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遇见约翰·巴勒斯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八日,我从江西上饶市,来到福建浦城县荣华山下客居。处于武夷山北部余脉的荣华山,山峰延绵,闽江之源南浦溪绕山奔流,草木葱茏。深山多古木多阔叶木,多山泉。荣华山低海拔,最高峰不足千米,山下鲜有居民。去山里,是我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对山中发生的一切,都充满了兴趣,并报以孩童般纯真的好奇心。我常常一个人深入深山,观鸟听瀑,见识草木枯荣。我走了每一个野谷,爬过每一道山梁,溜踏过南浦溪每一个荒滩——无人去的地方,都是我热衷的。大自然每一天发生变化,每一次变化都是一次革命——在我眼里,是这样的。自然生成的姿彩,四季轮替带来动植物的生死,头顶上永恒孤独的星空,地球转动时的万物兴衰,人与自然的灵肉交融,千变万化的异美气象,带给我原始的审美和震撼。大自然在任何时候都美轮美奂,异彩纷呈。
约翰·巴勒斯出生于纽约州罗克斯贝里,在卡茨基尔山区度过了他的童年。在他父亲的农场,他跟随他的母亲采摘草莓和野果,谛听林中鸟鸣。一八五四年,他在当乡村教师时,在库博斯镇神学院,初次读到了华兹华斯和爱默生的作品。一八五六年七月他离开神学院,在外游历和工作。一八六三年,在西点军校,巴勒斯第一次听到了爱默生的演讲;并于当年,因偶然的际遇,结识了文学大师惠特曼。一八七三年,巴勒斯回到卡茨基尔山区,在哈德逊河的西岸,购置果园农场。他亲手设计和建造了一幢石屋,称为“河畔小屋”。一八七五年,他在河畔小屋两英里外,盖了山中小木屋,称之为“山间石屋”。之后,巴勒斯再也没离开过这里。
约翰·巴勒斯
现在,约翰·巴勒斯并不“传奇”的人生经历,我已耳熟能详。但在二〇一三年之前,我对约翰·巴勒斯“知之甚少”。偶然的机会,我深入阅读了“鸟之王国的约翰”。二〇一三年九月,在一份不知谁遗落在我办公桌的书单上,我看到了诗人马永波主编的“世界自然文学”丛书目录,其中有辽宁诗人川美翻译的约翰·巴勒斯的《鸟与诗人》。川美是一个视野开阔、语言清丽、节奏舒缓的诗人,曾翻译英美不少经典诗歌,我在报刊上,读了很多年。她去翻译散文集,一定是这本散文集比诗歌更迷惑了她。半个月之后,我通读了《鸟与诗人》,给川美电话,感谢她,出色地翻译了这么好的书。在电话中,我有些激动,说,很多年没读到这么让我入迷的书了。川美说,为了翻译这本书,作了很多年的案头准备,历时三年翻译才成书。
读约翰·巴勒斯的书,最适合的地方,是在林中,坐在阳光下的树墩上,或坐在溪涧边的岩石上,或坐在山梁的亭子上。
如爱默生、梭罗、惠特曼对约翰·巴勒斯影响一样,约翰·巴勒斯对我有着深远的影响。他不但影响了我的审美,还影响了我日常生活。我开始崇尚极简主义。我崇尚环保主义。我不再杀生,不再吃野生动物,不穿也不购买皮草;我尽可能不用塑料,买菜也提篮子,尽可能不用电,外出尽可能步行或坐公交车……我开始自学植物学动物学,慢慢学会辨识身边的植物及其药用价值。孔子在《论语·阳货》中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不仅仅是说,要认识鸟兽草木,更要懂得它们的伦理和生命周期。我爱上了种树,爱上了自然界的一切。
我爱上了书写自然。
荣华山因森林茂密,保有森林原始的样貌,保有动植物丰富的多样性,被列为国家森林公园。于我而言,它不仅仅是一座适合我长期观察自然的山,更是我与自己对话的一个客体。风霜露,雨雪雾,落日,溪流,星辰——草叶的色泽,鸟飞翔的姿势和叫声,一条腐烂的蛇,一棵老死的树,都是自然界生动的语言。这些“绘声绘色”的语言,因时间的催发和生命自身的发酵,有了沧桑的况味。
在林中,我不觉得是我一个人在走,还有一个戴着白草帽的约翰·巴勒斯。他架起单筒望远镜,站在河边,望林中的飞鸟。他坐在石头上,坐在草地上,把草稿本压在大腿上,记录他看到的一切,听到的一切。
大自然的奥妙,只有浸淫其中的人,方可领悟。我不敢淡忘约翰·巴勒斯的告诫:
你要亲身体验自然方可欣赏到其中的奥妙。旁观者的走马观花根本无法激起这种对自然的热爱。有的人只满足看见三五只飞鸟或听到一两声鸟鸣;他们疑惑为什么要为此煞费苦心呢?当威尔逊为他那工程浩大的鸟类研究请求捐款时,一位东部的州长略带轻蔑的神态对他说:“谁会为了解鸟类而捐出一百二十美元呢?”当然,花钱买知识,其价格是昂贵的。然而,最珍贵的知识是没有市价的。州长阁下,请求你的资助不是单纯的关于鸟类的专业知识,而是对于森林与原野的一种新的兴趣、一服精神与知识的滋补剂、一把通往大自然之宝藏的新钥匙。想想还有许多其他你可以得到的东西,阁下——空气、阳光、沁人心脾的芳香及清爽,还有将你从狡诈混乱的政治生活中暂时解脱出来的缓和剂。
约翰·巴勒斯在论及自然文学时认为,文学作品的内容是第一位的,优秀的永恒的作品首先要表现最基本的人性,并体现作家本真、完善的个性,而不是技术性的成就。他说:“文学会因非文学因素的衰竭而死亡。”
他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他对自然的认知,就是对生命的认知。他的论断,延至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仍然振聋发聩。他属于生命写作。
在林中,我是愉快的,幸福的。这种愉快和幸福,也是其他方式难以取代的。在以荣华山为主体叙述对象的大自然文学写作中,我也融入了自己生命。
写这个系列散文时,我有自己的想法,我要写出属于自己的山地美学。我的山地美学强调了人及人文与自然的融洽、个体的人与社会处理自然的关系、人的自然属性、自然的生命属性、自然给生命的启示、自然恒古的法则和伦理、人之情趣和自然之情趣的和谐关系、自然现象的瞬逝之美、自然之美的永恒价值。我把自然和日常生活融合在一起书写——人与自然的同频共振。从某种角度上说,人和自然,互相照耀,互为主客,彼此印证。
忠于自然,却不雕刻自然之像;忠于内心,却不失丰富浪漫的想象。于自然而言,最大的人性,是尊重生命,尊重一切生灵的生和死;尊重自然原始的风貌;尊重自然的原则;尊重自然的丰富性、残酷性和仁慈性。
自然是最伟大的艺术,它融合了音乐、建筑、绘画、诗歌、舞蹈等其他艺术。
世界各地的大自然,都是相通的,无论是草原、森林,还是荒野、沙漠、雪山;无论是盆地、高原,还是平原、丘陵、海洋,都遵循着相同的美学:有情、有趣、有思、有异、有美、有灵。
大自然的四季美,物候的轮替,生物既无比强大又无比脆弱的生命,山中可以谛听出死亡钟声的宁静,星空永恒的孤独,时间对万物的摧毁,万物孤独而富有情趣的生活形态——这些都让我们审视自己的内心。人在自然面前,微弱且渺小。万物在自然中,皆平等,和谐为至美。
约翰·巴勒斯后半生没有离开过大自然,直到离世之前,他才坐上了回家乡的火车,一直喊着故乡的名字,热泪盈眶。他是一个多么挚情的人。一九二一年春,在从加利福尼亚返回纽约的火车上,约翰·巴勒斯与世长辞。人们在罗克斯贝里的一块岩石之下,安葬了他的肉身。这里是他童年的玩耍之地,他从这里出发,游历了世界,最后回到了这里安魂。
我学识浅薄,做不了博物学家。但我想做一个孜孜不倦的大自然布道者,并努力去实践。我是一个对自然界敏感的人。大自然之美,每一天都不一样,时时刻刻都美到极致,无穷无尽。荣华山是一座空无一人的深山,我是唯一的孤客。“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人生转瞬即逝如火石之光,一个人,可以没有物质财富,但不可以缺乏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和丰盈的心灵。万物的美,都在发现美的眼睛里。
“约翰·巴勒斯。”我轻轻地自言自语。
傅菲,1970年生,江西广信人,中国作协会员,乡村研究者。研究南方乡村十六年,写出饶北河系列作品,引起散文界的关注和热评。作品常见于《人民文学》《钟山》《花城》《天涯》等刊,出版散文集《深山已晚》《我们忧伤的身体》《故物永生》《河边生起炊烟》等二十余部。曾获第十八届百花文学奖、第二届三毛散文奖散文集大奖、2019年度储吉旺文学奖、首届方志敏文学奖、江西省第三届文学艺术奖以及多家刊物年度奖。
原载于《世界文学》2019年第5期,责任编辑: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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