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者 按
引 言
“文明”一词,在现代汉语中的用法大致有二。其一,形容社会发展至较高的水平,或个人、社会拥有较高的文化;其二,泛指某种拥有文化传统的社会或文化共同体。第二种用法由第一种引申而来,而第一种用法的形成,则除外来语的影响外,还有我国深厚的文史渊源作为基础。汉代文献中的“文明”用例,已经与其现代汉语的义项十分相近。如《焦氏易林》中的“文明之世,销锋铸耜”,即用“文明”来形容对和平、德政的期待,与战乱状态相对应。后世类似用例甚多,如唐末五代诗僧贯休(823—912)《寄怀楚和尚》“何得文明代,不为王者师”;元末明初戏曲家高明(1305—?)《琵琶记》“抱经济之奇才,当文明之盛世”。凡此都是用“文明”来指称文采光明、文德辉耀之世。
(三国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唐)孔颖达 疏
本文以《彖传》为中心讨论“文明”的内涵,先梳理《彖传》中“文”“明”与“文明”的使用情况,再分析其各自的象征功能,最后概述相关文献中的情况,并总结全文的主要观点。
一 《彖传》中的“文”
《彖传》中单用“文”的例子,见《贲》卦中的“文刚”“文柔”“天文”“人文”:
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周易正义》,页37)
《贲》卦离下艮上,由阴阳各三爻构成。“柔来而文刚”“分刚上而文柔”,即本自对《泰》卦(乾下坤上)的变化。根据荀爽的解释,“柔来而文刚”指六二“居乾之中”,“文饰刚道”,六二自《泰》上六来下;“分刚上而文柔”,指上九“居坤之上”,“上饰柔道”,上九自《泰》九二来上。《离》卦一阴饰二阳,《艮》卦一阳饰二阴。至于“天文”即天象,虞翻以“艮为星,离日坎月……日月星辰高丽于上,故称天之文”释之。“人文”可据此推而及之,后文有述。尚秉和总结道:“卦刚柔相杂,故曰文。”《彖传》中唯一用“文”的条目,使用的是其纹饰、错画的本义。
二 《彖传》中的“明”
甲骨文中有“朙”和“明”,看不出明显的意义区别。但从取象造字的角度看,“明”和“朙”取象不同,反映的内涵可能也有区别。甲骨文中的“明”和“朙”用作地名和纪时名词,作后者时“指天刚明之时,亦作日明”。这种用法可以从“朙”的取象中找到来源。对此,董作宾有明确的解释:
“朙”取象于窗和月,指月光通过窗户射入黑暗房间,引申为日光照亮黑夜,又引申为明察。《左传》文公十八年有“明允笃诚”,孔颖达正义训为“明者,达也;晓解事务,照见幽微也”。又如《老子》中有“见小曰明”,而《论语·颜渊》中则有“浸润之谮,肤受之诉,不行焉,可谓明也已矣”。按杨伯峻的解释,“浸润之谮,肤受之诉”指“点滴而来、日积月累的谗言和肌肤所受、急迫切身的诬告”。常人难以察觉这样的谗言和诬告,因此孔子所谓的“明”指明晰常人不易察觉之处、不受蒙蔽之义。可见,“朙”的取象指称月光,引申为达于明察的能力和品质。
“明”取象于日月,后世用“明”或“朙”字不一定指明察,也可泛指日月和日月之光,可能就源于“明”的取象。这一义项用例甚多,无需赘引。在日月中,“明”又常常偏于指称日光而非月光,并引申为单独指代太阳。如《晋》卦《彖传》称“明出地上”(《周易正义》,页49)。《晋》以日为喻,以“明”指日。总体而言,“明”字衍生的用法众多,主要由其泛指日月之光的义项引申而来。其中有三种用法,与本文关系密切,需加以说明。
其一,由日月之光明引申为天之光明。如《诗经》中有“明明上天,照临下土”,郑玄笺曰“‘明明上天’,喻王者当光明如日之中也”,取义于“明”所指称的日之光明。马王堆汉墓帛书《称》有“天有明而不忧民之晦也,百姓辟其户牖而各取昭焉”,取义于“朙”所指称的月之光明。可见,天之光明兼有“朙”所指称的月之光明和“明”所指称的日之光明。此外,“星辰亦发光,与日月合称‘三明’或‘三光’”,如《左传》桓公二年有“三辰旂旗,昭其明也”,杜预训“三辰”为“日、月、星”。“明星”的观念在先秦亦不乏见,此不赘引。总之,天之光明是对三辰之光进行归纳、提炼后形成的观念,颇具抽象色彩。
其二,由日月之光明引申为动词“明照”。在《说文》中,许慎训之以“明”的字数,除《日部》外,以《火部》最多见,如“焞”“炳”“焯”“照”“光”等,径以“明也”训之。“照”作动词照耀,是其最常用的义项,也可引申为明察,如《韩非子·难三》中有“照远奸而见隐微”等。“明”“照”可以互训,如《左传》昭公二十八年“照临四方曰明”。《说明·朙部》“朙,照也……古文从日”。《火部》“照,明也”。“照”的字形从“昭”,《日部》“昭,日明也”,段注“引申为凡明之称”。在《周易》中,《离》卦取象于日和火,其深层内涵即对光明的象征。《象传》“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周易正义》,页43),直接用“明”来指代单卦《离》,并以“明照”形容《离》的卦象。
其三,“大明”亦指日月。以“大明”为日者,如《礼记·礼器》“大明生于东,月生于西,此阴阳之分,夫妇之位也”。以“大明”为日月者,如《乾》卦《彖传》“大明终始,六位时成”(《周易正义》,页14);《易纬·乾凿度》“日月之道,阴阳之经,所以终始万物”(《周易集解纂疏》,页23)。以“大明”为月的用例可能稍晚,如木华《海赋》“若乃大明摭辔于金枢之穴,翔阳逸骇于扶桑之津”,李善注“大明,月也”,“翔阳,日也”。“大明”的核心内涵是光明,在战国时期已经有抽象化、哲理化的用法,弱化了作为喻体的日月。如《庄子·在宥》:
我为女遂于大明之上矣,至彼至阳之原也;为女入于窈冥之门矣,至彼至阴之原也。
以“大明”为“至阳”,又以其为高、上之境界,与“至阴”所在的“窈冥”相对。《文子·自然》“上执大明,下用其光。道生万物,理于阴阳”。其“大明”接近于“道”,其所在亦为“上”。这两种“大明”,很可能已经取义于“明”指代天之光明的义项。
《彖传》中的“明”,除去“文明”的5见,还有11见。《彖传》中的“明”一般用于指代《离》卦:
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柔丽乎中正,故亨。(《周易正义》,页43)
《说卦传》说“离为火、为日”(《周易正义》,页95),称之以“明”,其深层原理将在第三节讨论。在使用的层面上,“重明”指《离》之重卦,“明”指《离》之单卦,诸家无异议。其他的“明”,也都与《离》卦相关,不过具体内涵稍有不同。
有的“明”指代《离卦》,基本上只起到指示卦爻之位的作用:
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
《睽》卦《兑》下《离》上,《兑》卦《彖传》称“兑,说也”(《周易正义》,页69)。“说而丽乎明”可以理解为《兑》向《离》发展的趋势,“得中而应乎刚”则指六五爻位。《旅》卦《艮》下《离》上,《彖传》称“艮,止也”(《周易正义》,页62)。“止而丽乎明”,也是对卦体趋势的说明。
有的“明”在说明卦爻之位的同时,还取其指代太阳之义:
晋,进也。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
《晋》卦《坤》下《离》上,《明夷》《离》下《坤》上,二者为综卦。《说卦传》称“坤为地”,“离……为日”(《周易正义》,页95、95)。所谓“明出地上”“明入地中”,就是以日出、日落之象比喻两卦的卦体。《明夷》中的“文明”,留待下节讨论。
有的“明”在说明卦爻之位的同时,还取其明亮或明察之义,如《噬嗑》:
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周易本义》,页37)
《噬嗑》《震》下《离》上,“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既以“动”“明”说明内外卦体,又据《震》《离》之象敷衍出雷电声光彰明之象。又如《丰》:“丰,大也。明以动,故丰。”(《周易正义》,页67)《丰》卦《离》下《震》上,《序卦传》称“《震》者,动也”(《周易本义》,页96)。“明以动”,“以”为连词,也是说明卦体。朱熹说这是“以卦德释卦名义”,取《离》卦明亮、《震》卦行动之义来说明《丰》的卦性。崔憬曰,“明则见微,动则务成,故能大矣”(《周易集解纂疏》,页361)。《噬嗑》与《丰》为综卦,都以“明”“动”代《离》《震》,但顺序相反。又如《鼎》:
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巽而耳目聪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周易正义》,页61)
《鼎》卦《巽》下《离》上,“巽而耳目聪明”,李道平训曰“坎耳主聪,离目主明”(《周易集解纂疏》,页334),则是取“明”字由明察引申而来的目明之义。
三 “文”“明”象征《离》卦的意义
前文已述,“明”用于指称《离》卦的机制,在于说《离》取象于日、火。但以“明”称《离》不是仅仅因为这两种取象有光明的属性,还与这一卦的宗旨直接相关。关于《离》卦的宗旨,有附丽、别离两说。以为附丽者,都据《彖传》“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之说立论。《序卦传》的解释或即据此而来:
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周易正义》,页96)
《坎》与《离》为对卦,《序卦》将它们前后相次,认为陷入危险之后,必有所依附才能脱险。《易》中的对卦往往内涵相反,这种解释没有表现出这一点。后世多持此说,如王弼注“丽犹著也,各得所著之义”,孔颖达疏“丽谓附着也”(《周易正义》,页43),释“著”为附着。程颐则说,“陷于险难之中则必有所附丽,理自然也”,但又结合其取象说,“离为火,火体虚,丽于物而明者也”。苏轼亦持同样的说法,“火之为物,不能自见,必丽于物而后有形”。以火的形态来阐发附着之义,属于后人的发挥,在卦、爻辞中找不到依据。以附丽释“离”,缘于对《彖传》的误解。《彖传》善于以主爻为中心阐释卦爻之位,所谓“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是为了说明“柔丽乎中正”,即阴爻处于二、五正位的爻位特征。如前文所引“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又如“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周易正义》,页29、30),皆是例证。
《彖传》所说的“离,丽也;日月丽乎天”,可以理解为取象于日的《离》丽乎象征天道的《乾》。不过,这是从卦象的角度解释这一卦。如果综合卦象与爻辞,则《离》卦的宗旨应该是别离,引申为对发散动态的描述。
最早申明此义的是东汉末期经学家荀爽(128—190),他的说法是,“阴丽于阳,相附丽也。亦为别离,以阴隔阳也”(《周易集解纂疏》,页226)。对此,李炳海先生认为:
《坎》卦的主旨是进入不属于自己家园的坑穴,《离》卦的主旨则是离开家园,先是撤离避难,最后是率兵出征复仇。
李先生还指出,《坎》卦初六、九二、六三中的“坎”“坎窞”指以深坑为拘留所,六四中的“樽酒、簋二用缶,纳约自牖”指用绳子从窗外送入酒食,九五中的“平”为审理之义,上六中的“徽”“棘丛”指犯人被缚受审。这些意象都与身陷囹圄相关。《离》卦爻辞,初九、六二是有所警戒而步行、乘马撤离,九三是老弱之人来不及撤离的凶险之象,九四、六五描述劫掠和劫后的场景,上九则指出征复仇、嘉奖“折首”之功。
▲ 《周易古经注解考辨》书影
《周易》中的爻辞,多以一种意象的不同状态、不同阶段或具有叙事性的意象序列构成。前者如《乾》《小过》《噬嗑》等,后者如《坤》《旅》《坎》《离》等。后者的爻辞接近于寓言,是在重卦取象的基础上再通过几个阶段的叙事解释卦旨和卦势,或以爻为叙事单元,或以单卦为叙事单元。《离》卦爻辞中的“焚如、死如、弃如”“出涕沱若”“折首”“履错然”“黄离”“日昃之离”,皆是别离之象。可见,与“必有所附丽”的说法相比,别离说更能够在爻辞中一以贯之。《坎》卦阳在阴中,为险、为陷、为隐,其对卦《离》则恰恰相反,带有一种向外运动的发散性质。这种外向的趋势,正合别离的卦旨。日、火光明如箭矢外射之象,亦与此相类。《离》卦与“文明”的对应,与它以日、火为喻体和外向离散的主旨密切相关。
“文”与《离》卦也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如《贲》卦《彖》辞以柔刚之“文”释《离》,《革》卦《象》辞两处提到“文”,这两卦的内卦都是《离》。又如《象传》中有一处“文德”合言,见《小畜》卦,其互卦有《离》。
《彖传》对《贲》卦的定位是“柔来而文刚”“分刚上而文柔”,刚柔互济,尤其强调它们的互相文饰。《贲》卦爻辞主旨为纹饰、修饰,卦体结构为《离》下《艮》上,卦辞“亨”,意味着它因内卦《离》而得到一定的增益和“正面效应”。卦辞“小利有攸往”,又意味着这种增益之势得到《艮》的制止,“对于修饰所具有的正面效应做了有限度的肯定”。在《彖》辞中,强调正面效应的是“柔来而文刚,故‘亨’”,指内卦《离》的阴居阳中。强调限度的则是“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指外卦《艮》的阳居阴上。
以柔饰刚和以刚饰柔都是文饰,却在《贲》卦中造成了相反的效果。这是因为,刚柔相济虽然是《易》学的一种重要价值追求,但这种“相济”并非相对主义,而是有一定标准和条件。在《周易》众多阴阳相错的卦象中,《离》卦是这种刚柔相济的代表,它完全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条件。
首先,单卦《离》有阴、阳爻“异性相感”“相与相应”“相求而为朋友”的品质。在单卦中,除《乾》《坤》外,另外六卦都有这种品质。
其次,单卦《离》还在阴阳的配比中体现出以阳为本的理念。这一理念为《彖传》所继承。所以《彖传》对“柔来而文刚”的判断是“亨”。相比之下,阳刚而上修饰阴柔的现象不符合以阳为本的理念,且上九的爻位意义是达于极致,故上卦是象征“止”的“艮”。然而,外卦总体而言仍体现出刚柔相济的状态,因此《彖传》对“分刚上而文柔”的判断只是“小利有攸往”。在单卦中,《离》《兑》《巽》为二阳一阴。
再次,单卦《离》能保证阴阳各居其位。《周易》以奇数爻位为阳,以偶数爻位为阴。在单卦中,只有《离》符合这个特点。
可见,《离》既可以象征日、火,附丽于《乾》所象征的天道;又代表一种理想的刚柔相济。正因如此,《彖传》才称其有“化成”之德。就前者而言,《彖传》说《乾》卦“大明始终”,说《晋》卦则取其外卦《离》“顺而丽乎大明”,即取《离》趋于《乾》、日丽于天之象。就后者而言,《贲》卦《彖》辞中的“化成天下”,即取自《离》卦《彖》辞。三国时期东吴经学家、政治家虞翻(164—233)曰:
阳变之坤来化乾,以成万物,谓离日“化成天下”也。(《周易集解纂疏》,页226)
四 “文明”象征《离》卦的内涵
▲ 王夫之(1619—1692)
▲ 《周易注疏》书影
除《贲》卦外,其他诸卦《彖传》言及“文明”者,如《同人》《大有》:
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文明以健,中正而应。
《同人》和《大有》为综卦,《离》与《乾》卦相内外,配以阳刚,故称“健”“刚健”,与《丰》卦的情况相近。这两卦《彖》辞中的“文明”,是其“文”得以彰明之义。又如《明夷》:
明入地中,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周易正义》,页49)
《明夷》卦《离》下《坤》上,《彖传》取其内外相对而非由内至外,强调《离》卦有文饰、有光明的内涵,与《坤》卦的柔道相对,比喻文王遭囚时的表面柔和与内心坚定,与单以“明”称《离》的原理相同,释为“纹饰灿然且有光明”。又如《革》:
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周易正义》,页60)
结 语
综上所述,《彖传》中的“文明”有两义,都用来指称或说明《离》卦。在“明”之外又以“文明”称释《离》卦,乃基于《离》卦有以阴饰阳的爻象。其中“纹饰(得以)彰明”直接源自这种爻象,“文采灿然”则与以“明”称释《离》卦相当。后者又自前者引申而来。以“明”称释《离》卦,综合了其日、火的取象,以及阴内阳外、向外离散和“柔进而上行”的性质。
除《彖传》外,《文言传》也用“文明”解释《乾》卦九二爻辞。《文言传》多次从不同方面解释爻辞,出现“文明”一词的单元,与前一单元关系尤为密切。兹列下表,以便比较。
表1 《文言传》“文明”一词前后对比(文字引自《周易正义》,页16)
两个单元对爻辞的解释,多有可以互通之处。其中对爻位的重视及时间性转化,尤其值得重视。如初九“潜龙勿用”释以“下也”“潜藏”,是就爻位而言。九二、九三、上九分别释以“时舍也”“与时偕行”“与时偕极”,是对爻位进行时间性转化,对不同阶段与其对应时势的关系进行解说。
总体而言,《乾》卦六爻描述的是“龙”逐步上升以至于过高的过程。“天下文明”释九二,对应的阶段是“时舍也”。王弼注“见而在田,必以时之通舍也;以爻为人,以位为时”,孔颖达疏“舍谓通”(《周易正义》,页16)。黄寿祺、张善文据之释为舒通之义,“指形势已经舒展好转”。朱熹的解释是,“舍,音捨,言未为时用也”。按《象传》“见龙在田,德施普也”(《周易正义》,页15),朱熹之说未必确当。然而,无论“舒展”还是“未为时用”,九二爻位都是指初始、初见的阶段。王夫之以为“阳气出于地上……春光明盛之象”,也取阳气方出、四季起始的春季释之。可见,孔颖达“有文章而光明”之说并不准确,因为没有顾及这种时间性。类似用法亦见于《礼记·乐记》中的“情深而文明”之说,王懋竑解释道:
情之积于中者深,则文之著于外者明。流动充满,则内之气盛;移风易俗,则外之化神。
可见,“文”取其文采、光华的引申义,故《礼记·乐记》之“文明”应该释为“文采光华刚刚彰显”。
▲《礼记注》书影
(汉)郑玄 注,宋刻本,中国国家图书馆 藏
此外,《管子》中也有“文明”。《侈靡》篇有“美垄墓,所以文明也”,黎翔凤注曰:
垄墓高美,文明而不灭也……“明”指明器。《檀弓》:“其曰明器,神明之也。”《论语》:“文之以礼乐。”文其明是谓“文明”。
可见,此一“文明”是纹饰明器之意。综上,早期文献中“文明”一词的使用与《周易》相关者为多。《文言传》《礼记》《京氏易传》中的“文明”,与《彖卦》“文明”的意义接近,或为其引申。《管子》和《礼记》中各有一例“文明”,则不是固定的复音词或仂语,与《易传》系列的“文明”无关。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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