《生存:加拿大文学主题指南》(1972)中,阿特伍德指出每个国家或文化都有一个核心的象征,如果说美国是“边疆”,英国是“岛屿”,那么加拿大则是“生存”。
加拿大学者积极介入跨国文学研究,构建加拿大话语体系,挑战跨国美国文学研究对加拿大的轻视,强调“在‘北美’这个组合中,第二个词显然指向一个大陆,不是一个国家,它包含了北美(或美国以北)的文化,比如加拿大”。非裔加拿大文学研究集中体现了跨国加拿大文学研究的理念和路径。非裔加拿大学者、多伦多大学教授乔·埃·克拉克充分挖掘美加两国的跨国文学资源,主张把一些有加拿大旅居史的非裔美国作家和批评家纳入非裔加拿大文学研究,提出因为在加拿大留下的印记,亨森、比布、沃德、玛丽安·卡里等著名美国废奴主义者和思想家的作品都属于非裔加拿大文学的范畴,是19世纪非裔加拿大文学的组成部分;克拉克还依据德兰尼在加拿大创作《布莱克》的经历,将其归入非裔加拿大作家行列,把他看作是“第一位非裔加拿大小说家”。
可以看出,作为一部非裔美国小说,《逃往加拿大》也可以纳入非裔加拿大文学研究。这部作品与非裔加拿大小说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契合。和非裔美国文学一样,非裔加拿大文学也具有强烈的历史意识,致力于确证加拿大黑人的历史身份以及加拿大种族主义的历史演变。劳伦斯·希尔是这方面最为出色的非裔加拿大作家之一。他的代表作《黑人之书》(2007)讲述黑奴阿米娜塔因奴隶贸易流离失所、历经磨难,最终凭借毅力和智慧生存下来,成为英国废奴运动主要证人的传奇故事。小说用真实的笔触书写了美国独立战争期间从美国到加拿大再到塞拉利昂的黑人迁移史。他的另外一部作品《血缘》(1997)聚焦生活在美加两地的凯恩黑人家族长达一个半世纪的边界穿行,对美加边界进行了深度文学再现,其中对19世纪家族史的追索触及“地下铁路”和比布等历史事件和人物,与《逃往加拿大》有明显的对话关系。
劳伦斯·希尔与《黑人之书》封面,图片源自Bing
由此可见,加拿大在美加两国的黑人文学中都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叙事因子;从跨国视角观照《逃往加拿大》中的加拿大书写,可以把我们导向一个跨越时空的文本网络,并由此深化对美加文学关系的认识。对文学关系研究的深化和创新,“离不开研究理论方法的提升与原理范式的研讨”。跨国文学研究无疑是加深和拓宽对美加文学关系认知的有效范式,但前提是要给予文本内外的加拿大足够的关注。对《逃往加拿大》这部作品而言,就是不仅要读解林肯所跨越的、美国内战期间南北方的分界线梅森-迪克森线,还要继续北上,把美加之间的国界线纳入研究视野。
跨国视角的优势在于“它可以颠覆关于文化纯洁性的国家神话,通过对比揭示世界不同地区和族群之间的相互关联,分析过去和当下的帝国主义。……跳出美国是帝国或殖民地、例外或模范的僵局后,跨国转向为审视和批判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机会”。但也有必要洞察跨国视角背后的动机和目的,认清跨国美国研究无法也不可能完全脱离民族国家——它尽管声称要超越美国国界,但它实际上隐含诸多关于“美国”的理论,指向对美国的重新构想。另外,前文的讨论也说明,跨国美国文学研究在对待研究对象的国家身份上还存有盲视和偏见,尚未真正兑现破除“例外论”的承诺,这证明了它作为体现国家意志、维护国家利益的美国研究的一部分所具有的意识形态属性。
跨国文学研究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结构主义倚重的“整体观”和“系统性”及其背后的宏大叙事愿景。但要进行有效的跨国文学研究,就不仅要关注外部世界可见的跨界和流动,还要进入文本内部深耕细作,考察对跨国现象的文本呈现,因为许多跨国勾连隐含在文本的细节中——《逃往加拿大》对亨森、布朗、比布和“北极星神话”的处理就是例子。换言之,跨国美国文学研究应注意规避与其密切相关的美国世界文学研究的缺陷:“美国世界文学研究往往将视野过多地投向了文学外部,从而忽视了文学内部的世界性特征。”当然,文本内部与外部的联系永远不可忽视——19世纪中期的美加黑人史和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加关系就是解锁《逃往加拿大》跨国叙事内涵的两把关键钥匙。需要注意的是,就美加跨国文学研究而言,加拿大作为弱势一方坚守立场和积极融入固然重要,但若过分强调本位,则容易复制强势一方的话语霸权。事实上,反观非裔加拿大文学研究,也很少有论者关注《逃往加拿大》这部作品。克拉克守护非裔加拿大文化身份的做法值得称道,但对德兰尼加拿大作家的命名仍有待商榷,因为命名意味着固化以及随之而来的“边界”的关闭——只有保持一种“居间”状态,才能实现真正的打通和跨越。
原文载《外国文学动态研究》2025年第4期“作品及作家研究”专栏,责任编辑苏永怡。前往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https://www.ncpssd.cn/)可免费下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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