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晚上我正要睡着时,忽然想到
自己曾长期是那些情爱冒险的奴隶,
而今不再需要它们。不再需要爱情?
我的心喃喃自语。我回应说,许多深刻的发现
在等着我们,同时我也希望没有人要求我
给它们命名。因为我无法命名它们。但坚信它们存在——
第二天晚上也有同样的想法,
这一次是关于诗歌,而在随后的夜晚,
其他各种激情和感觉,以同样的方式,
被永远弃置一旁,每天晚上我的心都在
抱怨它的未来,像小孩子被夺去了心爱的玩具。
但这样的道别,我说,是万物的常态。
又一次,我提到了那片以一次次告别
向我们敞开的广阔领域。离别声里,我变成了
一位驶入落日的光荣骑士,我的心
你将会明白,我正进入死亡的国度,
但这里的景象为何如此老套,
我说不出来。这里也是一样,一天天很漫长,
而一年年很短暂。远山之上,太阳在下沉。
星星闪耀,月亮盈亏圆缺。很快,
来自过去的面孔向我显现:
我的母亲和父亲,幼年的妹妹;他们似乎没有
说完他们必须要说的话,但此刻
这一刻,我抵达悬崖边,
但我看到,小路没有在另一头下降,
而是平铺开去,在目光可见的远处仍继续
保持这个高度,但逐渐地,
这座承载小路的大山完全消失了,
于是,我发现自己俨然凭虚御风一般——
四周,死者正为我呐喊,回应他们的任务
正如我们所有人曾经同是肉体,
如今我们是雾气。
正如我们之前一直是有影子的物体,
如今我们是没有形态的物质,像蒸发的化学品。
咴儿,咴儿,我的心说;
幻象在此结束。我躺在床上,朝阳
正愉快地升起,羽绒被
在我的下半身隆成一堆堆白土墩。
你一直和我在一起——
另一个枕套上有一处凹痕。
我们已经逃脱了死亡——
还是说,这是来自悬崖的景象?
①“非也”的原文是“nay”,表示对该节前四行陈述的否定。上一行“咴儿”的原文是“neigh”,形容马叫声,呼应第二节我以心为马踏上征程这个细节。“nay”与“neigh”构成谐音双关语,译者分别以“非也”和“咴儿”来翻译。“非”和“咴”押韵,“也”与“儿”发音相近,希望这样的处理能接近原文的声音效果。另外,“知晓”的原文是“know”,在英语中它的同音词是“no”。“know”通过“no”与同一行的“nay”产生关联。
请输入标题露易丝·格丽克(Louise Glück,1943—),美国当代女诗人、随笔作家。她出生于美国纽约匈牙利裔犹太家庭,自幼喜欢绘画和诗歌,从十几岁起立志成为诗人,先后就读于萨拉·劳伦斯学院和哥伦比亚大学,在多所大学讲授诗歌写作。从1968年的处女作《头生子》算起,格丽克已经出版过十多部诗集以及两部随笔集,获得大小文学奖项和荣誉数十项,成为美国当代文坛不可忽视的存在。2020年她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理由是她具有“不易错辨的诗歌声音,以简素之美使个人存在获得了普遍性”。格丽克写诗语言精简晓白,语调阴郁冷峻,具有清冷的抒情意蕴。她的诗歌作品呈现明显的自传色彩,展示了诗人对自己所受的人生创伤的回顾、反思和升华,对生死来去涉及的诸多问题的回应和探索。衰老、死亡、丧失、苦难、失败的关系、复苏的努力这些主题贯穿格丽克漫长的诗歌写作生涯。另外,格丽克常借用神话资源和自然意象来观照个人经验以及现代生活。
这群人的“旅行”断断续续贯穿《忠贞之夜》整本书;那些旅人令人回想起坎特伯雷朝圣者,虽然印象稍纵即逝,却引人入胜。“旅行”可以说是《忠贞之夜》具备的数个准小说要素之一。“旅行”故事不时被其他故事替代,但不管那些故事是不是“旅行”叙事的变体,它们自始至终都充盈着探寻的意味。这本书时不时会隐约透露格丽克的生平细节,例如,叙说者的生日据说与康德是同一天(四月二十二日)。叙述手法轻快跳跃,我们也许会想起博尔赫斯,但更多会想起卡尔维诺——读者可能会清楚地记得斯宾塞笔下的探寻故事同样相互打岔——不过,卡尔维诺的写作后来纠缠于荒唐的漂泊流浪,难以自拔。但是,早在《忠贞之夜》第二首诗那里,叙说者就已透露她(或是他:性别和故事情节一样游移不定)“变成了/一位驶入落日的光荣骑士,我的心/成了我胯下的骏马”。天哪——红十字骑士!转瞬间,主人公也许便已“策马驰骋在平原上”【引自《仙后》第1卷第1行。】,就在我们前方!这个效果在原文语境中并不见得那么好笑,但一位诗人要写出这样的诗行,哪怕只是记住这样的诗句,就必须比年轻的格丽克更有幽默感,至少要有她的心态,即目空一切,无视预料之中读者的讶异反应。如果我们心存疑问,如果我们不愿意相信这位伴随我们成长的极为严肃的诗人会拿自己开涮,我们至少要考虑一个因素:这本书的标题。“忠贞之夜”也是该集子第四首诗的标题,我们推断叙说者的化身之一(那时候还是小男孩)有一个哥哥,当时兄弟俩年龄都还小,同住一个房间,哥哥喜欢大声朗读各种冒险故事,他把手上的“一本书”“称为/《忠贞之夜》”。格丽克并没有明说,我们不得不自己推测:这位极其年幼的叙说者将哥哥口中的“骑士”(knight)误认为同音异义词“夜晚”(night)。双关语本身并不一定会引人发笑,但对这段往事的回忆,第二首诗(特意取名为《冒险》)对“光荣骑士”的提及,还有这本书的主标题,这一切都令我们忍俊不禁。而且,在诗人将叙说者的“心”等同于“骏马”之后,我们又迎来了这样的惊喜:“咴儿,咴儿,我的心说;/或许它在说,非也,非也——无从知晓。”诗人通过最后那个词语隐含的谐音双关现象【“最后那个词语”指“知晓”,英语原文为“know”。相关解释参见“格丽克诗选译”部分对这首诗的注释。】来强化幽默感。
年轻时的格丽克
不过,在象征心灵的马儿发出感叹之前有这样几行诗句:正如我们所有人曾经同是肉体,
如今我们是雾气。
正如我们之前一直是有影子的物体,
化学品这个巧喻和普鲁弗洛克被麻醉的黄昏一样,全无幽默可言。……因此,这里的难题是:这四行诗听起来(再一次)很像艾略特,有玄学派诗歌的基调,也有一种形而上学的基调,而随后有“咴儿”和“非也”的那两行诗又颇具喜剧效果。年轻的露易丝·格丽克会怎样看待这个双关语?她不会觉得这有些轻浮吗?坦率地讲,她会不会觉得将这两个词并置荒唐可笑?虽然艾略特一直叫我分心,或许我可以引用《四个四重奏》里类似的描述,支持截然相反的观点。以下是《干燥的萨尔维吉斯》里的一个重要的庄严时刻:幸福的瞬间——不是康泰之感,
功成名就、夙愿得偿、无忧无虑或亲友之爱,
甚至不是一顿丰盛晚餐,而是猛然彻悟——
我们有过这种经验,但没有抓住意义,
对意义的探索能以某种特有的形式
恢复经验,超越我们能赋予幸福的
“甚至不是一顿丰盛晚餐”这个瞬间的诙谐是不是一种失态?我倒是不以为然,只当诗人调整了语调,奏出了和弦中意想不到的音符,不知不觉间转向一种明智的自我贬损,而这种贬损不会削弱,反倒会充实诗歌的主题,即神秘的洞察力。
选自《“我从未失去对循环之旅的兴趣”——评格丽克诗集<忠贞之夜>》,斯蒂芬·延瑟作,傅燕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