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学研究

新刊首发|雷欣翰:《彖传》“文明”象征意义研究

编 者 按

本文刊于《古典学研究》2025年第2期(总第5期),注释从略,感兴趣的读者可查阅原刊。



引  言

“文明”一词,在现代汉语中的用法大致有二。其一,形容社会发展至较高的水平,或个人、社会拥有较高的文化;其二,泛指某种拥有文化传统的社会或文化共同体。第二种用法由第一种引申而来,而第一种用法的形成,则除外来语的影响外,还有我国深厚的文史渊源作为基础。汉代文献中的“文明”用例,已经与其现代汉语的义项十分相近。如《焦氏易林》中的“文明之世,销锋铸耜”,即用“文明”来形容对和平、德政的期待,与战乱状态相对应。后世类似用例甚多,如唐末五代诗僧贯休(823—912)《寄怀楚和尚》“何得文明代,不为王者师”;元末明初戏曲家高明(1305—?)《琵琶记》“抱经济之奇才,当文明之盛世”。凡此都是用“文明”来指称文采光明、文德辉耀之世。


王力指出,“上古汉语是以单音词为主的……汉语由单音词过渡到双音词的发展,是汉语发展的内部规律之一”。作为双音词的“文明”,也不例外。《易林》中的“文明”,已经是或接近是一个双音词。双音词“文明”始于“文”“明”两个单音词的合用,最早见于《易传》中的《彖传》和《文言传》,前者有5见,后者有1见。《尚书·舜典》中也有“文明”,但此篇可能晚出,本文暂不讨论。有学者认为,《彖传》的成文年代在《易传》中可能最早,解释《易》旨也最为系统。以《彖传》为中心探明早期“文”“明”或“文明”的确切内涵及其使用方式,不仅有助于明晰汉语“文明”一词的文史渊源,更有助于探究《彖传》的解《易》方式以及与《易》学相关的一系列问题。
 《周易注疏》书影

(三国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唐)孔颖达 疏


南宋两浙东路茶盐司刻宋元递修本,中国国家图书馆 藏
《彖传》中的“文明”,常用于指代《离》卦。关于《易传》中“文明”的内涵,孔颖达认为,《文言传》中的“文明”意为“有文章而光明”;程建功认为,《彖传》中的“文明”意为“温和光明”。本文观点与此二说有所不同:《彖传》中的“文明”有主谓和并列两种结构,可以理解为“纹饰(得以)彰明”,并引申为“文采灿然”,主要用于指称单卦《离》,具体内涵又因爻象、卦象的差异而不同。这两种用法在先秦两汉时期一直沿用,后者用例较多,前者则往往受到忽视。虽然二者只有细微差别,但只有明晰前者的确切内涵,理解《彖传》以“文明”指称《离》卦的原理,才能更全面地认识这一语词在古代文史语境中的意味。

本文以《彖传》为中心讨论“文明”的内涵,先梳理《彖传》中“文”“明”与“文明”的使用情况,再分析其各自的象征功能,最后概述相关文献中的情况,并总结全文的主要观点。


一 《彖传》中的“文”



甲骨文中有“文”字,徐中舒解释道:“象人正立之人形,胸部有刻画之纹饰,故以纹身之纹为文。”金文中“文”字的字义与其略同。《说文解字·彡部》道:“文,错画也,象交文。”段玉裁注:“象两纹交互也。纹者,文之俗字。”可见“文”的本义是纹身,引申为错画、纹饰。段注《说文》以“象两纹交互”释“文”字,两纹交互为文,即所谓的“错画”。《国语·郑语》有“色一无文”,韦昭注“五色杂,然后成文”。《系辞》有“物相杂,故曰文”等(《周易正义》,页90),皆为例证。“文”的文采、文章、文教等义,皆从其错画、纹饰之义引申而来。
 “文”字之解释
载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清嘉庆二十年(1815)经韵楼藏板

《彖传》中单用“文”的例子,见《贲》卦中的“文刚”“文柔”“天文”“人文”:


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周易正义》,页37)

《贲》卦离下艮上,由阴阳各三爻构成。“柔来而文刚”“分刚上而文柔”,即本自对《泰》卦(乾下坤上)的变化。根据荀爽的解释,“柔来而文刚”指六二“居乾之中”,“文饰刚道”,六二自《泰》上六来下;“分刚上而文柔”,指上九“居坤之上”,“上饰柔道”,上九自《泰》九二来上。《离》卦一阴饰二阳,《艮》卦一阳饰二阴。至于“天文”即天象,虞翻以“艮为星,离日坎月……日月星辰高丽于上,故称天之文”释之。“人文”可据此推而及之,后文有述。尚秉和总结道:“卦刚柔相杂,故曰文。”《彖传》中唯一用“文”的条目,使用的是其纹饰、错画的本义。


《象传》《彖传》性质相近,成文时间亦相前后,甚至可能出自一人手笔。《象传》释《坤》六五“黄裳元吉,文在中也”;《革》九五“大人虎变,其文炳也”;上六“君子豹变,其文蔚也”(《周易正义》,页18、61、61)。“文在中也”,或以文武之文释之为柔顺、温文。这是根据《坤》卦与《乾》卦的阳刚相对推演而得,未必恰切。《文言传》有“正位居体,美在其中”之说(《周易正义》,页19),也与《小象》重视以卦爻位释《易》的倾向相合,如尚秉和所训“裳者下饰,五位正中,黄者中色,故曰黄裳元吉”。这种训释关注到六五爻位的意义,符合《小象》体例。此外,“其文炳也”“其文蔚也”中的“文”,既指虎豹的花纹,也指纹饰。

二 《彖传》中的“明”



甲骨文中有“朙”和“明”,看不出明显的意义区别。但从取象造字的角度看,“明”和“朙”取象不同,反映的内涵可能也有区别。甲骨文中的“明”和“朙”用作地名和纪时名词,作后者时“指天刚明之时,亦作日明”。这种用法可以从“朙”的取象中找到来源。对此,董作宾有明确的解释:


明字在武丁时作,或。右为囧,即窗之象形字,左为月,取义于夜间室内黑暗,惟有窗前月光射入,以会明意。引申之以天明之时为明也。



 “明”字的演变过程
载《字源》,李学勤主编,天津古籍出版社、辽宁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朙”取象于窗和月,指月光通过窗户射入黑暗房间,引申为日光照亮黑夜,又引申为明察。《左传》文公十八年有“明允笃诚”,孔颖达正义训为“明者,达也;晓解事务,照见幽微也”。又如《老子》中有“见小曰明”,而《论语·颜渊》中则有“浸润之谮,肤受之诉,不行焉,可谓明也已矣”。按杨伯峻的解释,“浸润之谮,肤受之诉”指“点滴而来、日积月累的谗言和肌肤所受、急迫切身的诬告”。常人难以察觉这样的谗言和诬告,因此孔子所谓的“明”指明晰常人不易察觉之处、不受蒙蔽之义。可见,“朙”的取象指称月光,引申为达于明察的能力和品质。


“明”取象于日月,后世用“明”或“朙”字不一定指明察,也可泛指日月和日月之光,可能就源于“明”的取象。这一义项用例甚多,无需赘引。在日月中,“明”又常常偏于指称日光而非月光,并引申为单独指代太阳。如《晋》卦《彖传》称“明出地上”(《周易正义》,页49)。《晋》以日为喻,以“明”指日。总体而言,“明”字衍生的用法众多,主要由其泛指日月之光的义项引申而来。其中有三种用法,与本文关系密切,需加以说明。


其一,由日月之光明引申为天之光明。如《诗经》中有“明明上天,照临下土”,郑玄笺曰“‘明明上天’,喻王者当光明如日之中也”,取义于“明”所指称的日之光明。马王堆汉墓帛书《称》有“天有明而不忧民之晦也,百姓辟其户牖而各取昭焉”,取义于“朙”所指称的月之光明。可见,天之光明兼有“朙”所指称的月之光明和“明”所指称的日之光明。此外,“星辰亦发光,与日月合称‘三明’或‘三光’”,如《左传》桓公二年有“三辰旂旗,昭其明也”,杜预训“三辰”为“日、月、星”。“明星”的观念在先秦亦不乏见,此不赘引。总之,天之光明是对三辰之光进行归纳、提炼后形成的观念,颇具抽象色彩。


其二,由日月之光明引申为动词“明照”。在《说文》中,许慎训之以“明”的字数,除《日部》外,以《火部》最多见,如“焞”“炳”“焯”“照”“光”等,径以“明也”训之。“照”作动词照耀,是其最常用的义项,也可引申为明察,如《韩非子·难三》中有“照远奸而见隐微”等。“明”“照”可以互训,如《左传》昭公二十八年“照临四方曰明”。《说明·朙部》“朙,照也……古文从日”。《火部》“照,明也”。“照”的字形从“昭”,《日部》“昭,日明也”,段注“引申为凡明之称”。在《周易》中,《离》卦取象于日和火,其深层内涵即对光明的象征。《象传》“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周易正义》,页43),直接用“明”来指代单卦《离》,并以“明照”形容《离》的卦象。


其三,“大明”亦指日月。以“大明”为日者,如《礼记·礼器》“大明生于东,月生于西,此阴阳之分,夫妇之位也”。以“大明”为日月者,如《乾》卦《彖传》“大明终始,六位时成”(《周易正义》,页14);《易纬·乾凿度》“日月之道,阴阳之经,所以终始万物”(《周易集解纂疏》,页23)。以“大明”为月的用例可能稍晚,如木华《海赋》“若乃大明摭辔于金枢之穴,翔阳逸骇于扶桑之津”,李善注“大明,月也”,“翔阳,日也”。“大明”的核心内涵是光明,在战国时期已经有抽象化、哲理化的用法,弱化了作为喻体的日月。如《庄子·在宥》:


我为女遂于大明之上矣,至彼至阳之原也;为女入于窈冥之门矣,至彼至阴之原也。

以“大明”为“至阳”,又以其为高、上之境界,与“至阴”所在的“窈冥”相对。《文子·自然》“上执大明,下用其光。道生万物,理于阴阳”。其“大明”接近于“道”,其所在亦为“上”。这两种“大明”,很可能已经取义于“明”指代天之光明的义项。


《彖传》中的“明”,除去“文明”的5见,还有11见。《彖传》中的“明”一般用于指代《离》卦:


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柔丽乎中正,故亨。(《周易正义》,页43)

《说卦传》说“离为火、为日”(《周易正义》,页95),称之以“明”,其深层原理将在第三节讨论。在使用的层面上,“重明”指《离》之重卦,“明”指《离》之单卦,诸家无异议。其他的“明”,也都与《离》卦相关,不过具体内涵稍有不同。


有的“明”指代《离卦》,基本上只起到指示卦爻之位的作用:


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


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周易正义》,页50、68)

《睽》卦《兑》下《离》上,《兑》卦《彖传》称“兑,说也”(《周易正义》,页69)。“说而丽乎明”可以理解为《兑》向《离》发展的趋势,“得中而应乎刚”则指六五爻位。《旅》卦《艮》下《离》上,《彖传》称“艮,止也”(《周易正义》,页62)。“止而丽乎明”,也是对卦体趋势的说明。


有的“明”在说明卦爻之位的同时,还取其指代太阳之义:


晋,进也。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


明入地中,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周易正义》,页49)

《晋》卦《坤》下《离》上,《明夷》《离》下《坤》上,二者为综卦。《说卦传》称“坤为地”,“离……为日”(《周易正义》,页95、95)。所谓“明出地上”“明入地中”,就是以日出、日落之象比喻两卦的卦体。《明夷》中的“文明”,留待下节讨论。


有的“明”在说明卦爻之位的同时,还取其明亮或明察之义,如《噬嗑》:


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周易本义》,页37)

《噬嗑》《震》下《离》上,“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既以“动”“明”说明内外卦体,又据《震》《离》之象敷衍出雷电声光彰明之象。又如《丰》:“丰,大也。明以动,故丰。”(《周易正义》,页67)《丰》卦《离》下《震》上,《序卦传》称“《震》者,动也”(《周易本义》,页96)。“明以动”,“以”为连词,也是说明卦体。朱熹说这是“以卦德释卦名义”,取《离》卦明亮、《震》卦行动之义来说明《丰》的卦性。崔憬曰,“明则见微,动则务成,故能大矣”(《周易集解纂疏》,页361)。《噬嗑》与《丰》为综卦,都以“明”“动”代《离》《震》,但顺序相反。又如《鼎》:


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巽而耳目聪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周易正义》,页61)

《鼎》卦《巽》下《离》上,“巽而耳目聪明”,李道平训曰“坎耳主聪,离目主明”(《周易集解纂疏》,页334),则是取“明”字由明察引申而来的目明之义。


此外,“明”与“光”还有合称“光明”的三例,见《履》《谦》《艮》卦《彖》辞,可能是一种固定用法。据诸家说,“光明”可能指阳爻、阳爻之位或《乾》《离》卦,或许是为了与指称《离》卦的“明”“文明”相区别,或许只是一种并列结构的形容词性仂语。
 《离继明图》
载《大易象数钩深图》,(元)张理 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三 “文”“明”象征《离》卦的意义



前文已述,“明”用于指称《离》卦的机制,在于说《离》取象于日、火。但以“明”称《离》不是仅仅因为这两种取象有光明的属性,还与这一卦的宗旨直接相关。关于《离》卦的宗旨,有附丽、别离两说。以为附丽者,都据《彖传》“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之说立论。《序卦传》的解释或即据此而来:


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周易正义》,页96

《坎》与《离》为对卦,《序卦》将它们前后相次,认为陷入危险之后,必有所依附才能脱险。《易》中的对卦往往内涵相反,这种解释没有表现出这一点。后世多持此说,如王弼注“丽犹著也,各得所著之义”,孔颖达疏“丽谓附着也”(《周易正义》,页43),释“著”为附着。程颐则说,“陷于险难之中则必有所附丽,理自然也”,但又结合其取象说,“离为火,火体虚,丽于物而明者也”。苏轼亦持同样的说法,“火之为物,不能自见,必丽于物而后有形”。以火的形态来阐发附着之义,属于后人的发挥,在卦、爻辞中找不到依据。以附丽释“离”,缘于对《彖传》的误解。《彖传》善于以主爻为中心阐释卦爻之位,所谓“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是为了说明“柔丽乎中正”,即阴爻处于二、五正位的爻位特征。如前文所引“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又如“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周易正义》,页29、30),皆是例证。


《彖传》所说的“离,丽也;日月丽乎天”,可以理解为取象于日的《离》丽乎象征天道的《乾》。不过,这是从卦象的角度解释这一卦。如果综合卦象与爻辞,则《离》卦的宗旨应该是别离,引申为对发散动态的描述。


最早申明此义的是东汉末期经学家荀爽(128—190),他的说法是,“阴丽于阳,相附丽也。亦为别离,以阴隔阳也”(《周易集解纂疏》,页226)。对此,李炳海先生认为:


《坎》卦的主旨是进入不属于自己家园的坑穴,《离》卦的主旨则是离开家园,先是撤离避难,最后是率兵出征复仇。

李先生还指出,《坎》卦初六、九二、六三中的“坎”“坎窞”指以深坑为拘留所,六四中的“樽酒、簋二用缶,纳约自牖”指用绳子从窗外送入酒食,九五中的“平”为审理之义,上六中的“徽”“棘丛”指犯人被缚受审。这些意象都与身陷囹圄相关。《离》卦爻辞,初九、六二是有所警戒而步行、乘马撤离,九三是老弱之人来不及撤离的凶险之象,九四、六五描述劫掠和劫后的场景,上九则指出征复仇、嘉奖“折首”之功。



▲ 《周易古经注解考辨》书影


李炳海 著,华夏出版社2017年版

《周易》中的爻辞,多以一种意象的不同状态、不同阶段或具有叙事性的意象序列构成。前者如《乾》《小过》《噬嗑》等,后者如《坤》《旅》《坎》《离》等。后者的爻辞接近于寓言,是在重卦取象的基础上再通过几个阶段的叙事解释卦旨和卦势,或以爻为叙事单元,或以单卦为叙事单元。《离》卦爻辞中的“焚如、死如、弃如”“出涕沱若”“折首”“履错然”“黄离”“日昃之离”,皆是别离之象。可见,与“必有所附丽”的说法相比,别离说更能够在爻辞中一以贯之。《坎》卦阳在阴中,为险、为陷、为隐,其对卦《离》则恰恰相反,带有一种向外运动的发散性质。这种外向的趋势,正合别离的卦旨。日、火光明如箭矢外射之象,亦与此相类。《离》卦与“文明”的对应,与它以日、火为喻体和外向离散的主旨密切相关。


“文”与《离》卦也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如《贲》卦《彖》辞以柔刚之“文”释《离》,《革》卦《象》辞两处提到“文”,这两卦的内卦都是《离》。又如《象传》中有一处“文德”合言,见《小畜》卦,其互卦有《离》。


《彖传》对《贲》卦的定位是“柔来而文刚”“分刚上而文柔”,刚柔互济,尤其强调它们的互相文饰。《贲》卦爻辞主旨为纹饰、修饰,卦体结构为《离》下《艮》上,卦辞“亨”,意味着它因内卦《离》而得到一定的增益和“正面效应”。卦辞“小利有攸往”,又意味着这种增益之势得到《艮》的制止,“对于修饰所具有的正面效应做了有限度的肯定”。在《彖》辞中,强调正面效应的是“柔来而文刚,故‘亨’”,指内卦《离》的阴居阳中。强调限度的则是“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指外卦《艮》的阳居阴上。


以柔饰刚和以刚饰柔都是文饰,却在《贲》卦中造成了相反的效果。这是因为,刚柔相济虽然是《易》学的一种重要价值追求,但这种“相济”并非相对主义,而是有一定标准和条件。在《周易》众多阴阳相错的卦象中,《离》卦是这种刚柔相济的代表,它完全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条件。


首先,单卦《离》有阴、阳爻“异性相感”“相与相应”“相求而为朋友”的品质。在单卦中,除《乾》《坤》外,另外六卦都有这种品质。


其次,单卦《离》还在阴阳的配比中体现出以阳为本的理念。这一理念为《彖传》所继承。所以《彖传》对“柔来而文刚”的判断是“亨”。相比之下,阳刚而上修饰阴柔的现象不符合以阳为本的理念,且上九的爻位意义是达于极致,故上卦是象征“止”的“艮”。然而,外卦总体而言仍体现出刚柔相济的状态,因此《彖传》对“分刚上而文柔”的判断只是“小利有攸往”。在单卦中,《离》《兑》《巽》为二阳一阴。


再次,单卦《离》能保证阴阳各居其位。《周易》以奇数爻位为阳,以偶数爻位为阴。在单卦中,只有《离》符合这个特点。


可见,《离》既可以象征日、火,附丽于《乾》所象征的天道;又代表一种理想的刚柔相济。正因如此,《彖传》才称其有“化成”之德。就前者而言,《彖传》说《乾》卦“大明始终”,说《晋》卦则取其外卦《离》“顺而丽乎大明”,即取《离》趋于《乾》、日丽于天之象。就后者而言,《贲》卦《彖》辞中的“化成天下”,即取自《离》卦《彖》辞。三国时期东吴经学家、政治家虞翻(164—233)曰:


阳变之坤来化乾,以成万物,谓离日化成天下也。(《周易集解纂疏》,页226

“阳变之坤来化乾”,即单卦《离》的中爻对单卦《乾》的纹饰和“化”。这种以坤化乾之象符合天演地载的观念,因此《离》也取象于生养万物的日之光明。

四 “文明”象征《离》卦的内涵



文明”合称象征单卦《离》,取《离》卦兼具的以柔文刚与散发光明双重内涵。对以柔文刚之德的明照作用的指称,或对其加以发扬光大的价值取向,则是《离》卦“文明”之义的生成动力。
“文”指纹饰、错画,引申为文字、修辞,又引申为文章,取其文采彰明之义。孔颖达对“文明”的解释,即本此后出之义。不过,纹饰、文采有已彰明者,亦有未能彰明者。《左传》桓公二年“火、龙、黼、黻,昭其文也”,即以火龙黼黻的外在纹彩昭明其内在之文德。“昭”与“明”同义,前文已述。就《离》卦的文饰之义而言,阴爻对阳爻的文饰,并非强调这种文饰的彰明,而是强调其辅佐、内在和以柔文刚的品质。以“文明”称《离》,则是为了强调对这种内在品质的彰显。王夫之所谓“丽者,依质而生文之谓……《离》之德重明,而唯柔中以丽乎刚之正,故明不息”,颇得此义。这是除别离的卦旨外,《离》卦外向趋势的又一表现。

▲ 王夫之(16191692)


以柔文刚之“文”彰显为“明”,这种趋势在《贲》卦中体现得最为明确。因为《离》是内卦,其外向运动受到外卦《艮》的抑制,也就是“文明以止”。外向的彰显不能继续,因此卦辞只是“小利”,但外向的进取受到节制,又正合古人的“中和”理想,故而《彖传》称之为“人文”,意为化成,以与“天文”的化生相区别。后人论“文”常与“质”相对,而《离》卦之“文”,本身就是以“文”为“质”。“文”在后世常用的文采、文章之义,使它的这层意思受到忽视甚至被遗忘,唐代易学家崔憬对《丰》卦《彖》辞的解释可以作为旁证。在《丰》卦中,《离》亦为内卦,但其外卦的卦义正好与《贲》卦相反,是象征“动”的《震》卦。因此崔憬说“明则见微,动则务成”,外向的趋势没有受到抑制,而是加以“震”“动”,予以张扬,故《彖传》定义为“大”(《周易正义》,页67)。据此,“文明以止人文也”一言,其实是以“文”为主语,应当理解为:“文,(能够)明以止:(这就是)人文也。”将“人文”与“天文”相区别,即将以柔文刚与一般的刚柔错杂相区别。

 《周易注疏》书影


(三国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唐)孔颖达 疏
南宋两浙东路茶盐司刻宋元递修本,中国国家图书馆 藏

除《贲》卦外,其他诸卦《彖传》言及“文明”者,如《同人》《大有》:


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文明以健,中正而应。


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周易正义》,页29、30)

《同人》和《大有》为综卦,《离》与《乾》卦相内外,配以阳刚,故称“健”“刚健”,与《丰》卦的情况相近。这两卦《彖》辞中的“文明”,是其“文”得以彰明之义。又如《明夷》:


明入地中,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周易正义》,页49

《明夷》卦《离》下《坤》上,《彖传》取其内外相对而非由内至外,强调《离》卦有文饰、有光明的内涵,与《坤》卦的柔道相对,比喻文王遭囚时的表面柔和与内心坚定,与单以“明”称《离》的原理相同,释为“纹饰灿然且有光明”。又如《革》:


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周易正义》,页60

关于《革》卦中的《离》与《兑》,虞翻以《离》为火,以《兑》为水,二者互为消息;李道平也以为水火,但认为二者相克。朱熹说两卦先相熄灭而后相生息;尚秉和认为二卦都属阴,遇则相互为敌。此诸说中的“文明”都当如《明夷》取“明”义,解释为文采灿然。王弼据《兑》卦读“说”为“悦”,孔颖达疏“能思文明之德以说于人”(《周易正义》,页60)。黄寿祺、张善文据此指出,凡此“说明变革之时以‘文明’之德使天下愉悦”。由此可见,“文明”既可以释为“文采灿然”,也可以释为“纹饰(得以)彰明”。李炳海先生据《杂卦》“《兑》见而《巽》伏”论证《兑》卦有“表现、显示出来”的意思,可与王、孔之说相互发明。据此,这一“文明”仍应释作“纹饰(得以)彰明”为优。

结  语



综上所述,《彖传》中的“文明”有两义,都用来指称或说明《离》卦。在“明”之外又以“文明”称释《离》卦,乃基于《离》卦有以阴饰阳的爻象。其中“纹饰(得以)彰明”直接源自这种爻象,“文采灿然”则与以“明”称释《离》卦相当。后者又自前者引申而来。以“明”称释《离》卦,综合了其日、火的取象,以及阴内阳外、向外离散和“柔进而上行”的性质。


除《彖传》外,《文言传》也用“文明”解释《乾》卦九二爻辞。《文言传》多次从不同方面解释爻辞,出现“文明”一词的单元,与前一单元关系尤为密切。兹列下表,以便比较。


表1 《文言传》“文明”一词前后对比(文字引自《周易正义》,页16)















































爻位
爻辞
前一单元
后一单元
上九
亢龙有悔
穷之灾也
与世偕极
九五
飞龙在天
上治也
乃位乎天德
九四
或跃在渊
自试也
乾道乃革
九三
终日乾乾
行事也
与时偕行
九二
见龙在田
时舍也
天下文明
初九
潜龙勿用
下也
阳气潜藏



两个单元对爻辞的解释,多有可以互通之处。其中对爻位的重视及时间性转化,尤其值得重视。如初九“潜龙勿用”释以“下也”“潜藏”,是就爻位而言。九二、九三、上九分别释以“时舍也”“与时偕行”“与时偕极”,是对爻位进行时间性转化,对不同阶段与其对应时势的关系进行解说。


总体而言,《乾》卦六爻描述的是“龙”逐步上升以至于过高的过程。“天下文明”释九二,对应的阶段是“时舍也”。王弼注“见而在田,必以时之通舍也;以爻为人,以位为时”,孔颖达疏“舍谓通”(《周易正义》,页16)。黄寿祺、张善文据之释为舒通之义,“指形势已经舒展好转”。朱熹的解释是,“舍,音捨,言未为时用也”。按《象传》“见龙在田,德施普也”(《周易正义》,页15),朱熹之说未必确当。然而,无论“舒展”还是“未为时用”,九二爻位都是指初始、初见的阶段。王夫之以为“阳气出于地上……春光明盛之象”,也取阳气方出、四季起始的春季释之。可见,孔颖达“有文章而光明”之说并不准确,因为没有顾及这种时间性。类似用法亦见于《礼记·乐记》中的“情深而文明”之说,王懋竑解释道:


情之积于中者深,则文之著于外者明。流动充满,则内之气盛;移风易俗,则外之化神。

可见,“文”取其文采、光华的引申义,故《礼记·乐记》之“文明”应该释为“文采光华刚刚彰显”。



《礼记注》书影


(汉)郑玄 注,宋刻本,中国国家图书馆 藏

《京氏易传》“文明”凡12见,涉及八卦,或直接用来指称《离》卦,或指单卦《离》的中爻,应该是对《彖传》的直接继承。其论《艮》卦“初六变阳,取其虚中,文明在内,成于贲”,指初爻变后内卦成《离》。《贲》卦“泰取象,上六柔来反刚,九二刚上文柔,成贲之体,止于文明”,又“山下有火,取象文明”。前者与荀爽之说同,后者“山”为《艮》之象,“火”与“文明”都指《离》卦。《睽》卦“文明上照”指上卦为《离》,“六五阴柔处文明”,指《离》卦中爻。《渐》卦“互体见离,主中文明”,《小畜》“见中虚文明”,指其互卦有《离》。《家人》卦“乾刚俱变文明”“互体见文明”“文明运动”指爻变、互卦及卦变中显现的《离》。《噬嗑》卦“动见文明,雷电合分威光而噬嗑也”,是对《彖传》“动而明,雷电合而章”的重述。“本于纯阳,阴气贯中,禀于刚健,见乎文明”,则是对《离》本卦的解说。

此外,《管子》中也有“文明”。《侈靡》篇有“美垄墓,所以文明也”,黎翔凤注曰:


垄墓高美,文明而不灭也……“指明器。《檀弓》:其曰明器,神明之也。《论语》:文之以礼乐。文其明是谓文明

可见,此一“文明”是纹饰明器之意。综上,早期文献中“文明”一词的使用与《周易》相关者为多。《文言传》《礼记》《京氏易传》中的“文明”,与《彖卦》“文明”的意义接近,或为其引申。《管子》和《礼记》中各有一例“文明”,则不是固定的复音词或仂语,与《易传》系列的“文明”无关。







END









作者简介






雷欣翰文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晚周秦汉之际哲学神话研究”,出版专著《孔丛子训读及研究》、译著《汉字解读日本神明》《从前苏格拉底到柏拉图的神话和哲学》,主编《上海创世神话论坛文集》,发表论文《“王鈇”与“天-人”政治哲学》《早期熊神话的原型编码及其神话历史研究》等。



延伸阅读

 点击封面 订购期刊






新刊|雷欣翰:“王?”与“天–人”政治哲学


吴小锋 | “中国”古义与易教精神


张文江 |  试论中华文明的基础


张清江|礼乐文明的精神逻辑与意义建构


新刊发布|《古典学研究》2025年夏季号

编辑| 江一丁





关注我们







插图来自网络,与文章作者无关。


如有涉及版权问题,敬请联系本公众号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