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世界,爱文学,爱《世界文学》
他用慢动作停留在敏感和阴柔里
——读马洛伊·山多尔
鲁敏
我看书时有一个不太好的习惯:几本书同时开始。餐桌搁两本,床头、沙发各有几本,卫生间则是新到的杂志。虽则便于取阅,也暴露出我挑挑拣拣、不够专致的态度。但这样几条跑道并行的方式,确乎也会有效甄选最中意的“那本书”或“那个人”。马洛伊·山多尔即是在这样类似“淘汰制”的环境中闪闪发亮、超前领跑的,而这一领跑起码持续了随后的一整个季度。
最先读到的马洛伊是译林出版社的试读本。译林社做试读本很讲究,不是他们特别倚重的作家也犯不着这样费劲儿。但我不会因此就轻易给作家加分。我这古怪的读者心态里有一种反方向的势利:出版社越是拚命推送的作家,我反而越会投去疑虑重重的目光。马洛伊的试读本经受住了这种目光。或者说,马洛伊是很适合做截取式、片断式阅读的作家。有些作家不是这样。福克纳不合适。冯内古特也不合适。包括托尔斯泰。有一批伟大的作家都不合适。相对应的,陀思妥耶夫斯基、普鲁斯特、曹雪芹、萧红就可以截片。这并不带有高下之别。不管怎么说吧,马洛伊从试读本给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他文风出奇地细腻,丝绸之下的女性肌理似的细腻,阳光下溪水反射波光的细腻,让人要眯起眼来,要推得远一点去。这一初步印象在后来的阅读中得到了多次强化。抄摘两小段:
……男孩终于从人群中挤了出来,他自豪而沉重地对我们的疑问做出解答:“真可恨,我父亲夜里死了。”他用轻描淡写的语气说,神情中带着一股无法模仿的优越感。
那一天,他从早到晚都一脸傲慢,那目中无人的模样简直令人无法忍受。所以,就在那天傍晚,我们无缘无故地揍了他一顿。(《一个市民的自白》第14页)
他们吃得聚精会神,充满食欲,用老年人特有的深沉咀嚼和品味,似乎对他们来说,用餐已经不仅是简单的摄取营养,而是一种隆重而古老的行动。他们格外认真地细嚼慢咽,仿佛在积蓄力量……他们稍微有些吧唧嘴,带着虔诚而忧闷的专注,就像一个人已经没有时间好好吃饭……他们举止优雅,同时又像部落长者一样隆重:既严肃,又不祥。(《烛烬》第94页)
坦率地说,对捏包子似的多皱褶文风,我是摇摆式的喜欢或反感。实际上,这确实也没法给个结论。这就是作家的骨骼与五官,是构成一个作家面貌的单位元素。海明威会让主人公连续做七八个动作、来回十几句对话,却不出现任何形容词。马洛伊相反,其情境是慢动作的,一个名词或一个动作之前分别会有三至五个形容词来放大、定格、反复曝光、交叉成像。
我估计有人会不大耐烦这工笔式的笔触。尤其在纽约客式的杯水风暴、卡佛那因误会而生的极简教派、在泥坑中打滚诅咒的肮脏现实主义或动不动捅上一刀、吃个枪子儿的美国南方写作或天马横行汁液四溅的南美魔幻等分野派别之中,来自东欧小国的马洛伊的确是一种回归式的写作。他的古典体味很浓郁。在互相刷新也各自获得大量追随者的写作风格中,他显得迟缓、落伍、体重略有超标。
马洛伊·山多尔和《伪装成独白的爱情》
*
试读之后,我在单位和家里各放了他一本书。单位里的是《伪装成独白的爱情》,家里的是《烛烬》。
放在单位里的书,必须是抗干扰能力特别强的那种书,要适合在等候会议、等一位访客或等一个饭局时读,要足以对抗和过滤那些嗡嗡嗡和哼哼哼。我对《伪装成独白的爱情》寄予厚望,而无疑它也称职并且超标地做到了。大约三四天的零碎时间里,我读完了《伪》。这时候,我又暗中给马洛伊先生盖上了第二枚印章——我没说勋章——文学的观感很古怪,此处蜜糖彼处毒药的规律常常如惊雷响起,因此我采用一个客观的说法:印章。更何况我要加盖的这枚印章,叫做:阴性气质。这其实跟“文风细腻”的观感一样,好与不好,总是因人而异的。但不管怎么说,对性别为男的写作者来说,阴性气质,我认为,是值得注意的。
阴性气质的印章,并不是因为《伪装成独白的爱情》中三段超长独白里,有三分之二都是以女性为第一人称。即使在以男主人公为独白者的那一章,其阴柔缠绕、曲折幽深之势依然十分强烈,尤其对于人与人的情感,对相互占有与彼此恩施的探究,是令人惊颤的。马洛伊所塑造的爱情是复调的、变奏的,夹杂有妻性、母性、奴性,有阶层、财富与教养,还有身体、羞耻、逆反等等。我最感惊奇的是,马洛伊对待爱情这一宗古老公案的态度非常之顶真,好像整个生命里,只有对爱的追索才是至高无上的,非得走到穷途末路才不枉来世上这一遭——这是很女性化的。硬汉的世界观里,男人们的情爱总是可收可放的,是阶段性的,是发作一通也就完了的时疫,是必然会被野心权力等取代和覆盖的最小领土。但马洛伊好像不这么看,最起码他在这本书里不这么认为,他笔下的男主人公们也不这么认为。他和他们一起,带着探索的试验性,以自虐式的残酷心态,像进行一桩事业、一门科学与一种文明似的,赌上一生去推进或毁坏他与女人们的爱。
这样的塑造,有时令人难以相信。但马洛伊会千方百计、异常耐心、反复堆砌着地来证明这一点。他确实会让我想到普鲁斯特,这二位有莫大的共同点。我后来在译者余泽民所写的套书总后记《流亡的骨头》里也读到,马洛伊年轻时颇倾心于《追忆似水年华》。是的,他们在内在是通的,他们根本不在乎别的男人们所在意的那些利禄功名与大千世界。才不呢。他们认为,最昂贵最复杂最值得精心侍奉和消磨的,只有一个:人与人的情感。
普鲁斯特和《追忆似水年华》
*
前面提到马洛伊这套书的总后记撰写者、当然也是推手与译者的余泽民先生,这里我要停下来,稍微多写两句。
阅读者对外国图书引进者、译者的感激之情,是怎么表达都不为过的。尤其对写作者而言,对全球范围内不论经典还是新作的汲取与观照,更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成长途径。日常交往中,如果碰到译者,我都会显得有点絮叨地反复表达这一点。当然,像任何一个领域一样,翻译家也有各自的特质与专擅,其中最佳类型是眼光、技术、勤奋的复合叠加。余泽民当属此类。
我与余泽民的认识,是在《十月》杂志社二○○五年左右召开的一次“小说新干线”笔会上,当时他是作为新锐作家参加的。他身型宽阔高拔,一头卷曲长发,比一般的女性都要长,颇是引人注目。短暂笔会过后,就再无交道。但这些年,我看到他原创的小说《纸鱼缸》、行记《碎欧洲》等的刊行。但更主要的、也是影响更大的,是看到他作为匈语文学引进者与译者的作品。前前后后,我陆续读过他翻译的《宁静海》《垃圾日》《赫拉巴尔之书》等译作。后面两本,国内的宣传推介很多,这里不多谈。稍微讲一下《宁静海》。
《宁静海》和巴尔提斯·阿蒂拉
宁静海是个地名,远在月亮之上,是阿波罗11号带着阿姆斯特朗的登月地点,而且这片海也并非真有海水,而只是块小盆地,也即人类从地球上肉眼所见的黯淡黑斑——匈牙利作家巴尔提斯·阿蒂拉以“宁静海”用作书名,也许是来喻指一个永恒的心灵黯影,也许可以理解为像阿姆斯特朗那样,为了摆脱重力束缚,追逐一种永远不得其所的自由。
固然“宁静海”这一书名比较吸引人,但其作者对我而言是相当陌生的。阿蒂拉是一九六八年生人,是匈牙利的年轻一代作家,几年前曾应上海作协之邀在中国短期居住访问。我之所以买下此书,最主要是基于对余泽民的巨大信赖。老实讲,这种信赖跟他本人并无多少干系,认识或不认识他都不能够加分。翻译者的文学眼光,到底缘何而来,也很难讲得清楚。但我先看了余泽民的译者序——清晰、广博又纯正的审美趣味,让我一下子就晓得:对了。绝不会错的。我当即买下此书,此后多次阅读,并四处跟人推荐,在报纸上开阅读专栏时也特地写过《宁静海》。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我在北京的一次与翻译有关的国际会议上再次碰到余泽民,他的身型似乎更为高阔了。两个月前,他的新译作《撒旦探戈》刚刚推出,这一期间,他会在国内做一些活动。由于《撒旦探戈》那繁复、暗黑、铺陈、跳跃的“地狱参观指南”式的风格与体格,已成为翻译界人人侧目的“高难度”项目,余泽民在后记里对此也大吐苦水,说是“噩梦一般”的翻译经历,翻完就再也不想再碰了!“现在我真想跺脚、喊叫、砸东西、摔书,再也不想看到它!”简直就是一场虐恋,当然收获也是巨大和甘美的。这段时间,人人看到余泽民都是大谈《撒旦探戈》,或高叫说此书有致幻效应,或顶礼膜拜说刷新了阅读经验等等。几层人群之外,我却有点“不合时宜”地向他提起《宁静海》,余泽民自是高兴,同时又有点惋惜地说:好多人不知道《宁静海》呢。
《撒旦探戈》和余泽民
所以这里,也顺便快速介绍下这本可能被忽略的匈牙利文学佳作。其实《宁静海》可以大致归类为成长小说,但整体基调极为酷烈,主要写母子关系。书中的母亲,一位没落的贵族后裔,曾经是相当出名的性感话剧演员,十五年来,由于遭受当局不公待遇,她足不出户,石头一般地囚禁自己的身体,更以强烈的爱憎来囚禁儿子的灵魂与爱欲。母与子之间的纠缠、控制、戕害,其极端程度,超出所能想象的人伦之底线。但《宁静海》又不仅仅止于此,由于作家及其家族所处国度的时代背景,其父辈们所经历的匈牙利自由革命、叛国罪与牢狱之灾、体制变革与解体、驱逐出境等,家国命运的动荡在小说里有着浓厚的经验投射,比如,小说中母亲的病态自囚,很大程度上即是因为意识形态压力下的后遗症,一种自我遮蔽与保护过度,包括对流亡在外的女儿,尽管其尚在人世,但母亲却恶毒地替她做了个衣冠冢——这显然不是恨,而是失控的、无法表达和纡解的爱。类似的令人发指般的细节,书中触目可见,全书不见片刻“宁静”,反而布满刺激性的阴郁、毫不遮掩的暴力与野蛮。看罢全书,再回头瞅瞅书封面:一只布满犀利血丝的大眼睛(德国现实主义画家克里斯汀·夏德的作品局部),再瞅瞅作家像(嘴叼香烟带有毁灭气息的侧影照)。此种残败与颓废的取景,着实两两相宜。
抱歉话题似乎有点扯远。但或者仍在话题之内。一个国度的文学作品,一定会是千百种面孔,远方的人们常常只能得窥其一二。但推广者的视野则要广阔和庞杂得多,他的筛选与推荐,是如此重大,仿佛又如此主观和偶然,从事后的、旁观的、历史长河的角度来看,这简直就是具有某种“危险”乃至“惊悚”意味的工作。我简直不敢想象,如果译者的眼光发生某种倦怠与偏移,或者考虑到某位作家的趣味是否时过境迁,或者他的体量是否太过巨大等等吧,随便哪一个小小的齿轮发生失误,那我们会错失多少像马洛伊这样的大师及其文本啊。从这个角度而言,世界范围内各语种的经典,其诞生与传播,真的都是一条条布满陷阱、荆棘与岔道的漫长道路。
*
话再说回来吧。译林所系统引进的这一套马洛伊·山多尔共有五册,译者共有四位,而接下来我要讲的这本《烛烬》与《一个市民的独白》,恰系余泽民本人所译。好了,现在具体说说被我放置在家里的《烛烬》。
马洛伊·山多尔和《烛烬》
由于对《伪装成独白的爱情》一书的先期印象,我对马洛伊有点儿小小的不同意见,可能是出于女性写作者的一种对抗感。我素来更倾向于异质的最好能粗粝一些的阅读。《烛烬》恰恰呈现出某些异质。书的开篇,相当之冷峻,带着一种饱经沧桑、欲言又止的世故,这正是我最中意的衰老智性了。我很高兴,有着隐约的预感,打个不雅但又很想这么说的比喻:就像黑毛野猪拱嗅到泥土深处的松露。
我提前半个小时上床,就着二〇一六年的台灯看马洛伊点亮于一九四二年的烛光……午夜十二点了,人体生物钟和智能电子钟都在提醒我关灯睡眠。我毫无个性地顺从了。但睡眠失败。书中的那一对老友,那一对正在走向死亡、在死亡之前最后一次长谈、谈论他们一生中最重大的忠诚与背叛的老友,在我的脑海里不断地打转,我怎么可能打着鼾声入睡。我气坏了,掀被而起,愉悦着多久不见的生气:为着一本书要半夜爬起来啊。多快活多值当的失眠。
不连后记的话,《烛烬》只有二百一十二页,看到凌晨三点四十五,结束。我很庆幸我是把这本书留在家中阅读,可以让我如此放肆与痛快。
文风就是一个人走路的样子,很顽固。马洛伊在中间部分,又回归了他细腻委婉的基调,像烘烤小可颂面包,一层一层地刷黄油,一层层地起酥皮。他回溯了这对老友少年时代在高级贵族寄宿学校里的友谊,这一段非常地动人,带有回忆与消逝的悲怆,像含着热泪在写。马洛伊从来都不会选择简单纯粹的感情,爱情是复杂的,友谊则可能更复杂……比如这一次。
少年时代的亲昵里,他们双方都带点同性爱的粘着感,是打着卷儿的旖旎淡蓝色,有时还带着不加克制的固执与歇斯底里:他们爱对方绝对超过爱自己。到了他们的青年时代,社会性的元素从封闭的门缝里像毒气一样地弥漫进来了。金钱、阶层、晋升或没落、出世或入世、放荡或自律,各种分割线,开始无情地宰割和划分开这对细皮嫩肉的少年。友谊开始驶入暴风骤雨的河海,最致命、最俗气当然也是最结实的部分:女人,也在这时登场了。
但马洛伊很清醒,他绝对不会在爱情上多废口舌,他对爱情的看法在《伪》一书里已经完全交待、呈堂供证了。他现在所要向世人重点揭露的是:友谊,两个男人的友谊,像金子一样沉甸甸地坠挂了他们整个一生,使得他们弯腰驮背,一步步向大地深处迈进。我多次向同行推荐,推荐语总是像中学生在归纳中心思想:这本书,他把“友谊”这东西,写到骨髓里去了、写到南极写到北极了。你看看吧。
是的,马洛伊语调平静,几乎是一种厌倦式的平静。他把一辈子的友谊都召回了,集中到这个烛光摇曳的晚上,细细地反复抚摩、揉捏,剥去伪饰的皮毛,挑出每一根哪怕是最小的骨刺,然后他把最后剩下的那一丁点友谊之肉,文火慢烤,什么调料也没搁,除了时间之盐,当然,还配了红酒,配了烛光,最终还辅以甜点,做成永别老友亦是永别人间之前的最后一道晚餐。
而他们共同的女人,曾经就坐在他们餐桌上所空出的那个位置。整本书中,她都坐在那里、坐在生命与死亡的那一边,连墙上原来挂着的她的肖像都被摘下。她以缺席的方式陪伴着这两个以不同方式爱她、并以不同方式得到、又以不同的方式抛下她的男人。谁也不知道她到底更爱谁或者更恨谁,还是两个都爱、两个都恨。唯一可以解开这个秘密的是她的一本日记,自她多年前去世后就再没有人打开过。晚餐之后,丈夫和情人都同意,把这本日记投入壁炉,让她骄傲的内心一直那样神秘莫测地骄傲下去。他们同样选择在他们应得的悬疑与折磨中骄傲地死去。
《烛烬》所写的这种男性友谊,有一个很重要的或者说决定性的背景:跟主人公的身份,干脆直说吧,即马洛伊本人的身份阶层有关。
马洛伊出生在奥匈帝国行将终结之际,他的家族在当地历史悠久,受人尊敬,是典型的老派欧洲贵族,但很显然,在后来的两次世界大战以及若干轮次的资本洗牌中,这样的家族往往会历经各种分化与流变,从望族到小资本家到中产者到破落贵族,这过程中,他们保留着精神上的高度自洽,竭力葆有着原有的社交习性与生活格调,这与外部的泥沙俱下、平民化与实用主义的普罗趋势往往会形成一种隐喻或实质上的异位感。马洛伊本人更是如此。他成年后的整个写作、爱情、职业与生活几乎就是一部没有完结篇的欧洲流亡史……后记里对此有较为详尽的记录,此处略过不谈。我想要提请诸位注意的只是:这样的出身与经历,使得马洛伊看待他人与自我、看待自我与世界、看待友谊和爱情、看待财富声名等问题的中产阶级取向。
对此我很难进一步地解释,或者这只是一个阶层论、出身论的顽固迷信。我只以本书的主题为例。《烛烬》对友谊的理解,就是十分布尔乔亚的,关键词就是:自尊与他尊。自己珍爱的东西,一定觉得别人会同样或更加地珍爱;并一定会以不易觉察的体面方式去谦让、退出和牺牲。哪怕其代价是终身的不原谅与血淋淋的至死都新鲜的巨大痛楚。
《烛烬》我后来又快速通读了一遍。这时由于梁文道、邱华栋等的推荐,许多人都在阅读和谈论马洛伊了,他的三本书一度占有了好几个月的各种榜单。我反而有点很小心眼地失落:似乎他的书只应当在一个中等客厅大小的范围内默默传阅。我甚至觉得这可能也是马洛伊的想法。
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向往热闹、趋近光亮和火源的作家。他因缘际会,他四处流亡,他被禁止在本国出版,他失去心爱的儿子,他的藏书全部被毁,他当选为院士,他的名字被当局用来命名一个重要文学奖,他拒绝人群欢呼敞开怀抱的回归,他用子弹在异乡结束他的生命。弹簧般跳跃的生涯啊。马洛伊压榨般地品味每一寸苦涩,他用慢动作停在敏感和阴柔里,在这种停留里,他产出孤独,并把这种孤独转化成层叠的素色花瓣,装饰在一个老派布尔乔亚左侧方位的衣襟上。
鲁敏,1973年生于江苏东台,当代作家,江苏省作家协会签约作家,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
南京市作家协会副主席。短篇小说《伴宴》获第五届鲁迅文学奖。长篇小说《六人晚餐》获2012年度人民文学奖
。著有长篇小说《博情书》、《方向盘》等,另有《白围脖》、《风月剪》、《逝者的恩泽》等。
原载于《世界文学》2018年第3期,责任编辑: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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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各种缺点
凯特·麦克因泰尔作
郑惠丽译
我们跌跌撞撞穿过灌木丛,安走在前面,手里拿着白兰地酒瓶和小铲子,我跟在她后面,紧攥着装有我们家死猫奥维尔的一个盒子。我们对他的爱,或许吧,超过了人类对动物该有的爱。他提前离开了我们,倒在我们邻居家小货车的车轮下。我们哭了一整天,但现在我们俩都笑个不停。阳光透过树丛,斑驳地照在安裸露的肩膀上。
“还有白兰地吗,安?”我朝她叫道。
“这儿呢,汉克。”她说着,把喝了一半的瓶子举过头顶,用小铲子敲了敲。
“我们要把他埋在该死的山顶上。”
“他妈的,没错。”
“这将是温馨的葬礼,甚至比你姨妈的葬礼还好。”
“如果你说的更好是指更醉的话。”安说。
我们哈哈大笑起来。我们已经喝了几个小时的酒,喝的是两年前我们婚礼招待会上剩下来的一瓶没牌子的白兰地,酒瓶上沾满了灰尘,是我们从房子后边的柜子里捞出来的。这瓶酒没人喝是有原因的。我灌了几口,肺都要从喉咙里爬出来了。
树木繁茂的斜坡感觉很温暖,也不知道湿气怎么就把我们的身体连在了一起。小路有鹿出没过,没准呢。这是一条有毒常春藤环绕的小路。如果这是一个更快乐的时刻,我可能会抓住安的上身,把她顶向三叶形的藤叶丛,跟她说,呃,小心喔。而在我吻上她之前,她会猛地打掉我的手。
我那时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而安仅次于我,回家后,我们会操上一通,也许在厨房的地板上。她会用一块闻起来有威特斯洗洁精味道的洗碗布把我蒙住,我用刮铲拍打她的屁股,然后一切都会好起来。我们会深情地记住今天这个悲伤的日子。我们竟然还能找到乐子。若干年后,安会说,还记得我们爬山的时候吗?我会说,当然记得。有些东西回来了。有些东西?有些别的东西。你明白的。我苍老的眼睛若有所思地皱缩着。而她则会说我那天表现得多好,告诉我直到那时她才知道我是多么的坚强。
我弯着腰,笑得直打嗝,双脚踩在层层堆积的腐烂树叶上不停地打滑。确实有些别的东西回来了。我不得不用双手抓住奥维尔的棺材盒子,无法伸手保持平衡,盒子从我手中滑落,重重地摔在地上。
盒子滑下山坡时,我赶紧伸手去抓奥维尔。在一片有毒的常春藤丛中我追上了他,用尽全力抓住他。我的手上满是细刺。
“你把他掉地上了。”安说,声音里没有了喜悦。
妈的,妈的,妈的,我心里说。这把什么都毁了。有时候安的情绪起伏像翻滚的波浪,我没法跟上。这次就是这样。但为什么呀?干吗非得这样?奥维尔已经什么都感觉不到了。我调整了语气,尽量好声好气地跟安说对不起,希望能挽回点什么。
“你根本不在乎,我看得出来。”安嗓门嘶哑着说。她转身冲上斜坡,一路不停地去抓低矮的树枝以保持平衡。我选择性地认为她在上面默默地伤心,而不是在处心积虑地准备一些非常尖刻又无比真心的话,等我赶上去的时候冲我说出来。她转过身来,我打起精神准备迎战。
“你根本不在乎。”她又说。我没回话。
她是对的,把装奥维尔的盒子掉在地上我并不难过,但这不意味着我不在乎他的死。他的死本来是可以避免的。这才是最让人难过的。我确信她将来会日复一日地重复这句话。尽管奥维尔是我的猫。至少是我发现的他,就在我的办公室外面。我是社保部门的信息技术人员。
有一天,我工作休息时正在外面抽烟,听到了奥维尔微弱的叫声。我以为是一只鸟,但后来我意识到声音是从垃圾箱下面传出来的,于是我跪下来,垃圾桶流出的汁液把我那条相当不错的裤子渍得油亮亮的。我从办公室的冰箱里拿了些腌肉来引诱他。他出来了,我甚至看不出他的毛色是橘黄色,他脏兮兮的,浑身颤抖。他的耳朵一直往后撇着,吃了点肉,精神才振作起来。我把他塞进我的夹克里,让他趴在我胸前,把拉链拉上了。
我回到家里把他拿出来的时候,安紧握双手,尖叫起来。我和安一起给他喂食,给他洗澡。我们轮流亲吻他粉红色的鼻子。每天早上我还在被窝里,奥维尔就来咬我的脚,他的牙齿把被子都咬穿了。随着渐渐长大,他咬得温柔多了,就像挠痒痒的感觉。他还试着去咬安的脚,但安在睡梦中会踢他,所以他总是回来咬我的脚。
对我们来说,奥维尔来得正是时候,因为安一直为我们的薪资差异而愤愤不平。她生气是应该的,因为那些孩子让她受尽了折磨。但是我也没有错呀,我在政府部门的稳定收入就是比她在公立学校拿的薪资高。
“这不是很荒谬吗?”安说,“你修理电脑,我在培养年轻人,而社会却认为你的工作更有价值。”
“从你告诉我的情况来看,”我说,“与其说你在培养年轻人,不如说你是在阻止他们用木琴槌互敲脑袋。”从那以后,她就什么都不说了。她的歌声清亮动听,却能把人的耳朵震聋。她总是在编织一些花哨的小东西,拿一卷纱线,就能织出一块餐垫或一条围巾。一些有用的东西。她的很多才华都浪费在那些学基础音乐的孩子们身上了——这一点她知道,我也知道。
我们以前什么事都聊,一直聊。那是几年前我们刚住在一起的时候。她会跟我讲她的道理,说世界上的幸福是有限的,而且幸福并不总是属于那些值得拥有幸福的人。我会告诉她,我们院子里那些鸟儿的名字——北美红雀、五子雀、黄腹鸟——并教她辨认它们的声音。她会在我面前模仿它们的叫声,而奥维尔早已无比亢奋,找寻起他的猎物来。
现在我们整天都陷入了沉默。直到我们中的一个(通常是安)感觉受冒犯了,才会说话。这些天她的口头禅是这样的:没有任何事物是完美的,你注意到了吗?有时我真想对她说,是的,安,我注意到了,在我们一起生活的短暂岁月里,甚至连片刻的完美都无法达到,这种失败肯定是双方的错,你不觉得吗?
我觉得即使是奥维尔也能感觉到我们之间的不和。奥维尔感到紧张时,会摆出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我们说他是装面包,因为他看起来像一条面包,腰臀拱起,爪子内钩压在身下。绝对地自在而冷漠。安和我也会装面包。我们会用手像爪子一样去戳对方,有时候温柔,有时候用力,然后身子又蜷缩回来自个儿趴着。有段时间,奥维尔改变了我们,但后来我们开始利用他来对付对方,说一些诸如此类的话:奥维尔不喜欢你听音乐时把声音开那么大,你抚摸奥维尔的方式不对,奥维尔能看出来你说爱我的时候在撒谎。有一天,安把我的各种缺点唠叨了一个小时后,用手触着脸上的红色伤痕说:“我不敢相信你居然敢当着奥维尔的面打我。”
*
我们不让奥维尔到户外去,但这个春季天气一直很好,他老是执意要出去,最后我们只好由了他。他偷偷地跟踪鸟儿,尽管他的体型和毛发颜色——像警示锥一样的橘黄色——成了他的妨碍。他在阳光下暖肚皮。他抓蜘蛛。他吃草,再把草吐在地毯上。他的消化系统很脆弱。
就在今天,一个周日的早上,我听到他在后门喵喵叫着要进来——只是隐隐约约听到,真的,因为我正在电视上看堪萨斯皇家棒球队被淘汰出局的那场比赛。安也听到了,她后来告诉我,她以为我让他进来了。但她知道当时我为什么分神了。她常常指责我的一件事情是,我看电视的时候会忽略她。即使在餐馆吃饭,我的眼睛也会不可救药地盯着她身后亮闪闪的电视屏幕看。婚姻不就是接受彼此的缺点吗?
然后,邻居吉姆敲响了我家的门,他垂着头,说话很急。他从来就是一只刻薄的老公鸡,趾高气扬,脸色阴沉,所以一看到他现在的样子,我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他整个人看上去缩小了一半,而且不知为何变得亲切了。安告诉过我这人的健康有问题。抽烟导致的,她说着,用手指了指塞在我衬衫口袋里的香烟盒。
吉姆抱着一团皱巴巴的东西。他的卡车停在我们家的私人车道上,发动机空转着。“我没看见他,”他嘶哑地说,“他径直跑到了卡车前面。真是对不起。真是真是对不起。请原谅我。他当时在横穿街道追一只鸟,我想。”
我站在那儿,目瞪口呆,但转瞬间,我就恢复了礼貌。我说没关系,他也是没办法的事,我们一开始就不应该让奥维尔出去,等等。安站在我后面,怒目而视。
我为吉姆难过。我为安难过。我为自己难过。我为奥维尔难过。我希望他死去时没有感到任何痛苦。
我从吉姆手里接过奥维尔仍然温热的尸体,吉姆说,如果还有什么我可以做的,安打断了他,说你已经做得够多了。我冲吉姆做了一个鬼脸,意思是说,咱俩都做得够多了,哥们儿,然后我听任纱门自动关上了。
安跑进卧室,关上了门。“你这个混蛋。”我听到她在里面大喊。可能她说的不是这个,可能原话说得更温和一点。你。你就是个麻烦。你这流氓。也可能是一次爱国主义情绪大爆发:美国!不对。不是这个。
把奥维尔的尸体放在门厅似乎不太合适,所以我把他抱到外面的车库里,放在我的工作台上。我从吉姆和我一起建造的把两家院子隔开的围栏上找了些粗糙的松木板。我拿着一块木板在奥维尔旁边测量他的尺寸。他双眼紧闭。一颗尖牙从他粉红色的嘴唇里探了出来。我想如果他睁着眼睛的话,我是无法继续测量下去的。
我开动了电锯。一个半小时后,我做出一个带盖子的歪歪斜斜的长方形盒子,装一只猫正合适,或者说,我意识到,装婴儿正合适。我的白色T恤上溅了一些血迹,我脱下T恤,揉成一团,像个枕头一样摆好了。我把奥维尔放进盒子里,将他的尾巴绕在身上。他看上去不安详。他看上去很悲伤。我把棺材钉严了。我喝了杯啤酒,接着又喝了一杯。
我敲了敲卧室的门。安没有立即回应,于是我走了进去,发现床上的她身子紧缩,像猴子一样把脚攥在手里。她的脸通红。泪水把几缕头发粘在脸上。我抓着她的腋窝把她扶起来坐直了,她又往后倒了下去。我把她拽到床边,用肘轻轻地推她。她的身子平衡了一小会儿,又开始向前倾斜。幸亏她及时把手从脚上拿开了,才没摔倒。当她重新站起来时,她说:“他只是一个小动物,现在他死了。”
我叫她去酒柜里洗劫一番,因为我们要出去兜风。
我们坐进了我那辆停在私家车道上的老侦察兵越野车,装有奥维尔的盒子就放在车后座上。安问:“我们要去哪里?”
“山上。”我告诉她,我的声音听起来很有力。登高会拯救我们,爬山会净化我们。
“我们在堪萨斯州的中部,蠢货。”安说。
我被呛得张口结舌,但也就是一瞬间。“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印第安巨岩吗?”我问道。
“那个小土丘呀。”安一边说,一边摇头。
“它比看上去要陡峭。”我说。
现在,当我的人字拖带起的落叶层【落叶层指落叶、树皮和树枝等植物死亡物质,它们落到地面上,可以被动物用作栖息地或筑巢材料,最终会分解并释放营养物质到土壤中】物质落在我的小腿上时,当紫荆树和小棉白杨的树枝刺痛我的脸时,我知道我们得到了细致而全面的评判:我们做得不够。正确的养猫方式要求我们有更好的判断力。我把奥维尔抱得更紧了。粗糙的木头擦着我赤裸的手臂。我能听到安粗重的呼吸声。我能想象她光滑的脸。她的鼻子很娇嫩,哭的时候会变得又红又肿。梓树的长豆荚像匕首一样指向下方。我小跑几步去追安,那棺材像个足球一样夹在我的腋下。
安停了下来。“我明天不想回学校。”她说,“那些学生。他们会知道有什么不对劲。他们就那样,像小鬣狗。他们能嗅到悲伤的味道。奥尔加有一只狗死了,她把这件事告诉了班上的同学,只是为了解释她那天为什么难过,你知道他们做了什么?有个人开始又唱又叫:‘死狗,死。死狗,死。’他们都跟着叫了起来:‘死狗,死!’我无法面对这一幕。那些孩子是二年级的学生。你能想象这个班满是十二岁的孩子,而我还得去教他们三拍子的音乐?”
“休息一天吧,”我跟她说,“找个人帮你代课。反正我们会宿醉难醒的。”我稍稍靠向她,用上臂擦碰着她的上臂。她双臂搂着我说:“也许我会的。”这很尴尬,因为我还拿着装奥维尔的盒子。
又艰苦地攀爬了一阵,其间安摔倒了,膝盖擦破了皮,我的额头在酒精作用下突突地跳,手指剧痛,我想干脆把奥维尔随便一扔算了,他落到哪儿就埋在哪儿。我们到了山顶,这地方也不怎么样。树更稀疏了——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丛雪松。我起初以为我们一定爬得很高,已经到了林木线【林木线,也称高山林木线,指树木能够生长的最高地点】。但我向下看时,仍然可以清楚地看到那辆老侦察兵,粉黄色的车身像灯塔一样闪闪发光,车轮拱板上的锈斑,仍然清晰可见。
“那是我们的车。”我用手指着,告诉安。
她没有看,只是说:“我们还是先去挖坑吧。铲子呢?”
“我没带。”我说。
“什么?”
“我没带。是你拿的铲子。”
“没有,我没拿。”
我本来可以辩解的,却说:“我一定是在摔倒的时候把铲子弄丢了。很抱歉。我们得用手刨坑了。”安用力地长长叹了口气,好像我是她认识的最蠢的人。我讨厌她这个样子。她心地好,不会直接说她觉得我是个蠢货,但没有好到不再计较这事。自从我把奥维尔的盒子失手摔掉后,她就一直在琢磨怎么更好地侮辱我,现在她已把这份侮辱打磨得像金刚石一般坚硬。这些侮辱之词在她嘴里仍然悬而未发。好吧,我可以等。
我俩在地上到处搜索,想找个好一点的位置,结果发现,这座山不是由泥土构成的,而是由岩石构成的。堪萨斯本地的石灰岩。不太适合挖掘。光线正逐渐黯淡下去。黑暗很快就会降临。
“啊,见鬼。”我说。
“真该死,汉克,”安说,“为什么每件事都他妈的这么难?你应该很了解情况的。”
“了解什么?”我问。
“大自然。知道山是由什么构成的。我规划了一切。要确保我们按时支付账单,要在脑子里列出食品杂货清单,要记得喂猫,如果我不做,谁会来做?”
她双眼深陷,眼眶周围一圈紫色。我打了个寒颤。太阳下山了,带走了白天的温暖。但我真的松了一口气。安本来可以把话说得更严厉一些的。我的第一直觉是要告诉她:你知道吗?我也累坏了。我有一个坐办公室的工作,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工作不辛苦。她喜欢烹饪,那购物的人不应该是她吗?因为她知道该买什么样的椰蓉,而我他妈的肯定不知道。是她把小铲子弄丢了,他妈的有谁从地面上看一眼就知道山顶是石头呢?但如果我这么跟她说的话,她又要开始哭,而且会说出更多指责我的话。那只死猫似乎是她发作的一个很好的由头,而我受不了听她说猫的死都是我的错。因此,我说:“我知道,你是对的,我真对不起。那你倒是告诉我,我该怎么做。”
这让她暴跳如雷。“不,”她咆哮道,“如果非要我告诉你该怎么做,那我还得动脑子。那还是我的问题。你不明白吗?我以为你要掌控局面的。现在我们手上有只死猫。”
我放下奥维尔,大脑开始运转,努力去想她说过的话,并回忆起某些事来。安有一回哭了,因为我忘了把她绣有我们俩姓名首字母的小枕头带去婚礼现场,我们没有东西安放戒指,而这是她分派给我的唯一任务。安唉声叹气,正用力去擦灶台上粘的一层地沟草【原文为ditch
weeds,指野生大麻】的茎和芽,这是我为了抽上几口,多次用微波炉烘干地沟草的结果。安总是自己开门让奥维尔进出,虽然我就坐在门口,事实上,如果我稍微向左歪一下身子,就能够到门把手。几乎每次她都会踢我的椅子,说,嘿,他也是你的猫,或者问我,你怎么就听不见他的声音?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真的不知道。如果是广告时间,或者是七局伸展【在观看棒球比赛时,观众在第七局结束后有一段休息时间,可以站起来伸展肢体】时间,我也许会听到。但是真的吗?这种理由太牵强了。听力是很自然的东西,跟嗅觉一样。它就是这么回事儿,但在我这儿是例外。狗屁。他的骨头被压碎,他最后的几秒钟经历了彻底的恐惧,都他妈的是我的错。可她只是不停地唠叨,指责我没卵用。当我的拳头碰到她的颧骨时,我的蛋蛋快乐得直抽搐,我发誓真是这样。而那位女士,我的妻子,笑了。她笑的样子好像在说,我现在可看透你了,你这坨屎。从那以后我就觉得自己是一坨屎。但问题不在于她,而在于我。殴打妻子的人。猫咪的杀手。她干吗不和我离婚,而是悬而未决地吊着我?
我抱着她,棺材盒子紧贴着我们的胸口。我的手臂紧紧搂住她后背上粘乎乎的皮肤,潮湿的背心,尖尖的肩胛骨。我想紧紧地抱住她,好让我们都忘记我们有过一只猫。
“对不起。”我贴着她咸咸的头发轻声说。她推开了我。我的腿被倒下的树枝卡住了,身子重重地摔倒在地。她朝我扑过来,用比我小一半的拳爪挠我,打我。我用棺材盒子挡住她,挡开了往我胳膊上、脸上和眼睛上打来的拳头。她抓住我的头发撕扯起来。我用棺材盒子打她的肩膀,但没下重手。她夺过棺材盒子,直接把它朝我脸上戳,我用前臂挡住了鼻子。粗糙的木头划破了我的指关节。我左右扭动着想躲开她的攻击。“住手,”我大喊道,“请住手。”
她倒在我身边,我们俩都气喘吁吁地躺着。我小心翼翼地用衬衫擦了擦胳膊和脸。我们互相憎恨。但我们被憎恨和悲痛牢牢绑在一起。也许,比爱更牢固。
“你知道吗?”我说,“那边那些雪松的树根把岩石撑裂了。我敢打赌,我们在那儿挖没问题的。”
“太好了。”安说。
我把奥维尔放在灌木丛下。我们在砾石上踢出一个坑。很明显,她刚才说“太好了”这个词毫无讽刺意味,这个“太好了”不像在说我这个蠢货又有了一个主意,而像在说我这个蠢货终于有了一个好主意。而且也许,也许在她的脑子里,她用我的真实姓名代替了蠢货,那我们的关系就有转机了。最后,我们把洞挖得足够大,在奥维尔的棺材盒顶和洞顶之间留了十英寸的空隙。这花了很长的时间。我们再往坑里填满砾石,在奥维尔安息之处的地面上将松果摆成了心形。这感觉很悲伤,但也很不错,好像通过奥维尔的事儿我们终于做了一件对的事。
“我们应该说点什么吗?”我问。安点了点头。
“好吧。”我说,“奥维尔是一只好猫。他的毛摸着柔软,颜色也好看。他爱我们,但比不上他爱金枪鱼。还记得他一听到开罐器的声音就冲进厨房的样子吗?他很整洁。每次呕吐的时候,他都会找些东西盖上,比如塑料袋或者我的袜子。他花了很多时间磨爪子,然后他会站在你身上用爪子揉你的肚子。他咬你是为了表达爱意。我很佩服他这一点。他是一个独立自在的小男子汉。我在垃圾箱下发现他的那一天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日子之一。”
“说得不好。”安说。
我没理她,因为我知道我说的是真心话。当暮色吞没我俩时,安抓住我的手,我们一起看着埋放他的地方。
我担心天黑前赶不到我们停车的地方——我忘了带手电筒了——但还是及时赶到了。我们把剩下的白兰地一饮而尽后,我把酒瓶扔进高高的草丛深处。
当我们的车颠簸着往下驶向更安静的居民区时,奥维尔开始了漫长的腐烂过程,皮肤开始从肉上剥离,而肉又从骨头上脱落。随着时间流逝,我因触碰毒藤而长出的水泡会裂开,我手上的伤疤会愈合,而夜爬虫则会在奥维尔浮肿的身体上大快朵颐。六个月后,我们会有一只新的猫,而奥维尔的棺材盒子会因为我那蹩脚的木工技术而散架。再过三个月,安和我将庆祝我们结婚三周年,而奥维尔身上大部分的肉已经腐烂了。当我们最终决定——去他妈的——我们要个孩子得了的时候,奥维尔身上较硬的组织——软骨、肌腱和韧带——早已消失。到了我们怀上女儿的那个晚上——我们会给她取名米莉亚,因为这个名字听上去很甜美——除了一个小小的肋骨架和一把橘黄色的毛,奥维尔什么也没剩下。
原载于《世界文学》2024年第3期,
责任编辑:杨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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