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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的演化:从茉儿到帕梅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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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20年到1740年,短短二十年间,英国的社会思想氛围发生了某种戏剧性的变化。当时两位重要小说家丹尼尔·笛福(1660-1731)和塞缪尔·理查逊(1689-1761)的两部重要作品,即《茉儿·佛兰德斯》(1722)和《帕梅拉》(1740),从一个角度折射出这种转变。
 
  《茉儿》被不少人看作是笛福最优秀的小说(参看Woolf 89-97;Watt 1967 Ch. 4;McKillop 28-33),《帕梅拉》更是一经问世即引起强烈的反响。两书就题材看有明显的相似性。它们都以女性为主人公,而且主人公茉儿和帕梅拉均是出身贫苦的下层女子。她们都从当家庭女仆起步,都曾被主人家少爷追求引诱,[1] 经历了人生风风雨雨后又都成了生活富裕、能享受仆人服务的闲适“淑女”。不过,与这些近似之处相比,她们所选择所经历的不同道路却更耐人寻味。
 
          人生流水账中的详与略
 
  《茉儿·佛兰德斯》一书初版时有封面介绍文字如下:“大名鼎鼎的茉儿·佛兰德斯的人生浮沉录,她生于新门监狱,除童年外在六十余年动荡生涯中,曾十二年为娼,五次嫁人(一次嫁给自己的弟弟),十二年当窃贼,八年作为罪犯被流放到美洲弗吉尼亚,最后终于致富,诚实生活并悔罪皈神”(1)[2]。
 
  可见该书问世之际把卖点设定在耸人听闻上,突出色情,犯罪,甚至还有乱伦等等。然而这些卖点和全书的叙述形成巨大的反差。小说以老年茉儿的口吻平铺直叙地讲述她一生经历,《鲁滨孙飘流记》式的理性账簿风格贯穿始终,写卖淫绝少色情渲染,说犯罪全然不涉血腥。如有的评论指出,茉儿使用的是“图表口吻”(Martin 371),全书基本内容可以很容易地放入包含如下几个项目的统计表里:
 
主要社会关系
时间跨度
钱财收支
主要事件
生育子女
 
 
 
 
 
 
  我们在第一纵列里填入和茉儿发生密切关系的主要人物后便能依次排列其他逐项明细内容。如此梳理一下,可以清楚看出笛福是相当严格地循这几条统计线索记录茉儿的人生流水帐。
 
  第一个重要人物是养育茉儿长大的“嬷嬷”。茉儿原来小名“白蒂”,出生在新门监狱,母亲是被判刑并流放美洲的窃贼。她在两三岁时被交送一家孤儿院,主管嬷嬷出身体面人家,因此,童年的茉儿虽然衣食简陋,却受到了很好的教育,且一心一意要做有身份的“女士”。[3] 她靠揽针线活儿为生,直到嬷嬷去世,在十四岁时不得已做了女仆。好在女主人早先就赏识她,待她不错。她和主人家女儿一道长大,小姐们跳舞弹琴唱歌读书写字说法文的技艺也都一一学会了。到了十七岁,茉儿出落得如一朵鲜花,漂亮得抢眼,把东家两位少爷都迷住了。
 
  从这时起茉儿步入了她的人生奋斗主战场。
 
  大少爷是位风流公子,他又是说好听话,又是想方设法亲近她,又是陆续塞钱。茉儿失身的代价是激动人心的“一百金镑”(24)。大少爷的偷情在暗中进行。二少爷洛宾却因公开了他对白蒂的喜爱在家里引起轩然大波。大少爷看清形势,当机立断,说服茉儿嫁给弟弟, 并给她五百镑现金作为“赔偿”。(44)
 
  五年后洛宾因病去世,两个孩子被祖父领走。此后,茉儿的婚恋历险令人眼花缭乱。她先是嫁了一名做呢绒布料生意的“绅士商人”,过了两年豪华生活后,布商破产逃亡。 几乎“被自己的‘绅士’妄想驱至毁灭”(47-48)的茉儿携不足五百镑劫余财物易地居住,改称佛兰德斯太太,和临时结盟的女友精心设计双簧骗到手一名来自北美弗吉尼亚的男子。她随后远赴美洲,听婆婆讲述往事,渐渐猜出婆婆其实是自己的亲娘,“丈夫”竟是异父同母的弟弟!经历了许多苦恼摩擦争执讨价,八年后茉儿离开美洲。由于天气原因她置办的船货大部损失。茉儿只剩得“两三百镑”(83),便去温泉城巴思碰运气。她在巴思和一位绅士同居六年,待两人分手后,她以大约450镑私房为本钱“再入世途”,故伎重演,到北方兰开夏和一位据说家财万贯的绅士迅速成亲。婚后她和丈夫吉米发现这是一场“双重骗局”——两人其实都没有对方所指望的钱财(116)。然而茉儿却再次怀孕,并因此结识了她成年后最重要而持久的女性朋友,即“姆妈”B太太。B太太当时经营接生。她周到地照料茉儿坐月子,替她新生的儿子找了养母。于是茉儿得以再度“出阁”,嫁给一位在银行就职的离婚不久的老相识。五年后男人因投资失败郁闷成疾,不治而死。
 
  四十八岁的茉儿拖着一个孩子,有出无入,渐渐陷入绝境。此时她已经无法出卖色相,便开始行窃,从偶一为之到正式拜师求教,渐渐成了行业中的佼佼者,以“茉儿·佛兰德斯”知名于世。多年偷窃生涯使她积累了相当的资产,却欲罢不能。最后,她偷衣料时失风,重蹈母亲覆辙,进了新门监狱,时年六十岁。经B太太多方营救,茉儿和同期落入法网的兰开夏“丈夫”、著名路匪吉米一道流徙美洲。在美洲他们改头换面八年殖民拓荒发了财,年近七十岁时终于又以体面身份重返英伦。
 
  老年茉儿以平和的口气讲述这漫长多事的一生,一个最引人注意之点就是叙述的详略之别。
 
  不妨先举几个“详”的例子。
 
  大少爷引诱茉儿的过程得到了细致的录述,虽然文字简洁,却是音容笑貌历历在目,每笔钱财交易明细入账。布商逃走后茉儿如何把男人廉价典押30镑的布料赎回分割后再卖得百余镑,后来又如何与女友互相帮助捕获男人等“技术”细节也记得相当详尽。
 
  笛福在书中没有展示茉儿在音乐跳舞方面的淑女才艺,然而她和来自美洲的(候补)丈夫的对话却多少让我们领教了她的机智和修养。那时她已深谙“婚姻是谋求利益、进行交易的权术的产物,与爱情毫不相干,或是没有太大关系”,而男人择偶时“唯一重要的条件就是钱”。(53-4)他俩用钻石在玻璃上刻字[4]做对答游戏,茉儿写出“钱钞就是美德,黄金即为命运”、“我是穷人:让我们见证你究竟有多仁厚”(63)等格言般的文句。她一边卖弄才华炫示妙语,一边半吐真情指斥世态,同时又暗度陈仓骗人上钩。婚事办过后她便扮出无辜面孔哭穷,强调从未说自称富有;然后再挤牙膏般地交出几个零星小钱,让那失望的男人觉得聊胜于无。这些步步为营慎密周到的手法被一一详记在案。
 
  “详”的突出例子还包括与巴思绅士的一段交道。那位先生了解到茉儿的经济窘境,一日叫她把自己的钱全都拿来。茉儿从命,总共拿来六枚金币和若干零钱。先生看都不看,吩咐茉儿打开桌上的一个木匣:
 
  我照办了。匣子里有许多金币,我觉得大约有两百枚……他拿过匣子,拉着我的手,让我把手放进去,抓上满满一把。
我拿了以后,他让我把钱放到我膝头的裙裾上,又……把我的钱全都倒在他的钱里面,然后叫我回去,把这些钱都带回我自己的房间里去。
我特别详细地讲述这段经过,是因为这里面所含的好心肠,表现了我们彼此交往的情意。(88-89)
 
  这里,一如在其他地方,茉儿“特别详细”的叙述涉及的是钱。虽然她强调这男人对她的“情意”和“好心肠”,但是她后来主动委身的作为表明,她显然深知这“共产”姿态所包含所意味的性交易。“情”和钱及性的交易密不可分。
也许更值得注意的还有B太太的接生价目单。怀孕多时的茉儿经人介绍找到B,后者非常专业地提供了三种收费单。其中之一如下:
 
  1 寄宿她家三月含伙食,每周10先令………6镑
  2 分娩期一月看妇费、小儿床用品租费…….1镑10先令
  3 支付为小孩行洗礼的教士、教父和书记….1镑10先令
  4 洗礼日晚餐,按五位友人出席计………..1镑
  她本人的接生费及与教区打交道费用………3镑3 先令
  参与伺候的女仆…………………………………..10先令
                                总计 13镑13先令
  (128)
 
  这是低档标准,还另有中、高档收费,根据不同质量的条件和服务,总价分别为26镑18先令和53镑14先令,这里就不全文抄录了。
这一段特别有趣。因为它无关茉儿的人生。如果从茉儿的角度,只说明B太太价格公道、服务周全即可,大可不必把她的三种收费标准全盘罗列。从叙事逻辑上说,也很难想像老茉儿几十年后对多年前对某些自己并没有采用的价目表能精确到先令地背记下来。这一超常的“详细”与其说表现了茉儿的记忆力,不若说凸现了B太太的几乎令人震惊的经营规模和作者笛福压抑不住的商业兴趣。如此正式而细致的收费菜单只有在规范经营的情况下才会产生。而笛福呢,一旦碰到精彩的经商方案就简直难以割舍。也就是说,在这一刻和其他许多叙述中的“财经”时刻,笛福把自己的兴奋和关怀极大地投进了叙述人茉儿乃至B太太们。此类抓住商机的典型案例是笛福的心爱,走笔至此他情不自禁要大加生发。享受同等待遇的还有茉儿的偷窃生涯。那段年月远不到茉儿人生的五分之一,在叙述中所占篇幅却大大“超重”,其中包含的具体“事件”也最多。
  
  当然,对帐簿的倚重并不仅仅是笛福的个人偏好。
 
  十六至十八世纪里欧陆复式记帐法传入英国并逐渐进入主流话语。十八世纪初有人写文《绅士会计:揭示簿记的秘密》(1715),称“簿记乃是专注于事物本质与真相的思想活动”(转引自Sherman 131),把簿记提升到追求真理的高度。因此我们不应把笛福笔下的诸多“清单”过于简单地解读成贪婪或唯钱主义,而应意识到帐簿语言乃是作者的叙述策略和叙述姿态的组成部分。但是另一面,我们也不应在对历史和叙述的细节考证中迷失,不应忘记,帐簿语言能和“真理/真相”搭界,获得某种崇高地位,是与笛福时代里经济活动以及工商资本的重要性迅速提升直接相关的。也就是说,帐簿语言和统计风格在笛福,既是叙事策略选择,又是表达核心内容——即主人公的经济活动——的必然载体,甚至它本身也是被再现的“内容”之一。在后两个层面上,它都体现了对“物”和获取“物”(钱是其集中代表)的活动的无以复加的重视:“在茉儿的充斥着物的世界里重要的事就是对物品的数计、测度、定价、称量、估值,从而判断对其所有者来说它们所代表的财富和所意味的社会地位。” (Van Ghent 35)
 
  与“详”对照,茉儿的叙述简略起来也是很触目的。
 
  比如,她和洛宾的婚姻被她用两句话打发了:“我跟这个丈夫同居的五年光景内的家庭琐事同我自己的情形与目下所说的故事没有多大关系。我要讲的只是我同他养了两个孩子,相处五年后他死了。”(46)同样,和银行丈夫的五年共处也只用了寥寥两段话半页纸:“我和这个丈夫过着极端安静的生活……”(147) 按说这两段岁月正是茉儿再三表示渴求的宽裕“淑女”(或“准淑女”)生活,可是在她的叙述中却被一笔带过,不含任何细节也没有丝毫感情色彩。作为一种反复出现的叙述安排,这不能不引起注意,让人感到女主人公对平静的居家生活其实没有兴趣,所谓“淑女”只是个欲望符号。
 
  对婚姻如此,对纯粹的“性”也并无更多关心。容貌出众的茉儿在四十八岁前主要以色相谋生。然而在她的回忆录中,没有金钱交易的男女关系不引发任何兴奋。有关茉儿受大少爷勾引的几段文字多少是例外,相当生动而真切地表达了少女的情欲萌动。但是,叙述更着意突出的是对每笔钱的强烈反应,比如:头一次到手五个畿尼“比爱情更让她意乱神迷,兴奋得简直不知身在何地了”,接下来得到“满把的金币”更是让她满脑子都是“甜言蜜语和金币”(20-21)。这段经历是茉儿的“启蒙教育”。(参看Pollark 209)叙事把自然(生理)的驱力和金钱的诱惑扭结在一起,使茉儿走向卖身聚财的“堕落”进程势不可挡。
 
  简约处理的另一类例子是关于孩子。对于历次与男人发生关系生养的子女,流水帐的交待是清楚的:头婚生两个孩子;和布商生一个孩子(未提性别)但死了;在美洲生了三个孩子死了一个;和巴思情夫生三个孩子,死二存一(子),由父亲养育;和兰开夏丈夫生一子,通过“姆妈”交人抚养;和银行丈夫生的两个孩子(或至少其中之一)亦找人代养。总计下来,她共生养了十二个孩子,可能存活了八个。在婴儿死亡率高企的十七八世纪,这个生存比例已经很可欣慰了。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孩子大抵只被简单提上一句,多数连性别都没有说明,有的连生死也交待得不明确。而且,一旦女主人公的生活场景转换(即统计表头栏中的男性社会关系改变),他们就从叙事中完全消失。
 
  以茉儿对头两个孩子的述说为例。茉儿先两句话概括了与洛宾的婚姻,继而准确说明丈夫死后她共落得1200镑钱,最后才以不经意的口气顺带说:两个孩子“were indeed taken happily off my hands,and that was all they got by Mrs Betty”(47)。这句话里,两个孩子是被动的行为对象,主体则是接手领养他们的祖父母,做母亲的“我”只作为介词宾语出现,在此过程中完全被动,只有那含糊的“happily”一词可能与“我”相关。那个副词可以理解为“高兴”,也可以理解为“幸运”;其效用至少是一箭三雕:可说是从孩子角度出发的(由祖父领养未来生活较有保障因而算“幸运”),也可说是从两位老人出发的(特别是后半句话说孩子“是他们从白蒂姑娘身上得到的一切”似乎在提示这一角度),但喜悦庆幸之感也很可能是白蒂/茉儿本人的,[5] 因为这一安排很合她的意,她乐得“一个人在世界上无牵无挂,年纪轻轻容貌俏丽,……兜里还有可观的钱财”(47)。有评论就此说道:“简而言之,这里发生的事是把茉儿五年为妻为母生活所暗含的全部主观的、情感的和道德的经验都统统转换成兜里的和存在银行的钱钞,转换成可数计的实物。这是个骇人的转换公式,因其简明、唐突和彻底而令人惊骇。”(Van Ghent 38)
 
  破例得到详述的是茉儿的美国儿子汉弗莱。小说接近收尾时老茉儿流放到了美国,在弗吉尼亚打听到儿子的近况并看到了正在散步的儿子和前夫/弟弟,她大谈自己“如何感觉肝肠寸断,脏腑翻腾”又如何在儿子离开后趴在地上“亲吻他踩踏过的土地。”(252)这是全书中她作为母亲的最煽情时刻。但是,对照她此前此后的表现,动情也不少可疑之处。如前所说,茉儿从来不提她的那些消失了的孩子——与吉米重逢居然没能促使她提一句他们两人的孩子。此外,她在美洲撇下了两个孩子,所以汉弗莱应还有一名弟弟或妹妹,母子相见竟也全然没有提到。因此,很可怀疑的是,使茉儿大动感情(或说引起笛福注意的)的究竟是母亲的思子之情还是在蛮荒美洲那位“家境富裕”的绅士儿子所具有的经济价值。她此后的精彩表演似乎印证了后一种猜测。她摸清情况,首先确认了母亲给她留下了若干遗产的好消息。而后苦思良久,设计出万全之策,和儿子签订了最细致严谨的财产转移文书,最终获得了母亲留下的农庄,外加一袋五十五枚西班牙金币及相当数量的牛马牲畜生产工具,并进而委托儿子代为经营农场。母子俩诚实无欺地明算各自馈赠的价值并一丝不苟交款签约。“款”和“约”的重要细节无一省略、全部在案。那一段精彩奇文可与B太太的收费价目表媲美。也就是说,这“例外”根本不是例外——被详述的依然是生意,至多是夹杂了几丝母子情。
 
  对比叙述中的一详一略,我们可以看出,笛福是把茉儿的一生当作敛财史和奋斗史写的,特别是述及主人公十年偷窃生涯时曾多次使用“生意”(business)和“营生”(trade)等词,突出了茉儿对聚财“事业”的自觉。他以欣赏和同情的笔调记述了茉儿的曲折奋斗历程,最后让美洲殖民地提供的新社会空间成为她东山再起的福地。(参看博埃默 27-30)新大陆为茉儿洗了钱,换了身份,使她成了“新世界里的新人”(244)。她那位出身上层人家的兰开夏丈夫吉米“受的是绅士的教育,不但毫无务实经验,而且生性疏懒”(117, 257),乐于背上枪去林子里游荡却不肯从事经营劳作。对此,茉儿虽然略有烦心,总的来说却相当纵容。(参看Woolf 93)她一手打理美洲的拓荒事业和家庭生意,从英国进货做买卖时却不忘千里迢迢专为吉米购买长假发银柄剑靓鸟枪等“我能想到的所有能使他开心、同时显出他本是位倜傥绅士的东西。”(266)这份购物清单不尽然是“爱”的表达,更多倒是茉儿的新形象工程,宣示着他们在美洲的生活方式。终日打猎游乐的吉米是他们家位列绅士淑女阶层的重要外在标志之一。
 
  成功的结局表达了对茉儿一生追求的最终肯定。茉儿从小立下心愿要进入绅士淑女世界,她日后皮卡罗(Picaro, 即“流浪汉”)式系列“冒险”都是“企图达到这同一目标的不同尝试”(Martin 369-370)。对于她来说,实现这一向往的唯一可能的途径是获取并积累钱财,由此也就生成了该书的另一贯穿因素,即对财物收支的始终如一的强烈关注和全书叙述的统计/簿记风格。如很多评论者指出,茉儿旨在获得“女士”身份和安宁富裕生活的经济“打拼”,是当时英国诸多中等阶级人士(包括某些特别有“抱负”的中下层人士)的共同奋斗。在这个意义上说,茉儿是她的时代乃至后世现代人的代表:“茉儿·佛兰德斯和拉斯蒂涅以及于连·索黑尔[6]一样是现代个人主义的典型产物,她认为有责任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为自己挣取最多的财富和最高的社会尊荣。”(Watt 94)不妨认为,对茉儿的描述和肯定是对当时英国社会新兴个人奋斗主流意识的表达和认同。
 
  二  罪犯“英雄”的困惑
 
  茉儿因偷窃蹲过监狱。她不是个别的特例,而是笛福式“英雄”的典型代表。哈兹里特曾厌恶地说,笛福的主人公除了一两个例外,“都是些最恶劣最卑下的家伙——监狱和妓院里的垃圾——窃贼、娼妓、氓流、海盗等等”(Hazlitt 388)。的确,笛福的六部主要小说中有四部都以“罪犯”为中心人物。
 
  而这并非笛福个人心血来潮。《茉儿》成书之际,英格兰因为经济转型、失地人口增加等等原因正在经历犯罪高峰期。(参看Mayer 201;Faller 17-34)当时坊间充斥着 “罪犯自传”。有学者指出,这类(由各式文人炮制的)以“罪犯/恶棍”为主角的作品天然就是自相矛盾的:它们既把罪犯描述为骇人听闻的反面样板,又把他们写成经悔罪求得神恩的范例;既从这些法外之徒的角度表达了某种社会抗议,又通过他们的受罚和悔过维护了既有的社会和伦理秩序。(参看Davis 123-137)
 
  笛福的小说承袭了这类流行作品的某些基本特点和与生俱来的内在矛盾,但又有若干明显的甚至是本质性的差别。
首先,《茉儿》一书前言明白表示,小说意在展现主人公“罪恶”生活以警示世人。依照各种讲道小册子和警世寓言的教诲和分类,茉儿理所当然属于反面人物。不过,笛福的心态并不完全如他的宣言。他没有采用菲尔丁的《大伟人魏尔德传》等罪犯文学常用的夸张讽刺手法,而是把讲述权交给茉儿本人,结果在很大程度上认可并认同了她的奋斗。在笛福笔下,小茉儿从一开始就是同情的对象,她成年后的奋斗特别曲折,甚至不得不走社会所不允许的途径,多数时候是迫于底层人的严酷生存境遇和“十八世纪英国男性世界的现实状况”(Kettle 137)。在这个意义上,小说表达了对逼良为娼的社会的批评。但另一方面,对茉儿的认同态度和设身处地的记述又使该文类中必不可少的忏悔主题和道德说教显得尴尬唐突,使“悔罪”的姿态含糊而可疑,从而让小说叙事呈现一种更深刻更触目的分裂。
 
  悔罪发生在茉儿坐牢期间。她因偷窃败露身陷囹圄,被新门监狱“地狱般的嘈杂、吵闹、骚扰和臭气”(214页)吓坏了。经历了惊恐不安、麻木不仁和自暴自弃的几个阶段,最后在面临死刑之际经B太太荐来的牧师[7]点拨,她终于对往日的作为感到痛悔:“‘永生’这个词连带它所有的神秘意义在我面前出现了”。(225)
 
  然而茉儿“悔过自新”后的表现却令人齿冷。牧师为她争取到了免于死刑、改判流配的宽大处理。她首先设法与关在同一监狱的吉米见了面,说服吉米和自己一起流放美洲。她说:上船后,“我们办的第一件正事(business)就是合计我们的本钱”,“把两份不义之财合起来一同闯天下”。紧接着她又告诉我们她还在姆妈处打埋伏留了300多镑,此外在随身的水手箱里还藏了些金银,“全都是当年偷来的。”(243-4)老茉儿讲述偷东西的经历时,每每说是“魔鬼”在怂恿她。此时她悔罪了,却仍千方百计利用“魔鬼”的遗产把流放转化为雄心勃勃的殖民冒险和商业航行。到了美洲,茉儿送给儿子一块金表:
 
  ……我说我没什么别的值钱东西给他,我希望他为我的缘故常常吻吻这只表。确实,我没有告诉他这是我在伦敦一个礼拜会堂从一位太太那里偷来的。
 
  ……这只表的价值不低于他那一袋西班牙金币;不,就是在伦敦估价也不下于他的赠品,而在美洲,就要值双倍的价钱。最后他收下了,吻着,对我说这只表在他眼里将是一笔债,我在世之日,他就一直还这笔债。(264)
 
  笛福为什么要安排茉儿以魔鬼的遗产为基础走“自新”之路并再三强调这一点呢?为什么在众多的孩子里偏偏要让乱伦产生的后代来做孝道的全权代表和发迹的助推器呢?为什么刻意保留并高调展示茉儿说谎习惯呢?
 
  类似的令人疑窦丛生的讲述比比皆是。
 
  茉儿的第一人称叙述常常申说“贫困”(Necessity)的巨大压力,让读者理解她的所作所为;可是另一方面,行文中却又不时跳出一些扎眼的词语,诸如“伪君子”、“婊子”、“荡妇”等等,表达出一种与此截然相反的自我评判。比如,巴思情人大病一场后决定分手,茉儿便写信索要去美洲的盘缠。然后她直言称自己“是婊子加淫妇”,其实根本没有出国的打算,“此举(the business)”不过意在多诈取50英镑(98-99)。又如,谈到银行朋友和她即将办婚事,她说:
 
  这位诚实绅士将怎样被我愚弄!他万万想不到,同一个婊子离了婚,又落入另一个婊子的怀抱!想不到他将娶一个跟兄弟俩都上过床,同自己的弟弟生过三个孩子的女人!一个在新门监狱里出生的女人,她母亲曾是个淫妇、现在是被流徙他乡的窃贼!一个同十三个男人睡过,与他相识后还和别人生过一个孩子的女人!(142)
 
  这段文字用明确而强烈的语言概述自己的一生,和后来她在狱中悔罪时斥责自己“作恶、卖淫、通奸、乱伦、撒谎、欺骗,总而言之除了杀人叛国以外无恶不作”(218)的言论如出一辙。茉儿说,这是她入狱以前绝无仅有的良心发现的时刻。尽管这类自我诋毁不代表茉儿的决定行动方略的主导意志,却传达了值得重视的视角转换,显示了“忏悔”主题的持续存在和重要地位。
 
  与此相仿的还一些听来很尴尬的议论和说教。茉儿回顾幼年经历时居然谈起英国的救助制度如何不及法国;交待如何偷走小女孩脖子上的金珠项链时竟忍不住掉头批评她母亲的“虚荣心”和女仆的“糊涂粗率”(152)。她还引圣经语录来评论最后和她发生性瓜葛的男人,用近两页篇幅数落那位有家有室的体面绅士因酒色乱性的行为是如何可鄙而又可笑(176-7)。
 
  这类说辞出自窃贼或前窃贼茉儿,有点滑稽也有点匪夷所思。但是这类“错位”同样体现了不容忽视的立场转换,即从占据中心位置的茉儿奋斗史中腾挪出来,从其他(如受害者和社会制度安排)的角度来考虑某个问题或现象。小说情节设置一再让女主人公在不择手段的人生冒险中遭遇双重欺骗、乱伦婚姻的陷阱,也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类似的揭示社会后果和道德代价的视点迁移。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有关偷窃的段落中。比如,她第一次偷东西后惊骇地意识到自己成了窃贼、面临坐牢丢命的前景,而且在好几天里为失主而感到不安:“也许……那是像我这般的穷寡妇的东西,她卷起这包东西去卖,想换一点面包给她自己和她可怜的孩子吃,她们失去了本来能换得的一点东西,正饿着伤心呢”(150)。从自己的处境转到被窃者的命运,这是一个巨大的跨越,是笛福给茉儿的馈赠,是她不同于一般窃贼的地方。
 
  伊安·瓦特认为,这种种自相矛盾的讲述很多不是有意营造反讽,却表达了作者未充分自觉的巨大思想矛盾(参看Watt 127)。的确,笛福同情茉儿的立场是贯穿始终的,然而与此同时,他至少模糊地意识到了茉儿作为资产者和殖民者的最终“成功”里包含某种无法回避的“原罪”,而且承认,除非彻底放弃财产和她一生奋斗的目标,甚至“悔罪”的言辞和姿态都不能改变这一事实。
 
  无论如何,当叙述的笔锋一再回到“罪过”的主题并指向贪婪的“魔鬼”,当茉儿承认“那个拉我走进罪恶之途的殷勤的魔鬼把我抓得太紧了,绝不让我回去;贫穷既把我带到泥坑里,贪婪就把我留在里面,直到没法回头”(158)之时,针对她的个人奋斗的质疑便被一次次地凸显出来。如麦基恩说,这部小说的两面性和含糊性“反映了他【笛福】对交换价值世界某些令人不安的特征的深切疑虑,尽管总的来说他是那个商业世界的热情拥护者。”(Mckeon 206)的确,笛福欣赏下层女性茉儿的生机、勇气和追求,深感其非法的发家途径在当时社会格局下几乎是唯一现实的可能;但也在很大程度上把她视为“罪者”和社会的“问题”,并因其对社会肌理和道德秩序所造成的破坏而深感焦虑。可以说,他敏锐地感受了茉儿式人生实践的矛盾性和多面性,却还没有形成一种统摄的眼光或能充分自圆其说的道德话语。
 
  三 帕梅拉的“天路历程”
 
  如前所说,茉儿的人生路径既是被客观的“Necessity”(必然性/贫困)所规定,也根植于主观的淑女梦;既受社会所制约,又在相当程度上是她个人的选择和发挥(参看Richetti 1997:134)。因此,当老茉儿回顾当年与大少爷的初恋时,意识到其实存在另外一种可能性:“如果我规规矩矩,顾及道德和名誉拒绝他,那位公子就会或是看出他的企图没有实现的可能从而停止向我进攻,或者堂堂正正地向我求婚……”(21)
   
  约二十年后,理查逊笔下的帕梅拉选择了茉儿在人生起步阶段没有踏上的另外的求索之路。
 
  《帕梅拉》问世前后,正值英国社会中道德改良运动高涨。和清教主义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中产群体酝酿发起改良风俗道德的时潮,不仅谋求向“上”突进对统治阶级有所影响,也广泛地向“下”深入(参看McKillop 52-55; Hunter 248-273),推出了形形色色专为学徒和仆佣写的说教读物。 作为这个改造和自我改造运动的一个方面,写信的风气也开始浸染妇女和下层人,被人们看作修养品性提高自身的有效途径。(参看Perry Ch.3)在这种情势下,学徒出身的中年印刷商塞缪尔·理查逊应友人之请,动手撰写一系列作为范文的“私人尺牍”。他的初衷是指点文化水平不高的中下阶级人士特别是年轻女子如何写信,同时也让那些人得些道德教益。他的示范信札中有不少挑选人生转折的关口——比如择偶等——为写信的契机。这一写作活动激发了理查逊的文学想像,一发而不可收拾。他索性暂时中断“尺牍”写作,先完成了一部有相当长度的书信体故事,即《帕梅拉,又名美德有报》。
    
  小说的主人公帕梅拉年方十五,和茉儿一样在有权有势人家作女仆。和茉儿不同的是,她有家境小康虔诚严肃的双亲,因此小小年纪就笃信上帝,贤淑自律。她在致父母的信件和私人日志中讲述自己如何抵制少东家B 先生的引诱威逼、捍卫自己的贞洁品格,最后终得善报,明媒正娶地嫁给了B先生。这部小说一问世便引起轰动,竟至伦敦纸贵,十二个月中五次再版,成了最畅销书。在雨后春笋般的仿作和续作中为帕梅拉助威的有《帕梅拉在上流社会中》、《帕梅拉传》、《H 夫人回忆录》及《著名的帕梅拉》等;而抨击的一方除了有菲尔丁的重磅炸弹《莎梅拉》(1741)以外,还有《反帕梅拉》、《真正的帕梅拉》等。帕梅拉之争名副其实成了文学文化生活中的一大热点。赶热闹的还有改编的戏剧、帕梅拉诗歌、蜡像、绘画(仅海莫尔[8]为《帕梅拉》做的插图就有十二幅),等等,不一而足。据说这部小说甚至带动了扇子和平顶草帽等一些相关产品的热销,俨然已具备了现代流行艺术产品的特征。(参看Bell 57; Harris 38)
   
  理查逊在出身、经历和感情上都和笛福相近,同属伦敦东区的“市民”,与笛福乃至班扬的思想和创作有直接的承继关系 (参看Kinkead-Weekes 463-83)。他的作品,包括《帕梅拉》,被普遍认为具有“进步”政治含义,麦基恩和南希·阿姆斯特朗等众多评论者都提供了非常政治化的解读(参看McKeon 364-81; Armstrong 108-134)。曾师从心理分析批评和巴赫金理论而近年来特别注重性别研究的特丽·卡瑟尔用更戏剧性的语言把该小说称之为“革命性的故事”,说它的情节安排是文学中伟大的狂欢式情节之一,把不同类、不相容的事物——高贵和低贱,主人和奴仆,浪子和贞女,等等——联结在了一起。由此,它创造了一个变动不居的世界,向社会上主导的类别观念和等级观念提出了挑战,从而释放出了僭越和变易的魔力(Castle 135)。当代英国马克思主义学者伊格尔顿则认为:“十七世纪革命之后中产阶级满足于安栖在传统社会的标帜后面,与位居其上的社会权贵磋商结成意识形态同盟。在新话语形成的过程中理查逊的小说占有一个中心位置”;因而帕梅拉等“不仅是小说人物,还是公共神话,是浩大道德论战的工具和进行对话、缔结盟约和展开意识形态战争的象征符号空间。”(Eagleton 4-5)
   
  这类看法中虽然有过甚之辞,但多数并非言之无据。《帕梅拉》一书中通过人物言行直接表达阶级意识和政治意识的例证可以说比比皆是,情节安排也体现了权力的斗争及某种权力的转移(参看Spacks Ch.3-4)。帕梅拉曾这样评论B 先生们的言行:“看高贵者是何等傲慢”(254[9]);又曾如此感叹自己的处境:“倒霉的穷人又有什么法子对抗那些打定主意要以势压人的阔佬呢?”(99)她还说自己“不过是大人物的玩物,是财富可玩于股掌之上的小球而已。”(256)理查逊更是藉“编辑”之口明白地指出:不道德的纨绔子诱奸女主人公的行为是“财产和权势合谋加害纯洁与清寒”(91),千真万确是一场阶级之战。在十八世纪英国,“家庭服务”一方面留有封建社会的印记,一方面包含新兴的雇佣关系(Mckeon 369);婚姻更是 “中产阶级和上等阶级进行社会战争的首要武器”(Langford 112)。B 先生身兼主人、地主、当地治安法官和议会议员多重身份,他“所代表的权威不只是单纯的政治和司法权力,而且涉及主仆、长幼、富贫、男女等盘根错节的传统关系”(Gooding, p. 111),因此,他如何对待俊俏女仆帕梅拉的小小私人决定,牵涉到许多基本的意识形态问题乃至“政治”问题。
 
  帕梅拉和B 两人之间存在深刻的利益对立和观念对立。B 认为自己对帕梅拉享有近似于封建领主的无边权力,可以为所欲为。然而,他的看法与帕梅拉的自我认识南辕北辙。帕梅拉不止一次地强调自己的“自由身”,强调她对品德和荣誉的看重。她说,B 没有权利把她像个小偷或强盗一样囚禁起来。她对B派来看守她的女人朱基斯说:“我怎么就变成了他的财产?除了盗贼号称对赃物拥有的占有权以外,他对我能有什么权利?”(129)
   
  对帕梅拉来说,“好名声和不可侵犯的贞操”是“最宝贵的财产”(198-201),是通向尊严和最后救赎的通行证。她的人生计划是弥尔顿/班扬式的,至少她自认为如此。像弥尔顿笔下的基督和班扬的基督徒,我们的虔诚的女主人公必须通过“考验”来创造自己的身份。正如她父亲所郑重教导的,经受诱惑是痛苦的,然而“没有诱惑我们就无法了解自己,也无从了解我们所能做的事。”(20)弥尔顿在《复乐园》中用一系列与战争相关的军事用语(如“挫败”、“反击”、“战胜”等等)来形容基督和撒旦的交锋,与此相似,B 和帕梅拉之间的对峙也被表述为一种战事。当然,这场善恶之争是一轮旷日持久的语言交锋。
   
  帕梅拉需要一套与B 大不相同的语言才能与之抗衡。她作为现场发言人和事后的记录者,小心翼翼地用语言为自己塑造敬畏上帝的贞洁少女的形象。与B先生嘲讽一切的姿态相反,帕梅拉处处援引世俗的和宗教的权威。首先被诉诸的是上帝——上帝是帕梅拉勇气的来源,是她最终的认可者和“唯一的避难所”,是她“一切将来的福祉”的保证。她把“全能的主”引入谈话,不仅是为自己辩护,也不仅表达了对B 的责备,还意在最终说服后者。当然,她也不会拒绝旧秩序和旧规范可能提供的保护。她自称是“微不足道的”、“可怜的”、“卑贱的”,在签名时总在自己的名字前加上形容词“恪守本分的”。有意无意地,她是在提醒B中世纪保护妇幼的骑士风范以及领主对其属民所负有的责任。当她对“一位像老爷他那样身份的主子不惜玷污自身……和我这样的可怜仆人动手动脚”(29)表示不满时,听来好像她不
 
  是因为受到迫害和侮辱而愤恨,反倒是为B先生破坏了主人或保护人的荣誉和行为规范而苦恼。
 
  与此同时,帕梅拉的言谈又映现着注重个人信仰和良知的新教信念。这一源于十六世纪宗教改革的思想传统一方面渲染出现代个人主义的色彩,另一方面又由于深受英国内战时期激进清教主张浸染随时可能转化为张扬平等权利的社会政治理想(参看MacIntyre 149-150; Hill Ch 4 ,7)。正因如此,帕梅拉才会在另一些场合宣布“虽然我的身份只跟地位最低微的奴隶一样,但是我的灵魂却跟公主的同样重要”(164);表示自己在精神上其实比“富贵的人”更优越:“如果我的心有一天也会被他们的恶习毒化污染,……那么,上帝,请让我远离他们的高贵境地吧。”(271)她曾苦口婆心地劝导B :“……主人您应更怕全能的主,我们一生中的一举一动全在他[指上帝]面前,所有的人,不论最伟大的人还是最渺小的,也不论自视如何,最终都得向他交帐”(66)。在这段话的英语原文中,神被大写,被说成是“全能”,然而在语法上又处于宾语或修饰语的位置上。而“我们”则是主语兼主体,是谈话的关注中心。由此,帕梅拉巧妙地从神的权威推导出人的价值以及不同地位的人在精神上的平等。
 
  总之,正是由于B 先生们作为社会中坚失效,才生出了帕梅拉的道德责任。在引诱与反引诱的角斗中,帕梅拉把自己看作是为所有神圣事物——上帝、社会秩序、道德原则以及个人的尊严和价值——而进行抗争的被迫害的“可怜少女”(参看Richetti 1992:125-7)。
    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重要细节是帕梅拉对“三个包裹”的选择。
   
  事情的缘起是这样的:帕梅拉发现B引诱她的企图后请求辞职回家,得到B 的口头许可。她开始收拾衣物,于是形成了“三个包裹”。其中,一包是老夫人在世时赏给她的一些丝绸细布衣裙;一包是老夫人去世后B 送给她的“礼物”;另一包则是她专为回家备下的一些农家粗纺衣衫。她对此无比重视,一次又一次地提及她的第三个包裹并详细数说其中内容(参看Armstrong 108-134),从中我们可以隐约听出对清单和物品的某种耳熟的热忱。然而,与鲁滨孙和茉儿们不同的是,她对包裹的重视更多地指向其象征意义。第一包物品与她往日在B 宅的模糊地位及其与仆人身份不相称的教养有关。当年富贵人家的贴身男女佣人地位高于一般仆役,常常身着主人的旧衣物。帕梅拉在老夫人手下的位置似乎更难以确定,介于小女伴、小宠物甚至小儿女之间。她不必干粗活,也不仅和茉儿一样有机会识字、读书并熟练掌握唱歌跳舞绣花女红等全套淑女基本功,而且多愁善感,对读故事写长信十分上瘾。这时,她意识到自己“受的教育不对头”,一旦不再和老太太做伴,那些夫人小姐的服装就“不适合于”她。至于“邪恶的第二包”,照她所说乃是“耻辱的标价”,因为B 企图以此收买她的品格和贞洁。她说:既然我不为先生做他要办的事,怎么能拿他的报酬?因此,她打算只带属于自己的第三包衣服回家。她表示:“我亲爱的第三包”是“我清贫生活的伴侣,我忠贞品格的见证”(75-77)。对帕梅拉来说,对三个包裹的取舍意味着人生目标的确认和自我身份的选择。在西方童话故事里,少男少女常常碰到需要三中选一的时刻。他们的命运也常常由此一锤定音。帕梅拉敏感地抓住了这一考验关口,弃绝主人加诸于她的外衣和形象,选择了回家并准备承当劳动生活。即使她可能过于天真地把“贫穷而正直”(90)的生活浪漫化,即使她的决心并没有被真正的艰难困苦所检验,她的判断和选择已经体现了与茉儿·佛兰德斯或罗克萨娜大不相同的人生追求。
 
  帕梅拉和B 就地位问题的“正式”谈判是帕梅拉自我塑造努力的集中表现,也是斗争的高潮。B 以书面契约的形式向帕梅拉提出“包养”条件,包括当即赠送500英镑现金和年收入高达250镑的一处房地产,一条一条环环相扣,细致入微,一如笛福式笔下的各种商业谈判。很显然,理查逊对此类交易并不生疏。然而他不但在女主人公的言辞中小心地剔除或限制金钱话语,[10] 而且让她明白地发言,与敛财逐利意识形态划清界限。面对优厚得足以让茉儿们欣喜若狂的经济承诺,帕梅拉岿然不动。“钱财,先生,不是我的重要的福祉”,她义正词严地说。不仅如此,她还针对B 强调自己有权有势的话回答说:“我知道我所有的抵抗都微弱无力……但是我敢对你说,我决不自愿出售我的贞操。”(198-199)
 
  这一表态公开确认了“三个包裹”所代表的选择并最终使B 改变了他对两人关系的构想,成为情节发展的转折点。“写者”帕梅拉在日记中把自己的答复并列放在B的提议旁边,一条一条针锋相对。在这部小说里,使灰姑娘式女主人公命运发生巨变的不是神通广大的仙女或教母,而是那些秉承清教徒精神自传传统的有魔力的文句。书写和文字不仅是和上帝对话的途径,更是人际交流中的“通货”以及社会等级的一种标志(参看Richetti 1987:85)。
 
  不从十八世纪背景来考虑两个人的身份差异,就很难理解帕梅拉的写作行为的惊心动魄的“侵权”色彩。当理查逊让“帕梅拉获得自我再现的权利”并把她和B 之间的等级关系转化为需要“谈判”的性别关系时,就已经将(在阶级和性别上的)双重低贱者帕梅拉预设为主体,赋予了她作为自身的主宰、作为B 的平等对手和社会改造者的新身份(Armstrong 109-121)。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不仅女性书写和两性谈判的出现改绘了社会政治势力版图,而且帕梅拉在这一过程中所阐发的立场实际上重新设计了那个时代最有代表性的个体自我的蓝图。帕梅拉的人生起点和茉儿·佛兰德斯几乎相同,她所遭遇的诱惑和罗克萨娜的某些经历不无近似。然而帕梅拉做出了不同的选择。可以说理查逊为自己的阶级和时代改写或修正了笛福式的个人奋斗者。《帕梅拉》是对笛福所展示的道德困惑的一个尝试性的解答。不同于茉儿和罗克萨娜,也不同于一个世纪以后的蓓基·夏普[11],帕梅拉“向上”的人生轨迹几乎与信仰的天路历程全线吻合,它不是被描述成实现野心或欲望的不择手段的奋斗,相反却是节制、克服欲望并追求神恩的过程;不是对秩序的破坏,而是对秩序的调整与重建。在当时的文化语境中,帕梅拉的道德“高调”并不像某些后世人所指摘的那样是空洞或虚伪的说辞,而是在多重对话和冲突中展开的对人生取向的思考和探求。
 
                  女主人公的另一重面目
 
  当然,小说中的矛盾和对立并不仅仅存在于男女主人公之间,也存在于他们各自的内心。
 
  在《帕梅拉》这个多种声音交锋谈判的话语场中,B不是彻头彻尾的类型化反面发言人,而是游戏于不同的声音之间,体现了种种犹疑和内在冲突,具有一定的深度和立体感。小帕梅拉一方面按照她的道德分类毫不通融地把他划入撒旦的阵营;但是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心态复杂的记录员,她原原本本地记下了他的种种难以简单归纳的表演。B兴致勃勃地说不干不净的亵渎话,实属一个正在解体的群体的常规态度——他们已经不再相信有关自身光荣的神话。B 的语言给人以痛快宣泄之感,其魅力正在于那“不信”。直到他接受帕梅拉为自己编织的新神话之前,他是十分“现实主义”的,对自己的意图和现存的阶级/性别秩序的真相都毫不隐讳。尽管他将帕梅拉定位为伪善的小荡妇和威什福特夫人[12]式的女子是一种误读,但他在很多时候也准确地洞察了后者的真实心态。母亲去世后,B 把她遗留的一些内衣之类送给帕梅拉,小女仆立刻羞红了脸。他不由得微微一笑:“不要脸红,帕梅拉:莫非你以为我不知道漂亮姑娘们也穿鞋袜?”(12)这有节制的嘲弄表明B是个机智风趣的对话者。他对少女“羞怯”背后的摇动春心看得一清二楚,忍不住半是劝慰半是戏谑地指出所谓的“得当”举止中的虚伪成分。
 
  作为一个浪荡子,作为文化史中不时复现的虚无颓放倾向的代表,B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是帕梅拉的迫害者和论战对手,但实际上他又只是个半心半意的引诱者,“并非不可救药的浪子”(222)。他在如何对待帕梅拉的问题上几度逡巡不定,出尔反尔。他先是打算让帕梅拉走人而后反把她软禁起来;他一度打算强行占有她但事到临头又打了退堂鼓;他嘲笑帕梅拉的写作却又被深深吸引,等等。他其实是帕梅拉最忠实热切的理想读者(参看Mckeon 361),本性中自有“比较温善的一面”(Doody 49)。
   
  如果说B 不是黑白分明的简单人物,那么与他抗争的帕梅拉也许更值得深究。她把自己想像成抵御撒旦引诱的基督教英雄,否认自己有任何现世的抱负或物质上的企求。她写诗自问自答:“究竟什么是幸福/ 那不过是平静和自觉清白无辜”(89)。然而她的叙述中不时出现空缺和沉默,还有屡见不鲜的前后抵触的含混言说。它们告诉读者帕梅拉心中的另一种追求。
 
  比如,帕梅拉发现B 的“邪恶”用心后,曾再三要求辞职回家。可是当她终于得到了准许后却又借口“职责所在”,在B 家拖宕多时并加倍勤勉地为她那位“坏”主子绣制精致的背心。更有甚者,她有意无意地不断出现在B 面前,让当时多少有心和这小“巫婆”一刀两断的B先生既恼火又得意。她号称厌恶 B 的追求,但是对他如何看待自己却又耿耿于心。她小心翼翼、半就半推的抗拒恰到好处,使B 不能为所欲为,又不致彻底失去兴趣。
 
  帕梅拉和B 的“谈判”也是突出的例证。她表示坚决不做B 的外室,然而同时又不忘申明自己绝没有其他意中人:“唯一可能最被我珍视的那位绅士,却图谋让我遭受无可挽回的毁誉。”(198)她的这一声明被堂而皇之地记录下来,没有添加挖苦或反讽的音调。帕梅拉或她背后的作者理查逊似乎都未因这段话在逻辑上和道德上的明显纰漏(“珍视”图谋使自己“毁誉”的人?)而感到尴尬。在他们看来,这自相矛盾的说法是当然甚至必然的。待到B在帕梅拉的双关的语言和姿态的引导下终于提出了“光荣的”求婚,她就喜形于色地点出了“爱”这个危险的字眼,并提到了她那“一丁点儿、一丁点儿都靠不住的心”(260-1,235等),毫不在乎这话和早先宣称讨厌B 的言论有多大冲突。
   
  帕梅拉的模棱两可的语言和自相矛盾的行动大都和她明言的道德关怀有所抵触,却指示出她内心潜藏的欲望——即少东家对于她的性吸引力和某种与他相关的隐隐约约不可言说的人生图谋。她曾很令人信服地论证抵制B 先生的必要性:
 
  如果我不顾廉耻,他会供养我,直到把我毁了,直到他变了心;因为,据我读到的书上说,即使是坏男人,老跟同一个人干坏事也会心烦的,会乐于换换胃口。那么,可怜的帕梅拉就得被赶走,被看作是被弃的坏女人,人人都会看不起她;而且,活该如此……因为,不能维护自己的德行的人就只能丢尽脸面。(36)
 
  此段言论引人注意之处不在它对于“堕落女人”的无比鄙视,而在帕梅拉不输于茉儿和罗克萨娜的讲求功利的思维方式。我们不免有点惊讶,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姑娘何以能如此老于谋算、洞悉人情。但是,这一番考量确实标志出理查逊赋予帕梅拉的另一个基本特征:即她并不十分天真单纯,也不一味心系天国。她对“美德”的强调和坚持至少有一半是出于对个人现世福利的关怀。在现存性别秩序的条件下,有什么能比做一个可敬的循规蹈矩者更能保护甚至提升她的利益呢?她显然已经掂量过了。我们已经注意到,她在和B的交锋中如何娴熟地运用公认的行为准则,又是反驳争辩,又是诱导劝说。她口口声声把准则奉为至上,但是实际上却把它作为工具,作为防守和进攻的武器。
    
  帕梅拉最终凭借无可挑剔的行止成为淑女楷模。我们在前边说明了“绅士淑女”在十八世纪英国社会分层中的重要性。帕梅拉是在小说中出现的凭借自身品质挣得上层社会入场券的中下阶级人士的代表。与帕梅拉大肆张扬的以“考验与得救”为主旨的基督教人生设计并行,还有一个与茉儿类似的以“淑女”身份为目标的追求自我提升的计划。后者虽然更多的是通过主人公言行中的漏洞和矛盾表达的,却最终得到了小说的整体情节安排的支持。彼得·布鲁克斯把“情节”定义为“统领全书的线索和叙述的意图”(Brooks 37)。  在这个意义上,美梦成真的婚姻才是这部小说的主导。理查逊对笛福的修正毕竟只是局部的“修补”:在人生的根本追求上,帕梅拉是“茉儿以及罗克萨娜的自以为是的同类”(Bradbrook 299),她分毫不爽地驾驶命运的小船准确抵达婚姻的港湾并收获了所有的人生奖赏。
   
  如果说班扬式的追求更大程度上是新兴阶级的宣言和道德武器,那么灰姑娘式的攀升则是他们的社会梦想。通过婚姻,两种追求的模式愉快地结合了。这是《帕梅拉》大得民心的真正秘密所在。婚姻的象征本身也是含糊的,多义的,它半是掩盖了、半是揭示了主人公的私人欲望。一方面它充满了宗教影射和寓意,另一方面,又不可避免地指向具体的人和情景,指向婚姻所必然涉及的社会、经济和情感的“交易”。这里,如伊格尔顿说:“歧义含糊乃是意识形态机器运转的润滑油”(Eagleton 35)。
  
  茉儿·佛兰德斯们代表的敛财逐利的世道对人际关系和情感生活的扰动使得某种回应和调节势所难免。在某个意义上可以说,帕梅拉“美德有报”的故事提供了一个相对可以自圆其说的神话,化解了茉儿的创业原罪并展示出一整套道德规范和正面的人生样本。理查逊不仅认同帕梅拉所演示的虔诚而高洁的自我形象,也认同她所代表的“美德受难”(virtue in distress)的社会处境。虽然帕梅拉的“胜利”并不是下层劳动者的命运的真实写照(参看Flynn 7-13),却表达了某种阶级意愿和社会动向。理查逊们试图以手中的笔来重塑英国社会,这种触目的意图使《帕梅拉》成为一种有的放矢的文本。但另一方面,淑女帕梅拉的“升职记”却又遮蔽了许多社会弊端和痛苦,回避了笛福笔下那些更“原装”的庞杂世态图景和粗砺生活真相,或多或少失去了那个未定型的历史时刻所包含的多样性、丰富性及充盈激荡的生气。
 
                                 (黄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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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此有人用“帕梅拉式处境”来形容茉儿的早期经历(McKillop 28)。
[2] 该书引文均出自Norton critical edition(1973),正文中注页码。译文参照梁遇春译本《摩尔·弗兰德斯》(人民文学,1987)。
[3] 即Gentlewoman, 或译“淑女”。其对应是绅士(gentleman),为近代以来英国社会分层的关键词之一。绅士和淑女(也称lady)原为贵族和士绅(gentry, 一般指没有贵族头衔的地产主)阶层男女成员的通称,十八世纪以降在英国逐渐被“普及”为包括中等阶层在内的全体追求社会尊荣的有产人士的标签。
[4] 用钻石在玻璃窗特别是旅店玻璃窗上刻字是十八世纪习俗。
[5] 梁译本就是按这层意思处理的,译作“我也很高兴”(50页)。
[6] 分别为法国巴尔扎克的小说《高老头》和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中的人物。
[7] 原文为Minister,指不从国教的新教牧师。此前,新门监狱那位酗酒成性的官派(国教)专职牧师(the Ordinary)没能有效地感化茉儿。
[8] Joseph Highmore (1692-1780),英国肖像画家。
[9] 该书引文页码出自 Norton (New York, 1958)版;译文参照吴辉(译)《帕梅拉》(南京,译林出版社,1997)。
[10] 有关帕梅拉婚后生活的记述,凡涉及财物处置,或意在体现B的慷慨大度,或着力渲染帕梅拉的济贫善举;谈到华丽器物衣饰时虽有津津乐道的细节,但每每必解释说明其必要性。这些都表明作者在涉及金钱话语和物质追求时小心翼翼的态度。
[11] 十九世纪英国作家萨克雷的小说《名利场》(1849)中的重要人物。
[12] 英国剧作家威廉·康格里夫(1670-1729)的作品《如此世道》(1700)中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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