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语文学研究

崔诗韵 | 从犹太流亡者走向马克思主义——彼得·魏斯在《调查》中的身份探寻






本文原载于《外国文学评论》2022年第3期,感谢崔诗韵同学和《外国文学评论》的支持。本文为作者最新修订版,为方便阅读,本公众号不保留原文注释。

内容提要文献剧《调查》作为魏斯从封闭自我的犹太流亡艺术家向参与政治的马克思主义者身份转变的标志性作品,充分体现了作家在这两种身份之间的转换所引起的复杂纠葛。本文从该剧隐匿的犹太元素及其中暗含的马克思主义思想两个角度展开分析,尝试揭示大屠杀事件背后潜藏的以资本扩张为导向的民族-国家意识形态,并借此阐释犹太流亡者魏斯在德国战后的复杂历史情境中寻找自身定位的过程。在自我身份转变的过程中,魏斯与被排斥的他者形成多元联合的共同体,这一共同体为作家探索马克思意义上的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主义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调查》 大屠杀 民族-国家 马克思主义 世界主义



大屠杀书写是1960年代德语文学无法避开的主题。在这一时期,公众习惯于接受由媒体提供的大量事实与数据,因此对于书写大屠杀主题的作者来说,用历史原材料中的事实与数据去揭示公众不愿面对的过去是一种更好的方式,这也为文献剧(documentary theater)在德国的兴起提供了契机。文献剧作者通常会从统计表、 回忆录、 报纸和信件中选择特定的文本材料, 用更加微妙的方式将之重新组织, 进而建构相应的社会政治主题, 借此表现更为复杂的 “真实”。作家彼得·魏斯的《调查》(Die Ermittlung: Oratorium in elf Gesängen,1965)就是一部诞生于大屠杀书写热潮中的文献剧。



彼得·魏斯


魏斯早年生活在德国,后由于战争原因移民瑞典。他一生辗转流亡于多个国家,经历了二战、大屠杀、东西德分裂、越南战争等数个重大历史事件,《调查》的发表正值魏斯从犹太流亡艺术家向马克思主义者转变的关键时期,再现了作家对犹太民族身份的反思以及对马克思主义者身份的向往。该剧隐匿了大屠杀事件中本该得到强调的犹太民族和奥斯维辛内容,而是以记者贝恩德·瑙曼(Bernd Naumann)发表在《法兰克福汇报》(Frankfurter Allgemeine Zeitung)上的法庭记录为基础,重新组织了法兰克福审判中的证词,以文献剧的方式再现了这一审判事件,引导观众在间接面对大屠杀历史时能够越出“民族-国家”(nation-state)体系的思维定式,完成对大屠杀的历史反思。


本文以两次世界大战前后德国“民族-国家”现代意识的发展史为背景,将《调查》放置在由德国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大屠杀书写史和魏斯本人的身份转变历程组成的坐标轴中,围绕作家在《调查》中对犹太受害者身份的隐匿及其对马克思主义元素的暗示这两个要点展开讨论。通过分析德国战后复杂历史情境中的“民族-国家”体系,彼得·魏斯尝试挑战这一政治体制,反思大屠杀事件,并在自我与犹太身份之间寻找自身定位,进而与反抗者建立起内部异质性的新型共同体。



《调查》封面

一、“经济奇迹”之下的大屠杀历史书写



二战后,德国思想界被“零点时刻”(Stunde Null)一词笼罩,表明既有历史已经终结,一切都要从零开始。但是,“零点时刻”并不意味着德国已经走出了第三帝国的历史阴影。相反,战后德国面临着政治、经济、思想的多重危机——东西德政治阵营的对立、经济的负担、道德层面的罪感,这些沉重的包袱激发了战后一批思想家开始反思历史的意义,重审德意志民族对自我的理解。这些思想家对于德国历史的反思基本可分为两条路径:第一条路径以部分西德知识分子的思考为代表,他们将第三帝国的崛起归咎为德意志民族的迟缓发展所导致的与西方“文明”的脱轨。十八世纪末的德国在民族尚未统一、国家四分五裂、缺乏民主经验的前提下推行资本主义,引发了以浪漫派为代表的一系列非理性浪潮,将德国发展的落后面貌理想化、“德国化”,并最终走向第三帝国。因此,倾向于该路径的思想家认为,德国应制定一套民主理性的法律制度,重新与西方现代文明接轨。另一条路径以德国共产党等左翼知识分子的认识为代表,他们认为,第三帝国不是偏离西方文明的结果,而是潜藏在发达资本主义内部的固有因素。霍克海默在《犹太人与欧洲》一文中写道:“不愿意谈论资本主义的人,就应该对法西斯主义保持沉默。”因此,该路径致力于反思资本主义现代性的主体意识,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对西德战后的资本主义发展模式进行批判。


随着占领期的结束,联邦政府倾向于选择第一条现代化的路径来实现国家的重建。该时期,联邦德国社会趋于稳定,国民经济自1950年代起迅速复苏,开启了“经济奇迹”时代。时局的迅速转变也改变了文化思想界的氛围,人们欢迎这个以经济发展为核心的开放时代,资本主义现代化在这一时期成了一个中性的概念。在这种情况下,第二条路径受到了客观经济环境带来的挑战。资本主义现代化进程造就的“经济奇迹”建立起了德意志民族的自信心,这种自信心使大多数西德人刻意回避纳粹历史,想要走出“集体罪责”(Kollektivschuld)的阴霾。该时期,一批以弗里德里希·梅尼克(Friedrich Meinecke)与格哈德·里特尔(Gerhard Ritter)等为代表的保守主义知识分子占据了西德的思想主流,他们呼吁重塑德国历史形象。以梅尼克为例,他在《德国的浩劫》(Die deutsche Katastrophe: Betrachtungen und Erinnerungen,1946)中为德国文化辩护,认为德国文化不是造成纳粹政权的原因,与之相反,纳粹的兴起恰恰是因为德国文化的缺席。因此梅尼克主张用德国传统的宗教与文化来修正政治极权,“在精神文化和政治权力之间达到一种美好的平衡”。他甚至提出以“歌德社团”(Goethegemeinde)的形式供奉德意志精神。这些西德知识分子的历史分析建立在“民族-国家”的框架内,他们所呼唤的文化精神更像是为大屠杀开脱历史责任的工具。


“四七社”这一西德著名文学团体体现了上述保守主义思想。1960年代之前,“四七社”以汉斯·维尔纳·里希特(Hans Werner Richter)为首,聚集了赫尔曼·卡扎克(Hermann Kasack)、戈特弗里德·本恩(Gottfried Benn)等一批“倔强而又自命不凡的年长的‘内心流亡者’”。他们将自己视为深受纳粹毒害的牺牲品,将“内心流亡”视作“流亡的高贵形式”;同时也反感海外流亡者,对共产主义等左翼势力的抗争感到恐惧,期望通过德国传统美学的形式向内寻找,在废墟中发现德国社会的全新法则。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随着古巴危机、越南战争等重大事件的发生和学生抗议运动的兴起,西德历史修正主义在思想界的主导地位受到挑战,以法兰克福学派为代表的一批左翼理论家重新登上历史舞台,“四七社”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一变化,开始表现出明显的左派自由主义政治倾向。为彰显对纳粹历史的反思意识,“四七社”一改先前排斥海外流亡作家的态度,开始吸纳左翼流亡作家。彼得·魏斯正是在这个时期以流亡在瑞典的德裔犹太作家身份加入了“四七社”,他的加入正好符合该社团在1960年代的发展策略。



汉斯·维尔纳·里希特


“四七社”的领导人维尔纳·里希特曾站在西德知识分子的立场上向魏斯提问:“你期待一个怎样的联邦政府?更确切地说,从你所处的位置,即从一个身在瑞典的德裔流亡者、著名的德语作家的视角来看,在参观完奥斯维辛后,你期待一个怎样的联邦政府?”“四七社”作为一个在政治与文学交织的复杂场域驰骋近二十年的文学团体,期待魏斯以流亡作家的名义参与西德政府的意识形态建构,这是强大的中心主体对边缘客体的“招安”,也是中心主体借助边缘客体使自身得以存续的策略。换言之,1960年代的“四七社”是披着左派自由主义外衣的国家意识形态机器,在“民族-国家”的体系中发挥文学的功能性作用。


可是,魏斯加入“四七社”后的实际行动并不符合维尔纳·里希特的心意。1966年,“四七社”应邀参加普林斯顿大会,彼时美国在越南的战事正酣,魏斯要求参加普林斯顿大学学生的反越战“时事宣讲会”,但维尔纳·里希特“不想让人觉得“四七社”是老牌的欧洲共产主义者派来的特洛伊木马”,认为“我们作为‘德国作家’没有权利掺和美国的事情”。“德国作家”一词让魏斯反应强烈,他当即反驳:“我不是作为德国人或瑞典人,而是作为反帝国主义者去参加活动。”普林斯顿大会期间,魏斯在日记中反思了自己的身份:“我有什么权利发表我的政治观点?关于德国问题,我已经说得太多。”


魏斯与维尔纳·里希特的分歧揭示了西德主流知识分子对流亡作家理解的局限性。事实上,想要实现二者在历史问题态度上的统一是不可能的。从魏斯的角度看,当维尔纳·里希特企图用“德国作家”这一身份对他进行同一性捆绑时,作为流亡者的他就失去了站在自己立场上公开发表评论的权利,他的边缘流亡者身份正在被“四七社”归化。那么,“流亡者”意味着什么?抛去流亡者这个泛化的称呼,他的身份定位是什么?这是魏斯终其一生探寻的课题。他早年创作的《告别父母》(Abschied von den Eltern, 1960)、《空点》(Fluchtpunkt, 1961)等自传体小说对自己犹太身份的探讨是这一课题的起点,而加入“四七社”后创作的文献剧《调查》则标志着作家脱离了虚构的犹太民族身份。


《调查》开辟了德国1960年代以来以大屠杀为主题的文献剧新模式。通常来说,该时期的文献剧对大屠杀的反思大致可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局限在传统戏剧框架中的个人道德情感的宣泄,这一类型主要以罗尔夫·霍赫胡特(Rolf Hochhuth)的《代理人:一出基督教悲剧》(Der Stellvertreter. Ein christliches Trauerspiel, 1963)为代表;另一种则执迷于用抽象的意识形态来结构戏剧,致使戏剧被过度寓言化,这一类型的代表作有基普哈特(Heinar Kipphardt)的《约埃尔·兰布德,一笔买卖的故事》(Joel Brand, Geschichte eines Geschäfts,1965)。魏斯的《调查》则不同于上述两种类型,为避免站在犹太受害者的角度对大屠杀事件进行伦理道德层面的谴责,他隐匿了戏剧中的犹太民族性,加入了马克思主义元素,即从“民族-国家”的角度重思大屠杀问题。


然而,《调查》自首演以来就饱受批评。一些批评家指责该剧缺乏与犹太受难者的情感联结,锡德拉·德科文·埃兹拉希即认为《调查》不过是“一个审判过程的压缩版本”,它“没有起到戏剧卡塔西斯的作用,像是未经编辑的证词片段”;阿尔文·罗森菲尔德则批评该剧的“人物没有鲜明个性”,“语言单调而一致”。此外,以让·埃默里(Jean Améry)、詹姆斯·扬(James E. Young)为代表的批评家指责《调查》缺乏“犹太性”,认为“魏斯在将各种证词压缩重新编排”之时,以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观念为框架,把大屠杀归入资本主义的普遍批判之中,将大屠杀问题抽象化。


形成上述批评的原因与“四七社”给魏斯造成的身份困扰其实是同质的:他们都自然地将魏斯归为一名德裔犹太马克思主义艺术家,基于该身份定位,他们“合理”预判了魏斯对大屠杀事件的描述只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站在犹太受害者的立场上对纳粹进行伦理道德上的批判;另一种则是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嵌套在奥斯维辛这一具体事件中。评论者被这种先入之见蒙蔽,忽略了流亡经历对魏斯的真正含义。从魏斯1961至1965年间的日记中可以看出,他在西德知识分子圈中难以找到自我定位,这种困境源于西德对左翼犹太人的普遍敌对情绪,源于“四七社”对魏斯流亡身份的工具化利用,更源于作为犹太幸存者的作家在面对奥斯维辛这个“本该属于我”的地方时,感受到的陌生与隔阂。经历了浩劫后的德国并未让魏斯产生归乡之感,他对外界加诸其身的犹太受害者身份持谨慎态度。最终,魏斯否定了被“民族-国家”体系赋予的身份而转向了对马克思主义者这一广义政治身份的认同,并由此发展出一套以“反抗”作为情感联结的新型共同体模式。作为标志着魏斯身份认同转变的作品,《调查》展现了作家在被迫害的犹太人和马克思主义者这两种身份之间的纠葛及其对“民族-国家”体系的反思。

二、隐匿的犹太性:被建构的“民族-国家”身份

一般意义上,“民族-国家”指的是一个民族与国家相统一的政治联合体。其中,国家的存在能推动一个民族的诞生,并发展出相应的民族意识;反之,一个预先存在的民族群体也会影响一个国家的领土边界划分。这种诞生于欧洲的国家形态可追溯至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合约》(Westfälischer Frieden),该合约虽没有明确提出“民族-国家”概念,但其中涉及的各国领土互不侵犯原则为现代“民族-国家”概念奠定了基础。霍华德·理查兹在《理解全球经济》中认为,十九世纪的资本主义发展与“民族-国家”有着密切联系。一方面,资本主义环境下的印刷工业与大众媒体开始出现,随之而来的是大众文化水平的进步,由此推动了民族观念的形成与民族主义运动的兴起。民族运动展现了同一地区的民族对其主权的合法性要求,拥有相应的政治意义,“民族-国家”的诞生恰好符合民族运动的意义。另一方面,马克思从经济的角度将“民族-国家”作为区别于封建王朝的新型国家形态:资本主义没有“民族-国家”的辅助无法真正存在,因为其相应的国家政策能促进资本主义的内部发展。用马克斯·韦伯的话来说,“民族-国家”是在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民族权力的世俗组织”。《调查》作为一部以大屠杀为主题的戏剧,没有将矛盾的焦点鲜明地指向犹太民族,而是揭示了深藏于犹太民族性与大屠杀事件之表层联系背后的“民族-国家”体系。



1964年4月3日法兰克福审判现场


该剧对犹太元素的隐匿具体体现在魏斯对法兰克福审判历史证词的处理方式上:对比《调查》与瑙曼的法庭记录会发现,魏斯删去了大量标示着犹太身份特征的词语。例如,《调查》中对法兰克福审判中的重要被告人伯格的相关描述与瑙曼的真实法庭记录之间存在差异。在《调查》的第三幕第一场,五号证人描述了一场与伯格相关的事件:


从外面驶来一辆载货车


里面装满了孩子


我透过办公室的窗户看到


一个孩子从车上下来


手里拿着一个苹果


伯格从门里走出


男孩拿着苹果站在那里


伯格走到孩子面前


抓住孩子的脚


用孩子的头撞营房的墙


他接住了孩子的苹果


……


我看到


他吃了那个苹果


该段证词在瑙曼的法庭记录中为:


犹太孩子被一个法国女人被带到集中营的政治部前,一个小男孩跳了下来,手里拿着一个苹果。政治部门口站着伯格和德拉瑟,我站在窗前。孩子拿着苹果站在车前,看起来非常享受。伯格走到孩子面前,抓起他的脚,把他的头砸向营房,然后平静地拿起苹果……我看到,他吃了那个孩子的苹果。


魏斯在讲述集中营内的“苹果”事件时对原证词进行了处理:首先,他删去了“犹太”(jüdische)、“民族”(Nationalität)、“法国女人”(Französin)等代表犹太受害者民族或国籍身份的词汇,仅保留“孩子”(Kindern)这种仅具有功能属性的词汇,避免观众将犹太民族与大屠杀受害者画上等号;其次,魏斯略去了孩童遭受暴力之前吃苹果时“享受的”(amüsiert)情感状态,以及伯格施暴后“平静的”(ruhig)麻木状态这一组具有强烈对比效果的形容词,而用冷静客观的语调描述这起暴力事件,避免观众在情感驱使下与某一具体民族产生心理联结。魏斯对瑙曼原始法庭记录的这种处理体现了他对文献剧的理解。他在《文献剧笔记》(Notizen zum dokumentarischen Theater, 1968)中提出:文献剧的强大在于它能够站在一定的距离外,将现实的碎片通过一个模型有效地组织起来。在这个过程中,作家裁剪掉所有非本质的内容,并保留有利于呈现本真问题的部分。因此,文献剧不同于一般的纪实,它通过第三方视角重新组织历史原材料,从而探寻独特的、令人捉摸不透的真实。《调查》 虽重现了法庭审判的场景, 但通过删减瑙曼的法庭记录,魏斯抛弃了具有个人情感色彩的部分,只留下普遍有效的内容。在魏斯看来,无论是对犹太民族的同情怜悯,还是对纳粹分子的道德谴责,都无法触及大屠杀背后“令人捉摸不透的真实”。为避免大众仅出于个人道德情感对大屠杀进行表层谴责,魏斯撬动了受害者等同于犹太民族的逻辑,以理性的第三方视角揭示了施害民族与受害民族背后的“民族-国家”体系,从而完成了他对历史的重演。



《调查》剧照(1965年10月19日于东德艺术学院Volkskammer der DDR


《调查》第十一幕第三场关于大屠杀受害者身份的描述,体现了魏斯对“民族-国家”体系的解构。三号证人在谈及集中营的受害者数量时强调:“在集中营中/有超过三百万人/被屠杀/但要计算所有手无寸铁的牺牲者/那些在这场极端战争中被屠杀的牺牲者/必须包含三百万的苏维埃战俘/他们在战争中被枪杀或被饿死/以及一千万平民/他们死在被占领的土地上。”魏斯将大屠杀受害者统称为“牺牲者”(Opfer),不仅没有指明集中营中的三百万牺牲者大部分是犹太人,反而在后文中强调了死于战争或饥荒的苏联战俘与占领地平民。一方面,通过隐匿犹太元素,魏斯打破了大众将大屠杀受害者与犹太民族直接联系起来的传统印象;另一方面,通过对“苏联战俘”与“占领地平民”的提及,魏斯将视野从集中营屠杀事件拓展到以“民族-国家”为基础的帝国侵略战争。流亡视角使魏斯跳出天然的犹太身份,超脱于民族主义观念制造的德国与犹太民族的二元对立,开始反思大屠杀事件背后的资本“民族-国家”意识形态在德国现当代历史中所扮演的角色,这涉及民族与国家、德意志民族与犹太民族两组概念之间的关系。


从客观角度看,民族主义是贯穿于德国近现代历史发展脉络中的建构产物。自提出“民族”概念以来,赫尔德便强调以“民族精神”为媒介,建构一个根植于乡土的有机民族共同体。面对英法这两个现代资本主义“文明”强国,十九世纪的德国知识分子借“文化”概念与前二者对抗。以雅各布·格林(Jacob Grimm)为例,他从纯粹文化的维度出发,将民族定义为说同一种语言的人们。民族精神形成于语言的历史中,它为区分本土人与外来者提供了终极参照。格林认为:“一个民族的诞生并不在于江河山川,他们的语言本身就确立了这个民族的边界。”在十九九世纪德国知识分子的眼中,德国的政治统一应该是在文化发展基础上的国家统一,“民族-国家”会随着文化民族一起发展成熟。但是,“语言共同体的文化边界与政治共同体的国家边界并不重合”,为解决这一问题,“民族-国家”的边界排除了众多边缘群体,一小撮民族主义者登上了德国的历史舞台。二十世纪初,德国青年团体以宣扬民族意识为核心,发起了候鸟运动等多场青年运动,并于1914年10月联名发表“1914观念”(Ideen von 1914),以民族主义之名为德国的扩张行为辩护。一战失败的命运促使原本温和的文化民族理念变得激进起来,德国青年运动进入狂热的“联盟时代”,以“青年德意志骑士团”(Jungdeutscher Orden)为代表,这些右翼青年在鼓吹民族主义的基础上加入了军国思想,为纳粹时代的到来奠定了思想基础。民族文化意识被政治权力裹挟着产生了强大的精神力量,生产出现代德国以及它的畸形产物——纳粹德国。然而战后,作为德意志民族主义的产物,纳粹思想并没有得到真正反思。震惊世界的“经济奇迹”仍是右翼政党炫耀的资本,德意志民族、家园、义务等概念被右翼政党整合为一股新的民族复兴思潮,对德国人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提出了新的要求:将“德国精神”信念作为“生存手段,建起跨越鸿沟的桥梁”。在战后六十年代的西德,被建构的“德国精神”继承了民族主义的内核,在“民族-国家”意识形态层面上延续了二战时期的纳粹思想。



1925年8月9日在赫尔曼纪念碑前的青年德意志骑士团会议


由于缺乏对大屠杀行为背后潜藏的“民族-国家”意识形态的清醒认知,战后大多数犹太人同样陷入了民族主义的观念中。他们站在受害者的位置上,以“受难”为情感中介建立起犹太民族共同体,并对施害者进行伦理道德上的谴责,再次形成了犹太民族与德意志民族之间的对立。《调查》中对犹太元素的隐匿意味着魏斯对被建构的“民族-国家”身份的反思不仅停留在作为施害者的德意志民族身上,也同样作用在作为受害者的犹太民族一方。


施罗默·桑德(Shlomo Sand)在《虚构的犹太民族》(The Invention of the Jewish People, 2008)中认为,民族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不是纯粹自生自发的结果”。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在资本主义早期的经济大繁荣之后,出现了一场严重的金融危机,在投机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的犹太人难辞其咎。与此同时,“帝国主义的扩张随着暴力工具的不断完善和国家对暴力机器的绝对控制,使国家具备一种有利可图的商业地位”,这意味着被排除在“民族-国家”体系之外的犹太人正在失去他们的生存空间。在这种被动压迫下,犹太政治复国主义逐渐形成。为建立一个民族的共同起源,犹太复国主义者把《旧约圣经》作为民族的文化与记忆之根,他们“忘记具体的历史,并飞速地后退到古老的、神话的和宗教的过去”,以建立真正的犹太国家这种世俗的形式来阐释弥赛亚精神。格舒姆·索罗姆(Gershom Scholem)将这种复国主义称为一场灾难:屈服于犹太国家的复国主义想要用军事化的民族主义去填满弥赛亚的真空,这是无法实现的。犹太民族的关键问题是当犹太人汇入了其他民族的支流,无法保证他们的命运就比其他民族更高尚。可以认为,犹太复国主义是犹太民族对欧洲兴起的反犹运动做出的反抗,其中,犹太政治复国主义的反抗路径“与欧洲民族主义一致,即收集犹太文化的瑰宝,用现代版本加以呈现,从而创造过去和现在之间的文化连续体,服务于建立国家这一目标”。战后的以色列作为政治犹太复国主义的产物,依旧在“民族-国家”的框架中思考大屠杀问题:艾希曼审判中,当以色列“法官们在判决理由中强调‘以色列国已然建立并且作为犹太人的国家得到承认’,因此这个国家对于他人对犹太民族所犯的罪行有刑事审判权”时,他们完全陷入了“民族-国家”体系的逻辑。显然,以色列法庭将犹太人作为“民族-国家”体系的受害者群体对大屠杀事件进行民族主义意义上的谴责这种做法需要被质疑。


魏斯在《调查》中对大屠杀事件的书写去除了一般意义上不可缺少的犹太因素,这正是他作为一位具有反思能力的流亡犹太人与“民族-国家”意识形态相抗争的结果。当抽象的民族意识作用在没有亲历过大屠杀事件的幸存犹太流亡者身上时,流亡个体会在主观层面无所适从,由此引发他们对个人身份归属问题的思考,魏斯便是其中一员。魏斯的出身很复杂,他的父亲是接受了新教洗礼的犹太人,母亲是新教徒,他自小在新教的氛围中长大。极力想要摆脱犹太身份阴影、加入德国社会的父亲不但在家中称魏斯为“肮脏的犹太种”,以表达他对犹太身份的憎恨,还将魏斯送入文法中学,“要将之培养为一个德国文化的继承者”。但是,当学校被希特勒分子占领时,魏斯却被禁止举起象征荣誉的手,父亲的同化目标失败了。依据严苛的犹太律法,魏斯不属于真正的犹太人,而根据纳粹的种族律法,魏斯又被排除在德国文化之外。青少年时期的经历给魏斯带来的分裂与屈辱感,让他缺失了将自己固定在某个身份中的民族根基,无法如普通人一般形成自然的身份认同。


先天的流亡视角让魏斯在面对大屠杀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时,拒绝不经反思便将自己定位成犹太受害者,而是选择剥离民族身份,重新探寻自己在这个世界中的位置。这个探寻的过程在散文《我的位置》中有详细的呈现:面对集中营的遗迹,魏斯首先表达了自己对犹太受害者身份的天然认同,但是这层认同背后隐藏着不稳定的隐忧:“这是一个为我而设的地方,而我却逃离了这个地方。”随着参观的深入,先天的认同感遭到质疑,面对冰冷的死物,魏斯感叹道:“当我独自站在这里时,我无法思考,更无法表达,这里是冰冷的,炉子是冷的,火车是停滞而生锈的。”面对“受难”这一战后犹太民族重新建构共同体的情感纽带,魏斯无法与这些死去的事物共情。他承认,一切死亡之物面对生者都处于闭锁状态:“他在这里无能为力。一阵极度的沉默后,他知道这一切还没有结束。”“这一切还没有结束”一语双关,没有结束的既是魏斯探寻身份的行为,也是人们对大屠杀的反思。


对犹太受害者的暧昧态度,暗示了魏斯作为流亡者对自己的犹太身份处于客观上被动接受与主观上无法认同的情感困境。因此,《调查》中并非全无犹太民族的踪迹,而是以隐晦的方式出现在戏剧中。第六场第一幕,十二号被告提到一份被分为三类的罪犯名单,其中一类是“种族罪犯”,这就是对犹太族裔的暗示。第六场第二幕,七号证人描述了军官施达克谋杀一位妇女的场景:“他大喊,莎拉(Sarah),站到墙边。”值得注意的是,“莎拉”并不是该女子的真实姓名,也不是施达克随口起的女性名字,而是“所有德国犹太女性从1939年1月1日起必须在身份证上注明的名字”。“莎拉”在此暗示的正是“犹太女性”。


魏斯对犹太身份问题的复杂处理意味着他对大屠杀问题的深层认知:大屠杀的分析不能仅停留在德意志与犹太两个民族的表层对立关系上,一旦个人的民族情感上升到道德高度,便会使事件本身被简单化,从而让人忽略其背后的“民族-国家”核心机制。为越出这一机制,魏斯以流亡者的视角书写大屠杀事件,由此便产生了《调查》的“无犹太性”特征。

三、超越“民族-国家”体系:走向马克思主义的世界主义

《调查》中,魏斯的流亡者视角流露出了其马克思主义的世界主义思想维度,这部剧作也是魏斯从犹太流亡者走向马克思主义者的标志。约斯特·穆勒曾在《彼得·魏斯的文学与政治》一书中表明:“彼得·魏斯对其政治身份的反思发生在两个时期:1947年和1965年。1947年,魏斯成为一名流亡者,代表他与德国之间关系的割裂;1965年,魏斯决定参与政治”,成为一名马克思主义者。在此期间,魏斯作为“无家可归的自由知识分子”,与战后德国及其流亡地瑞典都保持着距离。该时期的代表作、自传体小说《空点》是魏斯“世界公民”思想的集成:小说以流亡者的视角构建起自我与世界的关系,力图“摆脱民族文化政治带来的限制”。在1964年的一场访谈中,魏斯曾表示:


一旦拥有了流亡的经历,你将永远是个流亡者。无所归属塑造了我的整个人生。不存在我的国家这样一个地方……如果一个人不被任何特定的地方束缚,那么这个人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都会像在故乡一样。这个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对我来说都同样重要,因为我不属于任何一个地方。


流亡经历赋予了魏斯超越“民族-国家”之上的“世界公民”视角,这种自我定位是魏斯决定开始参与政治的思想基础,也是他走向马克思主义的前提。1965年,魏斯在《一个作家在分裂的世界要做的十项工作》这一纲领性文章中写道:“德国作家的失败在于,他们至今没有做任何事情反对军国主义与民族主义,他们只在面对艰难的政治时试图维持人文价值的活力。”魏斯建议西德作家去调查西德在多大程度上渗透到那些被压迫国家的经济与军事领域中,他认为政治活动不应仅停留在对世界公民这一身份的自我认知上,而应遵循历史唯物主义规律,认识到被压迫者的历史共同性:“到处都是一样的,奥斯维辛集中营、德累斯顿、凡尔登、亚美尼亚,我们住在同样的墓穴里,要把它们拆掉,我们才能够呼吸。”无论是面对各类被压迫者的认同态度,还是指向西德右翼知识分子的反思,都暗示了魏斯在超越“民族-国家”体系之后的思想路径:马克思主义。诚如穆勒所言,1965年对于魏斯而言是个关键的年份,在此之前,魏斯尚未公开接受马克思主义思想,更不属于任何一个马克思主义团体。这一年,他在一次采访中表示:“我完全支持马克思主义基本思想,因为它以批评、变革为前提”,以社会主义国家的联合作为政治理想。最终,魏斯于1968年加入瑞典共产党。


《调查》写于1964至1965年,恰好是魏斯由流亡者的世界公民视角向马克思主义转变的关键时期。但是,研究者也不可将《调查》简单降格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图示,因为魏斯并非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架构了《调查》。与之相反,他的犹太流亡身份是激发他写作《调查》的动力,而该戏剧的创作又加深了魏斯对马克思主义的兴趣,也暗示了他从犹太流亡者走向马克思主义的原因。这在戏剧中体现为两个方面:其一,戏剧跨越大屠杀与法兰克福审判两个时空,在犹太人与马克思主义者之间建立联系,将二者合并为在资本主义的“民族-国家”体系之下被压迫的边缘人。其二,戏剧详细叙写了 I. G. 法本公司与纳粹机器的资本合作机制,以及该机制对体系之外的流亡个体的剥削,这与马克思描述的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实在的抽象”彼此呼应,并激发了马克思世界主义意义上的边缘群体的反抗。


魏斯在大屠杀与法兰克福审判两个时空都强调了处于受害者位置的马克思主义者。在通过法庭证人的证词间接描述大屠杀受害者时,魏斯几乎抹去了所有受害者的民族与国籍,只用“囚犯”或“受害者”等泛化的身份名词加以指代。与之相对,苏维埃战俘与共产主义却多次在剧中出现,被用来强化马克思主义者在纳粹时期的受害者形象。戏剧第六幕第二场,原告律师在质问被告人施达克对一群苏维埃战俘的处置方式时,使用了“伟大的”(großen)这一形容词来修饰苏联战俘。为避免观者的情感认同,魏斯全篇的叙事冷静而疏离,几乎没有运用任何形容词,而此时突兀地使用“伟大的”一词体现了魏斯对马克思主义的情感态度。紧接着,被告在原告律师的追问下,讲述了屠杀苏联战俘的原因:“我必须要摧毁/他们的身份标签/……这些囚犯参与到/狂热的政治信仰中。”施达克对苏维埃战俘狂热政治信仰的摧毁意图暗示了大屠杀时期纳粹政府对马克思主义者的敌意。对于政治囚犯的格外强调意味着魏斯将大屠杀从种族问题延伸到了纳粹狂热的“民族-国家”意识与马克思的世界主义之间的政治冲突。在“民族-国家”体系运作之下,凡是被德意志民族排除的人,无论是以犹太人为代表的种族囚犯,还是以马克思主义者为代表的政治囚犯,都是“这个国家的敌人”,是对国家造成严重威胁的次等公民。


然而,该“民族-国家”体系在战后德国依旧存在,马克思主义者在战后西德也依然是被压迫的边缘群体。回到法兰克福审判的时空,戏剧第十一幕第三场,控方律师这样谈及大屠杀的受害者:“我们无法计算那些受害者/他们被逮捕并被清除/他们是游击队员/是落入敌军手中的战俘”,然而,“证词却被彻底编造/以促成某种政治目的”。辩方律师有意轻视“幸存者作为证人已经给出的证词”,并对控方律师的衣着进行攻击:“这位控方律师是谁/穿着奇怪的衣服/一身保守的长袍出现在法庭上/这符合中欧律师的社会习惯。”英文版的《调查》中,该句台词下增添了注释:“这位穿着保守长袍出现在法庭上的律师来自东德。”这条注释句包含着鲜明的政治意味:法兰克福审判期间(1963至1965年),正是东西德因政治立场不同而彼此针锋相对的时期。在后希特勒时代,西德人反思纳粹政党的方式是进一步发展资本主义文明,推行一套民主的法律体系监控新纳粹党与德国共产党,他们将马克思主义视为阻碍德意志民族发展的“内部敌人”。与西德人的观念不同,法庭上的东德律师强调大屠杀中被忽略的马克思主义受害者,并有意暗示这种忽略指向了西德以资本为导向的“民族-国家”体系所体现的“某种政治目的”。换言之,辩方律师对东德律师的偏见反映的是战后马克思主义者在西德遭到压制的境况,正如魏斯在1965年给维尔纳·里希特的公开信中所言:“西德人并没有真正反思战争,过去针对的是犹太人,现在针对的是共产主义者。”纳粹时期,除了因种族问题而遭到屠杀的犹太人外,还有大批德国马克思主义革命者遭到恐怖镇压;“经济奇迹”时代,当经济问题成为时代核心时,大多数左翼马克思主义学者再一次被视为阻碍德意志民族走入现代化进程的存在,受到极端右翼政党的抵制。


魏斯选择在大屠杀这一与犹太民族有直接联系的事件中隐匿犹太性,转而强调在两个时空中同样遭受德国“民族-国家”体系压迫的马克思主义者,以这种方式将犹太民族与马克思主义者并称为体系之外的边缘人。《调查》通过展现马克思主义者在德国历史中的遭遇,暗示资本与地域国家的联盟是十九世纪中叶以来德国政治的决定性力量,马克思主义是对抗资本主义“民族-国家”体系的关键性反对力量。在大众的认知里,奥斯维辛是一场针对犹太人的种族大屠杀,但在马克思主义者的眼中,这是德意志民族自十八世纪以来逐渐形成的以资本扩张为目的的“民族-国家”体系的极端产物。魏斯要在这一意识形态之外探索一个新的思维框架,那就是马克思主义,它在魏斯对历史的不断探寻中织就了一张能够连接过去与现在的网络。通过分析集中营与I. G. 法本公司间的劳资合作关系,魏斯将这张以马克思主义为根基的网络间接呈现在戏剧中。


《调查》第五幕《莉莉·托夫勒的死亡》暗示了集中营与资本主义运行体系之间的平行关系,体现了作品中的马克思主义元素。首先,在该幕第二场,一号证人承认I. G. 法本公司的经济行为与集中营有直接关系:“我从集中营知道的只是/它与复杂的工业体系有关/在这个复杂的工业体系中/有很多个分支/给囚犯提供工作。” I. G. 法本公司作为战前与战争时期德国工业的巨头,是纳粹政权与资本主义合谋的典型。紧接着,魏斯借二号证人与原告律师之间的对话暗示集中营与I. G. 法本公司之间建立的工业-行政利益链条:集中营为I. G. 法本公司提供免费的囚犯劳动力,这些囚犯为战争生产所需物资。二号证人作为公司管理人员,将该行为解释为“我有义务确保/帝国政府的所有需求/被满足”。在这个过程中,囚犯的劳动不是其自我生命力的体现,而是被转化为第三帝国的资本,这些资本又对囚犯们施行进一步的压迫与剥削。囚犯们每天步行数英里来到工厂,工作11个小时,获得区区3马克的报酬。根据法庭收集到的资料,每周都有囚犯被工厂发现太过虚弱以至于无法工作。与之相反,二号证人作为工厂管理人员拥有30万马克的年薪,截至法庭审判日尚有资本“收集瓷器、绘画/以及与民俗相关的物件”。上述囚犯的劳动力在集中营系统中的转换过程与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对劳动问题的理解彼此呼应:“劳动作为以某种形式占有自然物的有目的的活动时,是人类生存的自然条件”,是人在物质中自我实现的过程。而资本“将原本有生命力的劳动放置在商品的死的客观性中,将价值、死的劳动转化为资本,执行自己的定价过程,进行商品与金钱的循环……完成资本的新陈代谢”。被异化的劳动与主体的生命被割裂开,生产对象不仅远离了主体自身,也“成为他人财产,因而具有了陌生、有敌意的第二天性,反过来支配生产者”。劳动者创造得越多,自己就变得越廉价,最终降格为一种勉强存活的生命形式。反之,资本剥削得越多,自身便能积累越多,从而得以长久持存。控方律师通过描述I. G. 法本公司1960年代的经营情况暗示在纳粹政权之下发展起来的资本的历史延续性:“法本公司的继承者今天即将/达成辉煌的交易/据说他们正处于扩张阶段。” I. G. 法本公司利用大屠杀时期积累的资本,不但在1960年代愈发繁荣,甚至有能力推行进一步的资本扩张。面对劳资双方的对比,辩方律师没有正面回应控方律师对集中营工厂的控诉,反而引以为傲:战后的西德人“应该强调今天我们在工业上取得的成就”。戏剧第三幕第三场,八号证人描述了数名囚犯在士兵们的威逼下,搬着木板制造绞刑台的过程:“囚犯们走在前面/搬着两块木板/像是侧面的障碍围栏……这些围栏/构成了绞刑台的基座。”该景象征了资本循环的体系:被集中营系统压迫的囚犯们通过劳动亲手为自己制造了绞刑工具,这种被动劳动逐渐抽干了囚犯的生命,同时却更强有力地驱动了系统的运转与资本的积累。


值得注意的是,集中营系统对囚犯的剥削不仅停留在劳动层面,身处纳粹政治体系中的资本系统甚至对囚犯的身体本身进行剥削。第十一幕《焚烧炉》清晰描述了尸体被处理的全过程:当尸体从毒气室中被拖出时,有专门的人员对其进行最后“估值”。尸体上的珠宝首饰被取走,口中的金牙被夺去,所有价值被剥削殆尽后才被运往焚尸炉。该幕第二场,一号证人揭示了被剥削的尸体价值的最终去处:珠宝与被熔成数磅金子的金牙填满了纳粹相关人员的口袋,负责制造焚烧炉的公司也通过焚烧尸体的经验提高了他们制造相关仪器的技术,为其在资本市场的进一步牟利奠定了技术基础。


资本主义体系中的工人无需受困于封建统治阶级,拥有“形式上的自由”,但被驱逐为无产阶级的他们也“自由”到没有收入来源。为此,他们必须进入资本体系,被迫出卖自己的劳动力,长期从事雇佣劳动。集中营资本体系中的囚犯则是连“形式上的自由”也被剥夺了的无产者,他们以更为赤裸的方式进入该系统,被迫用劳动力来换取生存的可能。当囚犯的劳动力被剥削殆尽时,他们的躯体也要转化为价值,推动整个系统的运转。可见,大屠杀是渗透着资本主义运行逻辑的极端发展形式,而战后西德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也大都遵循着纳粹时期集中营体系的财富聚敛模式,魏斯在戏剧中建立大屠杀与资本主义之间的关联标示出了作家在创作后期转向马克思主义的合理性。


《调查》中对I. G. 法本公司与集中营资本合谋的再现隐含着作家对资本主义体系的批判与反抗。魏斯详细剖析了集中营工厂的整套运营体系,将其呈现为依靠意识形态力量形成的牢不可破的制度之网,单凭孤立的流亡者偶发的个人性反抗无法突破。在《调查》第五幕中,魏斯将目光聚焦于莉莉这一个体的反抗上。莉莉是一名在集中营工厂内工作的囚犯,因向其他囚犯传递活命信息而被处以枪决。通过个体与体系之间的力量对比,作品呈现了一种出于情感或道德的个人反抗之不可能。戏剧中,莉莉就像一个轴心,由她延伸出庞大的资本主义体系:莉莉是集中营中被党卫军迫害的囚犯,是工厂中被资本家剥削的工人,又是参与集中营管理层死亡名单抄写工作的特殊存在。游走于体系各个关节之间的莉莉不断以纸条与密文的形式向外传递囚犯们会在何日被处死的信息,这种信息成为囚犯们的生命被庞大而不可见的系统之手审判的外在表现,所有处于该系统中的囚犯们都在被动地等待它的宣判。莉莉被魏斯塑造成偶然间掌握了系统秘密而选择采取个人反抗行为的象征,也正因如此,她的结局必然是死亡:“从重要的囚犯/到濒于死亡的囚犯/都属于这个系统/囚犯与集中营管理者之间的区别/远小于/我们与外界的人之间的区别。” “受害者或刽子手之间不是作为个体命运联系在一起的,而是作为被规划好的毁灭系统的例证相互关联,每一个个体的命运就像网络中的结点,它们的组合看似任意,却无情地导向了死亡。”正如马克思所理解的资本主义,“它建基于一种系统的统治关系,产生[出]一种强制性,无论是工人还是资本家都要受制其中”。故而,停留于个人伦理道德层面的批判对于反思集中营事件是毫无价值的,系统的力量需要用系统的方式加以克服。


莉莉的死亡召唤着马克思主义思想。集中营复杂的资本工业-行政体系需要系统的力量来克服,而隐含着世界主义倾向的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能够超越资本的“民族-国家”体系,为被压迫者的系统性反抗提供可能。资本主义“民族-国家”体系、世界主义、反犹主义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在1843年发表的《论犹太人问题》(Die Judenfrage, 1843)中,马克思厘清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在该著中,马克思以布鲁诺·鲍威尔(Bruno Bauer)的《犹太人问题》为论战对象,通过分析犹太人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发展了他建立在人类普遍意义之解放基础上的世界主义。在《犹太人问题》中,鲍威尔认为,犹太人想要改变失去公民权的孤立状态,就必须放弃成为特殊意义上的犹太人。马克思的《论犹太人问题》没有将讨论的核心放在犹太人上,而是借犹太人的名义探讨资本主义民族国家的问题,他认为:“要求犹太人在政治性国家里享有与其他人一样的权利,从根本上就是错的。问题不在于犹太人或犹太主义,而在于政治性国家这个概念。”马克思所批判的“政治性国家”指的是进入资本主义时代后,通过“物的依赖”关系塑造的西方现代民族国家社会形态,这种资本主义的“民族-国家”体系缔造了资本市场层面的世界性。1848年,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这样形容资本主义的世界性:为了满足市场扩张的需求,“资产阶级不得不奔走全球各地。它不得不到处钻营,到处落户,到处建立联系”,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在这个过程中,“民族-国家”是资本主义系统运行所需要的基本结构,民族作为意识形态的借口,凝聚成国家这一政治共同体,被资本主义的世界性编码。这样的世界性是资产阶级制造的幻象,它一方面“需要‘民族-国家’所制造出的稳定性力量”,另一方面又“具有占领全球每一个角落的贪得无厌的驱力”。在“民族-国家”与资本全球化的纠缠中,产生了“经济世界主义”,其最终目标是利己主义。与物的依赖关系决定了这种世界主义的副产品必然是殖民主义、帝国主义,甚至是极端的种族大屠杀。



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书影


马克思认为,这样的“民族-国家”体制将不可避免地走向灭亡。资本主义的“经济世界主义”无法摆脱经济基础的制约。在实践中,强权国家会戴着普遍主义的面具,在世界范围内谋求以“民族-国家”为底色的特殊利益。而普遍的剥削与世界范围内扩散的资本跨国生产催生了无产阶级:“这个阶级在所有的民族中都具有同样的利益,在它那里民族独特性已经消灭。”在此,马克思为越出以资本扩张为导向的“民族-国家”体系提供了组织工具,他认为是“各国工人阶级在反对各国统治阶级及其政府的共同斗争中的国际兄弟联合”为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暴力受害者提供了反抗机制。无产阶级作为资本全球化生产的结果,能够超越民族界限,这是一个与西方传统的“民族-国家”体系不同的新型联盟:工人没有国家,工人的民族性不是法国、英国与德国,而是劳动、自由奴役与自我推销,工人的政府不是法、英、德,而是资本。因此,无产阶级的反抗面向资本,他们反抗以“民族-国家”的利益冒充全人类普遍利益的“经济世界主义”与狭隘的民族世界观,是一种以经济变革之平等、人类普遍解放为终极目标的反抗。


综上,马克思主义的世界主义为身处“民族-国家”资本系统内的无产者,即为被排除在“民族-国家”体系之外的边缘人构想了一个系统之外的新型共同体,它至少为打破受资本全球化利益驱使而塑造的“民族-国家”体系提供了理论上的可能,也为那些被排除在该体系之外的边缘人提供了联结的可能。因此,处于流亡或被压迫状态的边缘群体与马克思的世界主义有着更密切的亲缘关系。魏斯在《调查》中通过一场由“特别工作队”发起的反抗运动,间接呼应了马克思世界主义意义上的联合。


结合吉迪恩·格雷夫(Gideon Greif)在《无泪而泣:奥斯维辛-比克瑙集中营的“特别工作队”》(We Wept Without Tears: Testimonies of the Jewish Sonderkommando From Auschwitz,1999)中的相关历史记录可知,魏斯笔下这场反抗的参与者包括集中营工厂中的工人囚犯、特别工作队成员、犹太复国主义反抗组织以及苏联红军,他们合作策划了这场全面的起义。这些被纳粹资本工业-行政系统排斥在外的被压迫者跨越民族与国籍,团结成反抗的共同体,于1944年10月7日发动了奥斯维辛历史上唯一一次武装反抗行动:“他们的计划是/缴除守卫的武器/炸了焚烧炉/然后逃跑。”其中,在集中营工厂工作的囚犯为此次行动提供炸药,由特别工作队的囚犯执行炸毁焚烧炉的任务。由于藏有炸药的焚尸房被突击检查,特别工作队的囚犯选择提前引爆炸弹,牺牲了自己。然而,这场反抗并没有结束,尚有数百人坚持斗争,“但每个人都被制服/数百人被按在地上/在白桦林后/他们的脸朝下/警局的人向他们的脑袋开了枪”。关于这场反抗,魏斯着墨不多,没有描述反抗展开的详细过程,却将它有意安排到戏剧的最后一幕。这一幕最后一场,魏斯描述了两个场景:一个是三号证人与控方律师就这场以生命为代价的反抗慷慨陈词,另一个则是辩方律师完全无视这段黑暗历史:“今天/我们这个国家/再次昂扬向上/走向领导的地位/我们应该关心其他事情/而不是继续追究责任。”戏剧的最后,集中营受压迫者的悲壮反抗与东德律师的历史控诉被淹没在被告们对辩方律师言论的声声赞同中,这预示了资本主义“民族-国家”体系的延续性以及马克思世界主义必将在未来与之持续对抗的局面。剧末展现的被压迫者的团结与反抗是魏斯在面对集中营这一复杂的工业-政治体系时想要召唤的行为,也是魏斯反思西德“经济奇迹”时代的结果,更是他在《调查》之后选择成为一名马克思主义者的原因。

结语

本文从犹太受害者在《调查》中被隐匿的原因以及文本中潜藏的马克思主义元素两个角度探索了魏斯从封闭自我的犹太流亡艺术家转向主动参与政治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过程。《调查》是魏斯身份转变的标志性作品,呈现了作家在德国战后的复杂历史情境中寻找自身定位的经历,以及集中营工业-政治体系中的资本逻辑,暗示了魏斯1965年后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转向。魏斯身处战后德国纷乱的现实困境中,既关注每一个处于边缘底层的受难个体,又将目光投向更加普遍的人类共同体。面对奥斯维辛这一巨大灾难,他取消了历史与当下的界线,揭示了以资本扩张为指向的“民族-国家”体系的幽灵依旧笼罩着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西德。在马克思论述的世界主义中,魏斯看到了希望,渴望在流亡的边缘群体之中建构一个以历史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世界主义为理论支撑的新型共同体,因此,他将《调查》塑造成了一种积极的警告,一种对社会系统的检验,更是一种面向历史又展望未来的可能。


然而,魏斯意图建立的新型共同体并没有在《调查》中实现,它停留于终场失败的集中营反抗中,这暗示着《调查》时期的魏斯未能形成成熟的马克思主义观念,其马克思主义思想的萌芽在面对复杂的历史问题时仍力有不逮。但在魏斯1965年之后的作品中,其马克思主义观念得到了逐步的发展。这种发展首先体现在作家1968年的小说《关于越南的谈话》(Viet Nam Diskurs)中。该时期,魏斯彻底走出封闭的书斋,积极参政,成为一名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关于越南的谈话》将《调查》中尚未成熟的反抗共同体落实到越南人民这一被殖民群体中,将马克思的反殖民思想与越南战争这一具体事件紧密结合起来。从马克思早年的世界主义观念来看,民族主义是资本主义市场扩张的基础,也是解放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障碍;但马克思在此基础上区分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民族主义与被殖民国家的民族主义:“当民族主义成为受到资本主义剥削的殖民地的副产品时,它也是克服资本剥削的杠杆,这是一种好的、反殖民的民族主义。”这意味着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无产阶级解放在宏观层面也是被压迫者的解放,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殖民者对被殖民民族的剥削与统治阶级对本民族无产阶级的剥削是一致的,因此,资产阶级是被殖民民族和无产阶级的共同敌人。魏斯在探讨越南事件的散文《切·格瓦拉!》中也表达了相同的观念:“高度发达国家的工人正在默默注视着越南的工人和农民被杀害;在西方世界,没有一个工人政党用它所拥有的最强大的武器——总罢工——来援助他们。”作为一名马克思主义者,魏斯希望殖民地与被殖民地的两个无产阶级团体之间能够相互合作,这不是一个浪漫主义者的无稽之谈,而是一个现实的马克思主义者面对帝国主义的必要的战略态度。紧接着,在次年的戏剧《流亡中的托洛茨基》(Trotzki im Exil,1969)中,魏斯进一步将自身信仰的马克思主义与一般的左翼组织相区分:站在始终关注流亡于系统之外的底层与边缘群体的立场上,魏斯无法真正臣服于左翼组织所信奉的某一抽象而高高在上的信念,他选择了在左翼与右翼之间均受排斥的托洛茨基主义:“托洛茨基所坚持的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不停止的渗透性斗争的社会主义,才是我们这个时代社会主义革命的正确形态。”魏斯揭示了自己的永恒反抗思想与托洛茨基主义的共通之处:“社会主义终将承诺改变,变得更好、更新。”魏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最终在堪称当代德语文学现代史诗式著作的《反抗的美学》中达到了顶峰。小说中,魏斯以一系列被系统排斥的德国共产主义者、底层无产者等边缘人物作为主人公,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反抗的美学”。这是一种将艺术与政治相结合的能力,魏斯在小说中用艺术的力量召唤被抛出系统的流亡者对历史与现实进行观看与反思,让每一个被压迫的个体拥有在思考与否定中坚持反抗的力量。在某种程度上,“反抗的美学”真正解决了纠缠魏斯一生的关于心灵与世界、美学与政治之间的融合问题,它是魏斯探寻马克思主义的归宿。


马克思主义在魏斯人生后半段的思想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而《调查》又在魏斯从流亡的犹太艺术家转向马克思主义者的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它切实解决了德国大屠杀主题戏剧陷入个人情感泛滥与过度寓言化这两个极端的问题,在当代德语大屠杀主题戏剧书写史上独树一帜。



作者简介

崔诗韵,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方向博士生,研究方向为现代德语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