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学评论

“社会喜剧”中的焦虑与渴望 ——论V. S. 奈保尔早期的小说创作


编者按



奈保尔在文学生涯之初创作了三部他称之为“社会喜剧”的小说。在这些作品中,他以特立尼达社会生活为素材,用喜剧的形式传达了自己乃至特立尼达人在特定历史时期的焦虑与渴望。这些作品既是奈保尔早期创作的见证,又是他后来那些更具影响力作品的良好铺垫,其后来的作品经常表现的主题、价值观、社会洞见和忧患意识在这些作品中已现端倪,这三部作品因此对理解作为移民作家的奈保尔的整个创作有着特殊的意义。






作者简介


方杰,男,发表本文时为南京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奈保尔的文学创作是在艰难中起步的。从牛津大学毕业后,他于1954年来到伦敦,怀中揣着仅有的六个英镑。为了生计,他一边工作一边尝试文学创作,希望以此减轻因生活压力带来的焦虑。1957年,《通灵的按摩师》终于得以付梓问世。这已是他怀着“作家梦”来到英国的第七年。从那以后的三年间,奈保尔共出版三本书,初步确立了自己在文坛的地位。1958年,奈保尔在一篇题名为《伦敦》的文章中写到:“仅仅过了五年,我就能以写作为生了。”[1] 其兴奋之情溢于言表。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取得成功,是他当初远涉重洋求学牛津时根本没有想到的。而他的父亲为当作家奋斗了终身也没能做到这一点,生前只出版了一本有关印度人生活的故事集。[2] 当然,奈保尔的成功在某种意义上是沾了题材的光。他本人对此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在这篇文章中,奈保尔写道:作为一名“居住在英国并且依靠英国读者”的作家,他的创作题材来自特立尼达,尤其是那里的“印度人社群”;因此,与其他作家相比,他有着两大优势:一是“写特立尼达的小说不多”,再就是“特立尼达社会至今仍未成型,种种抱负尚未统一,阶级结构不稳定到了几乎不存在的地步。”[3] 如果说生长于特立尼达的经历让奈保尔拥有了创作素材的优势,那么第二个优势则为他的文学想象提供了宽松的空间,也就是说,他可以几乎不受限制地对尚未成型的社会做出适合自己需要的阐释,而这是他同时代的英法作者无法相比的。[4] 在奈保尔早期的三部小说《米格尔街》、《通灵的按摩师》和《埃尔维拉的选举权》中,上述两种优势得到了很好的利用。作者本人将这些小说统称为“社会喜剧”(social comedy),认为只有那些了解特立尼达的人才能“完全理解”它们,否则很容易将其当作“闹剧”而加以拒斥,将书中人物看作“行为怪异者”,认为作者的“目的是展示特立尼达人的滑稽好笑”。[5] 奈保尔这番话无疑为理解这些作品提供了启示。透过作品中“闹剧”似的场面和“行为怪异”的人物,读者可以体会到:这些“社会喜剧”所讲述的故事远非表面看上去那样荒诞不经,而是有着特定的社会文化意蕴和社会心理暗示,在某种程度上预示了他后来的发展方向。



青年时期的奈保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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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米格尔街》(1959)是奈保尔出版的第三本书,但却是他的处女作。小说出版后,不仅得到英美评论者的高度赞扬,还荣获“萨默塞特·毛姆奖”(1961)。大多数论者都认为,奈保尔在这本短篇故事集中出色地将喜剧与哀婉糅合在一起,其手法之高超几乎可以与西方一些大家相提并论。有人甚至将《米格尔街》的背景等同于斯坦贝克笔下的罐头厂街和煎饼坪、马克吐温笔下的密西西比河,乃至萨克雷笔下的名利场。[6] 姑且不论这些评论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揭示奈保尔作品的意义,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它们极大地提升了奈保尔在英国文坛的地位。



《米格尔街》的图书封面


《米格尔街》的故事发生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西班牙港。不过,诚如有论者指出的那样,作品中的“大部分材料都是以广泛流传于特立尼达的奇闻轶事为依据的”。[7] 故事中的人物生活在一个殖民地社会,可他们持有的传统价值观与其所在的社会环境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有机的联系,而且,就连他们对生命意义的追求,也因为乱糟糟的生存环境而变得无果而终。可以说,贯穿《米格尔街》的主题是:特立尼达人难以有任何建树,因为这里的社会根本没有提供这种可能性。在最后一个故事《告别米格尔街》中,这一主题表述得更为清楚。当故事叙述者的妈妈无不担忧地抱怨儿子变野了的时候,他却回答说:“这不是我的错,真的。错在特立尼达。在这里,人们除了喝酒,还能干些啥呢?”[8] 正是基于对特立尼达社会的这种认识,这位业已长大的叙述者,在通过贿赂获得留学英国的奖学金后,离开了这个“难以有任何作为”的岛国。



奈保尔笔下的米格尔街,是一个由“小人物”组成的世界,包括流浪汉、木匠、理发匠、马车夫、疯子、穷小子和酒鬼各色人等。虽然它狭小、闭塞、落后、贫穷,却可以看作是特立尼达社会的缩影。在其居民心目中,这条不起眼的街道非同寻常,如同故事的叙述者所言:“陌生人开车经过米格尔街时肯定会说:‘贫民窟!’因为他看不见别的。可是我们这些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却把我们的街道看作一个世界,这里的每个人都自有其独到之处。”[9] 在《米格尔街》中,作者对所有人物的刻画几乎都集中于他们的某种特质。博加特“是我所认识的最无聊的人”;木匠波普总是在做“一件叫不上名字的东西”;恃强凌弱的大脚是“街上块头最大、最强壮的人”;曼曼是个疯子;诗人B. 华兹华斯“正在写世上最伟大的诗篇”;埃多斯的洁癖到了疯狂的地步;巴库大叔几乎可以说是“机械天才”,大部分时间都在拆卸汽车发动机;波罗的全部哲学就是绝不相信报纸上的任何东西;爱德华照着美国人的样子安排自己的生活;米格尔街上最重要的人物是哈特,他因殴打妻子而锒铛入狱,但是他的日子却过得最为惬意。《米格尔街》着力展示的,是一个失败、没有成就的世界。居住在这里的人们缺乏生活理想,他们的得意与失意,在很多情况下往往是一时冲动的结果,很难依据什么标准对其做出价值评判,但这些都是特立尼达人十分熟悉的故事。奈保尔后来在一本书中写道:特立尼达“就是这么一个地方,那里的故事从来都不是有关成功而是有关失败的:杰出人士和奖学金获得者,要么英年早逝、精神失常,要么嗜酒如命;有前途的板球手会因为与当权者不合而断送前程。”[10]


从结构上看,《米格尔街》是一部类似于詹姆斯·乔伊斯《都柏林人》的著作。全书由17篇独立但又互相关联的短篇故事组成,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共同的叙述者,相同的人物在不同的故事里反复出现。随着故事的叙述者日渐成熟,他对这些人物和故事的看法也发生着变化,故事也逐渐变得复杂起来。叙述者长到18岁时,突然发现周围那些他原本以为会永远令他着迷的人们已经失去了光彩,他说:“我已经长大成人,并开始用批判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人。我不再希望像埃多斯一样。他又瘦又弱,而我过去从未意识到他个头那么小。泰特斯·郝伊特既愚蠢又乏味,一点儿都不好玩儿。一切都变了。”[11] 正是借助了这位叙述者,奈保尔才使得那些表面上松散、不平衡的短篇故事有了统一的结构框架。


在某种意义上,《米格尔街》又是一部关乎成长的书。里面的故事都是用轻松诙谐的笔调写成,其结果是“悲剧得到淡化而喜剧则得到强调,不过真理的回响始终占据主导地位”。[12] 据奈保尔回忆,他当时写作《米格尔街》的目的是为了“放松”自己以获取知识,书中的故事“似乎由一个天真无邪的人写成,这个人刚刚开始对自己以及写作生涯有所了解,而以写作为生则是他从童年时代起就立下的雄心壮志。”[13]



奈保尔在西班牙港的居所 


前文曾经提到,奈保尔是怀着“作家梦”来英国求学的。可是,自从踏上英国的第一天起,他就对怎样实现这个梦想感到茫然无措。牛津大学的学习生活令他十分失望,因为所学的课程对于他实现梦想无太大帮助。在他看来,做一名作家就意味着写小说,而写小说既要虚构又要真实。这就是说虚构的小说要来自生活,而透过小说看到的是现实。[14] 如何对待虚构与现实,这也许是任何一位作家都要面临的难题。可对于奈保尔来说,这个难题则显得尤为突出。作为一个特立尼达人,他生于斯长于斯的国家是一个没有自己文学传统的殖民地,没有可资模仿的文学资源,找不到可以将自己熟悉的生活转化为文学的既有模式,而他所读到的文学,表现的则是他并不十分了解的西方的生活经验,也无法为他提供太多借鉴。这就是说,在他的生活经验与文学经验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当奈保尔在异国他乡的繁华都市里因“好梦难圆”而一筹莫展、满腹焦虑时,是少年时代生活的记忆开启了他文学想象的大门。多年后,奈保尔在谈到写作《米格尔街》的经过时说:


那是对于西班牙港的一种记忆。它似乎已经十分久远,实则也就只有十一二个年头。它来自于我们——我母亲家族的各个分支——生活在西班牙港的日子,当时我们住在属于我外祖母的一所房子里。我们是乡下人,印度人,在文化意义上依然是印度教徒。这次搬家到西班牙港实际上是一次迁徙:从印度教和印度人的乡下迁移到了黑白混血人杂居的城里。[15]


《米格尔街》的故事中包含的,是作者对业已逝去的童年时代故乡的回忆。在通常情况下,漂泊异乡的后殖民作家的类似作品所表现的主要是怀旧之情。而在《米格尔街》中,几乎从未有过“失乐园”的情绪,也没有表达漂泊者需要家人、宗族、朋友之关爱的渴望。虽然有理由认为,对于“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奈保尔来说,特立尼达在感情上仍然是他所向往的故乡,可是《米格尔街》中的故事很难说表达了多少这样的情感。故事叙述者发展变化的观点告诉读者,他生命中的一个时期结束了,他所熟悉的那个安全的世界业已解体,如果他选择继续留在特立尼达,就会像他曾经崇拜的那些人那样,沦为又一个碌碌无为的失败者。正如有论者指出的那样,在某种意义上,这些故事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表明:对奈保尔来说,要想成为作家,他必得离开故乡并与之保持距离。[16] 奈保尔本人也说过:“要成为作家,成就那崇高的事业,我想离开是必需的。实际上从事写作,回去也是必要的。它是我自我认识的开端。”[17]



印度人作为劳工被输送到加勒比海地区的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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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奈保尔第一部公开出版的作品,《通灵的按摩师》(1957)在其文学生涯中具有十分独特的意义。在完成《米格尔街》后不久,奈保尔就开始了第二部作品的写作。在等待出版商消息的12个星期里,他写成了这本新书的前三章。当出版商告诉他短篇小说的出版因缺乏销路有困难时,他立即将这部长篇小说已写成的部分寄了过去。出版商很快就给了回音,而且还寄来预付的稿费。奈保尔当时正急需金钱维持生计和补贴远在特立尼达的家人,这笔钱对他真可谓莫大的鼓舞。于是,他全身心投入写作,到1956年1月底,他就写完了全书,并且得到了出版商的认可。《通灵的按摩师》出版后,立即引起批评界的关注。许多批评家都将这部小说看作是奈保尔后来写出的那些“内省的、严肃的、更具自我意识的小说的铺路石”。[18]《每日电讯报》上刊载的“绝妙的书评”说:奈保尔这位年轻作家“设法将牛津人的智慧与本国的喧闹混合在一起”,对他笔下的那些小人物表现出“狄更斯式的丰富情感”。[19] 不过在奈保尔自己心目中,这部小说的重要性似乎不及《米格尔街》,因为他后来曾在不同场合多次谈到《米格尔街》,却很少提及《通灵的按摩师》。



《通灵的按摩师》图书封面



《通灵的按摩师》完全以特立尼达印度移民生活为题材,故事中人物的主要生活场景是乡村。故事的主人公拉姆苏迈尔·贾内什从教师培训学院毕业后,来到西班牙港东区一所小学教书,因工作不快愤而离去。回到乡下后,他娶了小店主拉姆罗甘的女儿莉拉为妻,并且继承父业当起了按摩师。但是,他似乎并不适合干这个行当,再加上妻子不能生育,生活多有烦恼。于是,他决定用写书的方式来改变自己的命运。贾内什的处女作《印度教问答101题》几经周折后问世,可在受教育程度普遍很低的特立尼达印度移民当中,这书根本没有销路。就在他走投无路之时,姑妈把丈夫生前用过的梵文书全都送给他,鼓励他开发自己“神秘的力量”,为人治疗心理疾患。在成功治好了一个幻想被乌云追杀的孩子后,贾内什声名大振,慕名者从全国各地赶来求治,他的书也开始畅销,给他带来不菲的经济收入,他的生活也发生了巨变。为了应对纳拉扬的攻击,贾内什重又开始写书,一本本书相继面世并广为传播,他的名字在特立尼达几乎家喻户晓。经过一系列复杂的运作,他在选举中击败对手纳拉扬,当选为印度人联合会主席,并由此开始从政。在被选为立法委员会成员后,贾内什举家搬迁到西班牙港,不久便开始主持立法委员会的工作,成为特立尼达最抢眼的新闻人物。1950年,英国政府派他到成功湖(1946年到1951年是联合国总部的临时所在地)为殖民主义辩护。三年后,贾内什受封大英帝国最高勋爵位并且更名为G.拉姆西·穆尔。



 贾内什的故事是由一个类似于《米格尔街》中的叙述者讲述的。在故事开篇,叙述者将故事的主人公界定为“人民英雄”[20],说“他的经历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我们时代的历史”。[21] 这样的人物定位虽然存在“夸张”[22]乃至嘲讽的意味,但是考虑到《通灵的按摩师》中的许多内容都以特立尼达的真实事件和人物为依据,贾内什似乎又颇具代表性,因为他的身上集中体现出现实生活中诸多政治人物的特点。在某种意义上,这位曾多次出现在奈保尔其他作品中的人物[23],充当了“印度教”在特立尼达社会中“一个重要的社会和文化标记”,不过,这里的印度教指的不是“一种信仰体系”,而是“印度居民的风俗习惯”。[24] 依照叙述者的讲述,贾内什是个“为自己的印度姓名感到十分羞耻的人”,还在做学生时,他就因在婆罗门入门仪式上被剃成光头而觉得难堪,带着黄色的假发上学直到头发长起来为止。[25] 在某种意义上,这种羞耻感可看作是存在于殖民地移民心理深层结构中自卑感的一种表现。



 作为“我们时代的历史”的写照,贾内什的经历见证了特立尼达历史上一个特殊的时期。在小说的叙述中,贾内什的故事开始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结束于1954年,正是特立尼达逐渐脱离英国殖民统治,开始建立自己政治体制的时期。在各种社会和经济力量的推动下,当时的特立尼达乡村正在从村社秩序向个人主义和重商主义的社会秩序过渡。奈保尔笔下的贾内什代表着用旧传统习俗装扮自己的新兴社会阶层,是商业买卖与神秘主义结合的产物。在印度传统日趋衰亡的乡村,他将自己打造成一个脚踏过去与未来的神奇人物,借助印度教传统与自己教育经历的结合,把古老的传统转化成一种挣钱的手段。在某种意义上,贾内什的成功取决于他的智慧以及他受到的教育。在印度移民聚居的乡村,由于教育资源匮乏,人们将识文断字看作特殊能力的展示,印在书上的文字因此便有了巫术般的力量。故事刚开始时,在外读书的贾内什回乡后备受瞩目,后来成为其岳父的小店主拉姆罗甘以“老爷”(sahib)称之,而这通常是印度人对欧洲人的尊称。在向贾内什展示他刚买的一套关于经商之道的小册子时,拉姆罗甘说:“老爷,教育真他妈害人。”[26] 虽然他目不识丁,是受书贩子的欺骗才买下那套小册子,但他仍然将那些毫无用处的书视为法宝。有关教育的重要性,奈保尔后来写道:特立尼达“只不过是个粗俗的殖民社会”,那里的“人们希望受到教育,因为它能带来安全感”。[27] 正是这样的社会条件,可以让贾内什靠写书而出人头地。



在贾内什自我实现的过程中,书籍的作用十分突出。故事叙述者第一次见到贾内什,就对这位“正在奋斗的按摩师”家中随处可见的书惊叹不已:


可是我将要在贾内什的棚屋中看到的一切,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刚一进去,妈妈就对我使眼色,我可以看得出,就连出租车司机也在力图不让自己露出惊讶的神色。这里,那里,到处都是书;那些书摇摇欲坠地摞在桌子上,山丘一样堆放在角落里,摆满了整个地面。我还从没有在一个地方见过这么多书。[28]



正是在见到“那么多书”之后,故事叙述者才打算相信这位梵学家的话,服用贾内什给他配的混合制剂。[29] 当贾内什与莉拉结婚后生活陷入困境时,他所能想到的摆脱困境的途径就是写一本书。可是就连这个他自己都觉得“汗颜”的决定,不仅令妻子对他刮目相看,而且还让岳父大人激动不已,热泪盈眶。在成为远近闻名的通灵的按摩师后,贾内什注册了自己的出版公司,他因第一本书惨遭冷遇而压制下去的写作欲望再一次冲动起来。就连后来做了立法委员会委员,他也仍然一本接一本地出书以增强自己的影响力。书对于贾内什来说具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而成为书的作者又赋予了他一种新的身份。



被书环绕的贾内什



贾内什从小学教师到立法委员的经历充满传奇色彩。他是特立尼达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根据故事叙述者的陈述,贾内什写过一部题为《内疚的岁月》的自传,他试图告诉人们:


促成他地位上升的各种因素似乎确实是天意。他要是早出生十年,考虑到当时特立尼达印度人对待教育的态度,父亲不可能送他去女王皇家学院上学。他也许就会做一名梵学家,一个平庸的梵学家。他要是晚出生十年,父亲就会送他去美国或者加拿大、英国去学一门专业——这时印度移民对教育的态度完全变了,而贾内什也许会成为一名不成功的律师或是危险的医生。要是在1941年美国人突袭特立尼达时贾内什听莉拉的话为美国人工作或者做一名出租车司机,那么就像许许多多按摩师一样,通灵之路将会永远对他关闭,而他也就荒废了。[30]



应该指出的是,贾内什社会地位的每一次上升,无不是由某种外部因素造成的。由于姑妈将姑父身后留下的有关人神灵交的书籍送给了他,他才有可能成为成功的通灵者。当纳拉扬被一家英国报纸神化后,他才决定与其抗争并且取得胜利。他打算参加选举,就是因为英达尔辛格要在他的选区内寻求提名。而他之所以成为大英帝国最高勋爵,原因竟是其行为遭到工会的怀疑。这一系列看似偶然的巧合,实际上却暗示着某种历史的必然,是对特立尼达特定历史时期的一种诠释。




3




 在第三部作品《埃尔维拉的选举权》[31]中,奈保尔继续探讨《通灵的按摩师》所表现的政治主题,其历史语境是1959年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获得自治之后的一场选举。故事发生地埃尔维拉是一个地处偏远、多种族混居的乡下小镇。富有的印度教徒哈班斯想要在这个选区赢得四千名印度教徒、两千名黑人、一千名穆斯林和一千名西班牙裔选民的信任,成为立法委员会的候选人。故事开始时,哈班斯似乎能够轻易获胜。因为他得到了该地区最有势力的两个人巴克什和基塔仁彦的支持,前者是穆斯林的领头人,后者能左右印度教徒和西班牙族裔的投票。哈班斯接受巴克什的建议,雇用后者17岁的儿子福穆做竞选干事。基塔仁彦则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够嫁给哈班斯的儿子,为了影响选民投票,他还让哈班斯在其邻居拉姆罗甘的店铺里开个户头,为选民饮用朗姆酒提供方便。哈班斯的竞选对手是一位名叫传教士的黑人,他让年轻的印度教徒洛克胡尔做竞选干事,决心与哈班斯拼出个高低。两位竞选干事原来在学校里上学时就是对手。竞选一开始,麻烦便接连不断,并且逐渐演化为混乱不堪的闹剧,收买、欺骗、辱骂、讹诈、迷信、诅咒、幻术等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几经周折之后,哈班斯终于赢得选举。



《埃尔维拉的选举权》图书封面



有论者指出,《埃尔维拉的选举权》是对“后殖民社会政治活动充满活力且妙趣横生的讽刺”。[32] 虽然小说中的讽刺读来有些夸张,但是其中所表现的事件和情形却可以在现实中得到印证。奈保尔在一次访谈中说,写这本书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我有围绕某个特定事件精心虚构故事的能力”。[33] 1956年,在《通灵的按摩师》交付出版商之后,奈保尔回到阔别的特立尼达,正好赶上那里在进行选举,目睹了竞选期间发生的一切。在特立尼达呆了三个月后,他重返伦敦,本以为马上就能看到著作出版,不料却未能如愿。他觉得自己彻底失败了,于是在愤懑之中写成了《埃尔维拉的选举权》。因此可以说,这是作者在“极度歇斯底里之时”写出的一部“喜剧作品”。[34]


在小说的开篇,故事叙述者用反讽的口吻谈到特立尼达从英国殖民者手中获得的民主:“民主于四年前降临埃尔维拉,那是1946年;不过它却令几乎每个人都措手不及,而且直到1950年,在公民获得普选权后举行的第二次大选前几个月,人们才开始看到种种可能性的存在。”[35] 考虑到随后发生在埃尔维拉的一切,“种种可能性”颇具讽刺意义,因为它们并不意味着“民主社会的各种挑战”[36],而是代表着人们可以从政治中获取经济和社会利益的诸多方式,比如行贿受贿、坑蒙拐骗、背信弃义等。根据学者的考证,当时的西班牙港以西印度政治的邪恶之地和罪恶之都闻名遐迩,在选举中从族群领导者手中成批买取选票,为选民支付丧葬费、食品费、饮料费等贿选的做法可谓司空见惯。[37] 对于《埃尔维拉的选举权》所讲故事的历史语境,奈保尔本人后来有过如下描述:


民族主义在特立尼达是不可能的。在殖民社会里,人人都不得不为自己,人人都不得不抓住能获得的尊严和权力,而无需对这个岛屿或者其群体中的任何人表示忠诚。理解了这一点,就能理解1946年降临特立尼达的那肮脏的政治,当时在未鼓动民众的情况下,就宣布实行全民普选权。这一权利的获得让全体人民都措手不及。旧的观念依然存在,政府是某种很遥远的东西,当地的显要则遭到鄙视。新政治是留给冒险家的,他们早就看到了种种巨大的商机。[38]



在《埃尔维拉的选举权》中,哈班斯就是这样一位有谋略之人。为了得到基塔仁彦控制的选票,他答应与其结成亲家,当选之后他便毫无诚信地撕毁婚约,甚至以败坏其女儿的名声要挟。他之所以不惜投入大量金钱贿选,是因为他十分清楚一旦当选便有利可图。于是,在人人都有发言权的埃尔维拉,“民主”正在变成一种“生意”,几乎所有的人都试图从中获得些许利益。诚如巴克什太太所言:“每个人都不过是想跳进这场民主生意中洗洗脚。”[39] 就连哈班斯在计算自己的竞选费用时也不无郁闷地说:“这场民主是件怪事。它确实能让有钱人身无分文,让穷光蛋变成富翁。”[40] 这番话暗示着:在这个文明程度不高、是非颠倒的地方,民主有可能变成候选人和选民都无法控制的怪物。[41] 在小说结尾的确出现了这样的局面,当选为立法委员的哈班斯先生受邀再次来到埃尔维拉,这时他已不再是竞选时那副和蔼可亲的样子;他身穿双排扣西装,开着崭新的美洲豹汽车,举手投足间都表现出高傲与冷漠。这极大地伤害了埃尔维拉民众的情感。他们突然意识到民主只给哈班斯的口袋里塞满了钱,“让他获得了五年的固定收入”,而他们自己“浪费了大好时光”投票选他,到头来却一无所获。愤怒的情绪最终导致暴力,有人放火烧了哈班斯的汽车。[42] 读到这里人们不禁会问,民主究竟为埃尔维拉带来了什么?小说的结束语为这个问题提供了答案:“就这样,哈班斯赢得了选举,而保险公司则损失了一辆美洲豹汽车。基塔仁彦损失了一个女婿,而达尼拉姆却失去了一个儿媳。埃尔维拉失去了洛克胡尔,可是洛克胡尔赢得了名声。埃尔维拉失去了卡菲先生。牧师则白花了他的参选保证金。”[43] 民主选举给埃尔维拉带来的不是文明进步,而是家庭破裂、邻里反目,人们变得比过去更加贪婪。



奈保尔虚构的埃尔维拉虽然只是一个偏僻小镇,可是由于镇子里混居着印度教徒、穆斯林和基督徒,发生在这里的一切因而在象征层面上代表着特立尼达当时的总体情况,正所谓“窥一斑可知全豹”。《埃尔维拉的选举权》所表征的特立尼达,尚不具备实行全民普选的条件,其原因在于那里人们的需求和共识还停留在非常低级的阶段,候选人既没有什么方针策略,也不代表任何意识形态或社会阶级。虽然奈保尔在整个叙述中从未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识形态立场,但是却暗示着这么一种焦虑:当时在特立尼达推行的西方民主程序只不过是一种不合时宜的模仿。这种焦虑在奈保尔后来那些政治倾向更加明显的非虚构作品中得到了较直接的表述。



生活在特立尼达的印度裔



《埃尔维拉的选举权》为奈保尔的“社会喜剧”画上了句号,标志着他“学徒期”的结束。此后,奈保尔的创作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喜剧性的因素只是在《毕斯沃斯先生的房子》中若隐若现之后,便从他的作品中消失得无踪无影,取而代之的是冷峻的分析与批判。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奈保尔研究中存在着轻视其早期创作的倾向,认为他的“社会喜剧”没能对“所描写的社会做出诊断”,不具有“普遍的感染力”。[44] 这种简单化倾向导致的结果是,人们常常将奈保尔早期的作品与他后来的作品割裂开来,仿佛只有这样才能维护他作为“严肃”作家的声誉。然而,通过对这些“社会喜剧”的解读,可以说奈保尔早期的“社会喜剧”见证了这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最初的创作经历,是他的文学创作由起步走向成熟过程的写照,其后来的作品中经常表现的主题、价值观、社会洞见和忧患意识,在这些作品中已现端倪。从《米格尔街》借助用少年时代的记忆进行人物素描开始,到《通灵的按摩师》通过再现印度移民生活而虚构一举成名的神话,再到《埃尔维拉的选举权》中将政治忧虑幻化为狂欢般的竞选场面,奈保尔力图用诙谐、幽默的笔调展示一个尚在形成之中的特立尼达社会,其中既包含着作者本人成名的焦虑与渴望,又体现出他对那里的人民生存状况的忧虑。这种焦虑与渴望是作者本人当时的心理写照,更是处于特定历史语境中的特立尼达社会的文化表征,揭示了特立尼达人心理结构深层的某种“集体无意识”。应该指出的是,虽然奈保尔的“社会喜剧”初步展示了他的创作天赋,但是这些作品的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就其整体创作而论,这些早期小说最根本的意义在于,它们使得奈保尔清楚意识到自己的局限性,明白自己成就文学事业的出路就是“不再继续做一名地域性作家”。[45] 在全球化的语境下,奈保尔最终能够成为一名享誉世界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就是他努力做一名“全球性作家”[46]的结果。





[1]奈保尔显然是从他在牛津大学期间开始尝试写小说时算起的。这篇文章最初发表于《泰晤士报文学增刊》,后收入文集《过分拥挤的奴隶市场》,见V. S. Naipaul, “London” in The Overcrowded Barracoon and Other Articles, London: Deutsch, 1972, p. 9.


[2]对奈保尔来说,父亲终身未能实现的文学抱负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当他在英国处于贫困和绝望之中,开始写作却不知如何继续下去的时候,父亲那些有关特立尼达农村印度人生活的短篇故事给了他启发。


[3][27][45]V. S. Naipaul, “London”, in The Overcrowded Barracoon and Other Articles, p. 9, p. 11, p. 14.


[4]奈保尔在《一部自传的开场白中》曾经写道:“我同时代的英法作家生长在一个或多或少得到阐释的世界上。他们要依靠一种知识背景写作,可我却不能成为与他们同样的作家,因为作为一个像我这样的殖民地人,注定要缺乏知识。也就是说,我要生活在一个只是受到局限的世界上,要接受那些限制。而限制也能变得具有吸引力。”参见V. S. Naipaul, Finding the Center: Two Narratives, Vintage Books, 1986, p. 18。


[5]奈保尔是针对《每日电讯报》上登载的评论《通灵的按摩师》的文章中对他的指摘说这番话的,见V. S. Naipaul, “London” in The Overcrowded Barracoon and Other Articles, p. 11.


[6]这些书评分别刊载于Daily Telegraph,New York Times,New York Times Book Review,The SpectatorThe Observer等著名报刊。见John Thieme, The Web of Tradition: Uses of Allusion in V. S. Naipaul’s Fiction, Dangaroo Press and Hansib Publications, 1987, p. 206.


[7]Landeg White, V. S. Naipaul: A Critical Introduction, New   York: Barnes & Noble, 1975, p. 50.


[8][9][11]V. S. Naipaul, Miguel Street, Penguin Books, 1971, p. 167, p. 63, p. 165.


[10][38]V. S. Naipaul, The Middle Passage: The Caribbean Revisited, Vintage Books, 2002, p. 35, p. 69.


[12]Charles Poore, “Miguel Street”, in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May 5, 1960.


[13][15]V. S. Naipaul, Finding the Center: Two Narratives, Vintage Books, 1986, p. 20, p. 4.


[14]V. S. Naipaul, Literary Occasions, Alfred A. Knoopf, 2003, pp. 12-13.


[16][17]Bruce King, V. S. Naipaul (Second Edition), Pal-grave Macmillan, 2003, p. 32, p. 37.


[18][22][44]Richard Kelly, V. S. Naipaul, A Frederick Ungar Book, 1989, p. 35, P. 36, p. 44.


[19]V. S. Naipaul, Letters between a Father and Son,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1999, pp. 323-324.


[20][21][25][26][28][29][30]V. S. Naipaul, The Mystic Masseur, Vintage Books, 2002, p. 1, p. 8, p. 11, p. 32, p. 5, p. 6, p. 139.


[23]奈保尔的《米格尔街》、《埃尔维拉的选举权》、《毕司沃斯先生的房子》以及短篇故事《姑妈的金牙》(见《岛上的旗帜》)中都曾涉及梵学家贾内什,或者是作为故事中的人物,或者被人提起。


[24[Fawzia Mustafa, V. S. Naipaul,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5, p. 45.


[31]写完《通灵的按摩师》后,奈保尔打算写的第三本书叫《生活在伦敦》(Life in London)。他原本以为自己就此会写出“大部头的著作”,但后来却放弃了这本书的写作。参见V. S. Naipaul, Letters between a Father and Son,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1999, p.322.


[32]Peggy Nightingale, Journey through Darkness: The Writing of V. S. Naipaul,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 Press, 1987, p. 34.


[33]Selwyn R. Cudjoe, V. S. Naipaul; A Materialist Reading, the 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Press, 1988, p. 50.


[34]Mel Gussow, “V. S. Naipaul in Search of Himself: A Conversation”, in The New York Times, April 24, 1994.


[35][39][40][42][43]V. S. Naipaul, The Suffrage of  Elvira, Penguin Books, 1969, p. 13, p. 40, p. 156, p. 200, p. 207.


[36][41]Timothy F. Weiss, On the Margins: The Art of Exile in V. S. Naipaul, the 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Press, 1992, p. 34, p. 35.


[37]Selwyn D. Ryan, Race and Nationalism inTrinidad and Tobago,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1972, pp. 146-147.


[46]霍米·巴巴在一篇文章中称奈保尔是“当今的全球性作家”,因为奈保尔本人在20世纪60年代初曾经说过自己不代表任何国家。参见Homi Bhabha, “Naipaul’s Vernacular Cosmopolitan”, in 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 vol. 48, Issue 9, 2001.





全文完



原载于《外国文学评论》200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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