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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语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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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1、政治思想
  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坚持正确的科研方向、理论方向。
 
  2、专业素质
  在本学科范围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与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前沿问题与发展趋势。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够承担大型科研项目(具有相当分量和难度),并取得创造性成果。学风正派,勤奋敬业。
 
  3、外语
  精通专业外语(俄语),粗通第二外语(较好的阅读能力和初步的交际能力)。
 
二、培养方式
  1、培养小组:以导师为主,另聘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2至3人,组成培养小组。导师负责全面与主导方向的培养,其他小组成员负责专题与扩展方向的培养。
 
  2、指导与研习:导师的指导应灵活多样,尽量采用启发式、研讨式,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促使学生在研习中更深入地思考问题和扩充知识。特别强调独立思考,勇于创新。
 
  3、实践: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本学科的学术会议,承担某些研究项目的写作,使学生开阔眼界,得到锻炼。导师应为此尽量创造条件。
 
  4、考察:建立严格的考察、考核制度,以确保培养质量。
三、研究方向
  1、俄罗斯文论与批评
  俄苏文论史与批评史、19世纪革命民主派文论与批评、19世纪学院派文论与批评、早期马克思主义文论与批评、宗教文化批评、俄国形式主义文论与批评、塔尔图与莫斯科符号学派文论与批评、历史诗学文论与批评、列宁文艺思想研究、别林斯基研究、普列汉诺夫研究、巴赫金研究。
 
  2、俄罗斯小说
  18世纪以前叙事研究、19世纪批判现实主义小说、19-20世纪之交的现代主义小说、苏联时期小说创作流派、俄罗斯小说名家与名著。
 
  3、俄罗斯诗歌
  19世纪诗歌、白银时代现代主义诗歌、苏联时期诗歌流派、俄罗斯诗歌名家。
 
  4、俄罗斯戏剧
  19世纪戏剧、20世纪戏剧流派、俄罗斯戏剧名家。
 
四、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限不得少于3年。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1、公共课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          3学分
  (2)外国语课
   ① 第一外国语                          3学分
   ② 第二外国语                          2学分
 
  2、专业基础课
  (1)文学前沿(必修)                       3学分
  (2)文艺理论                           3学分
  (3)俄罗斯文化史                         3学分
 
  3、专业课(由导师根据学生研究方向指定1-2门)
  (1)俄罗斯文学史                         3学分
  (2)俄罗斯文论与批评史                      3学分
  (3)俄罗斯小说选读与评析                     4学分
  (4)俄罗斯诗歌选读与评析                     3学分
  (5)俄罗斯戏剧选读与评析                     3学分
  (6)20世纪斯拉夫文论                       3学分
  (7)20世纪俄罗斯文学研究                     3学分
 
  4、限制性跨学科课(必修)                     3学分
  由学生按照研究生院有关规定选定。
 
  5、选修课
  由学生自行选定。                          2学分
 
  6、社会实践(必修)                        2学分
 
六、学科综合考核
  1、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后第四学期进行学科综合考核。
 
  2、考核委员会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至少5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考核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考核委员会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及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要求,确定考核范围,拟定考核题目。
 
  3、考核方式以口试为主,必要时也可增加笔试。
 
  4、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级。考核成绩合格者,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进入论文写作阶段。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必须重修有关课程(自学或与下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一起学习),一年后重新参加学科综合考核,补考合格者,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作为下一届毕业生参加论文答辩。补考仍不合格者,则根据有关规定加以处理。
 
七、学位论文
  1、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应在广泛调研、搜集和阅读文献资料、掌握专攻方向上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与导师充分商讨后提出论文题目,在第三学期的后8周至第四学期的前8周,写出论文开题报告。由系按照有关规定和博士论文开题报告程序,组织好开题报告工作。
 
  2、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突破性或创新性的见解。
  (2)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和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得有任何抄袭之处。
  (3)博士学位论文应做到概念准确、观点鲜明、资料可靠、分析严谨、文笔流畅、语意通达,结构完整。
  (4)博士学位论文的内容包括:中、英文提要(含3-5个关键词)、目录、前言、正文(要求用脚注)、结论、中外参考文献和书目。
 
  3、学位论文的写作时间及字数
  (1)博士研究生用于写作学位论文的时间应不少于1年。
  (2)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为10万字左右。
 
  4、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和学位评定工作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后,导师、指导小组、答辩委员会及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和学位评定工作,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八、其他学习项目安排
  1、俄罗斯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才能获得申请学位的资格。供发表论文的专业刊物有《外国文学评论》、《外国文学研究》、《国外文学》、《当代外国文学》、《俄罗斯文艺》及大学校刊等。
 
  2、博士研究生在必要时应参加导师或所在系承担的课题。
 
  3、博士研究生应根据专业研究方向的需要,从事相关的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活动,并于第五学期末之前提交约2000字的调研报告。
 
  4、博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种学术研讨会等学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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