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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语言文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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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1、政治思想方面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观点和方法;以“三个代表”的根本思想为指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科研方向;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度的责任感,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事业服务。
 
  2、业务素质方面
  具有实事求是的良好学风和刻苦钻研的敬业精神,自觉地以马克思主义指导对法国文学的研究,全面掌握法国文学的历史和现状,以及与法国文学有关的文艺理论、文学流派和作家作品,具有比较深厚的学术修养和独立从事研究工作的能力。
 
  3、外语方面
  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的能力;初步掌握第二门外语。
 
二、培养方式
  1、建立以导师为主的培养小组,由5名具有相关学科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组成。在所内营造浓厚的学术气氛,使所内研究人员都能成为学生随时可以请教的老师,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群体作用的培养机制,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
 
  2、以授课、指导阅读、讲座、讨论、答疑、批改作业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培养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的自觉性和能动性,能做到见缝插 针、勤学好问,不断提高自己的研究能力。
 
  3、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鼓励学生参加本学科的学术会议和活动,从事某些具体研究项目的写作和翻译,以达到开阔眼界和提高实践能力的目的。
 
三、研究方向
  1、法国文艺理论研究
  法国文艺理论包括法国文论史、西方文论史、当代法国和西方的文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2、法国诗歌和戏剧
  法国诗歌和戏剧包括中世纪至18世纪用韵文写成的诗歌、故事诗、寓言、戏剧等各种体裁的作品,以及19世纪以后的诗歌和戏剧流派。
 
  3、法国小说
  法国小说包括法国文学史上的小说流派,代表作家和作品,法国文学作品的翻译,名著名译的选读和评析。
 
四、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限不得少于3年。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1、公共课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          3学分
  (2)外国语课
   ① 第一外国语                          3学分
   ② 第二外国语                           2学分
 
  2、专业基础课(由导师根据学生研究方向指定2-3门)
  (1)文学前沿(必修)                       3学分
  (2)法国文学史                          3学分
  (3)法国文化史                          3学分
  (4)当代西方文论                         3学分
  (5)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3学分
 
  3、专业课(由导师根据学生研究方向指定1-2门)
  (1)法国文艺理论                         3学分
  (2)法国诗歌                           3学分
  (3)法国戏剧                           3学分
  (4)法国小说                           3学分
  (5)法国小说选读与评析                      3学分
  (6)法国文学作品的翻译                      3学分
  (7)20世纪法国文学                        4学分
 
  4、限制性跨学科课(必修)                     3学分
  由博士研究生按照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及其专业方向和导师建议自行选定
  5、选修课                             2学分
  由博士研究生自行选定 
 
  6、 社会实践(必修)                        2学分
 
六、学科综合考核
  1、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后第四学期进行学科综合考核。
 
  2、考核委员会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至少5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考核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考核委员会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及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要求,确定考核范围,拟定考核题目。
 
  3、考核方式以口试为主,必要时也可增加笔试。
 
  4、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级。考核成绩合格者,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进入论文写作阶段。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必须重修有关课程(自学或与下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一起学习),一年后重新参加学科综合考核,补考合格者,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作为下一届毕业生参加论文答辩。补考仍不合格者,则根据有关规定加以处理。
 
七、学位论文
  1、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应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掌握主攻方向上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与导师商讨后提出论文题目,在第三学期的后8周至第四学期的前8周,写出论文开题报告。由系按照有关规定和博士论文开题报告程序,组织好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
 
  2、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突破性或创新性的见解。
  (2)博士学位论文应由研究生在导师和指导小组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得有任何抄袭、剽窃行为。
  (3)博士学位论文应做到概念准确、观点鲜明,资料可靠、分析严谨,文笔流畅、语意通顺,是一篇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
  (4)博士学位论文的内容包括:中、英文提要(含3—5个关键词)、目录、前言、正文(要求用脚注)、结论、中外参考文献和书目。  
   
  3、学位论文的写作时间及字数
  (1)博士研究生用于写作学位论文的时间应不少于1学年。
  (2)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为10万字左右
 
  4、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和学位评定工作
  博士学位论文完成后,导师、指导小组、答辩委员会及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论文的评阅、答辩和学位评定工作,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八、其他学习项目安排
  法国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才能获得申请学位的资格。供发表论文的专业刊物有《外国文学评论》、《外国文学研究》、《国外文学》、《当代外国文学》或大学的校刊等。
 
  博士研究生在必要时应参加导师或所在系承担的课题。
 
  博士研究生应根据专业研究方向的需要从事相关的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活动,并于第五学期末之前提交约2000字的调研报告。
 
  博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种学术研讨会等学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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