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2006)研字76号 签发人:黄浩涛
院属各单位:
院务会议决定,今年下半年进行研究所优秀科研成果评奖,2007年上半年进行第六届(200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6年度研究所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
研究所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从即日开始,年底前结束。评奖工作按照院务会议最近审议通过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所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办法》([2006]社科研字18号)进行。
研究所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是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的组成部分。只有获得所级一等奖或相当于所级一等奖的成果,才具有被推荐为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请奖项目的资格。
本年度研究所优秀科研成果的评选范围主要是2003年和2004年我院人员在我院工作期间发表的成果。个别在2003年前发表的重要成果,如果以前没有获得过院级奖和所级奖且经实践检验和学术评价被认为优秀的,也可参评。
凡存在政治倾向问题、学风问题和知识产权争议的著作不得参评。
研究所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的基本程序是:科研人员推荐,研究所学术委员会确定候选评奖成果,院外专家评议,公示候选成果收集异议,研究所评奖委员会审议。
各研究所应在2006年12月31日前将评奖结果报院备案。
院向各研究所提供专项经费,用于奖励优秀科研成果和评奖组织工作。各研究所可以通过合法方式自筹经费,用于评奖活动。
院职能部门、研究生院、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等院直属单位不单独进行评奖。有关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根据成果所属学科,由所在单位及时委托相应的研究所评奖。每人最多可以选择一种成果参评。院直属单位人员候选评奖成果如需要院外专家评议费用,由院提供,但先由有关研究所垫付。 院直属单位人员获奖成果的奖金由院颁发。
二、关于第六届(200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
(一)第六届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进行。
(二)本届授奖项目总数为130项左右,其中一等奖10项左右,二等奖40项左右,三等奖80项左右。授奖项目中专著控制在二分之一以内。
(三)本届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请奖项目由各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从获得2006年度研究所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或者相当于一等奖的成果中推荐。
(四)各研究所限额推荐请奖项目:在职专业人员数(截止2005年12月31日)不足20人的单位可推荐1项;20人至34人的单位至多推荐2项;35人至49人的单位至多推荐3项;50人至79人的单位至多推荐5项;80人至109人的单位至多推荐7项;110人以上的单位至多推荐9项。
__________研究所(院)最多推荐_____ 项。
推荐的请奖项目中专著控制在二分之一以内。
(五)我院人员独立完成的和我院人员主持或组织实施的与院外合作完成的成果,已经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五个一工程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成果奖”和“国家图书奖”五种(类)奖励并且符合《中国社会科学院对获得部委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给予追加奖励的规定》的,不参加评奖。院将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对获得部委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给予追加奖励的规定》对这些成果另行追加奖励。
申报追加奖励,由学者个人填写《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成果追加奖励申报书》并提交获奖证明文件,经所在单位核实签署意见,报科研局汇总复审后,提交院务会议审批。
(六)院职能部门、研究生院、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等院直属单位人员已经获得研究所一等奖或者相当于一等奖的成果参评,由相关研究所代为推荐,不占研究所推荐指标。
(七)在研究所学术委员会推荐请奖项目过程中,委员在审议本人主持或作为主要作者参加的请奖项目时,应当回避,但有表决权。统计相关请奖项目的表决结果时,回避的委员不计入投票人数,其投票不计入得票数(即分母、分子各减去1)。
(八)院设立马列、哲学、经济学、文学语言学、史学、法学社会学、国际问题和翻译等8个学科评奖委员会。各学科评奖委员会在院相应的各正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学部委员参加相应的学科评奖委员会(个人不同意参加或年龄超过75周岁者除外)。
学科评奖委员会的组建实行回避制度。各正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的委员和学部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参加学科评奖委员会:
(1)请奖成果的独立或合作作者;
(2)请奖集体成果的主编、副主编等(含工具书、系列丛书、多卷本著作的总主编、分卷主编、分科主编、编委会主任、编委会委员等);
(3)以上人员的亲属。
因回避出现的评委空缺,由被回避人员的所在单位递补(不是正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成员的学部委员如不能参加评奖工作,不递补)。递补评委由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从院内外具有正高级学术职务的学者中遴选推荐,报院批准。
各学科评奖委员会的召集人由院指定。
(九)延续第四、五届院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做法,调整《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二等奖评审投票通过标准,原定二等奖评审通过须达到三分之二票改为须超过二分之一票。
(十)本届评奖活动安排两个异议期。第一个异议期安排在研究所推荐请奖项目之后、院学科评奖委员会评选之前,为期30天;第二个异议期安排在院学科评奖委员会评选之后、院务会议批准之前,为期20天。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异议理由和根据,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十一)院评奖活动时间安排:
2006年12月31日前,各研究所推荐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请奖项目和组织申报追加奖励。
2007年1月15日前,各研究所应将所有推荐材料报送科研局。逾期未推荐或者超限额推荐视为弃权。
对形式审查合格的请奖项目,由科研局公布,并以30天作为异议期。
2007年3月上旬,院学科评奖委员会评选。
院学科评奖委员会评选结束后,由科研局公布评选结果,并以20天作为异议期。
2007年4月,评奖结果提交院务会议批准。
2007年5月,举行院优秀科研成果奖颁奖大会,同时举办获奖优秀科研成果展览。
(十二)其他事项
各研究所应在2007年1月15日前将《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书(含至少三份院外专家评议表,评议表须由专家亲笔书写和签名)》(每个项目10份)、《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成果追加奖励申报书(含获奖证明文件)》(每个项目3份)和成果(3套)报送科研局。译著应附详细的中文内容提要和原著(复印件亦可)。
《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书》、《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成果追加奖励申报书》由计算机生成,A4纸打印。原件和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红章。
各研究所应在2007年1月15日前将所有书面推荐材料的电子文本发送科研局有关学科办公室,并通过科研局内网将《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书》、《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成果追加奖励申报书》的有关内容填写到“科研管理平台”成果管理数据库中。
各请奖项目(包括追加奖励项目)须同时提交作者近照一张(纸质照片和电子照片均可)。集体项目可提交第一作者近照一张或者作者合影一张(应注明主要作者位置)。纸质照片不小于二寸(集体照不小于五寸)。电子照片应图像清晰,不小于800×600象素。
文件和表格可在科研局内网下载。
附件1:《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附件2:《中国社会科学院对获得部委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给予追加奖励的规定》
附件3:《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书》(样本)
附件4:《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请奖成果专家评议表》(样本)
附件5:《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成果追加奖励申报书》(样本)
附件6:《中国社会科学院学科评奖委员会增补评委人选报批表》(样本)
附件7:《第六届(200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情况一览表》
附件8:《200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成果追加奖励申报情况一览表》
附件9:《2006年研究所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情况备案一览表》
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2006年所评奖 第六届院评奖 通知
共印100份
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 2006年8月28日印制
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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