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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读者 | 李壮:L.华兹华斯先生在东土城路

 爱世界,爱文学,爱《世界文学》



无论如何,我依然记得那些作品,记得那些具体相遇的画面,记得那时我的所思所想乃至我指尖泛起的细微震颤……那些时刻留存着、延续着、生长着,彼此连缀起来,引导、甚至铺满了我此后的一生——铺到我三十多岁的今天,以及未来那些不知长度的岁月。





L.华兹华斯先生在东土城路


李 壮






人总是喜欢搞一些具体的纪念日出来。生死最大,对应的日子必然记住,于是有了生日,也有了忌日。如果能与另一个人在一起生活,便要过结婚纪念日,记性好一些的,还要过初次相识纪念日、正式恋爱纪念日,甚至拉拉小手纪念日、亲亲小嘴纪念日。生日忌日大抵是让别人对得起自己(生日总归是要别人来给自己庆祝的,至于忌日……甚至都没有人参与过自己的忌日,我们只不过是预先知道别人会来纪念自己的忌日而已),爱情纪念日多半是为了自己对得起别人。若要细想,倒极少有什么值得纪念的时刻——请原谅,我即将抛出一句非常饶舌的话——是单纯为了“自己对得起自己”而被自己记住的。


比如,你参加高考是在哪一天——你记得住吗?


你人生中第一次感受到爱,我指的是,真正的、会杀人的那种爱,是在哪一天——你记得住吗?


你人生中第一次决定了未来的志向,或者认真思考你后来从事一生的事业,是在哪一天——你记得住吗?


大概多数人是记不得这类日子的。


这是多么奇怪啊!人是一种何其自私的动物,在某种角度看却常常自己对不起自己。或许,人的自私并不意味着他爱自己,而仅仅是意味着,他需要别人爱自己?


我不知道。我也不打算细想。






李壮的著作《亡魂的深情》和《午夜站台》


今天我以文学为业:职业(安身),以及事业(立命)。一个人为什么会爱上文学,这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它当然同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兴趣或天赋侧重有关,但后天的影响,诸如童年经历、青春历程、一路遇到的人与书等等,无疑同样重要。在合适的时间读到了合适的作品,这是一个人爱上文学、甚至最终走上文学道路的隐秘而重大的根源之一。我自然不能例外。联系到前面的话题,我其实是惭愧的,我说不清具体是在哪一天读到了那些影响我的作品,也从未想过要在特定日子专门纪念我与它们的“相遇”,这一点我同大多数人没有不同。

无论如何,我依然记得那些作品,记得那些具体相遇的画面,记得那时我的所思所想乃至我指尖泛起的细微震颤。我之所以忘却了具体的日期,只不过是因为,那些时刻从不会被某个具体的日期困住,从不会仅仅在一个特定的二十四小时内发端又终结。那些时刻留存着、延续着、生长着,彼此连缀起来,引导、甚至铺满了我此后的一生——铺到我三十多岁的今天,以及未来那些不知长度的岁月。


那些作品、那些时刻,很多时候,可以是来自另一种语言、另一片土地,来自浩瀚的世界文学。




十多年前,我在青岛读中学。暑假漫长,有时会去市图书馆上自习,课本啃累了,便去期刊室翻阅各类杂志。那天翻阅一本文学期刊——对不起,我甚至连杂志的名字都记不得了——在其中“经典重读”之类的栏目里,读到一篇很短的小说,叫《B.华兹华斯》:一个小男孩,认识了一位奇怪的“诗人”,这位“诗人”致力于写出一首“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但这首诗没有写成,诗人死了。就是这么简简单单的故事。小说的作者叫“奈保尔”。




彼时的我,对那位名叫“奈保尔”的作者毫无印象,好像对“华兹华斯”这个名字也没有太多概念(自然无从领会小说题目的妙处)。但我被那个故事震住了。现在想来,之所以被震住,首先因为“我是我”:我从小就喜欢文学,到中学时候,“当作家”的念头已经若有若无地闪现在自己的脑海中,因此看到一篇专写“诗人”的小说,自然会产生某种其实荒唐的亲切感和代入感。但另一方面,这篇小说也是恰逢其时地出现在一个十五六岁少年的世界里面。不仅是我,所有心智敏感的少年的十五六岁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或者说思考机缘:这是从“孩子”向“大人”转型的年纪。我们隐约意识到,世界不仅仅是我们以往所看到、所习惯的那个样子。它很大,大到可以拥有不可限量的隐藏地图,因此,也就存在对它的无数种奇奇怪怪的感知方式。在这些不同的感知方式背后,生活着与我们不同的人——或者说,存在着不一样的、无数种“可能”的自己。毕竟,上学放学、考试放假,不可能是我们一生的全部内容,并且它们也并不提供任何活着的理由。


就是在这样的年纪,我读到了《B.华兹华斯》。我头一次意识到,一个人生命力的骤然萎顿,是可以同“诗写得不太顺利”这种理由联系在一起的;我知道了有些奇奇怪怪的念头和梦想固然无用,却可以导致“世界变成了一个令人兴奋的地方”;我还记住了小说最后,少年告别了垂死的诗人,“哭着跑回家,像个诗人一样,看到什么都想哭”。


小说里有一些细节,是至今重读都会令我会心一笑的。例如,“诗人”先生的出场。他的现身竟然同形形色色的乞丐栖居在同一个序列里面:






在米格尔街,每天都有三个乞丐准时来到热情友好的人家门前……有天下午四点左右,来了一个特别奇怪的乞丐……他身材矮小,穿戴整齐,头戴礼帽,身着白衬衣和黑裤子。


我问:“你要干嘛?”


他说:“我想看看你家的蜜蜂。”




这位奇怪的“乞丐”,就是B.华兹华斯先生。他不像前三位乞丐一样要米、要烟,他要的是“看蜜蜂”。注意了,米和烟是为了占有,而看蜜蜂并不能占有蜜蜂。也是很久以后我才明白,这样不占有的“看”,其实是一种更阔大的占有。“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苏轼《前赤壁赋》)诗人就是这世界的乞丐,诗人并不占有,因为他要以更贪婪彻底的方式饮尽这个世界。当然,B.华兹华斯先生也不是毫无所求,第一次见面,他就试图用四分钱的价格,卖给“我”一首“最伟大的写母亲的诗歌”。而母亲的回应如下:“你听着,告诉那该死的家伙,赶快夹着尾巴离开我的院子。”



本文作者:李壮

直到今天我读到这里都会笑出声来。当然,今天我的笑声里会带着自嘲,我既开心也难过,为了诗人,也为了很多其实并不是诗人的人。有很多美好的、有情怀的东西,其实并不被多数人的生活需要。而B.华兹华斯先生就那么自然而然地替我说出了我一直不好意思说出口的话:“这就是诗人的不幸。”不同之处在于,他看起来一点都不难过:“他把纸片放回口袋,似乎并不介意。”就凭这一点,B.华兹华斯先生比我们强不少。

尽管卖诗失败,B.华兹华斯先生还是和小说里的“我”成了好朋友。有一天,“我”被母亲责骂了,跑出来找B.华兹华斯先生哭诉。诗人带着“我”散步,教会“我”躺在草坪上看星星:“现在让我们躺在草地上,仰望天空,我要你想想,星星离我们有多远?”


天啊!这是多么矫情的桥段!但在奈保尔极尽寻常却又高度象征的笔风之下,它竟不知怎么回事地变得如此理所应当而动人心魄。奇妙的事情发生了:“我感觉不到任何东西,同时又感到有生以来从没有过的骄傲和痛快。我忘记了生气,忘记了眼泪,也忘记了所有的不幸。”事实上,这并不是发生在B.华兹华斯先生与“我”之间的事情,这是发生在诗(或者说是广义的“诗”)与“我们”之间的事情。它确实不值四分钱,因为它根本不能够用任何数额的一般等价物来加以衡量。这是生命中美妙的、甚至超越了生命自身的时刻。然而紧接着,另一种“妙”现身了。在这样的时候,居然出现了警察——






这时,一道光射到了脸上。我们看见一个警察走过来,便从草地上起来了。


警察问:“你们在这儿干什么?”


B.华兹华斯说:“四十年来,我也一直在问自己同样的问题。”




“警察”的出现很弗洛伊德。在意识与潜意识之间、在“自我”“本我”与“超我”之间,警察逡巡游弋着。他恪尽职守地将我们押回到合逻辑的、理性的世界。诗人并非不了解那个理性的世界。他只是在这个世界里依然抱有幻想,甚或会在警察下班的有限时间里,尝试构建这世界的另一种运行法则。比如那一天,小说里的“我”与B.华兹华斯先生走在海边,“我”问,如果“我”把手里的钉子扔进水里,它能浮起来吗?


B.华兹华斯先生说:“这是个奇妙的世界。你扔下去试试,看看会发生什么。”


然后,“我”扔了。再然后,“钉子沉了下去”。


当然会沉下去。这事儿牛顿早就告诉我们了。但是,它真的沉下去了吗?那个时候,B.华兹华斯先生正在写一首“世界上最伟大的诗”。这是B.华兹华斯先生自己的钉子。自此以后,情节忽然加速,我们很迅疾,或者说竟是很顺利地迎来了B.华兹华斯先生的死亡:“诗写得不太顺利。”诗人失败了。于是他死了。他的钉子沉了下去。然而,却有什么其他的东西浮了起来:“我离开了那所房子,哭着跑回家,像个诗人一样,看到什么都想哭。”





十多年过去,我与小说里的少年一同离开了B.华兹华斯先生的房子,到今天仍然在文字和隐喻的街道上奔跑着。我竟然真的成为了一个诗人。我渐渐明白,“诗写得不太顺利”本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它是一种广义的寓言,指向人之为人的普遍命运,关乎着人之为人的根本的有限性。而文学的力量,或许就在于让我们看到点什么竟莫名地有些想哭——当然,不是指那种迎风流泪的做作哭法。我们日益被透支的陈旧世界,或许会因此而被擦亮,甚至变得令人兴奋起来。


历史上的大诗人“华兹华斯”是W.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B.华兹华斯是一个无谓却真实的赝品。我名字的首字母是L。有时,当我写下自己的句子的时候,当我面朝大海扔出属于我的“钉子”的时候,我会忆起十五六岁读到《B.华兹华斯》的那个遥远下午。我想我是另一个华兹华斯。L.华兹华斯。





B.华兹华斯先生的房子垮塌数年以后,我结束了自己的中学生涯。很惭愧,我的确记不得自己高考的具体日期,因为那是我竭力想要遗忘的事情之一。试考得不太顺利。当然,也没有太糟。我没有如我预期的那样考入名校,而是不得已去了一所相对普通的省重点大学。那时我基本可以随意挑选专业。有很多世俗前途光明的专业摆在我的面前,但我选择了中文系。L.华兹华斯先生决定要学文学。


然后又是几年过去。有一天,我读到了另一篇震住我的小说。那约莫是我大三那年,是期末考试结束后的一个下午,我滞留在学校不想回家(我一直都是个不想回家的人),整座教学楼里只有我一个人在上自习。每间教室的门都关着,但是都没上锁,所有的椅子倒扣在课桌上。那座教学楼叫“博文楼”。我藏身的教室在三层。


我读的是乔伊斯的《死者》。他小说集《都柏林人》的最后一篇。






很难用精确的语言来形容我当时的感受。我只能说,我读完这篇小说,把从图书馆借来的那本《都柏林人》轻轻倒扣在桌面上,然后拉开门,从空无一人的教室里来到了同样空无一人的走廊上。博文楼是那种老式的一九九○年代建筑物,截面是“回”字形,走廊环绕一周,沉在中间的是天井——天井里长着一棵巨大的柏树,印象中似乎还跟鲁迅先生存在着什么七弯八拐的关系。我在三层的走廊里一圈接一圈地走着,像一个被某种力量困住的人,起点变成终点,然后再一次变成起点。我不知道我走了多少圈,好像我的眼中还似是而非地含着泪水。我抬起头凝视着走廊那白皮脱落的屋顶,就像凝视着爱尔兰夜空中无声飘落的雪花。那些斑驳的白色随着我醉酒般的脚步不规则地晃动不止。


他听着雪花隐隐约约地飘落,慢慢地睡着了,雪花穿过宇宙轻轻地落下,就像他们的结局似的,落到所有生者和死者身上。



那些干裂的墙皮后来一定落下来了。我想象它们落下的时候正如同雪花。但我并没有亲眼目睹那样的时刻,我暴走在走廊里的日子已经是很多年以前。很多年以前的那个下午,我被乔伊斯毫无预警的节奏换挡撞蒙了。《死者》这篇小说的前半部分——准确说,是前面的大大大部分——写的都是圣诞期间的一场爱尔兰家族聚会,写得细腻,写得传神,但终归只不过是一场聚会,众声喧哗,但也仅仅是喧哗。它当然写得妙,今天我作为一个以文学评论为职业的人可以砸出很多种角度和很多条术语来分析这种“妙”;但很多年以前我只是一个中文系的学生,对我来说,那只是一种可供学习的“妙”,一种“写得很好”的“妙”。如此足够,但也仅此而已。


我所不曾想到的是,这种“妙”竟然只是一种铺垫(在今天,在大多数作家那里,这种“妙”已经可以是作品的全部)。小说最后,加布里埃尔从姨妈家温暖热闹的家宅里,走到屋外飘雪无人的街道上,小说自身的节奏竟然也忽地转换了。快节奏、大密度的叙述,忽然变得疏朗起来,然后一步步地、仿佛一桩伟大的阴谋似的,不可挽回地走向那结尾处的神秘庄严。我没有想到,在小说的最后,在整本小说集的最后,在那间没有灯光的旅馆房间里,骄傲和得意退散了,情欲和妒意退散了,甚至连现实意义上的爱都退散了。我们撞上了一个简短的、发生在遥远过去的故事。它无比真实,而又充满了巨大的、近乎终极的象征性。一个男孩爱着一个女孩。在女孩离开前的最后一个夜里,身患重病的男孩冒着大雨站在女孩家的后花园里:




我求他赶快回家去,告诉他淋在雨里会要了他的命。可是他说他不想活了。我能清清楚楚地看见他的眼睛,清清楚楚!他站在墙的尽头,那里有一棵树。



绚烂飞舞的刨花之中,忽然扬起了一把锤子,接着,一枚钉子就楔进了大地。这样一个结尾,把前面那么多那么多的文字都收束住了,并且赋予其全然不同的含义。我当时就蒙掉了。







关于《死者》的文化背景解读和技术性分析有很多,我在此不必多谈。我只打算从我当年初读这篇作品时的感受说起:那是一种巨大的失重感。是一个人从地面毫无准备地被拉升到高空。是“脱离尘世”。格丽塔站在楼梯拐角处,倾听着远方的音乐。她在心底里深锁着她的情人告诉她不想活下去时的眼神——她是见到过这眼神的唯一的人,而这眼神原本大概已经被她遗忘。忽然唤醒这回忆的,是一段歌谣。那晚整个爱尔兰都在下雪。


格非教授在分析《死者》时说,如果说《死者》只有一个主题,那么这个主题就是时间。“那是长达三十年一成不变的聚会所累积起来的‘铺满悲哀的过去’,也是静静矗立在漫天大雪中的雕像向加布里埃尔所暗示的未来。主人公加布里埃尔面临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状态,其一是卑琐,自我欺骗,夸夸其谈。问题是,加布里埃尔本人能够清晰地看到自己身上的卑琐,从而充满自责与愧恨……除了这种愧悔交加的卑琐生活,加布里埃尔显然在眺望另一种生活,它是什么?加布里埃尔一时无法回答,他不断地把目光投向窗外,而窗外除了飞扬的大雪,雪中的树林与雕像,别无所有,在这里,‘雪’又成了另外一个象征。”(见格非《卡夫卡的钟摆》一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那时,我还没有读到格非的这段分析,但我隐约体味到了加布里埃尔所面对的困惑,那也是我的困惑:倘若一个人注定要在具体的、卑琐而庸常的当下时间里困住,他该如何从过往或未来之中,寻找到足以安抚他灵魂的永恒性?另一种生活是否是存在的,哪怕只有一瞬间?要如何才能触碰到那样的瞬间:那挣脱了地心引力甚至生死规则的一瞬间,就像格丽塔站在楼梯拐角倾听歌谣的时刻,就像加布里埃尔站在旅馆窗前眺望大雪的时刻?






当然,大三那年,我还无法把我的感受具化为上述文字。我只能清楚地记起自己当时真实并且是全部的感想,那就是:如果有朝一日,我也写出了一篇这样的东西来,我就不怕死了。


让今天的我来翻译一下:真正伟大的文学,正如同格丽塔倾听到的那曲歌谣,能够唤醒和召回那些遗失在岁月里的东西。它们没有征服生死,它们超越了它。


这是我选择文学这条路的原因。这是人类依然需要形形色色的精神生活的原因。这是我在那一天弄明白了的事。我未来的日子因此而被决定。





在那以后,又是很多年过去。我去北京读研究生,硕士毕业后幸运地获得了一份专业高度对口的工作,就此端起了文学的饭碗。


这一切是夙愿得偿。对此我从不否认。但夙愿得偿绝不等于一了百了,对于我们这种人来说尤其如此:如果一个人,仅仅因为具体愿望的实现,就真的解决了他的所有问题,那么他多半是不配搞文学的。


道理很简单,文学要面对的问题,是永远解决不了的那些。文学就是要“作”,作家也是“作”家。声调阴平(一声),“作妖”的“作”。


二〇二一年夏天,我遭遇了一场重大的内心危机。巨大的自我矛盾和自我厌弃,以一种颇为突然的方式包围了我。有股汹涌的力量在推搡着,我不得不开始思考很多原本没有去思考,或者说一直躲着不去思考的事情。具体的缘由内容不必去说,倒是不妨说说结果:有一段时间我变得睡眠极少,进食则更少(基本减到了原来的三分之一);那时我因工作任务居住在外,每天晚上搞定工作内容后定要熬到凌晨,在客房里关掉灯光,脱到赤裸,然后端坐在椅子里,面对窗外的暴雨闪电疯狂抽烟,烟灰缸里不倒水而是倒威士忌——当然,倒进去灭烟的只是零头,大部分威士忌都被我在那些夜里独自喝掉了。三周之后,我的体重干脆利落地掉了十斤以上:我身高一米七六,向来保持锻炼、坚持每周踢球,原本体重一直徘徊在七十五公斤上下,三周后的触底数据是六十八公斤。


摒除一切具体的外力因素,我试图从自己的内心深处寻找危机的根源。我想,年龄或许是因素之一,尽管这一因素充其量也只能算是导火索。此事彼事,万绪千头,说到底都是跟自己过不去,而我在这样一个年纪上必须要作出决定,是不是得学着跟自己“过得去”。


我这一年三十二岁。


有同龄的小伙伴把这种感觉称作“中年危机”。我觉得没那么凄惨,这应该叫“壮年危机”。谁说壮年就不能有危机?“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蒋捷《虞美人·听雨》),既得应付世界还得应付自己,躲不掉、跑不脱,总归到了该给自己一个说法的时候。你得承认人生的缺憾。你得辨识命运的掌纹。甚至,你得琢磨你自己能力的限度,得承认自己其实就是个普通人——普通不是罪过,但如果明明普通还偏不认命,那多半是要遭殃倒霉的。


老实说,承认这些,对我来说挺难。


那些夜晚,我叼着烟、光着腚,每天跟自己死磕这些问题:服不服?认不认?要认,该怎么认?要是不认,从哪些地方不认?


夏天眼看要过去了,而我却像只恬不知耻的哈姆雷特蚂蚱,满脑子都是“蹦or不蹦”。


简直是不可救药。


可想而知,我变得很不正常。常规的生活环节里我竭力显得正常,但我怀疑大家也都看出了我的不正常,只是不敢戳穿。回到屋里把门一关,不正常就可以明目张胆起来。这种不正常的表征之一是,我开始心血来潮地重读一些文学作品——把自己一脑袋扎进去的那种重读法。比如,我开始重读大学时读过的《战争与和平》。重读我前面写到过的《米格尔街》(《B.华兹华斯》是《米格尔街》里的一篇)。也包括诗歌,我开始细细重读希腊诗人卡瓦菲斯的诗集。






在这里我想讲的就是卡瓦菲斯。重读卡瓦菲斯的过程中,我偶然间在他三十四岁写的《一个老人》、三十七岁写的《城市》、五十六岁写的《停下来》、五十八岁写的《我给艺术带来了》之间,意识到某种主题性的隐秘关联。这或许是永远困扰着这位诗人的主题、或许也是永远困扰着所有诗人的主题——爱,衰老,线性物理时间的不可挽回,人对自我的期待及其自身不可超越的有限性。但有趣的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卡瓦菲斯对这些主题的理解、与这些死结相处的姿态,似乎在变得越来越软,越来越暖,越来越审美化。那些回忆、那些不甘、那些后悔、那些对自我的这般那样的不满意,曾经都是那么尖锐,那么绝望,但最终都在不知不觉间玉化了。它们成为了诗的琥珀。


——诚然,一个人注定会在“老年那可悲的陈腐中”,想到“当年拥有力量、口才和外表时”种种被荒废的可能(《一个老人》);诚然,即便那些可能性被一一实现,一个人也只是徒劳地发现“你不会找到另一个新的国家,不会找到另一片海岸。/这个城市会永远跟着你”(《城市》);但所有这些局限、所有这些不可抗拒的命运,终究会变成画面——美好的画面——“在这首诗里停下来”(《停下来》)。因为,“艺术懂得如何构造美的形状,/几乎是不知不觉地使生命圆满”(《我给艺术带来了》)。


当然,还有最著名的那首:《伊萨卡岛》。


《伊萨卡岛》讲的似乎是一个“买珠还椟”(注意,并不是成语“买椟还珠”,我把两个字交换了位置)的故事。“椟”是作为形式和实体的伊萨卡岛,“珠”是我们期待从伊萨卡身上获得的一切。在卡瓦菲斯笔下,启程前往伊萨卡岛的旅人,最终并不需要在伊萨卡岛的身上获得他打算要获得的东西(“一路所得已经教你富甲四方,/用不着伊萨卡来让你财源滚滚”),甚至伊萨卡岛很可能会使他失望(“如果你发现它原来是这么穷”)。然而,“那可不是伊萨卡想愚弄你”,因为“是伊萨卡赋予你如此神奇的旅行,/没有它你可不会启程前来。/现在它再也没有什么可以给你的了”。真正富有了旅行者的,是“你的道路漫长”,是旅程本身。这漫长而充满发现的道路,甚至安抚了那些最根本性的恐惧——让我们说得更加直接一些吧,安抚了死亡——因为“既然那时你已经变得很聪慧,并且见多识广,/你也就不会不明白,这些伊萨卡意味着什么”。注意,是复数。“这些伊萨卡”。


于是,过程与结果的逻辑关系被悄悄置换了。而整首诗所写到的,其实就是一场伟大的“物物交换”。“伊萨卡”所拥有的东西(我们暂且拿一个大词来称呼它:终极性的意义),被换给了“去伊萨卡”(set out for Ithaka)。进而,当个体的人入场时,他也会以自己所能力及的方式参与其中——会老会朽的“人”,以生命的物理时间为交换物(“那时当你上得了岛你也就老了”),从旅程之中把自己的那份“伊萨卡”兑换出来。


问题是,旅人用生命兑换出来的东西,真的就是他所想要的吗?谁又能够确切地知道,自己要去的伊萨卡岛是什么样子,甚至,自己真正想去的是哪一座伊萨卡岛呢?






这简直就像开盲盒一样。《伊萨卡岛》写的是生命的美好,却也暗示了生命的荒唐。卡瓦菲斯不可能不知道这些。但他——这个在我看来一直压抑着痛苦、以致充满了自戕性的残酷的诗人——却依然选择了祝愿:“愿你的道路漫长,/充满奇迹,充满发现。”祝愿,也是和解。这是世间最动人的事物:痛苦者的温柔。在这温柔里,旅人与伊萨卡岛之间的恩怨勾销了,码头上烟火热情,陌生人挥舞手帕。毕竟,从更本质的意义上看,在这场交易之中,旅人和伊萨卡岛都只是货币;真正的运动是循环往复的:它终究只永恒地、不可解脱地发生于“在”与“虚无”之间。


我想到了我自己。也许,一个人并不必害怕跟自己较劲。甚至,他都不必刻意去寻求治愈、寻求安宁。每个人都要在自己的矛盾性里,寻找他的伊萨卡岛。每个人都要踏着自己的尸体或者胚胎,驶向命中的伊萨卡们。


至于这场旅行是否如意,甚至这位旅人是否真的喜欢他自己,其实并不重要。因为——





让我顺从艺术:


艺术懂得如何构造美的形状,
几乎是不知不觉地使生命圆满,
把各种印象混合起来,把日子和日子混合起来。
——卡瓦菲斯《我给艺术带来了》



我愿意相信,它们终将混合起来。就像我愿意相信,艺术终将藉由我的手,构造出美的形状。


因此,即便我最终仍是一个无谓却真实的赝品,我依然决定面朝大海扔出属于我的“钉子”。这是我依然在写的原因。我是L.华兹华斯。




END





作者简介


李壮,青年评论家、青年诗人。1989年12月出生于山东青岛,现居北京,供职于中国作家协会创作研究部。有文学评论及诗歌发表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当代作家评论》《南方文坛》《人民日报》《文艺报》《人民文学》《诗刊》《星星》《扬子江诗刊》等刊物,作品入选多种选本并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曾获《诗刊》陈子昂诗歌奖2018年度青年理论家奖、《扬子江诗刊》奖、丁玲文学奖、长征文艺奖等。出版诗集《午夜站台》、评论集《亡魂的深情》。



原载于《世界文学》2022年第1期,责任编辑: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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