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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节选自刘小枫教授的新著《拉采尔公案:十九世纪的普遍历史意识与生物-政治地理学》(北京:华夏出版社,2025年7月),原题目为《楔子:拉采尔公案及其政治史学含义》,本次推送删去了部分注释。

甲午战争爆发后的第三年(1897),德意志帝国的地理学家、莱比锡大学教授弗里德里希·拉采尔(1844—1904)出版了长达七百页的大著《政治地理学》。这年他53岁,早已享誉业界。
直到今天,各色政治地理学教科书仍无不称誉此书为这门学科的开山之作,尽管恐怕业内人士也极少有人读过。据说,正是拉采尔首先把“国家间的竞争”或“争夺和保卫领土的斗争”视为政治地理学的基本课题。

▲ 拉采尔《政治地理学》,1897年
拉采尔的学问并不是一开始就指向政治地理学,他去世时也没有以政治地理学家的身份名家,而是被誉为杰出的生物地理学家。今天看来,不能说,原因仅仅是当时的“广大公众对‘政治地理学’这个概念的理解显然存在偏差”。
对老一辈地理学家来说,拉采尔的学问有人文地理学与政治地理学之分,前者具有自然科学的非政治性质,主要研究人类“与地理环境相关的全部生活,包括人类社会以及所有人类组群及其复杂多样的活动”,后者则“更加注重研究国家的政治社会生活”。而如今,美国人文地理学的权威教科书却会认为,这样的区分不仅站不住脚,还很荒谬。因为,2001年9月11日,纽约的早晨本来阳光明媚,但就在这天上午,“民用航空器被用做武器的事件迅速成为全球媒体事件”,它“开启了一个新时代”或者说“一个地缘政治的新世纪”。[1]
照此说来,以往的西方人文地理学家都是非政治性的了。难道世界历史直到“9·11事件”才开启了“一个地缘政治的新世纪”?这部教科书的作者随即承认,“人文地理学原本是帝国主义时代关于世界上其他地区的知识的学问,这是其作为一门现代西方学科的基石”(同上)。这无异于承认,西方的人文地理学在一开始就具有政治性质——而且是帝国主义性质。
这部美国的人文地理学教科书能够承认这一点,已属难能可贵。但它的作者们还相信,未来“人文地理学的发展将超越这一基石”,则不免让人生疑。我们有理由问,美国人文地理学的发展真的能超越其帝国主义基石?
要澄清这样的问题,我们就得回到十九世纪的拉采尔。因为,他的人文地理学恰好诞生于西方帝国主义的黄金时期,或者说,他恰好是这一帝国主义地理学基石的打造者之一,而盎格鲁—美利坚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开始成为一个帝国主义世界大国。
拉采尔公案的由来
拉采尔一生十分勤奋,他因突发心脏病离开人世时还未到六十岁,却已经留下二十多部专著(有些是多卷本),学术随笔多达1200余篇,在世时就有科普散文作家的美誉。拉采尔38岁那年(1882)才凭靠《人类地理学》第一卷《地理学应用于史学的基本特征》在地理学界一举成名。三年后,部头更大的三卷本《民族志》(Völkerkunde,1885—1888)接踵而至,然后是《人类地理学》第二卷《人类的地理分布》(1891)。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拉采尔完成了两部大著,篇幅均超过千页。拉采尔试图把民族学、自然地理、博物学乃至世界史等学科统合在一起,以形塑一门新的学科——如今被称为人文地理学(Human Geography)。

▲ 拉采尔《人类地理学》第一卷,1882年
按今天的学科划分,这两部大著都可归入文化人类学门类,因为人文地理学通常被视为文化人类学的分支学科,而他的三卷本《民族志》更像是基于现代地理认知的世界民族志。按地理学史家的说法,《人类地理学》更多关注“人类分布的共同因子”,而《民族志》则致力于呈现地表上各民族的地理分布、生活习俗以及文明迁徙的历史。
有鉴于此,如今西方的一些文化人类学教科书中竟然不见拉采尔的大名,不免令人费解。晚近的人类学简史读物甚至没有给予拉采尔哪怕附带一提的学术声誉,他的《民族志》篇幅巨大,且得到过爱德华·泰勒(1832—1917)这样的[英国]人类学名家的赞誉,却仍无缘进入“西方人类学名著”之列。
拉采尔虽然在文化人类学史上仅有边缘地位,但他在政治地理学史上的地位却相当显要。问题就来了:拉采尔晚年发展出的政治地理学,与他早年致力的文化人类学或人文地理学是什么关系?拉采尔曾有过从文化人类学或人文地理学向政治地理学的转向吗?如果有的话,这种转向又是如何发生的呢?作为一门学科的政治地理学为何诞生于最年轻的欧洲帝国——德意志第二帝国,而非诞生于老牌的大英帝国或法兰西帝国?
业内人士公认拉采尔的《政治地理学》是这门学科的第一本教科书,但它迄今没有英译本——原因据说是:
自1945年以来,人们就不太情愿讨论拉采尔的政治地理学。毫无疑问,这与 1918年以后政治地理学作为地缘政治学的可疑发展以及后者在纳粹国家中的“显学”地位有关。[2]
事实上,拉采尔在人类学界的命运同样如此。要缕述文化人类学在德语学界的发展史,没可能绕开拉采尔。但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学术语境中,即便是附带提及拉采尔,人们也得小心翼翼。据一位权威的人类学史家说,拉采尔不仅是“社会达尔文主义者”,也是“历史学家斯宾格勒的老师”,他秉持“以天才为中心的文化传播”论,把文化迁徙视为穿越“时空”的世界史动力。不过,由于缺乏“实践经验”(田野调查),他的探究更多是一种“冥想史”。尤其令人遗憾的是,他的“生存空间”、“观念贫乏”(Ideensmut)、“有机体国家”等概念启发了希特勒。
我们的本科生若读到这样的说法,多半会以为自己已经知道拉采尔是何许人了。恐怕不会有人好奇,拉采尔在1904年就已经离世,他怎么会成了“永远活在希特勒阴影下”的德国历史人物之一?而他的《政治地理学》即便在魏玛民国时期也没有被译成英文,这又是为什么呢?若有人碰巧知道,当时的美国地理学界并非没有认识到这部大著的政治含义,他会更感蹊跷。当然,如今的史学家几乎都会认定,“俾斯麦于1871年建立德意志帝国,与1930—1932年纳粹在选举中获胜,仅仅相隔 50年”,“二者之间存在的关联似乎无法否认”。既然如此,拉采尔也就很难摆脱与“希特勒阴影”的关联。毕竟,他恰好是在德意志帝国建立之时开始学术生涯的。

▲ 1871年1月,德意志帝国在法国凡尔赛宫宣告成立
安东·冯·维尔纳 绘,1885年,德国俾斯麦纪念馆 藏
在去世之前(1901至1902年间),拉采尔刚刚完成两卷本的《地球与生命:一部比较地理学》,篇幅长达1400页。这部具有科普性质的大著从生物地理学出发,为人们提供了一部普通地理学引论。埃尔斯沃思•亨廷顿(1876—1947)是美国第一代人文地理学的代表人物,曾深受拉采尔影响。他在1915年出版的《文明与气候》一书,已被业内人士视为生态地理学的开山之作甚至经典之作,而此书开篇就提到拉采尔的“比较地理学”。如果说旧地理学致力于借助地图精确描绘地表的自然特征,那么,拉采尔地理学的新颖之处就在于,它试图“给自然地图加上几乎不可胜数的要素:植物、动物、人群的分布,以及这些生命有机体在不同阶段的状态”。[3]在埃尔斯沃思•亨廷顿眼里,拉采尔的《地球与生命》足以让他比肩希罗多德和孟德斯鸠。如果今天的业内人士可以把埃尔斯沃思•亨廷顿誉为“环境史研究的开山人之一”,那么,拉采尔更应该获得这样的声誉——我们甚至有理由说,他还应该被视为“人类生态学”的开创者。

▲ 拉采尔《地球与生命》,1902年
问题又回来了:这样一位杰出的生态地理学家怎么会与德意志第三帝国的意识形态有瓜葛?或者说,拉采尔的生物地理学与他的政治地理学究竟是什么关系?
国际政治与地球空间
《地球与生命:一部比较地理学》第二卷出版两年后,拉采尔就与世长辞。按今天的标准来衡量,拉采尔正当盛年,此书竟成了他的盖棺之作。不幸的是,拉采尔并没有因此而以生态地理学开创者的美誉留名青史。《地球与生命》第一卷杀青之时(1901),拉采尔发表了长文《生存空间:一项生物地理学研究》。仅从标题来看,这篇长文就颇具政治意味,其中第七小节题为“争夺空间”,更会让人想到十九世纪末的历史情景。那时,欧洲大国争夺全球地理空间的斗争达到了顶峰,用麦金德的话来说,尚未被“政治占有”的地理空间已经所剩无几。[4]

▲ 世界殖民地与商贸航运路线,1910年
其实,正如副标题所示,《生存空间》是一篇生物地理学文献,涉及政治地理的话题并不多。“生存空间”的原文是Lebensraum [生命空间/生活空间],而生物地理学以动植物的生命成长过程及运动形式为标本,植物和动物在有限的地表空间中的生长和迁徙是其首要观察对象。从这一意义上讲,“生存空间”与“地球与生命”几乎是同义词。按今天的学科划分,《生存空间》甚至可以说是一篇生态学论文。
但是,从这篇长文中,的确又能够引申出关于人类政治生态的某种基本原理,即基于生物地理学的“争夺空间”论。事实上,拉采尔也希望他的生物地理学素描会带来政治地理学方面的启发。他的自然生态学式的“生存空间”论在后人眼里成了政治地理学式的“生存空间”论,这并不奇怪,但却给他身后带来了政治麻烦。1941年苏德战争爆发前,施米特发表了《中欧和东欧大空间中的少数民族与民族法》一文,进一步阐发他所理解的国际政治乃至世界历史的“大空间”观念。施米特明确提到拉采尔的《生存空间》,称赞该文揭示了“生存空间”这一自然地理概念所具有的政治—实践含义。“二战”结束后,卡尔·施米特没有可能澄清自己与德意志第三帝国意识形态的瓜葛,而他所赞誉的拉采尔尽管已经作古40多年,也不可能从这种困境中全身而退。
1973年的9月11日那天,奥古斯都·皮诺切特上将(1915—2006)出任智利陆军总司令还不到一个月,就在美国中情局支持下发动“残暴政变”,推翻了共产党总统萨尔瓦多·阿连德(1908—1973)的民选左翼政府,强行实施“新自由主义”经济政治政策。发动政变前五年(1968),皮诺切特曾为智利军事学院编写过两部关于地缘政治的军事教材,其中包含他的国家发展构想。按照他的划分,智利分为三个区域,即安第斯山脉西麓地区(Andean)、西临太平洋的地区和与南极洲隔海相望的地区。获取政权后,皮诺切特雄心勃勃,希望将核心的中央山谷与地理上欠发达的边缘地区融合在一起,通过修建陆路和海上高速公路绕过阿根廷到达偏远的南部。皮诺切特还建立了智利太平洋研究所,亲自制定国家海洋政策,在智利各阶层推广地理教育,强调智利在南极和比格尔海峡(Beagle Channel)的存在。在地缘政治方面,他试图与玻利维亚谈判以获取太平洋通道,与秘鲁合作以保证安全区,防止阿根廷、玻利维亚和秘鲁对智利形成包围态势。皮诺切特相信智利正在进入一个太平洋时代,南极洲和和东方将带来更多的财富。
按美国人文地理学权威教科书的说法,皮诺切特地缘政治观的“出发点和核心是一套关于国家的有机理论”:
国家需要赖以生长的空间,这一思想在南美地缘政治中特别显著。因此,达尔文“适者生存”的竞争法则经过特定解读,被移植到国家领域。基于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早期德国保守主义著作(德国学者拉采尔使之系统化)及其思想中关于国家的有机观念,地缘政治学主张制定法律控制政府行为,这类法律一旦制定,即可充当推动和保护“国家利益”者的指南。[5]

▲ 1976年,皮诺切特会见基辛格
这部权威教科书的作者们认为,拉采尔的生存空间理论使得德国地缘政治学“注定会走上帝国主义的道路”,并“在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以及日本”嫁接出变体。让人费解的是,教科书的作者们既没有提到,皮诺切特上将是在美国中情局的支持下发动了“残暴政变”,也没有提到德国地缘政治学在美国同样嫁接出了变体,而美国早在十九世纪末就与德意志第二帝国几乎同时走上了“帝国主义道路”。
如今好些年轻的西方学人的脑筋会转不过弯。因为,若要说自由民主的美国与纳粹德国分享了同样的地缘政治学资源,会让他们感到不可思议,更不用说难堪。尤其让他们感到难以置信的历史事实是,纳粹德国也曾积极向自由民主的美国学习:1938年出台的“犹太人种族法”就是显著例子。1934年,纳粹法学家在纽伦堡起草排犹法案时,直接借鉴了美国针对黑人的诸多联邦和州立的种族法案——“具有讽刺意味的事实是”,甚至激进的纳粹法学家也觉得,美国的有些做法太过严苛、太过种族主义,并因此而拒绝采纳。
拉采尔公案变得复杂起来,乃因为人类政治意识的边界在二十世纪的历史中变得极为模糊,或者说纵横交错,让人不容易分清敌友。要是人们知道,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拉采尔在美国地理学界都享有很高声望,而他的美国学生同样是主张美国扩张的帝国主义学者,情形更是如此。
十九世纪末的世界历史大变局
政治史学界公认,十六世纪至十七世纪是世界历史进入全球化纪元的第一次百年大变局时代,地理大发现、新教革命以及欧洲领土性王国的形成交织在一起,对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决定性影响再怎么强调都不会过分。用美国大学的标准历史教科书《现代世界史》(1950年初版)的说法,在这个“现代全球体制开始发展的时代”,虽然西班牙和葡萄牙率先发现了新大陆,但新教革命引发的宗教战争大大削弱了西班牙和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这“为英国人、荷兰人和法国人开辟了道路,使他们从各种经济变革中获得利益,并且在现代早期的舞台上扮演着主要的角色”。
接下来,十七世纪英格兰的两次革命以及盎格鲁—美利坚殖民地的生长,在政治观念和地理空间两个方面推进了世界历史的一体化进程,堪称第二次全球化百年大变局。随之而来的第三次全球化百年大变局是十八世纪的大西洋革命,而拉采尔遇上的“帝国主义时代”得算是第四次百年变局(1870—1945),它与大西洋革命虽相隔一百年,却有紧密的内在关联。其时,三个新生帝国——美国、德国、日本——分别在北美洲、中欧和东亚强劲崛起,并随即在大西洋东岸和太平洋西岸与老牌帝国——大英帝国、法兰西帝国、俄罗斯帝国——争夺生存空间。

▲ “大西洋革命”(1776—1826)示意图
帝国主义时代作为“一个世界政治纪元”,通常被界定为1870年代至1914年间,但它显然应该延伸到“二战”结束时的1945年。1870年代,美国学生纷纷前往德国留学,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德国学生涌向美国留学。在此期间,欧洲虽然经历了大动乱,但“在大西洋的两岸,一个新世界正迅速形成,里面有煤炭和钢铁、工厂城镇、蔓延的都市区、聚集的资本、大群的劳动力、新形式的苦难”——新帝国主义的成长与现代文明的“进步”同步迈进,以至于世界历史的正义法庭殊难做出善恶裁断。
直到二十世纪末期,这场百年变局才真正划上句号,紧接着便是我们眼下正面临的第五次全球化百年大变局。
早在启蒙运动时期(1750),法兰西的改革派政治人杜尔哥(1727—1781)就曾“预言美洲不可避免地会独立”——在他看来:
殖民就像果实,只是成熟前才附着在树上。一旦自给自足,他们就会做迦太基做过、亚美利加有朝一日也会做的事。[6]
英属北美殖民地爆发内战的消息传到巴黎后,杜尔哥十分欣喜,因为他相信这一事件必将开启“商业和经济领域最伟大的革命时代”。杜尔哥本来相信,经过启蒙运动洗礼的欧洲文明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代表,它将给世上其他民族带来同样的进步,改变人类自然形成的生活方式和政体形式。亚美利加殖民地脱离宗主国的独立让他预感到,代表世界历史先进文明的不再是欧洲,而是盎格鲁—撒克逊的亚美利加殖民地,因为法兰西还是专制国家。

▲ 杜尔哥(Anne Robert-Jacques Turgo,1727—1781)
有这种想法的并非仅仅是杜尔哥,法国启蒙哲人——当时被称为le parti philosophique[哲人党]——大多无不如此。他们相信,凭靠启蒙理性“解放了自己之后”,还应该肩负将启蒙理性“传布给全人类”的“救世使命”。对此,“哲人党”无不满怀“诚挚信心和献身精神”——在整个十八世纪,这种使命感步步高涨,“直到成为一种谵妄症”。1776 年,当英属北美殖民地独立的消息传来时,“哲人党”在欧洲以外建立全新社会的梦想即便没有突然变成现实,至少也有了实际的可能性:在那里,人们可以“自由而幸福地”生活在丰饶的繁荣之中,与“即使没有衰老至少也已显老旧”的欧洲形成鲜明对照。因为,那里没有政府或只有最低限度的统治,殖民者多是“宗教难民”(religious refugees),他们正致力摆脱旧欧洲文明传统的束缚,以建立一个理想的共和国,而亚美利加则为之提供了“无限的领土”。在十八世纪的最后三十年里,亚美利加几乎成了“[启蒙]哲人的天城”。
历史性的问题来了:美国政制是欧洲国家成长应该效尤的样本吗?抑或它不过“是一个错误的模板”?十九世纪上半叶的法兰西智识人为此产生了严重的思想分歧,弗朗索瓦·基佐(1787—1874)和托克维尔(1805—1859)虽同属自由主义者阵营却因此反目,彼此以词锋相向。在不少国际化学人眼里,托克维尔几乎是自由民主这一新宗教的先知,因此,当他“表现出对阿尔及利亚被征服者的残酷无情”,明显是个法兰西帝国主义者时,这些学人不仅难以理解,而且颇为难堪。托克维尔的帝国主义心态固然“部分源于他对法国自由的脆弱性所存在的根深蒂固的担忧”,但更多源于“他对美国历史中的扩张主义方面的着迷”。在托克维尔看来,由于美国“处于为人类努力扩张提供无限空间的巨型大陆的中央”,法国必须“将美国视为法属阿尔及利亚的榜样”。
托克维尔的《有关阿尔及利亚的报道》(Rapport sur l’Algérie,1847)并没有违背他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对自由的慷慨激昂的赞许”,因为他在这部成名作中已经“以明显的平静态度(几乎当作是自然法则的实施)”来描绘“欧洲移民对北美印第安人的逐步排挤甚至灭绝”。在他看来,美国白人在文化上优越于当地土著,正如法国人优越于马格里布的阿拉伯人,逐步排挤甚至灭绝的征服和殖民是合理的。托克维尔的美国之旅增强了他认为法国应该继续保有殖民地的看法:正如对美国来说有必要向人烟稀少的广阔区域(从阿巴拉契亚山脉到太平洋东岸)扩张,法国必须控制阿尔及利亚这个通往非洲的大门,以便在法国过于狭窄的边界以外的地方克服法国内部的碎裂状况:英国人在印度的成功以及盎格鲁—美利坚人在北美大陆的西扩提醒法国人,必须在地中海做同样的事情。

▲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1840年手稿
托克维尔的美国考察之行给他留下的印象其实相当矛盾。他深切感到,“在美国,生活的无限性一方面是自由的,另一方面又令人恐惧”,因为自由、平等、民主之类的观念会引发层出不穷的问题。他唯一坚信不疑的是:美国打开了闸门,平等式民主的历史潮流已不可避免。托克维尔的例子表明,在帝国主义的时代,无论法兰西、德意志还是盎格鲁—美利坚的学者,都可以既是自由主义者也是帝国主义者。拉采尔是德意志学人的显著例子,他对盎格鲁—美利坚的态度同样充满矛盾。而在十九世纪晚期,德意志学界也在德国是否应该以美国为楷模这样的问题上产生严重分歧。到了魏玛民国时期,是否应该“美国化”的论争不仅没有止息,还愈演愈烈。
美国的智识人不会顾及自己的欧洲同胞如何看待自己的国家,他们只会积极思考如何让盎格鲁—美利坚尽快成为一个世界性帝国。保罗·莱茵士的《十九世纪末的世界政治》问世那年(1900),美国著名社会学—人类学家富兰克林·吉丁斯(1855—1931)发表了一部名为《民主与帝国》的大著,长达360页。该书序言一开始就提到,要么是“英语世界的人民”要么是“俄罗斯帝国”支配未来的世界。在吉丁斯看来,以往人们认为自由民主政体仅仅适用于小城邦,这种观点其实是错的,它也能支撑一个幅员辽阔的庞大帝国。言下之意,自由民主的盎格鲁—美利坚应该成为一个世界性帝国。基于孔德的实证主义和赫伯特·斯宾塞的进化论自由主义,吉丁斯发明了所谓“同类意识”的社会学概念来支撑其美利坚帝国论:任何一个稳固的政治体都以公民的“同类意识”为基础,这种包含同情和知觉因素的心理状态产生于个体之间的互动,从而是一种主观的社会事实。不同的政治体会有不同的“同类意识”,将美利坚社会凝聚在一起的同类意识是“自由民主”,它是美利坚成为帝国的基础。吉丁斯还用专章讨论了“铁路与国家”的关系,可见他不仅有心理学、经济学和社会伦理学的视角,也有政治地理学的视角。

▲ 吉丁斯(Franklin Henry Giddings,1855—1931)
吉丁斯的大著反映了当时美利坚崛起为大帝国的政治冲动,在当时的美国颇有市场,次年就出了第二版。历史证明,自由民主制的确能支撑一个幅员辽阔的庞大帝国,如果它遇上了好运的话。问题在于,这种帝国冲动与其自由主义的国家理念或“同类意识”相抵牾:在美国如吉丁斯所愿已经成为自由民主的大帝国后的二十世纪末,“美国的价值观”使得“一些美国人”更不用说“世界各地的许多其他人成了彻底的反美者”。另一方面,诸多后起现代化国家的不少知识人也自愿加入了美国的“同类意识”,以至于这些国家自己的共同体意识因“美国样板”引发的政治分歧而不断撕裂。
鉴于这样的情形有目共睹,一些政治史学家和政治思想史家深切感到,有必要重启是否应该效尤美国政制的历史论争。事实上,这样的论争在法兰西知识界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冷战结束后,由于“大西洋彼岸的超级大国变得愈发飞扬跋扈”,法国人对于美国也“变得更具批判性”。
在“二战”后的德国学界,若要重启这样的论争难免陷入意识形态泥潭。不过,拉采尔公案是个例外,因为美国是拉采尔心目中的楷模。一旦拉采尔被认定为“永远活在希特勒阴影下”的德国历史人物之一,人们就得全盘重新认识盎格鲁—美利坚生存空间的历史性扩张及其与自由民主意识形态之间的关联。
欧洲政治成长中的大问题
拉采尔的《政治地理学》以“国家”与“土地”的生存性关联开篇:“国家是立足于土地的有机体”(Staat als bodenständiger Organismus)。“土地”(Boden)指地表上可供人寓居的陆地,人类没可能在极地或荒漠上建立国家,而在热带地区、高寒森林和高原地带建立的国家,规模明显较小,地广人稀(《政治地理学》,页1)。如果拉采尔的政治地理学关注的基本问题是国家间争夺和保卫领土的斗争,有趣的问题就出现了:他自己的国家观念所凭靠的领土是怎样的政治土地,其政治边界又是怎样的呢?
拉采尔一生都对政治边界感兴趣,因为他出生且生长在德意志的边界地带——巴登(Baden)公国:西面与法国在德意志三十年战争后获取的阿尔萨斯(Alsace)隔莱茵河相望,南面与瑞士同样如此。莱茵河并非自然界河,自中世纪晚期以来,整个莱茵河流域遍布大大小小且互不相属的德意志封建领地和城市单位,而河流本身则不属于其中的任何一个。这条河流在瑞士境内由“无数小溪以及连成网状的小河和湖泊”汇集而成,流域狭小,行至阿尔萨斯和巴登之间才“奔腾而下”。因此,除瑞士的巴塞尔外,没有第二个跨莱茵河两岸而建的城市,也没有任何一个封建单位“占有一段莱茵河重要河段的两岸”地带,遑论以此为依托建立起一个坚实而具有生命力的政治实体。不难想见,到了近代或者通常所谓欧洲兴起的十六世纪,当法兰西要成为领土性的民族帝国时,莱茵河流域出现漫长且血腥的边界斗争就会成为自然的历史。

英国的政治地理学家麦金德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1908)出版过一部历史地理学专著——《莱茵河及其河谷和历史》,他这样开篇:
1840年时,法国国王是路易·菲利普(Louis Philippe),梯也尔(Thiers)是他的首相,一场大战的恐惧笼罩着欧洲。埃及总督穆罕默德·阿里(Mehemet Ali)建了一支舰队并装备了一支陆军,这威胁到君士坦丁堡的苏丹王位的稳定。局势紧迫,大国之间产生了分歧,在维也纳和柏林的默许之下,俄国出兵占领了博斯普鲁斯海峡沿岸。法国为其盟友埃及总督提出抗议,英国虽然也表示反对,但在英国看来,法国与埃及为解决黎凡特地区混乱局面所采取的手段,和俄国与土耳其的举措差不多一样危险。沙皇看到了机会,为拉拢英国站到自己一边,他从博斯普鲁斯海峡召回军队,以压制获胜的埃及总督。法国如今面临的是曾在 1814 年征服过它的同样的大国联盟。法国民众义愤填膺,准备投入战争。虽说[英国外交大臣]帕默斯顿(Palmerston)和沙皇尼古拉一世是针对法国的幕后推手,但真正唤起法国尚武精神的,其实是莱茵河爆发战争的可能性。令欧洲惊讶的是,尽管当时德国人民仍分属众多邦国,但他们以一场民族运动来回应[法国的尚武精神]。[7]
在麦金德眼里,“莱茵河之所以成为欧洲战事的关键战场(the gage of European battle),这既归因于地理因素,也与历史相关”。虽然不能说麦金德已经预见到6年后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但这一说法至少表明,他预感到德国与法国将又有一场大战。
回望历史,在罗马帝国时期乃至基督教欧洲萌生初期,情形都不同于此。罗马人在公元一世纪控制莱茵河西岸后,曾试图向东扩张至易北河,还一度短暂建立日耳曼尼亚行省(Germania Magna),诸多日耳曼部族因此而“程度不同地罗马化”。尽管罗马帝国后来不得不“收缩到这条大河及其河谷地带”,但它仍然成功地把沿岸众多彼此差异极大的部族纳入“从北海到康斯坦茨湖的大框架之中”。[8]公元550年左右,法兰克人的墨洛温王朝(481—751)在征服勃艮第王国后,逐渐将德意志南部各部族融合为巴伐利亚人。意大利北部、图林根以西的德意志中部也承认了墨洛温王朝的主导权,尽管法兰克人在当地的统治势力还相对较弱。在随后的大约一个世纪里,“法兰克国王都将他们的东方国界大致设定在现在的德国和捷克之间”,从而“将巴黎至[莱茵河西岸今德国]科隆的地区作为政治中心”,这种地位“此后再也没有丧失”。
查理大帝(742—814)迁都到莱茵河西岸的亚琛(Aachen)后,法兰克帝国的边界向东推进得更远,莱茵河成了名副其实的帝国内河。然而,查理大帝驾崩后,他的三个孙子在默兹河畔的凡尔登镇(当时的贸易中心)签订了三分天下的《凡尔登条约》(843):
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分得一清二楚、政治上得到确认的德意志和法兰西,两者即使算不得仇敌,至少也是对手。长达千年的争斗由此发端。这是写在火漆印封的羊皮纸上的一张出生证,它标志着西欧从此有了一个大问题。(费弗尔,《莱茵河》,页52)
其实,20多年后(870),查理大帝的两个孙子在低地地区的墨尔森镇(Meersen)签订的条约,才实际确定法兰西与德意志的最初边界,而且仅仅是纸面上确立。虽然双方将些耳德河(Scheldt)、默兹河、索恩河(Saône)和罗讷河(Rhône)一线确认为分界线,但当地错综复杂的封建归属关系使得界线不可能完全清晰:
没人知道界线的位置,也没有地图标明。居住在边界附近的人们在许多情况下自行决定归属哪方;相比于地理或民族主义的考虑,他们更多地受到归属感和便利的影响。[9]

默兹河有好几个不同的方言名称(Meuse River,Maas River, Maes River,Mosa River),这表明它属于好些不同的封建单位。在这样的边界地区,封建忠诚归属争端频繁发生,随着争端的解决,两个帝国的边界线才逐渐固定下来,但帝国的统一地理空间这个大问题也随之而来。经历过中世纪后期数百年的封建化过程,又兼德意志人不断向东扩张进入斯拉夫族人的土地,整个基督教欧洲都陷入了碎片式的政治状态。被罗马人含混地统称为“日耳曼蛮族”的各民族从前生活在“狭长的莱茵河和多瑙河边疆地区”,彼此并没有什么“共同纽带”。在随后的生长过程中,将他们维系在一起的是罗马基督教信仰和封建联姻关系。当这个基督教共同体在十六世纪开始崛起时,仅有“少数几个西欧国家在王朝君主的统治下相互合并,逐渐成为超乎同类的强国”:
1520年时,欧洲有大约500个某种程度上独立的政治实体。导致新国家形成的征服与合并的过程还在继续,直到十七世纪上半叶,中等体量(有利于经济扩张和其他类型的发展)的国家才开始在欧洲占据上风。1650年左右,欧洲的独立国家大致还有350个。[10]
法国年鉴学派的政治史学家费弗尔(1845—1918)曾满怀思古之幽情地感叹道:罗马人当年建立的从北海到康斯坦茨湖的大框架具有“令人震惊的耐久力”,它“竟然在经过了 19个世纪,经历了法国大革命、法兰西共和国和法兰西帝国之后,方才开始更新”——似乎一战后的法国有理由恢复法兰克帝国的疆界。毕竟,费弗尔这样说,时在1931年,他当然知道却没有提到,查理大帝的三个孙子签订《凡尔登条约》的默兹河谷是巴黎盆地东面的一道天然防御屏障。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初,德军就在凡尔登以南的默兹河和摩泽尔河之间获取了一个楔形突出部,它插入法国的右侧翼达25公里,切断了凡尔登—土尔铁路和巴黎—南锡铁路。美国远征军抵达战场后,将夺取这个突出部作为发动大规模进攻的首要目标。换言之,罗马人建立的大框架得以“更新”,凭靠的是正在大西洋彼岸崛起的新罗马帝国军队。
这让我们不禁想到,中华帝国早在秦汉时期就成功地把黄河和长江流域众多彼此有差异的部族纳入了一个文明大框架。在此之前,中华帝国的成长也经历了历史上为时最长的碎片化分离期——春秋战国(公元前770—前221)。此后,无论帝国的地理空间有怎样的伸缩,政治统一体的文明大框架始终“不绝若线”。
与此形成对照的是,经历过更新的欧洲共同体直到今天仍然没有成为一个真正统一的政治单位,尽管“查理帝国的国界与初期欧洲共同体的疆界极其相似”。今天的政治地理学家甚至注意到,“东西德[分治时期]的边界与查理大帝在日耳曼所推进到的边境线并无太大差异”,而欧共体初期的“六国欧洲”(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与查理帝国的疆域“几乎一致”。一旦欧盟“南扩、北扩和东扩之后”,加洛林帝国“作为欧洲认同的源泉”就行不通了,作为政治共同体的欧盟必须寻求建立新的身份认同。这意味着,欧洲的政治成长迄今没有完成。

▲ 欧洲共同体–欧洲联盟版图的扩张
从抽象的社会科学概念出发的历史社会学比较研究也好,基于实证史学的中西对比也罢,都难免在政治史学上遭遇极为棘手的难题。决定性的差异在于:经历过“春秋无义战”的动乱,华夏先贤建立起了一套政治伦理,而现代欧洲的政治伦理则源于西方基督教世界兴起时的第一场大规模内战——历时半个多世纪的“意大利战争”(Guerre d’Italia,1494—1559)。战争前期的1518年10月,为响应教宗提出的休战五年的倡议,在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和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主导下,“法国、英格兰、神圣罗马帝国、教宗国、西班牙、勃艮第和尼德兰的代表签署了一份互不侵犯条约”——《伦敦条约》(Treaty of London),“旨在结束战争并试图在基督徒国家之间建立永久和平”。签约各方未必不真诚,西方基督教世界“国际大家庭的归属感”依然还在。但不到三年(1521),这份条约就形同废纸,一份新的协议“从根本上否认了《伦敦条约》的有效性”。难怪同时代的意大利智识人会得出极为悲观的教训:必须否弃古希腊先贤和基督教的政治伦理,一切事功只能依赖赤裸裸的实力和不择手段的作为——如今的政治史学家称为“马基雅维利时刻”。
基督教欧洲的封建亲缘关系错综复杂,当封建单位转型为领土性政治体时,边界的移动远比地表上的其他地区复杂多变且充满血腥争斗,这并非不可理解。对政治史学家来说,难以理解的是,拉采尔对政治边界问题感兴趣,自己却倒在了自然科学与政治的边界上。在某些西方政治史学家眼里,拉采尔是德意志文史上的诸多悲剧人物之一,他用自己的生物地理学描绘的世界“有机体”已经因欧洲诸政治体相互争夺生存空间而支离破碎。基督教欧洲的政治成长引出的问题,与我们直接相关。但对我们来说,拉采尔首先是个问题人物——这个问题就是:我们对欧洲现代文明的德性品质真的认识清楚了吗?
德意志政治成长中的大问题
拉采尔离世前正在撰写自传性随笔集《幸福岛与梦想:出自边境的短文》。直到今天,这部文笔优美的未竟之作仍然是德国年轻人的休闲读物——开篇对家乡的深情描写充满田园牧歌风味,让人流连忘返。由于拉采尔的文笔,“历史的乡土”(historischer Landschaft)早在二十世纪初就成了学术用语,还越出地理学界广为流行。
普鲁士王国位于东欧与中欧之间破碎地带的北部,当它孵化出德意志帝国(1871—1918)时,拉采尔已经27岁,但他出生在德意志西南部施瓦本地区莱茵河左岸的巴登公国,并非普鲁士人。德意志人的土地上邦国林立,“从中世纪到法国大革命再到拿破仑时代,[其边界]从来就没有得到过清楚界定”。十八世纪的“七年战争”(1756—1763)和十九世纪初的拿破仑战争(1803—1815)期间,巴登公国曾站在法国一边与普鲁士王国作战,而当时的普鲁士王国与其说是“民族国家”,还不如说是带有开明专制性质的“理性国家”(Rationalstaat)。1848年欧洲爆发共和革命风潮时,巴登公国是德意志地区唯一宣告建立民主共和国的邦国(1849),尽管由于普鲁士王国出兵镇压,很快又恢复了君主制。德意志人拉采尔属于哪个“国家”?对他来说,何谓“国家间的竞争”?他要保卫的领土有明确边界吗?凡此都是问题。

《政治地理学》问世时,德意志帝国立国已有二十余年,拉采尔脚下不是已经有了自己所属的国土吗?的确如此,但又未必尽然。说拉采尔有了自己要保卫的民族国家,似乎还谈不上。凭靠普法战争从法国夺取的阿尔萨斯和洛林两地约有4100万居民,“他们中的大多数并不称自己为德国人”,而“北海和波罗的海的港口居民仍以汉萨人自居”。巴伐利亚人、巴登人、萨克森人满怀“地方主义自豪感”,也不称自己是德国人。政治史学家有理由说,统一的德意志帝国其实“像人造国家似的,由一些分离的碎片拼制”而成:
在这里,无论从领土面积还是从典型的行政手段来说,普鲁士都拥有领导权,但它并未在总体上成为一个主心骨,大量的河流和公国导致了非常明显的地方本位主义。诸多地区和邦国各自为阵,夸耀自己的生活方式、习惯、方言,几乎是其地理环境上有多少不同,这些方面就有多少不同。[11]
用今天的说法,德意志帝国并没有形成真正的民族国家认同,即便为了阿尔萨斯的归属问题,法兰西和德意志的学界名流,如史学家古朗热与蒙森、宗教学家勒南与大卫·施特劳斯之间,也打了多年口水战,双方的民族主义情绪难分高下。
所谓“地方主义”(Regionalismus)情感尤其表明,德意志的传统封建势力阴魂不散:
慕尼黑、斯图加特和德累斯顿——以及它们所代表的地区——在新成立的德意志帝国里面所保留的特殊邦国意识与部族意识,远远多过柏林和普鲁士。[12]
“地方主义”封建势力长期顽固不化,这并非德意志地区特有的政治现象,而是欧洲政治成长的历史表征。差异在于,英格兰和法兰西王国的绝对君主制成功抑制了地方主义,而神圣罗马帝国松散的政制结构却使得德意志和意大利地区的地方主义势力很难根除,以至于两地都迟迟不能形成统一的政治单位。
如果要举一个例子的话,那么,位于德意志西北部“一片不为人知的隐秘角落中”的绍姆堡—利佩(Schaumburg-Lippe)公国(今下萨克森州一个毫不起眼的狭小角落),算得上是这种地方封建势力的历史典型:
这片土地规模如此狭小,人口尚不足5万,甚至难以称作一个“国家”。然而,凭借巧妙的计策和天赐的好运,绍姆堡—利佩公国得以幸存至1918年德国革命时期,该公国的统治家族始终居住在风光秀丽的微型小镇比克堡的家族宅邸中,直至今日。[13]
更要命的是,相互冲突的各种现代政治主张也开始撕裂新生的德意志帝国。1878年的5月2日和6月2日,已经81岁高龄的德意志皇帝威廉一世(179—1888)两次遭遇激进分子刺杀:第一次子弹打偏,虚惊一场,第二次则让皇帝身受重伤。帝国首相俾斯麦(1815—1898)抓住机会,强行推出限制激进党派的特别法案。如今的自由主义史学家认为,这完全违背“自由的法制国家原则”。因为,刺杀德皇事件表明,“民族主义的敌人已不再是右派,而是左派——即左派自由党和社民党中或真或假的国际主义分子”。帝国建立之前,德意志的激进民族主义者大多是追求代议民主制的自由派知识人,而后来新的民族主义者却是早先远离民族运动的普鲁士容克地主,“厌倦了商业竞争的手工业者和小商贩”,以及“很多受过良好教育的市民阶层”。五十年后,魏玛民国政府迫于自由民主法制国家原则的舆论压力,不敢剪灭右翼激进民主政党,其结果谁都知道。吊诡的是,如今的自由派政治史学家却把历史责任推给了“反民主思想”。据说,“德国人感到自己与自由主义和民主不存在特别关联”,这才“让他们比较容易接受纳粹统治”。
凡此情形都属于政治地理学范畴,拉采尔的《政治地理学》与此有什么关系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拉采尔是个有自由主义信念的民族主义者。只不过,这种关系由世界历史的诸多偶然因素交织而成,极为复杂难辨——拉采尔出生的地方就是一个恰切的例证。
拉采尔的出生地卡尔斯鲁厄(Karlsruhe)城位于德意志西南部黑森林西麓莱茵河左岸,右岸不远便是德意志人与法兰西人长期争夺的阿尔萨斯。作为巴登公国首府所在地,卡尔斯鲁厄这座小城的历史很短,始建于1715年,当时的巴登不过是神圣罗马帝国中的一个小伯国。1805年12月,拿破仑在奥斯特里茨(今捷克第二大城市Brno[布尔诺]附近)击败俄奥联军,半年后(1806年7月),这位法兰西的“人民皇帝”便将包括巴登在内的德意志南部和中西部位于莱茵河两岸的十六个德意志邦国粘合成统一的政治单位——莱茵邦联(Rheinbund,1806 - 1813)。不到一个月(1806年8月),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弗朗茨二世(1768—1835)主动改称自己为奥地利皇帝弗朗茨一世,年逾千祀的神圣罗马帝国从此作古。

▲ 拿破仑在奥斯特里茨战役后会见弗朗茨二世
安东尼-让·格罗 绘,1812年
在接下来的数年里,陆续有二十多个德意志小邦国申请加入莱茵邦联。此前,神圣罗马帝国属下有上千德意志小邦国,如今收缩为不到四十个。各君主制邦国在联邦制下集合而成的这个德意志政治统一体虽然是单一民族国家,却显得像是在模仿美利坚合众国:不仅颁布了联邦宪法,设立了联邦权力机构——邦联议会,还规定了各邦所拥有的独立主权范围。
与此形成对照,当时的普鲁士王国因包含部分波兰民族而显得是一个“双民族国家”,其版图囊括从华沙到科隆之间的整个地带,大致相当于二十世纪第二次欧洲大战后东德与波兰的结合。奥地利帝国则是多民族政治体,不仅包含匈牙利和波希米亚两大民族,还有巴尔干半岛的诸多南部斯拉夫民族,以至于这个帝国“没有一个在数量上明显处于支配地位的主要民族”。奥地利大公约瑟夫二世(1741—1790)在位期间,一本捷克语的小学课本这样写道:
通过“祖国”(vlast)一词,我们了解到祖国不但是我们出生的地方,我们还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享受安全与保护。所有由一个皇帝、一个国王,或者是其他的最高统治者统治的土地,都可以被看作一个祖国。因此,不仅仅波希米亚,摩拉维亚、奥地利、匈牙利以及其他一切属于我们君主的土地,都是我们的祖国。[13]
莱茵邦联虽然是单一民族的政治单位,却并不拥有独立主权,因为这个德意志政治单位的最高元首是拿破仑,他手握邦联联的外交和军事大权。更为奇妙的是,莱茵邦联由封建君主邦国构成,政治氛围却整个儿笼罩着法国大革命带来的共和精神——这就是拉采尔出生并成长的地缘政治处境。
1803年,巴登伯国晋升为选侯国,而当拿破仑的革命军队把德意志人从神圣罗马帝国中“解放”出来时(1806),巴登又晋升为公国。拉采尔的父亲是巴登大公的宫廷侍从(Kammerdiener),家境并不富裕。拉采尔15岁中学毕业后,按父母所愿进了一所药剂学校——相当于如今的技术“中专”。学校的主要课程是植物学、动物学和化学,拉采尔却更钟情于十八世纪的德意志古典文学,因此对语文学尤其古典语文(拉丁语和古希腊语)产生了浓厚兴趣。他利用晚上和周末刻苦自学,毕业后做助理药剂师时,又先后拜两位古典语文学教授为师,认认真真念古典作品(尤其喜欢贺拉斯的诗歌和李维的《罗马史》),相当于靠拜师加上自学完成了人文中学课程。拉采尔后来不仅成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大家,也是享誉读书界的散文作家,与此不无关系。他的学术论文和著作大多以富有弹性的随笔风格写成,文辞有时接近诗歌——史称“自然美学文章”(Naturästhetische Schriften)。他相信,“对许多人来说,诗歌和艺术作为自然的翻译者远比科学更好”。
药剂学校的课程激发了拉采尔研究动物的热情,因为他遇上了刚刚兴起的“达尔文热”。他说服父母同意他继续念大学,而非当药剂师了此一生。这年拉采尔已经22岁(1866),他在海德堡大学注册学习动物学、地质学、比较解剖学,仅用两年时间就完成了博士论文《寡毛类动物的解剖学和系统性认知》。这个论题表明,拉采尔已经是一个热忱的达尔文信徒。
拉采尔公案的性质
恩斯特·海克尔(1834—1919)是德意志人中最早的达尔文“粉丝”,因积极普及达尔文的进化论学说,他年仅28岁就获得了耶拿大学哲学系动物学副教授教席(1862),已经有名师声誉。拉采尔获得博士学位后,立即前往耶拿大学听海克尔的课。一年后,拉采尔也投入了普及达尔文学说的事业,凭靠自己的文学才华发表了第一部作品《有机世界的存在和生成:一部通俗的创造史》(1869)。仅从书名就可以看出,拉采尔的这部处女作是在模仿一年前恩斯特·海克尔出版的《自然创造史》(1868)。

当时德意志第二帝国还没有诞生,拉采尔的知识兴趣也没有显出什么政治色彩。显而易见,从具有自然科学性质的《有机世界的存在和生成》到《政治地理学》,跨度不可谓不大。但是,《政治地理学》开篇就建议,应该从“生物地理学”视角来理解“国家”(die biogeographische Auffassung des Staates),因此,两部大著之间又不能说没有连带关系。
拉采尔的生物—政治地理学观念最早见于1891年发表的《人类的地理分布》一书“导言”,在那里他首次明确提出了“争夺空间”的生物—政治地理学观念,从中人们可以清楚看到达尔文乃至马尔萨斯思想的影响。拉采尔万万没想到,正是由于他从生物地理学角度解释人类的政治行为,他身后的学术声誉才陷入政治伦理纠纷。如果德意志民族国家的生成的确像某种生物有机体的进化生长,那么,人们就会问:德意志帝国的生长遭遇了怎样的“自然选择”呢?它与何种政治生物发生了残酷的生存竞争,又何以在世界历史的“进化”过程中被淘汰?
据说,拉采尔后来“对达尔文理论的某些方面持有越来越大的保留态度”,而且“在成熟的作品中流露出对那些更残酷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倾向的反感”。即便如此,一百多年后的今天,围绕拉采尔学术的政治伦理争议依然没有尘埃落定。然而,如果我们仅仅把拉采尔公案视为德意志问题的表征,那就过于短视了——甚至还有陷入欧洲意识形态之争的危险。拉采尔年轻时崇拜的达尔文是英国人,他的进化论属于整个基督教欧洲的现代文明;何况,拉采尔也是美国文明的崇拜者。今天的我们若要审理拉采尔公案,必然会牵扯到整个西方“自由世界”的政治成长史。
由此引出了一个政治史学问题,它迄今还没有得到我国史学界的应有关注:现代自然科学的形成和发展,与基督教欧洲政治单位的成长及其争夺世界支配权的斗争相伴而行,此乃政治史常识,但两者之间究竟有怎样的关系?
1980年代以来,欧美学界中一些智性真诚的学人开始回头阅读拉采尔,其时,国际冷战格局正在走向终结。不过,对拉采尔感兴趣的多是政治史学家,而非关注现实的地缘政治学家——这倒不难理解,毕竟,拉采尔的政治地理学赖以形成的历史状况早已是老黄历。但是,拉采尔重新让人感兴趣,又的确很难说仅仅是因为他的政治地理学曾引发政治伦理诉讼。毋宁说,晚近三十年来,国际地缘政治格局急剧动荡,让人难免想起上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9)爆发之前的那三十年。拉采尔的政治地理学就诞生于那个时代,而美国也恰好在那时“走上了帝国主义的扩张道路”,其标志是1890年代末开始与英、俄、日、德等国争夺对东亚的主导权。

如今的诸多政治地理学教科书几乎等于全球地表上大大小小政治体的地缘状况简述,虽然归属于所谓“区域地理”或“区域国别”研究,实际上无不受地理学家所属政治单位的生存抱负支配。相比之下,拉采尔的《政治地理学》简洁明快得多。它不是区域性的国别政治地理描述,既没有意识形态说辞,也没有艰涩拗口的社会科学术语,而是从生物地理学原理出发,径直呈现世界政治地理问题的实质:生机力强的政治民族之间会自然而然地争夺生存空间。不难设想,一旦生物有机体论成为一种政治论说,作为自然科学的生物学和地理学与现实政治斗争的边界就变得模糊起来。如果我们以为生物有机体政治论仅仅是德意志人的政治论说,那就完全错了:保罗·莱茵士的国际政治论和富兰克林·吉丁斯的民主帝国主义论同样基于有机体政治论的主导观念。
拉采尔的政治地理学及其有机体生存空间论成了西方政治史学中一个是非难断的公案,这并不奇怪。奇怪的是,它在西方学界迄今仅仅被视为“希特勒阴影下”的公案。我们作为中国学人一旦将这一公案与盎格鲁—美利坚的政治生长联系起来看,而非恪守盎格鲁—美利坚的政治学人划出的政治边界,那么,我们就会获得学习如何从政治史学角度思考普遍历史大变局的机会:不仅为了磨练慎思明辨的德性,也为了深化我们对欧洲文明的政治德性所赖以生长的历史空间和土壤的认识。
注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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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彼得·丹尼尔斯、迈克尔·布莱德萧、丹尼斯·萧、詹姆斯·希达维编著,《人文地理学导论:21世纪的议题》,邹劲风、顾露雯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4,页8。
[2]巴辛,《拉采尔政治地理学中的帝国主义与民族国家》(梁西圣译),见娄林主编,《经典与解释59:拉采尔的政治地理学》,北京:华夏出版社,2021,页100。
[3]埃尔斯沃思•亨廷顿,《文明与气候》,吴俊范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20,页1。
弗里德里希·拉采尔,《生存空间:一项生物地理学研究》,见弗里德里希·拉采尔,《人文地理学的基本定律》,方旭、梁西圣、袁剑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23,页247。
[4]彼得·丹尼尔斯等编著,《人文地理学导论:21世纪的议题》,前揭,页701。
[5]Ronald L. Meek(trans. and ed.),Turgot on Progress, Sociology and Economics,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3,p. 47;比较沃格林,《政治观念史·卷八:危机与人的启示》,刘景联译,张培均校,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页148。
[6]Halford Mackinder,The Rhine: Its Valley and History,London: Chatto and Windus / New York:Dodd Mead,1908,pp. 1—2;比较Joseph Aulneau,Le Rhin et la France, histoire politique et économique,Paris: Plon,1921。
[7]吕西安·费弗尔,《莱茵河:历史、神话和现实》,前揭,页58 –62。
[8]诺曼•庞兹,《欧洲历史地理》,王大学、秦瑞芳、屈伯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20,页144。
[9]马克·格林格拉斯,《基督教欧洲的巨变:1517—1648》,前揭,页324,比较页325 - 326。
[10]里昂耐尔·理查尔,《魏玛共和国时期的德国》,李末译,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2005,页43。
[11]塞巴斯蒂安·哈夫纳,《不含传说的普鲁士》,前揭,页235。
[12]西蒙·温德尔,《日耳曼尼亚:古今德意志》,吴斯雅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8,页409。
[13]转引自彼得·贾德森,《哈布斯堡王朝》,杨乐言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7,页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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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采尔公案
十九世纪的普遍历史意识与生物-政治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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